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名詞解釋:遠期外匯交易
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進行遠期外匯買賣的一種交易行為,即期交專易的對稱。遠期外匯交屬易是外匯市場上重要的交易形式之一。
通常也是由經營即期外匯交易的外匯銀行與外匯經紀人來經營,遠期交易一般是買賣雙方先訂立買賣合同,規定外匯買賣的數量、期限和匯率等,到約定日期才按合約規定的匯率進行交割。
遠期交易的交割期限一般為1個月、3個月、6個月,個別可到1年。這種交易的目的在於避免或盡量減少匯率變動可能帶來的損失。投機商也經常利用遠期交易牟取利益。因而許多國家對遠期交易有一定的限制性措施。
(1)遠期外匯交易營業日擴展閱讀:
遠期外匯交易的作用是避險保值。確定其交割日或有效起息日的慣例為:
1、任何外匯交易都以即期交易為基礎,所以遠期交割日是以即期加月數或星期數。若遠期合約是以天數計算,其天數以即期交割日後的日歷日的天數作為基準.而非營業日。
2、遠期交割日不是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順延後跨月份的則必須提前到當月的最後一個營業日為交割日。
3、『雙底』慣例。假定即期交割日為當月的最後一個營業日,則遠期交割日也是當月的最後一個營業日。
B. 遠期外匯交易和遠期結售匯有何區別
目前我國企業和我國的商業銀行之間的外匯交易主要可分為現鈔、現貨外匯交易、合約現貨外匯交易、外匯期貨交易、外匯期權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掉期交易等。遠期外匯交易和遠期結售匯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意思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進行遠期外匯買賣的一種交易行為,即期交易的對稱。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重要的交易形式之一。
遠期結售匯是指確定匯價在前而實際外匯收支發生在後的結售匯業務(即期結售匯中兩者是同時發生的)。客戶與銀行協商簽訂遠期結售匯合同,約定將來辦理結匯或售匯的人民幣兌外匯幣種、金額、匯率以及交割期限。
2、性質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進行遠期外匯買賣的一種交易行為;遠期結售匯是指確定匯價在前而實際外匯收支發生在後的結售匯業務。
3、時間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期限一般為1個月、3個月、6個月,個別可到1年。這種交易的目的在於避免或盡量減少匯率變動可能帶來的損失。
遠期結售匯是在交割日當天,客戶可按照遠期結售匯合同所確定的幣種、金額、匯率向銀行辦理結匯或售匯。
4、特點不同:
遠期外匯買交易即事先具體規定交割時間的遠期買賣。其目的在於避免一段時間內匯價變動造成的風險。固定方式的交割期以星期和月份為單位,如1星期、2個月(60天)、6個月(180天)等,這是實際中較常用的遠期外匯交易形式。
遠期結售匯可以事先約定將來某一日向銀行辦理結匯或售匯業務的匯率,所以對於有未來一段時間收、付外匯業務的客戶來說可以起到防範匯率風險,進行貨幣保值的作用。
C. 遠期外匯交易的作用有哪些,遠期外匯交易的基本方法
遠期結售匯抄業務是指襲中國銀行與您協商簽訂遠期結售匯合同,約定將來辦理結匯或售匯的外幣幣種、金額、匯率和期限;到期外匯收入或支出發生時,即按照該遠期結售匯合同訂明的幣種、金額、期限、匯率辦理結匯或售匯。該業務採取實需原則,實行一日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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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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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遠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日
遠期外匯交易是有效的外匯市場中不可以缺少的組成部分。最常見的遠期外匯交易交割期限一般有1個月、2個月、3個月、6個月、12個月。若期限再長則被稱為超遠期交易。遠期外匯交易的作用是避險保值。確定其交割日或有效起息日的慣例為:
1 、任何外匯交易都以即期交易為基礎,所以遠期交割日是以即期加月數或星期數。若遠期合約是以天數計算,其天數以即期交割日後的日歷日的天數作為基準.而非營業日。
2 、遠期交割日不是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順延後跨月份的則必須提前到當月的最後一個營業日為交割日。
3、 『雙底』慣例。假定即期交割日為當月的最後一個營業日,則遠期交割日也是當月的最後一個營業日。
E. 遠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日怎樣計算的
交割日的確定慣例: 1、遠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日的確定一般是以即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日為基準,在當天即期外匯交易交割日的基礎上加上遠期合同期限; 2、遠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日必須是交易雙方的營業日,如正好碰上非營業日則交割日順延;
F. 遠期外匯交易指外匯買賣成交後,在多久期間辦理交割外匯
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進行遠期外匯買賣的一種交易行為,即期交易的對稱。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重要的交易形式之一。遠期交易一般是買賣雙方先訂立買賣合同,規定外匯買賣的數量、期限和匯率等,到約定日期才按合約規定的匯率進行交割。遠期交易的交割期限一般為1個月、3個月、6個月,個別可到1年。
遠期外匯買賣根據交割日是否固定,分為兩種類型:
1.固定交割日的遠期外匯買賣即事先具體規定交割時間的遠期買賣。其目的在於避免一段時間內匯價變動造成的風險。固定方式的交割期以星期和月份為單位,如1星期、2個月(60天)、6個月(180天)等,這是實際中較常用的遠期外匯交易形式。
2.選擇交割日的遠期外匯買賣稱擇期遠期外匯買賣,指交易的一方可在成交日的第三天起至約定的期限內的任何一個營業日,要求交易的另一方,按照雙方約定的遠期匯率進行交割的交易。
G. 遠期外匯交易的起息日和交割日的確定原則
起息日和交割日
你做的產品一定涉及股指期貨產品了。
國際金融中 結算日 起息日 交割日是一個意思的不同說法。
雙方達成交易外匯協議這一天稱為成交日。達成交易後雙方履行資金劃撥、實際收付義務的行為在金融業務中稱為交割,這一天稱為交割日(也稱結算日、有效起息日)。
國債凈價交易應計利息額的計算方法:
應計利息額=票面利率÷365(天)×已計息天數
上述公式各要素具有以下含義:
(1)、應計利息額:零息國債是指發行「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額;附息國債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額。
(2)、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國債是指發行票面利率;浮動利率國債是指本付息期計息利率。
(3)、年度天數及已計息天數:1年按365天計算,閏年2月29日不計算利息;已計息天數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實際日歷天數。
(5)、國債交易計息原則是「算頭不算尾」,即「起息日」當天計算利息,「到期日」當天不計算利息;交易日掛牌顯示的「每百元應計利息額」是包括「交易日」當日在內的應計利息額;若國債持有到期,則應計利息額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當日)的應計利息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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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為什麼即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期限為2個營業日
應為外匯交易一般都是場外交易,因此交易可以實時達成,資金不可能及時到賬,交易對手需要經過一定的處理流程。因此交易和資金交割之間需要留有較充裕的時間以保證金資金清算處理的時間,所以一般即期交易的交割期限為2個營業日。
I. 選擇交割日的遠期外匯交易適用的外匯的交易
選擇交割日的遠期交易(Optional Maturity Date Forward Transaction),指主動請求交易的一方可在成交日的第三天起至約定的期限內的任何一個營業日,要求交易的另一方,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的遠期匯率辦理貨幣收付的遠期外匯交易。確定擇期交割日的方法有兩種:
(1)事先把交割期限固定在兩個具體日期之間,
(2)事先把交割期限固定在不同月份之間。 銀行將選擇從則期開始到結束期期間最不利於顧客的匯率作為則期遠期交易匯率。
J. 遠期外匯交割日的確定法則為( )
交割日的確定慣例:
1、遠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日的確定一般是以即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日為基準,在當天即期外匯交易交割日的基礎上加上遠期合同期限;
2、遠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日必須是交易雙方的營業日,如正好碰上非營業日則交割日順延;
3、實行月底對月底的原則;
4、不跨月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