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初次收匯付匯在外匯管理局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1、進口單位填來寫進口付匯自核銷單;
2、進口付匯備案表(如需);
3、進口合同、發票;
4、正本進口貨物報關單(貨到付款方式)。在辦理異地開證或付匯時,進口單位應事前持備案表到付匯地外匯局辦理確認手續。
付匯地外匯局確認無誤並加蓋「進口核銷監管業務章」後,進口單位方可持經確認的備案表及上述單據到外匯指定銀行開證或付匯。被外匯局列入「由外匯局審核真實性的進口單位名單」的進口單位,不予辦理異地付匯備案。
指未經貨幣發行國批准,不能自由兌換成其他貨幣或對第三國進行支付的外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凡對國際性經常往來的付款和資金轉移有一定限制的貨幣均屬於有限自由兌換貨幣。世界上有一大半的國家貨幣屬於有限自由兌換貨幣,包括人民幣。
記賬外匯,又稱清算外匯或雙邊外匯,是指記賬在雙方指定銀行賬戶上的外匯,不能兌換成其他貨幣,也不能對第三國進行支付。
⑵ 外匯交易的基本步驟
交易者可以嘗試著從交易理念入手,構建自己的交易系統,需要找到相對正確的交易維度:
1、認識自己。自己適合什麼樣的交易;
2、認識市場。要知道市場是什麼,交易的本質是什麼,價格以什麼樣的方式運行。
3、認識趨勢。什麼是趨勢,你自己判斷趨勢的標準是什麼。
4、進出場信號。進場的依據,持有的狀態,出場的依據。
5、資金管理。如何合理利用賬戶資金,如何降低交易風險。
6、事後交易管理。交易經驗與教訓。
開始從每一個交易細節上,構建適合自己的交易系統,然後開始相信並執行且完善交易系統,外匯交易是個技術活,它需要時間來學習,在交易過程中需要持有平穩的心態,結合自己的交易經驗得出策略,才是交易盈利的王道。
匯查查在此提醒大家,選擇合適的交易平台,入金前一定要認真核查平台真實性~
⑶ 企業出口收匯核銷流程是怎樣的
1、全額收匯核銷:
(1)企業出口收匯核銷手冊。
(2)加蓋海關「驗訖章」的核銷單正本及退稅聯。
(3)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貨物報關單正本。
(4)商業發票正本。外商投資企業應提供由稅務部門統一制定的出口發票,加蓋企業公章或發票專用章;其他出口企業提供的出口發票須加蓋企業發票專用章。
(5)銀行出具的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應具備銀行「業務公章」和「出口收匯核銷專用章」、「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字樣、相應的核銷單編號等必備要素),異地收匯核銷專用聯的,應加蓋收匯地外匯局「出口收匯核銷業務監管專用章」確認的水單。
2、來料加工、來件裝配方式出口按照工繳費辦理收匯核銷:
(1)企業出口收匯核銷手冊。
(2)全額核銷中2、3、4、5點的單據。
(3)海關登記手冊、企業合同及外經貿部門批准件(正本及復印件)。
3、進料加工抵扣出口收匯差額核銷:(僅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企業每次申請辦理抵扣差額核銷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外經貿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海關進出口登記手冊、進出口合同(須經外經貿主管部門、海關審批備案)。
(2)全額收匯核銷中的1、2、3、4、5點的單據。
(3)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及企業外匯核銷IC卡。
(3)企業外匯步驟擴展閱讀:
手續
出口單位在向當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時,如報關單金額和收匯金額差額,須提供有關證明。
1、補償貿易項下以實物補償的出口,出口單位必須提供經貿部門的批件,有關補償貿易合同、有關進口報關單、發票、核銷單寄向當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手續,外匯管理部門將逐筆登記出口額和補償出口日期,補償出口額滿和補償期滿後,外匯管理部門將對新增出口按一般貿易逐筆核銷收匯。
2、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出口附加工合同和「登記手冊」。對於一個合同分批出口並分批收取繳費者,憑原加工合同及所有的核銷單和結匯水單(收帳通知)向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
核銷程序
1、有出口收匯貨物的單位,應該到當地外匯管理部門申領經過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匯」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
2、貨物出口時,將出口收匯核銷單與其他所需要的報關單據一起向海關申報;貨物放行大約一周時間以後,出口人將海關簽章後退回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報關單以及其他有關單據取回留存,准備收匯核銷時使用。
3、銀行收到外匯貨款以後,按照國家有關外匯管理的規定,將外匯貨款按照當天的外匯牌價代替國際買入出口人收到的外匯貸款,同時,將相應金額的人民幣打入出口人帳戶,並且以水單的形式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應該在一定時間期限內,憑銀行簽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報關單、外匯水單等單證到外匯管理部門進行出口收匯核銷工作。
外匯管理部門通過對報關網路記錄、報關單證的檢查核對後,認為該筆業務出口、收匯等事宜屬實後,便同意出口人的外匯核銷,即認定該筆出口業務已經完成。
⑷ 企業收匯流程
對於新辦理外貿業務的企業(註:2008年5月30日前無出口收匯記錄的企業),如發生了預收貨款,企業可在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辦理預收貨款提款登記後,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預收貨款提款登記確認,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格式參照附件);
(二)已簽訂(未來出口)的出口合同(代理出口的還需提供代理出口協議);
(三)其他材料。經審批後企業攜帶核准件辦理結匯。但核准件只能向外管局申請一次。
注意:如果您是貨物出口後才收到貨款的或是先收取貨款出口後才結匯的,就不需要在信貸系統登記預收款、申請額度而直接在一般貿易額度下結匯。如果是貨物出口前收到貨款的或在出口前先結匯的,企業就需要在信貸系統登記,向外管申請額度。企業進行登記後且在出口後及時辦理注銷登記及核銷的,企業的預收款額度會提升為第一次出口額度的30%。對企業預收款額度外管局是有一定的控制的,不能超過范圍增加。
參考資料:http://ke..com/link?url=_-158fbL6yv-
⑸ 公司外匯賬戶收到第一筆匯款,請問去銀行結匯前要做些什麼。因為第一次,所以步驟詳細點、
首先得在 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上 申報。 如果是一般貿易的話, 申報了就可以
如果是預收的話,等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進行 預收登記。
然後填一個結匯的表格, 拿著電子口岸卡,就可以去結匯了。
繁瑣,所以 留下你Q,跟你細說!
⑹ 公司外匯賬戶開戶流程是怎樣的
流程:
1、凡符合《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的境內機構、駐華機構(以下簡稱開戶單位)均可開立外匯帳戶。
2、開戶單位在申請開戶時,可根據本單位情況自行選擇開戶銀行。開戶銀行經營外匯業務的各總行及其分支行。
3、開戶單位應按我局要求提供開戶所需的全部材料,經我局批准開戶後,應在30個工作日之內憑《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到開戶銀行辦理開戶手續。開戶銀行應填寫《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的回執聯並退開戶單位,開戶單位須於開戶後5個工作日內持回執到外匯局領取《外匯帳戶使用證》。
4、同一性質的外匯帳戶,一個開戶單位原則上只允許開立一個。如因業務需要,確需開立兩個以上帳戶的,外匯局將根據具體情況嚴格審批。
5、開戶單位如丟失《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或《外匯帳戶使用證》,必須登報聲明作廢,並持登報聲明及補辦申請到外匯局辦理補辦手續。
(6)企業外匯步驟擴展閱讀
設立和使用外匯賬戶,有以下基本原則:
1、核准制原則。
設立外匯賬戶應當持相應材料向當地外匯管理局提出申請,憑當地外匯管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設立外匯賬戶批准書》到當地銀行設立外匯賬戶。經過外匯管理機構審批或者按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銀行才能為客戶設立外匯賬戶,並在外匯管理局准許的外匯活動范圍以內,辦理外匯結算。
2、限額管理原則。
這是目前結售匯總體原則的體現,允許設立賬戶保留外匯雖然是結售匯原則的一個特例,但並非意味著賬戶余額可以無限度地擴大,因此幾乎所有外匯賬戶都有限額控制或結匯條件的設置。
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管理作為結售匯制度的配套措施,在保障結售匯制度順利實施的前提下,允許企業保留一部分外匯,減少買賣差價及手續費的損失,不僅有利於企業資金調配,還給企業的結算提供了方便。
外匯賬戶中暫時閑置不用的外匯資金,可以在賬戶中存儲,經過外匯管理部門批准,也允許轉作外匯定期存款,這是企業合理經濟行為。未經當地外匯管理局批准擅自將外匯賬戶內資金轉存定期存款,是一種逃避限額管理行為,詳情可以從福匯環球金匯詳細了解。
⑺ 關於公司外匯我去銀行結匯,到底具體的操作步驟是怎麼樣的,就只要銀行的步驟,
貴公司應該已經開戶了吧,就不需要到外匯管理局了。
現在的外匯政策是企業貿易項下的收匯和入賬結匯,必須有相對應的出口業務量,兩者之間必須能夠核對相符!
所以現在銀行都先為企業開立專門的待核查賬戶,銀行收匯後先存入企業的待核查賬戶,企業需要帶電子口岸卡和企業預留印鑒到銀行辦理相關手續,銀行需要通過電子口岸核查並沖銷企業的出口額度後才能為企業結匯或入賬。
定金也就是預收貨款,預收貨款在電子口岸卡中是沒有額度的,需要企業登錄外匯管理局的貿易信貸登記系統進行相關的登記操作,做完後第二天電子口岸卡中預收貨款一欄就會增加額度,你在出口發貨後,需要憑報關單到貿易信貸登記系統中注銷你的登記。
現在在電子口岸卡中有收匯申請的功能,企業可以自己在家直接進行收匯申請,銀行登錄電子口岸卡進行核銷收匯申請即可,企業不需要帶口岸卡到銀行,銀行就可以在核銷後直接為企業結匯或入賬!
先說這麽多吧,有問題再問吧!
⑻ 企業的基本帳號要開通外幣功能,請問流程要怎麼操作
你是說在基本戶外
還要再開外幣帳戶是吧
把你開基本戶的資料全部拿到銀行辦理就行
不過
這次多了個開戶許可證
⑼ 企業賺的外匯怎麼交到外匯局,流程是怎樣的
企業將外匯賣給銀行,企業獲得人民幣,銀行再將外匯賣給外匯交易中心,銀行獲得人民幣,外匯局獲得外匯。
⑽ 出口收匯的操作流程
流程:
一、核銷開戶
出口單位申請辦理「中國電子口岸」IC卡及辦理出口收匯核銷開戶登記手續應提供以下材料:
(1)單位介紹信、開戶申請書,核銷員身份證及復印件
(2)經貿部門批准經營進出口業務批件正本及復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4)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及復印件
(5)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復印件
(6)出口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需提供《外匯登記證》
二、申領核銷單。出口單位申領出口收匯核銷單應提供以下材料:
(1)企業核銷員證(首次申領出口收匯核銷單,應提供單位介紹信,內容包括核銷員姓名和領單份數及出口合同復印件)
(2)出口企業核銷員本人「中國電子口岸」操作員IC卡。
三、收匯核銷。
1、全額收匯核銷:
(1)企業出口收匯核銷手冊
(2)加蓋海關「驗訖章」的核銷單正本及退稅聯
(3)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貨物報關單正本
(4)商業發票正本。外商投資企業應提供由稅務部門統一制定的出口發票,加蓋企業公章或發票專用章;其他出口企業提供的出口發票須加蓋企業發票專用章。
(5)銀行出具的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應具備銀行「業務公章」和「出口收匯核銷專用章」、「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字樣、相應的核銷單編號等必備要素),異地收匯核銷專用聯的,應加蓋收匯地外匯局「出口收匯核銷業務監管專用章」確認的水單。
2、來料加工、來件裝配方式出口按照工繳費辦理收匯核銷:
(1)企業出口收匯核銷手冊
(2)全額核銷中2、3、4、5點的單據。
(3)海關登記手冊、企業合同及外經貿部門批准件(正本及復印件)。
3、進料加工抵扣出口收匯差額核銷:(僅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企業每次申請辦理抵扣差額核銷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外經貿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海關進出口登記手冊、進出口合同(須經外經貿主管部門、海關審批備案)
(2)全額收匯核銷中的1、2、3、4、5點的單據
(3)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及企業外匯核銷IC卡
4、其它特殊貿易方式出口,按照《實施細則》要求辦理出口收匯核銷。
5、企業貨物報關出口後發生退貨辦理核銷:
(1)出口收匯核銷手冊
(2)加蓋海關「驗訖章」的核銷單正本
(3)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貨物報關單正本
(4)加蓋企業公章或發票專用章的出口發票正本
(5)加蓋海關「驗訖章」的退運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
(6)進口發票正本(應為紅字)
(7)企業外匯核銷IC卡。
(10)企業外匯步驟擴展閱讀:
辦理
一、開戶
出口單位初次申領出口收匯核銷單(以下簡稱「核銷單」)前應當憑以下材料到外匯局辦理登記:
1、單位介紹信或申請書;
2、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蓋章);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復印件;
5、外經部門批文復印件和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流通型進出口企業);
6、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自營型進出口企業);
外匯局對上述材料審核無誤後為出口單位辦理登記手續。
二、領單
出口單位在開展出口業務前、憑單位介紹信、出口核銷員證(現為開戶單位印鑒卡)來外匯局領取核銷單。出口單位向外匯局申領核銷單時,應當當場在每張核銷單的「出口單位」欄內填寫單位名稱或者加蓋單位名稱章。核銷單正式使用前加蓋單位公章。
核銷單自領單之日起兩個月以內報關有效。出口單位應當在失效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未用的核銷單退回外匯局注銷。出口單位填寫的核銷單應與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記載的有關內容一致。
三、報關
出口單位持在有效期內、加蓋出口單位公章的核銷單和相關單據辦理報關手續。
四、送交存根
出口單位辦理報關後,應當自報關之日起60天內,憑核銷單及海關出具的貼有 防偽標簽、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報關單、外貿發票到外匯局辦理送交存根手續。
五、核銷
出口單位應當在收到外匯之日起30天內憑核銷單、銀行出具的「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到外匯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
六、遺失補辦
出口單位遺失核銷單後,應當在15天之內向外匯局書面說明情況(加蓋公章, 法人簽字),申請掛失,外匯局核實後,統一登報聲明作廢。
1、對於空白核銷單,外匯局予以注銷;
2、對於已報關的核銷單,則憑有關出口憑證辦理核銷;
3、對於要求補辦出口退稅專用聯的,在辦理出口核銷手續後,出口單位應當憑稅務部門簽發的與該核銷單對應的出口未退稅證明,向外匯局書面申請,經批准後,外匯局出具「出口收匯核銷單退稅聯補辦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