Ⅰ 我個人收取外匯,但超出了規定5萬美金,如果還要接受外國朋友的匯入,那樣會不會打進我的個人賬戶
關於每個每年5萬美金結售匯的這樣的一個限制,其實有好幾種解決的辦法:
1、你雖然已經收取了5萬美金的外匯了,但是完全不影響你再收取更多的金額,因為銀行只是規定了你每年只能結售匯5萬美金,而不是說你不可能存款5萬美金以上。簡單點說就是你就以美元的形式存在你的個人賬戶,而不進行結售匯即可。
2、如果你需要結售匯的話,自己在30萬,甚至是20萬以內,那麼你可以要求你的直系親屬幫忙結售匯即可,帶上相應的證明材料,如結婚證,戶口本等,直接去銀行櫃台辦理即可。
3、如果你每年的結售匯的資金量很大的話,那麼建議你辦一個香港的銀行卡,如工商銀行的工銀亞洲,招商銀行的一卡通,建設銀行的陸港通龍卡等,因為在國內有結售匯的限制,但是在香港的話,是沒有這個限制的,所以你可以無限額的接受外匯,並且你可以在香港進行結匯,用人民幣匯款到大陸即可。
Ⅱ 朋友天天拉我做外匯交易,但我覺得是騙人的,怎麼辦
朋友天天拉我做外匯交易,但我覺得是騙人的.想著騙你的人還是朋友嗎?
Ⅲ 你好。我替我朋友貸了幾萬塊錢現在人找不到了。貸款下來打到我的卡上我用支付寶轉給他的 我可以報警嗎
你可以報警。但是貸款的錢你應該先還。警察也不會去替你找人,等找見人後,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讓你朋友還錢。
Ⅳ 我把錢交給一個朋友炒外匯,一年未見任何收益,後來問他,他說虧損
投資理財最好不要讓別人給你操作。
如果你感興趣做外匯黃金投資,最起碼你要自己到模擬申請欄目去自己下一個外匯黃金軟體自己操作下試試看。反正模擬是沒有任何費用的
真的賺錢了再投資
你的問題很懸,看你朋友態度吧。我估計本金他都虧完了。
Ⅳ 朋友以合作生意的方式,收到我的轉賬後拉黑消失了
簡單說,要看你的朋友有沒有潛逃。
詐騙罪的要素,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欺詐行為,非法佔有為目的。你朋友撒謊騙錢,這是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但是約定了還款,沒有潛逃,難說有沒有非法佔有目的。拉黑確實有問題,但要看具體情況。
Ⅵ 如果一個朋友讓你幫忙操作外匯,說不用自己的錢,是騙子嗎
不管是不是騙子,都不要答應。涉及到錢的問題,讓他自己操作,不能讓其他人操作。同樣,你自己的錢也是自己操作,不要受他人影響。
Ⅶ 有朋友遠程幫我炒外匯,虧了8萬元,此人該賠償我嗎
是你朋友的話,要看你自己的想法了,一般這種情況別人操作的是可以找人賠償的。
Ⅷ 我有個倒外匯的朋友被跟他一起做這行的舉報了全部被抓起來了,想問下這種無證經營的被抓到了要怎麼判刑
這種行為可構成「非法經營(買賣外匯)罪」,對於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該決定第四條規定:「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非法買賣外匯,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這里的「國家規定的外匯管理場所」,是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設立的外匯交易中心、外匯指定銀行以及由國家外匯管理機構批準的具有外匯買賣業務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的規定,非法買賣外匯二十萬美元以上的;違法所得五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即構成「情節嚴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規定,非法買賣外匯20萬美元以上,違法所得5萬元人民幣以上,即構成非法買賣外匯罪。對非法經營外匯,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25條的規定,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31條規定,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Ⅸ 借我錢的朋友跑路了,我可以告他詐騙嗎
1、你好,你們屬於民間借貸糾紛,約定了利息,可以主張法律允許范圍內的利息。
2、如果不能協商還款,建議及時委託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收集證據。
3、應當及時收集材料起訴,訴訟時效一般是兩年,過了訴訟時效,可能喪失勝訴權。
Ⅹ 騙局我想轉個帳給我國內的朋友,他的卡應該是接收外幣飽和了,接收不了外幣了
以後就不要相信這樣的騙局,也要進一步確認後再定。現在騙子太猖狂,希望警察能把他們升值與法,消除這些世間敗類。銀行能把這個人的賬戶凍結並交給警方。打倒這些犯罪團伙,建立和平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