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外合資企業注冊時,外方企業要提供什麼東西
一申辦一般流程:
工商局企業名稱核准→發改局項目立項批復→外資局批文→到環保部門辦理項目環境評估批復→外商投資企業章程審批→到質監局領取企業賦碼通知書→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核發→頒發企業營業執照→稅局登記 →到質監局領取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銀行設立基本賬戶→到外管局辦理外匯登記證→辦理海關登記證正式辦理→銀行設立注冊資本金賬戶→辦理稅務登記→注冊外資以及進行驗資→到工商部門領取正式營業執照。
二申辦所需條件: 1、合資企業法要求投資外方至少投入注冊資本的 25% ,一般對投資外方的投資沒有最高上限。
2、股東人數為50人以下。中方投資主體應為企業、其他經濟組織,事業單位法人、社團法人,民辦非企業法人經審批機關批准可作為中方投資主體進行投資;
3、有符合登記要求的投資者,經營場所和共同設定的公司章程;
4、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者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中外合營者一方擔任董事長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
三、申辦材料:
1、 中方公司投資者需要: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備核); 公司法定代表人復印件;公章(備用)、法人代表的護照復印件、場地租賃合同、可行性研究報告、章程、企業登記授權委託書等。
2、 外方公司投資者:
商業登記證; 公司營業執照;銀行資信證明原件;公章; ;公司董事長、通行證或護照復印件;外商投資者的董事會決議。
2.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的外匯管理
第六十三條 合營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六十四條 合營企業憑營業執照,在境內銀行開立外匯賬戶和人民幣賬戶,由開戶銀行監督收付。
第六十五條 合營企業在國外或者港澳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賬戶,應當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或者其分局批准,並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或者其分局報告收付情況和提供銀行對賬單。
第六十六條 合營企業在國外或者港澳地區設立的分支機構,其年度資產負債表和年度利潤表,應當通過合營企業報送國家外匯管理局或者其分局。
第六十七條 合營企業根據經營業務的需要,可以向境內的金融機構申請外匯貸款和人民幣貸款,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國外或者港澳地區的銀行借入外匯資金,並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或者其分局辦理登記或者備案手續。
第六十八條 合營企業的外籍職工和港澳職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益,依法納稅後,減去在中國境內的花費,其剩餘部分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購匯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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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外合資企業收國外匯款可以走基本賬戶嗎
肯定是走企業的對公賬戶,你說的這個基本賬戶是不是就是企業的對公賬戶。
4. 我們是剛剛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進行外匯登記時,外匯管理局說超過了30天,需要罰款30萬以下。
《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匯資函字[1996]第187號)規定:"企業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30天內,應當向注冊地外匯局申請辦理外匯登記手續。"確實,你們沒有及時去登記,至於罰多少,《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有這么一條:「第四十一條違反規定將外匯匯入境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
這個外匯局說了算,你們看能不能找找人,爭取少罰或不罰。
5. 辦中外合資企業,外方的資金是否必須從境外匯入
一般情況下,外方的資金必須從境外匯入。
如果是以人民幣出資,則須符合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布的《關於外商以人民幣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
按《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外商以人民幣再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復函》,外方從已投資的外商投資企業的清算後的依法分配所得人民幣和轉股所得的人民幣以及以先行回收投資所得人民幣再投資,在政策上應同外匯出資享有同樣的待遇。
6. 中外兩公司成立中外合資企業,企業法人均為中國籍,外匯登記時是否有限制
依法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均需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到外匯局辦理此項業務前,外商投資企業應先取得外經貿部門的批復文件及《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並領取了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憑下列申報材料到外匯局申報:
1、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外商投資企業情況登記表》和《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2、外經貿部門批准企業成立的批復文件及頒發的批准證書原件;3、企業合資合作合同、章程(驗原件或蓋有原章的復印件、復印件留底);4、企業營業執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業提供營業執照(驗原件或蓋有原章的復印件,復印件留底);5、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6、補辦《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的,應在全國性報紙刊登遺失聲明。
辦理此項業務後,領取《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以後到外匯局或銀行辦理外匯業務時,均需出示此證。
新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辦理外匯登記時,應提供如下材料:
1、 書面申請(包括企業基本情況等)、 營業執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業提供非法人營業執照;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無須提供營業執照)、外經貿部門批復文件、批准證書、經批准生效的企業合資合作合同、章程、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公章、除上述材料外,視情況要求補充的其他材料以上書面材料需帶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確認與原件內容一致,我管理部驗後返還原件,同時留存復印件。
7. 中外合資 和 外資 區別,如果中外合資,外商投資多少可以稱為外資
我記得大學時候學的外資企業知識,估計你要結合三資企業知識來學習,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三類外商投資企業統稱為三資企業。
1. 中外合資企業 中外合資企業,又叫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指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中國政府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而從事某種經營活動的企業。它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中外合資企業的特點是:
(1) 合營企業按合同規定佔有股份,但只有了出資證明書,不發行股票。因此,不同國外的股份公司出現控股問題,誰在公司佔有的股份多,誰就控制了公司的經營管理權。
(2) 國外規定外國投資者只能占股份49%以下,本國投資必須佔51%以上。而我國的規定不同於外國。對外商合資企業的股份,只規定下限不少於25%,沒有明文規定上限。
(3) 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有一定比例要求。總投資額在30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要等於投資總額的70%;且注冊資本在合營期限內不得減少,對全營各方的認繳資本不負還本付息責任。
(4) 中外合資企業都是有限責任公司,其經濟責任以各自出資額為限。
(5) 國外投資者所得的利潤及其合法所得,必須是外匯才能匯出,這就要求在合同中規定產品外銷出口比例,在經營中強調外匯收支平衡。
2. 中外合營企業 中外合營企業,又叫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指為了擴大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共同舉辦的,按合同規定的各方投資條件,收益分配、風險責任和經營方式等進行經營的非股權式的經濟組織。合營方式可以是法人企業,也可以是為實施某一項目或共同進行某一經濟活動而形成的非法人式的組織。中外合營企業一般是由中國合作者提供土地(使用權)、自然資源、勞動力或現有廠房、設備和相應的水電設施等;外國合作才提供資金,先進設備和技術、材料等。
中外合營企業的特點是:
(1) 中外合營雙方要以法人身份簽訂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並按合同規定的投資方式和分配比例來分配收益。它可以是以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也可以是不具有獨立資格的合營實體。
(2) 合作各方權利、義務必須確立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在合同中要明確合作各方提供的合作條件,一般不以貨幣折算的投資股金,不以合作各方的投資額計股分配利潤。合作各方對收益分配和風險、債務的分擔,企業經營管理方式以及合作期滿的清算方法等,都應在合同中規定。
(3) 提供合作條件的合作經營企業、注冊醬有三種方式:一是以外國合作者無息提供的資金、設備加上中方投入的少量的現金為注冊資金;三是將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均折算為投資本金作為注冊資金。目前多選擇第三種方式。
(4) 全營企業可以採取加速折舊或其他方式提前回收投資,在未滿的合營期限內,仍應按原投資額對合營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否則,還本後合營企業萬一出現虧損,則無法償還,對債權人的利益無法保證。
3. 外資企業 外資企業,又叫外商獨資企業。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投資的企業(不包括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
外資企業的特點是:
(1) 外資企業是在中國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大部分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進行。因此,凡符合中國法規關於法人條件的,可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2) 我國目前的外資企業僅是相對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營企業而言,由於它的投資者不一定只有一個,可以是由幾個外商建立的公司在我國境內舉辦外資企業,所以他不同於國際上通常講的 "獨資經營企業"。
(3) 由於外資企業是由外商自己投資和經營,不能直接向我國企業轉讓技術,因此,在我國設立的外資企業必須是有利於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先進技術型企業,或產品出口型企業。
(4) 外資企業的最主要特點是:自投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享其利。
4. 三資企業的區別:
(1)組織形式和法律地位區別。 中外合資企業是公司形式的企業單位,屬於有限公司,是中國法人,具有獨立的財產權。 中外合營企業是一個合夥企業,組織形式不明確。它可以是具有中國法人資格的企業,具有獨立的財產權;也可以是一個鬆散的經濟聯合體,不取得中國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財產權。它的主要依據是雙方鑒定的合同和企業的章程。 外資企業大都也是有限責任公司,企業的全部注冊資本為外國投資者投入,是具有中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投資方式區別 中外合資企業,合營各方必須都投資,投資內容包括:現金、工業產權、實物和場地使用權。這些投資一律折算為注冊的幣值,從而確定各自的股份。其注冊資本是合營各方認繳資本的總和。 中外全營企業投資,可以採用合資經營的出資方式,也可以採用合營各方提供的合作條件(包括現金、工業產權、實物和場地使用權)。但合營各方提供的合作條件必須折算為注冊的幣值,因而沒有可比的數量概念,也就沒有股份的比例。 外資企業的出資方式是外商獨自提供,其注冊資本均由外國投資者投入。
(3)分配方式和資本回收區別。 中外合資企業的盈虧分配是嚴格按合營各方股權比例進行的。合營過程中,只要投資比例不變,盈方比例不變,合資各方只能從企業獲得的利潤中回收資本。合資期滿後,中方如將企業承接下來,還需支付外方投資者所分得的部分資本。 中外合營企業的盈虧是按合同規定分配的,其投資的回收往往是以提取設備折舊費方式進行的,如果採取加速折舊還本,需在合同約定合作期滿後,合作企業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方所有。 外資企業的利潤、虧損不涉及中方,其資本的回收只能從企業的利潤中獲得或企業依法解散時回收。
(4)經營方式管理方式區別 中外合資企業的管理制度是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董事會是最高權利機構,負責經營決策下設經營管理機構,總經理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中外合營企業如果是法人企業則管理制度與中外合資企業相同,也可以單獨由中方和外商組成經營管理機構進行經營管理。中外合營企業的管理方式比較靈活。 外資企業也設董事會,但經營管理方式更加靈活
8. 中外合資企業的外方投資人的投資款應是人民幣還是美元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第十三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當以人民幣表示,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你們章程中的數量應當與注冊時提供的資本相一致,因此為人民幣。但是外匯匯率在變,究竟是多少人民幣,工商局也不好驗資。因此建議你還是咨詢下工商局的好。
同時根據《合資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 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是指為設立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應為合營各方認繳的出資額之和。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一般應當以人民幣表示,也可以用合營各方約定的外幣表示。
因此,你們可以任意選擇表現形式,只要雙方協商一致。
9. 外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等)的認定是以注冊資金的來源是國外匯進來的嗎
首先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必須是從國外以外匯的形式進入中國的。對於外資企業的認定就是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為投資人在中國大陸設立法人公司。
10. 公司由中外合資變為外資企業,辦理外匯管理步驟及所需材料是什麼
如果你公司是將中方的股權轉讓給外方,那麼需要辦理外匯登記變更和中方購買外方股權購付匯手續:
一、外匯登記變更(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所需材料
1、變更登記申請書(應詳細說明出讓方出讓的股權是實際到位的出資還是出資義務。如果外方向中方出讓實際到位的股權應說明如何處置外方出讓所得;如果外方購買中方實際到位的股權應說明外方以何種出資形式支付股權購買對價等);
2、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IC卡;
3、商務(或行業等)主管部門批准企業變更事項的批復文件、變更後的批准證書;
4、經批准生效的修訂合同(外商獨資企業除外)、章程修訂案;
5、新增投資者中,中方投資者為境內機構的提供該境內機構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營業執照副本;中方投資者為境內自然人的提供該自然人的身份證;外方投資者為境外個人的提供該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外方投資者為境外機構的提供其機構登記注冊證明文件。
6、變更後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局已受理工商登記變更的證明;
7、已生效的轉股協議或文件;
8、針對前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
二、境內機構及個人收購外商投資企業外國投資者股權購付匯所需材料:
1.境內機構或個人提交的書面申請;
2.被收購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IC卡;
3.商務(或行業)主管部門關於股權轉讓的批復文件;
4.股權轉讓協議;
5.被收購企業最近一期驗資報告;
6.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最近一期被收購企業的審計報告(附最近一期外匯收支情況表審核報告)或有效的資產評估報告;
7.與轉股後收益方應得收入有關的完稅或免稅證明文件(虧損轉讓無需提供);
8.銀行出具的最近能反映境內機構及個人外匯賬戶或人民幣賬戶余額的對賬單或證明;
9.針對前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