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證券期貨業金融機構需要配合做好以下哪些反洗錢日常監管要求
㈡ 證監會對股票期貨交易如何監管
證監會主要的職責。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七)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八)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發行可轉換債券;監管境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期貨機構;監管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期貨機構、從事證券、期貨業務。
(九)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十)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律師事務所、律師及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活動。
(十一)依法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罰。
(十二)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㈢ 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召開
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最新消息
正在北京京西賓館召開的證券期貨監管年中工作會議,內容和長度都和往年大不同。據報道,除了強調奧運前要全力維護資本市場穩定,特別引人關注的是,該會還包括了中紀委專人談有關反腐倡廉的內容。往年的該會議一般只有一天,但今年的證券期貨監管年中工作會議自7月28日下午開始,一直持續到7月30日。來自全國的證券、期貨監管分支機構、協會等主要負責人悉數參加。28日下午,會議主要聽取了證監會主席尚福林的講話,29日圍繞尚福林的講話展開分組討論,隨後聽取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易綱關於當前貨幣政策的報告,30日,將有中紀委有關人員作反腐倡廉的講話,這在歷次年中工作會議中尚屬首次。(沙:「維穩」無疑是這次重要會議的主題。)
㈣ 中國證監會的監管措施有哪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中國證監會依法履行職責,有權採取下列監管措施:
1、檢查
檢查是基金監管的重要措施,屬於事中監管方式。檢查可分為日常檢查和年度檢查,也可分為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是指基金監管機構的檢查人員親臨基金機構業務場所,通過現場察看、聽取匯報、查驗資料等方式進行實地檢查。
中國證監會有權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服務機構進行現場檢查,並要求其報送有關的業務資料。
2、調查取證
查處基金違法案件是中國證監會的法定職責之一,而調查取證是查處基金違法案件的基礎,是進行有效基金監管的保障。
3、限制交易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賦予中國證監會限制證券交易權。
中國證監會在調查操縱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等重大證券違法行為時,經中國證監會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調查事件當事人的證券買賣,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15個交易日;案情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交易日。
4、行政處罰
中國證監會可以採取的行政處罰措施主要包括: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責令改正、警告、暫停或者撤銷基金從業資格、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責令停業等。
(4)2015證券期貨監管重點擴展閱讀:
中國證監會的主要職責:
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㈤ 證監會對證券市場的監管方式有哪些這些監管方式有哪些漏洞或問題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在對證券市場實施監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七)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㈥ 轄區證券期貨市場監管工作屬於財經還是財會
㈦ 2015年國考銀監會計算機類考試題型中有證券期貨的基礎知識題嗎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銀監會各類職位主要測查內容如下:(一)銀監監管類考試側重金融監管相關的經濟金融知識,包括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貨幣銀行學、商業銀行業務與經營知識、金融監管理論與實踐、國際金融學等;(二)銀監綜合類考試側重金融監管相關的經濟金融會計和綜合管理等基礎知識,包括經濟學、會計學、財務管理學、管理學、公共管理學、人力資源管理學、法學、心理學等;(三)銀監法律類考試側重金融監管相關的法律知識,包括法學基本理論、憲法、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刑法、國際法等;(四)銀監統計類考試側重金融監管相關的統計學理論和實務,包括統計學基礎、宏觀經濟學、金融學、財務管理、會計學、金融風險管理、管理信息系統等;(五)銀監計算機類考試側重計算機理論與實務,包括軟體工程、程序設計、網路技術應用、資料庫管理、信息安全等。中公教育網站第一時間公布各類公考類信息,建議及時關注,祝考試成功!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㈧ 2017年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 什麼時候召開
2015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全國統考)一般於考試前1個月左右截止,考試分別於3月、7月、9月、11月舉行。中國證券業協會將於2014年12月24日已公布考試報名條件(一)報名截止日年滿18周歲;(二)具有高中或國家承認相當於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考試科目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基礎科目為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包括:證券交易、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分析及證券發行與承銷。單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鍾(其中前10分鍾為現場采像時間)。考生可根據需要選擇參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