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銀行買的貴金屬如何做會計分錄分錄錄錄
1.商業銀行代收購的處理
經辦人員收購時,應當面點清件數、稱重量、鑒定成色,按規定價格計算價款,據以填制「收兌金銀計價單」,該單一式三聯。
出納部門將收兌金銀計價單交給會計部門審核無誤後,計價單第一聯由出納部門留存,第二聯代現金付出傳票,會計部門憑以登記金屬科目明細賬,出納部門憑以付出現金並記錄現金付出日記薄;計價單第三聯連同價款一並交給出售人,會計分錄如下:
借:貴金屬--××戶
貸:現金(或××存款)
貴金屬科目下按收購金銀各類立戶。
商業銀行收購的金銀,應原物並收購價全部交售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驗收數量、成色無誤後,填制一式三聯「收兌金銀計價單」,會計部門審核無誤後填制特別傳票並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貴金屬--收兌金銀戶
貸:××銀行存款
此時商業銀行分別編制特種轉賬借、貸方各一聯,並以人民銀行交來的一聯特種轉賬方傳票和計價單第三聯作附件辦理轉賬,其會計分錄為: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貸:貴金屬--××戶
2.中國人民銀行直接收購金銀的核算
中國人民銀行直接收購金銀的稱量、驗色、計價和核算與商業銀行收購金銀相同。但因交售金銀單位一般都在商業銀行開戶,因此價款要通過商業銀行備付金賬戶記載,再由商業銀行轉入交售單位存款賬戶。
中國人民銀行收購金銀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貴金屬--收兌金銀戶
貸:××銀行存款
然後登記「貴金屬」科目分戶賬。
商業銀行收到中國人民銀行的收賬通知後辦理轉賬,會計分錄為: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貸:××存款--××單位戶
❷ 買黃金怎麼做會計分錄
一.購買實物黃金和紙黃金的會計處理方法是不同的。
1.實物黃金
如果是銀行業,計入1441貴金屬科目,如果是非銀行的企業,計入存貨,
1).購入時:
借:庫存商品——黃金
貸:銀行存款
2).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紙黃金:
1).存出保證金等
借:其他貨幣資金——貴金屬現貨電子化交易
貸:銀行存款
2).視管理層持有的意圖不同分為短期持有和長期持有。
a.如果是短期持有,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其他貨幣資金——貴金屬現貨電子化交易
b.如果是打算長期持有,短期內意圖不會改變。
借:長期投資——其他長期投資
貸:其他貨幣資金——貴金屬電子化交易
❸ 購買黃金投資怎麼做會計分錄呀
購買實物黃金和紙黃金的會計處理方法是不同的。
實物黃金
如果是銀行業,計入1441貴金屬科目,如果是非銀行的企業,計入存貨,
存貨的定義是
購入時:
借:庫存商品——黃金
貸:銀行存款
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紙黃金:
存出保證金等
借:其他貨幣資金——貴金屬現貨電子化交易
貸:銀行存款
視管理層持有的意圖不同分為短期持有和長期持有。
如果是短期持有,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其他貨幣資金——貴金屬現貨電子化交易
如果是打算長期持有,短期內意圖不會改變。
借:長期投資——其他長期投資
貸:其他貨幣資金——貴金屬電子化交易
❹ 中行貴金屬積存如何贖回
貴金屬積存贖回渠道: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❺ 工行網上銀行的貴金屬積存怎麼進行贖回
請您於積存金交易交易時間登錄工行手機銀行,選擇「最愛-投資理財-貴金屬」功能,在「積存貴金屬」欄目下,點擊「我的持倉」,贖回積存金。
溫馨提示:
積存金業務(含積存、贖回)服務時間:為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日的9:10-22:30。工行會根據業務開展需要和市場情況調整服務時段,如有變更,請您以最新服務時間為准。
(作答時間:2019年7月9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
❻ 使用中行手機銀行怎麼贖回貴金屬積存
請您登錄手機銀行後,在首頁—更多—貴金屬積存頁面右上角「...」中點擊贖回按鈕,填寫贖回克重後點擊下一步,頁面顯示交易成功。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❼ 個人網銀上怎麼操作贖回貴金屬積存
請您登錄個人網銀,在貴金屬—貴金屬積存—贖回頁面,選擇已購買的積存品種,點擊「贖回」按鈕後,填寫贖回克重後點擊下一步,頁面顯示交易成功。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❽ 購買貴金屬贖回貴金屬入什麼會計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持有的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存貨的成本。專企業(金融)為上市交易而屬持有的貴金屬,比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進行處理。
二、本科目可按貴金屬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貴金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購買的貴金屬,借記本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
(二)出售的貴金屬,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其賬面余額,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持有貴金屬存貨的成本。
❾ 公司購買工行的積存貴金屬應該如何做賬
建議您咨詢對公賬戶開戶行工作人員。
(作答時間:2019年7月8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