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吧,准備抄底了,07年行情又准備到了
Ⅱ 江蘇弘業期貨南京本部客戶經理底薪是多少
1200--1300除去
五險一金
之後
每個城市消費水平不同
有一些差別
Ⅲ 我去江蘇弘業期貨有限公司面試了,應聘的職位是期貨專員,不知道這個職位和這家公司怎麼樣
就是拉客戶,別看樓上幾位說的那麼正規,你沒業績公司就碾你。
Ⅳ 江蘇弘業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江蘇弘業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業期貨」)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在江蘇省工商局登記注冊的大型期貨經紀公司,注冊資本1.38億元。公司隸屬於江蘇省國資委監管的大型企業集團——江蘇弘業國際集團,上市公司弘業股份(600128)和全國知名創業投資企業江蘇弘業國際集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的主要股東。公司主營商品期貨經紀、金融期貨經紀。
法定代表人:周勇
成立時間:1995-07-31
注冊資本:38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1000001002236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中華路50號
Ⅳ 弘業期貨工資問題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勞動者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38條規定。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Ⅵ 請問有人在南京弘業期貨做過實習生嘛,是關於股指期貨的部門的,請問待遇怎麼樣呢
沒有轉正前隸屬於服貿公司,底薪1250+提成8%+五險一金;
轉正後隸屬於弘業期貨,底薪1850+提成10%+五險一金。
★回答好的話,給分哦,呵呵~~★
Ⅶ 南京弘業期貨無責任底薪2000真的嗎我同學在上班,說是經理只讓他熟悉軟體
你同學是新進的期貨經紀人吧
2000底薪正常
做期貨確實要先了解期貨軟體的!
Ⅷ 南京弘業期貨業務員是什麼待遇
你好 我是弘業西安的,說下我的待遇你做參考,畢竟不是一個地方,可能會有差距。底薪是1200加提成加五險以金,底薪這塊是按照凈手續費標准會有增加。達到一萬凈手續費底薪就是1600.2萬以上就是1800.提成是規定的百分之10.
Ⅸ 南京弘業期貨公司怎麼樣
江蘇省地方性期貨公司,行業排名50名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