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產品期貨價格指數保險
從年初發布的中央一號文件到近日農業部和中國保監會在北京聯合召開的保險服務農業現代化座談會,農業保險正以自己的方式支持經濟社會的發展。作為農業發展的「穩定器」,農業保險已不僅僅是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支撐,而是通過改革創新努力成為現代農業的「助推器」。
堅持農險產品創新
目前,我國雖已成為亞洲第一、全球第二大農業保險市場,但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指出,我國農業保險深度僅0.56%,低於全球1%的平均水平,更低於美國7%的水平,還有很大發展空間和潛力。
據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透露,農業保險發展模式將逐步從供給推動型向需求拉動型轉變,農業保險迫切需要轉型升級。
「我國農業保險已經不僅僅是防範自然風險的管理手段,而且更多地融入到我國現代農業建設各個環節,在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農業產業化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中發揮更多作用。」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石健表示。
因此,農業保險產品的創新就顯得更為迫切。根據農業現代化的需求,農險產品的創新要做到超越傳統產品「低保費、低保額」的局限,中央財政的補貼也應該作出相應調整,從補貼傳統農業保險,轉而補貼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創新產品。
「近年來,受國際農產品市場影響加深,我國農業產品價格競爭壓力加大,目標價格指數保險的探索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路徑。」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庹國柱在接受《農村金融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標價格指數保險作為農險產品創新的標桿,有很多地方值得借鑒。「雖然目標價格指數保險的探索目前主要集中在蔬菜、生豬等,但未來隨著逐步向更多大宗商品的擴展,目標價格指數保險對農產品價格改革將發揮更大作用。」
同時,庹國柱認為保險公司還應積極研究開發各種新型農業保險產品,如天氣指數保險、價格指數保險、產量保險、收入保險、農村小額信貸保證保險等新型產品並積極試點,以探索日益多元化、多層次的農業風險保障需求。
加快農險模式轉變
記者注意到,相較往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有關農業保險的表述今年在延續此前「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增加保險品種、提高風險保障水平」的基礎上,增加了更多首次提及的內容。其中,關於繼續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的備受關注。
事實上,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就提出,「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利用期貨、期權等衍生工具進行風險管理」,鼓勵「探索開展產值保險、目標價格保險等試點」,從政策層面對「保險+期貨」這一金融創新進行支持。
隨著文件的下發與政策的支持,大連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大商所」)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去年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首單期貨機構參與農產品價格保險的簽約,標志著「保險+期貨」的金融新模式正式起航。
據悉,人保財險大連市分公司在去年8月推出國內首個玉米、雞蛋期貨價格保險,為錦州義縣51家農戶1000噸玉米提供了216萬元風險保障,為大連普蘭店、黃岡浠水4家農戶的300噸雞蛋提供了320萬元風險保障,並與上海新湖瑞豐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簽署全面合作協議,利用期貨市場轉移農產品價格下跌風險。
截至2015年底,玉米期貨價格保險試點已結束,合計賠款24.11萬元、賠付率達208.2%;雞蛋期貨價格保險首期賠款6.53萬元、賠付率51.04%,有效提高了農戶抗價格下跌風險能力;盡管玉米期貨價格保險賠付率高達2倍,但上海新湖從期貨市場上又挽回了損失,與保險公司合作態度更加積極主動。
對此,方正中期期貨投資咨詢部總經理王駿王駿認為:「農產品價格保險在我國如果能推廣開來,將為廣大農民、合作社和相關農業企業打造一個嶄新的融資方式。農產品價格保險保障了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的穩定收入,其可以將價格保險保單在銀行進行質押貸款,此前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貸款難的情況將得到有效改善。」
但他提出,在農產品價格保險的試點和推廣過程中需要各地政府部門能參與進來,撥付一定費用以保險費補貼的形式補貼給合作社、農業企業和農民,支持期貨交易所、農業保險公司、期貨公司三方共同將這一具有中國特色和金融創新的政策試點做下去。
新型經營主體受關注
項俊波認為,農業現代化過程中涌現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天然對金融保險有迫切需求。然而,現階段面臨的主要矛盾,是農業保險不能滿足廣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日益增長的風險需求。
據統計,我國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超過250萬家,是農業規模經營的主力軍。相比一般小農戶,新型經營主體已經不再是生計型或兼業型農戶的簡單再生產,而是走商品化經營、追求規模效益的擴大再生產,經營規模大、承擔風險高、現代要素多。韓長賦認為,「他們更需要金融,更需要保險。」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郭生臣透露,去年該公司在河北、吉林、廣東等15個省份開展了共計52個涉農「政銀保」項目,並設立了50億元額度的資管產品和投資基金,為參保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小微企業提供融資資金。
庹國柱坦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現代農業發展中呈現出了新特點、新風險和新需求。「通過農業保險產品創新,超越傳統產品"低保費、低保額"的局限,適應新型經營主體對風險分散水平和保障能力提出的更高要求,滿足其規避大規模和高投入生產方式下面臨較高風險的需要,有利於促進現代農業和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庹國柱認為,應當將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創新產品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疇。目前中央財政主要對大宗作物保成本的傳統「低保費、低保額」農業保險提供保費補貼,這樣,對於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創新產品,其保險金額和保險費率超過現有傳統產品部分的保費將得不到中央財政的補貼。
目前,財政對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實行統一補貼政策,補貼比例與投保人的種植規模以及保險產品的保障水平都沒有關系。「這種補貼政策在某種程度上與國家對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農業發展政策導向是不配套的。」庹國柱認為,目前的保費補貼政策並沒有體現促進現代農業和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政策導向。規模化經營的新型經營主體土地利用率、產出率、商品化率高,對國家的糧食安全貢獻大,國家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理應向其傾斜。中央財政有必要適時將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高保障創新產品,比如收入保險產品或者覆蓋租地成本和勞動力成本的完全成本保險產品等納入補貼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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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農業保險中,養殖業保險具體分為
一般把養殖業保險分為畜禽養殖保險和水產養殖保險兩大類。
自2016年起,中國保監會批准人保財險運用保險資金開展支農支小融資試點業務,2017年批復險資直投額度250億元,截至目前累計簽約金額超過90億元,畜牧業融資占簽約總額80%以上。
近年來,政策性保險和險資支農等保險領域業務對緩解畜牧業發展外部制約起到了積極作用。農業部副部長於康震表示,探索推廣畜牧業保險新產品,聯合推進養殖收益險、價格指數險、保險+期貨、全產業鏈組合險等新產品試點,將促進畜牧業保險擴面提標降費。
探索建立保險資金支農新模式,聯合開展農戶貸、企業貸、政融保以及其他創新融資模式,可以推動破解畜牧業發展融資難題。通過發展特色畜牧業助推精準扶貧,重點在深度貧困地區實施免抵押免擔保的支農融資業務,幫助貧困地區加快發展區域特色畜牧業。
(2)農業保險加期貨擴展閱讀:
據悉,2016年,全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達417億元,其中畜禽養殖業保險保費收入105億元,佔比達25%,農險保費總規模位居全球第二位。全年農業保險累計提供風險保障2.16萬億元,支付賠款348億元,受益農戶4576萬戶次。
3. 農業保險農金融領域保險
溫鐵軍,李昌平
近日,央行、銀監會發布的《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意見》中決定,在中部六省和東北三省選擇糧食主產區或縣域經濟發展有扎實基礎的部分縣、市,開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鼓勵農村金融機構探索發展基於訂單與保單的金融工具,提高農村信貸資源的配置效率,分散農業信貸風險。從而形成良性循環,推進優質高效特色農業的加快發展,最終實現支持深化農村改革的目的。
農業保險、農村金融對農業、農民、農村企業均有通過風險支持獲得收益的共性特徵。但是,農業保險與農村金融目前卻未能形成風險利益共同體,讓農村金融獨自承擔了「三農」信貸支持的風險和收益。為了改變這種狀況,部分農村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在服務「三農」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在「三農」保險、市場准入、支付結算、風險管理、社會服務等領域也進行了一定的合作,但是沒有達到預期效果。那麼金融和保險的合作如何能夠實現雙贏呢?筆者有如下建議,期望能拋磚引玉。
建立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聯動機制。農村金融機構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人緣、地緣和資源優勢,配合當地政府、保險公司和行業協會加強對涉農保險目的、意義的宣傳,大力培育公民的風險防範意識。應強化制度約束,建立農業種養和新品種引進的強制保險制度,弱化高危品種和項目的風險。應強化利益驅動,對投保農戶在同等條件下實行貸款優先、利率優惠,共同推進農險市場的不斷擴大,弱化災損對農村信貸的影響,推動農村經濟和農村金融的穩健發展。
建立農村金融與農村保險的合作機制。農村金融機構要利用人才優勢和交叉銷售優勢,與保險公司合作經營,以訂單和保單等為標的資產,探索開發「信貸+保險」金融服務新產品。逐步形成風險利益的共同體。
鼓勵農村金融和保險混業經營。許多農業產業化程度很高的國家,通過出台保費補貼、稅收優惠、經營費用補貼等財稅政策,支持農業保險發展,實現對農業的政策扶持與利益保護。如台灣地區的農會等合作組織,具有融資和保險服務功能,可以為農戶提供貨款或擔保,並提供農業保險服務,很好地解決了農業融資和保險的問題。我國也可以借鑒這些經驗,由政府補貼方式,鼓勵農村金融機構入股農業保險公司,實現混業經營。
除了上述措施,還要圍繞生態農業、觀光農業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分散經營風險。要積極發展農產品期貨,創新農產品期貨品種,分散和轉移農業生產的市場風險;適時推進期貨期權,試點設立期貨投資基金,為農業生產提供套期保值工具。進一步發揮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輻射拉動作用,推進優質高效特色農業加快發展。
農業生產風險的種類多,涉及范圍廣,發生的概率大。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也意味著存在較大的風險,農村金融機構只有與時俱進,不斷創新,才能探索出一條與三農共贏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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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到底什麼是「保險+期貨」
「保險期貨」,是指農業經營者或企業為規避市場價格風險向保險公司購買期貨價格保險產品,保險公司通過向期貨經營機構購買場外期權將風險轉移,期貨經營機構利用期貨市場進行風險對沖的業務模式。它是基於為農業經營者提供價格避險工具發展起來的。農產品價格變動是影響農戶收益的重要因素之一,農業經營者直接通過期貨市場進行市場風險管理需要較強的專業知識、操作經驗以及資金保障,這對於普通農戶來說是一個較大的障礙。
而相對於直接參與期貨市場,保險產品對農戶來說要熟悉得多,且不需要考慮保證金佔用、強行平倉等期貨規則,更易於農戶的理解和接受,加之保險公司具有更強的綜合實力和更完善的基層服務基礎,價格保險產品更適用於保障農戶收益。
總體來看,「保險期貨」為農戶提供了一種操作性較強的避險工具,將農民所面臨的價格風險轉移至期貨市場,有效地完善了農業生產經營者與期貨市場之間的連接機制,是農戶或企業所面臨的價格風險與期貨市場之間的傳送帶,合理地利用和發展可以更好地發揮期貨市場的風險管理功能。
溫馨提示:
1、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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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20年太平洋保險加期貨玉米保險玉米絕產了包多少錢
沒看到你們的合同不好評價,保險加期貨可以有效對沖風險,至於賠多少,簽訂合同的時候裡面應該都有約定的,保險只能說相對降低風險,也不可能說全部就給你承擔了,跟你的保費也有關系的。
6. 2019年人保的農業保險的玉米目標價格是多少
給農產品價格波動「上保險」
何謂「保險+期貨」,該模式具有何種魅力。9日,在第二屆中國產業經濟(國際)論壇間隙,媒體人采訪了與大商所率先推動「保險+期貨」的新湖期貨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李北新。
在李北新看來,「保險+期貨」是在各方探索農產品價改和「三農」服務中應時而生的。
「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走到十字路口。」李北新說,近年來我國為保障農民收入,投入巨大,僅2014年糧食儲備的相關支出已經達到1500億元以上,同時陷入了收儲造成國內價格堰塞湖——吸引大量國外廉價替代品進口——國產品種消費銳減——過剩更加嚴重——收儲量繼續加大的怪圈,財政包袱沉重。
今年3月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將玉米臨時收儲政策調整為「市場化收購」加「補貼」的新機制。在業內看來,這是一個重大改革信號,意味著國家將通過市場力量、市場化軌道來推動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改革。
不過,市場化進程中該如何保障農民利益,如何幫助農民有效防範農產品價格波動風險?市場主流的觀點是對生產進行直接補貼,同時推出農產品價格險、通過農產品價格險作為手段之一在市場環節配合收儲政策的退出,這也是國際上保障農民收入的通行做法。美國自2006年起,即推行了大豆、玉米、小麥作物收入保險CRC。
其實,「積極開展農產品價格保險試點」在2015年就已被寫入中央一號文件,相關部委也推出了不少舉措,但在實際操作環節中卻遲遲未能落地。
「價格險的理賠概率要遠遠高於其他險種,對保險公司來說,農產品價格險存在由於價格暴跌保費完全無法覆蓋理賠金額的風險。」一位保險公司人士如是表示,保險公司需要對價格保險進行再保險,至少是部分再保險,以分散風險,但目前並沒有一個可以對此進行再保險的市場。
大商所和新湖期貨敏銳地捕捉到了這一市場空缺,這就有了「保險+期貨」首單——人保財險玉米期貨價格險項目。2015年8月,人保財險大連市分公司與錦州義縣合作社達成合作協議,合作社購買了人保財險以玉米期貨1601合約目標價格為2160元(9月16日-11月16日收盤均價)的玉米價格保險1000噸,保費為115776元;同時人保財險以同等條款購買了新湖瑞豐(新湖期貨風險子公司)的玉米期貨1601看跌期權(此為場外期權)1000噸產品,以對沖玉米價格下降可能帶來的賠付風險,權利金為96552元。
7. 發展訂單農業,農產品期貨市場,和農業保險,對農村有什麼影響急急急~
訂單農業 和農業保險對農村的發展還是好的
農產品期貨對目前大多是農村還是很遙遠的
8. 2021年農業保險政策是是什麼呢
一、制定背景
為增強農業抗風險能力,加快推進現代農業發展,促進鄉村產業振興,保障農民穩定增收,根據《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2021年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通知》(甬農保〔2021〕4號)文件精神,特製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標
2021年度,重點在全區范圍內試點推廣早、晚稻種植「完全成本+收益」保險,寧波市農險辦將適時推出雜交水稻制種、小麥、生豬保障水平提高方案,全面推進種業產業險種開發,繼續做好鄉村產業基礎險種及創新險種開發。
三、主要任務
(一)開展早、晚稻種植「完全成本+收益」保險全域試點。試點期間,早、晚稻種植新舊2款保險產品同時存在,規模種植戶自行投保,散戶以行政村為單位集中投保,依照農戶自行選擇投保險種、投保額的原則,做到自願投保、願保盡保、應保盡保。寧波市農險辦將加快開展雜交稻制種、小麥種植以及生豬生產完全成本調查,試點新版保險產品,提高風險保障水平。
(二)全面推進種業產業險種開發。寧波市農險辦將積極開展我市糧食、蔬菜、畜禽、水產等省級以上審定推廣品種的制種產業險種開發,分散制種及推廣風險,促進我市種業企業穩定發展,增強抗風險能力,推動種業強市建設。
(三)加大鄉村產業基礎險種開發力度。按照《寧波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協調小組關於加快推進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甬農保〔2020〕5號)關於到2025年鄉村產業險種全覆蓋的要求,寧波市農險辦將鼓勵農險經營機構加大研發力度,全方位、多層次推進險種開發,落實有關新險種保護規定,研究新險種開發財政獎勵措施,2021年計劃推進火龍果、藍莓、肉牛、小青龍、縊蟶等種養殖以及生豬運輸等保險產品開發。
(四)有序推進創新性險種開發。寧波市農險辦將針對部分農業產業受氣候變化影響大,定損難等現狀,鼓勵農險經營機構深入生產一線,充分了解產業發展痛點,堅持微利可持續的發展原則,開發氣象指數、農產品品質、價格指數、保險加期貨等創新險種。繼續推進「政策性保險+商業附加保險」試點,對投入大、收益高的地方特色鄉村產業和現代農業園區,繼續鼓勵探索政策性保險疊加商業保險或純商業保險的試點,各級財政繼續給予政策扶持。
(五)優化保險機構運行模式,促進農業保險市場有序競爭。中央險種和地方特色險種繼續由共保經營,適時對份額進行優化調整。鼓勵合格的保險經營機構獨立參與農業保險市場,適度競爭,激發農業保險市場活力,切實維護農民利益。
(六)開展險種績效評估和經營業務跟蹤工作。寧波市農險辦將對試點期已滿3年的險種開展綜合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按規定修改保險條款、保額、費率以及財政補貼比例。修訂大棚作物種植保險、露地蔬菜種植保險等險種條款,完善條款表述內容,優化賠償處理方式。回溯、評估、清理長期無經營業務或覆蓋率較低的險種。
(七)建設農業保險信息化監管與服務平台。寧波市農險辦將探索數字農險監管新模式,建設農業保險監管服務系統,集合農業農村大數據和農險數據,避免重復投保、虛假投保事件發生,通過浙里辦、浙政釘以及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公眾微號,創建農業保險產品超市,開展保險知識及產品線上宣傳,推動線上投保、投訴、理賠,提高農業保險監管服務水平。適時組織農業保險專題培訓,提升農業保險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增強服務「三農」意識,提升服務「三農」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及時完成農業保險績效評價。區農險辦按照鄉村振興對農業保險工作的考核要求,切實保障農業保險財政扶持資金,逐步改變農業扶持方式,將部分農業補貼逐漸向農業保險轉變。各鎮、街道和農險經營機構要積極配合區農險辦根據省、市農業保險績效考核辦法,圍繞組織落實、規范管理、資金保障、保險覆蓋、農戶滿意度等5方面內容及時完成農業保險績效自評工作,自評報告在12月底前報市農險辦。
(二)加快財政補助資金結算。市農險辦繼續委託第三方開展審計,並從2021年開始採用年初預撥、次年結算的辦法直接向保險經營機構撥付市級及以上農業保險專項資金。區農險辦也採用年初預撥,次年結算的辦法撥付區級應承擔的保險補助資金,並在收到市農險辦提供的農業保險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後2個月內,完成與保險經營機構上一年度的資金結算。
(三)加強總結宣傳。區農險辦和農業保險經營機構將通過製作宣傳小冊子、畫報、信息推送、上門宣講、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加大農業保險的宣傳力度,確保農戶有渠道、能及時熟悉了解保險產品的保障內容及特點,不斷提升農戶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同時,及時對險種開發、推廣、承保理賠、監管等工作做好年度總結,不斷提升農業保險管理水平。
五、解讀機關和解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