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中國內地的證券交易所有哪些交易規則請列舉不少於三條規則並簡要說明。
集中競價交易規則
中國的基本法制中缺少關於商事交易行為特殊性的一般規定,按照多數國家法律的規定,證券交易如同票據交易一樣,並不適用民事法律行為有效成立的一般規則,而應當適用反映商事交易迅捷與安全要求的無因性原則與抽象性原則。下面僅依交易程序,對證券交易的集中競價規則做一簡單介紹。
當日無負債結算規則
依據該規則,金融期貨交易所應當在當日收市時,及時將結算結果通知其所有的期貨交易會員並與之完成無負債結算,期貨交易會員應當根據期貨交易結算結果再與客戶進行結算,並應當將結算結果按照與客戶約定的方式及時通知客戶。凡客戶已經穿倉的,將按合同構成對期貨交易會員的負債,期貨交易會員有權要求該客戶補充交易保證金,並以自有資金對交易所承擔責任。
強制平倉規則
依據該規則,期貨交易所交易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會員未在期貨交易所規定的時間內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的,期貨交易所應當將該會員的合約強行平倉,強行平倉的有關費用和發生的損失由該會員承擔。客戶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客戶未在期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的,期貨公司應當將該客戶的合約強行平倉,強行平倉的有關費用和發生的損失由該客戶承擔。
逐日盯市規則
與上述規則相聯系,我國在期貨交易合同法實踐中還採取逐日盯市規則。依此規則,期貨經紀人有權要求其全部客戶在其期貨公司周遍設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固定的辦公人員、固定的聯系電話;在每日結算時,只要該期貨公司按照該固定的聯系方式與客戶進行了聯系,即構成合法地通知;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時,該期貨公司有權按照合同的條款推定客戶當事人的意思。
(5)漲跌停板規則與熔斷機制
(6)限額持倉與大戶持倉報告規則
(7)風險准備金規則
(8)強制減倉處置規則
結算會員規則
我國對於期貨交易實行分級結算制度。依此制度,從事證券期貨交易的當事人僅為金融期貨交易所的交易會員,任何當事人慾從事證券期貨交易必須通過經合法批準的期貨經紀人進行,客戶與期貨經紀人之間的關系為特定的經紀合同關系。另一方面,根據我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規定,與金融期貨交易所進行每日結算者必須為其結算會員,不具備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會員資格的期貨公司必須通過結算會員與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金融期貨交易所的結算會員分為一般結算會員與特別結算會員兩種,一般結算會員將以其自有資金並且自擔風險代表其全部客戶與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而特別結算會員與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時所能代表的客戶較為有限;金融期貨交易所的全部結算會員必須按規定向金融期貨交易所交納風險准備金,並對其全部客戶的交易向金融期貨交易所負有結算擔保責任。
2. 證券,期貨民商事案件管轄法院是哪裡
是要銀期對接嗎?應該在理財一欄里或者銀期轉賬里
3. 簡述商事期貨交易及其特徵
期貨交易建立在現貨交易的基礎上,是一般契約交易的發展。為了使期貨合約這種特殊的商品便於在 市場中流通,保證期貨交易的順利進行和健康發展,所有交易都是在有組織的期貨市場中進行的。因此, 期貨交易便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徵。
1、合約標准化。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合約。這種標准化是指進行期貨交易的商品的品級、數量、 量等都是預先規定好的,只有價格是變動的。這大大簡化了交易手續,降低了交易成本,最大程度地減少了交易雙方因對合約條款理解不同而 產生的爭議與糾紛。
2、交易集中化。期貨交易必須是在期 貨交易所內進行的。那些處在場外的廣大客戶若想參與期貨交易,只能委託期貨經紀公司代理交易。
3、雙向交易和對充機制。期貨交易可以雙向操作、簡便、靈活。交納保證金後即可買進或賣出合約。絕大多數交易可以通過反向對沖操作解決履約責任。
4、保證金制度和杠桿機制。高信用特徵是集中表現為期貨交易的保證金制度。期貨交易需要交需交納5-15%的履約保證金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保證金制度的實施,不僅使期貨交易具有"以小博大" 的杠桿原理,吸引眾多交易者參與,而且使得為交易所內達成並經結算後的交易提供履約擔保,確保交易者能夠履約。
5、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為了有效地控制期貨市場的風險,普遍採用以保證金制度為基礎的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一般而言, 商品是否能進行期貨交易,取決於四個條件:
一是商品是否具有價格風險即價格是否波動頻繁;
二是商品的擁有者和需求者是否渴求避險保護;
三是商品能否耐貯藏並運輸;四是商品的等級、規 格、質量等是否比較容易劃分。不同等級的, 需要升貼水。這是四個最基本條件,只有符合這些條件的 商品,才有可能作為期 貨商品進行期貨交易。
4. 民事買賣和商事買賣的區別是什麼
民事買賣和商事買賣的區別是什麼?商事買賣以民事訴訟買賣為基本和立足點,但與民事訴訟買賣並不完全一致。主體層面:商事買賣行為主體務必有一方是生意人,而合理的民事訴訟買賣其行為主體只需是具備相對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一般行為主體。
(3)無論是買賣彼此均為商事行為主體;
(4)嚴苛限定商事買賣合同書中的免責聲明。
以上就是本人的詳細介紹,希望看完對你有所幫助。
5. 溫州30條的內容什麼
5月21日,溫州中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30條《關於為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為民間金融秩序和實體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為推進民營經濟與民間資本有效對接,推動金融改革創新和經濟轉型升級帶來了歷史性機遇。為貫徹國務院批准實施的《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充分發揮人民法院保障和服務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的職能作用,結合我市法院實際,制定如下意見:
一、為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基本原則
1、能動司法、服務大局。全市法院要充分認識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的重要性、復雜性和挑戰性,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能動司法理念,准確把握司法價值取向,充分發揮司法政策導向作用,著力強化審判工作及審判延伸服務,為推動我市金融綜合改革和區域金融創新,破解「兩多兩難」問題(民間資金多、投資難和中小企業多、融資難),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2、依法合規、重視政策。准確把握國務院批准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的政策精神,堅持先試先行,對政府主導推進實施的金融綜合改革措施和配套政策,以及民間和行業醞釀試驗的金融創新模式,只要有利於試驗區建設,法律沒有禁止性規定,在確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給予司法支持。
3、公正司法、平等保護。加大對民間資本投資的新型金融組織財產權、經營自主權和平等競爭權的保護力度,確保各種金融市場主體在訴訟程序適用和實體處理結果上受到公平對待,提振投資者信心。通過發揮司法職能作用,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金融環境,促進金融領域國資、民資、外資平等競爭、共同發展。
4、鼓勵創新、防範風險。妥善處理鼓勵金融改革創新與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之間的關系,積極營造有利於金融創新的司法環境,促進金融發展,同時注重金融創新的風險防範和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預警制裁,特別是對具有全局性影響的重大金融創新行為,其效力需要司法裁判確認的,要審慎妥善處理,維護健康的金融秩序和金融環境。
二、規范民間金融發展,促進投融資環境的優化
5、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依法保護合法借貸關系。貫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精神,正確認定民間借貸合同效力,保護合法民間借貸和企業融資行為,維護正當投資權益,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依法遏制民間融資中的高利貸化和投機化傾向,切實減輕民營企業的融資成本。
6、支持民間融資備案登記,發揮備案登記管理作用。依法保護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及入駐中心的有關機構登記、公證、結算、法律咨詢等行為,依法確認權利人在中心備案登記材料的證據效力,引導民間融資備案登記,促進民間融資的陽光化和規范化。
7、支持專業資產管理機構發展,引導民間資本有序投資。妥善審理涉及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及相關投資管理機構的創業投資糾紛案件,支持專業資產投資管理機構以參股、並購等形式參與民營企業的增資擴股和兼並重組,引導民間資本與優勢產業實現良性互動,運用資本手段實現傳統製造業的改造提升。
8、保護個人境外直接投資,拓寬民間資本投資渠道。支持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的各項政策和便利措施,推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穩步發展;依據境外投資、咨詢主體系境內主體的管轄連結點,妥善審理個人境外直接投資合同糾紛和境外投資咨詢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依法規范境外投資咨詢服務中介機構的發展,推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服務體系的建立;平等保護對外投資主體的投資權益,引導民間資本在更廣泛領域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
9、化解擔保機構經營風險,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妥善審理涉及融資性擔保機構的合同糾紛案件,加大對融資性擔保機構履行代償責任後追償案件的審判執行力度,降低擔保機構經營風險。依法確認順位抵押登記和金融機構向融資性擔保機構轉讓主債權及相應房地產等財產抵(質)押權的效力,促進抵押物協商作價機制的落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10、保障地方資本市場的培育發展,強化服務民間投資功能。加強服務產權交易中心司法措施的調研,保護企業產權、知識產權、技術產權、文化產權、排污權、水權、碳排放權、農村土地承包權和林地流轉,促進產權交易市場規范運作;依法支持扶持股權營運中心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支持和推動股權營運中心做大做強,依法引導、支持非上市公司在股權營運中心平台開展股份轉讓;依法推動股權質押登記和企業並購重組服務平台建設,為各類股權投資基金提供相應的投資機會和退出通道。
三、積極保障金融改革創新,引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11、促進新型金融組織建立和發展。保護民間資金以投資入股的方式參與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的增資擴股或改制,維護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股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融資性擔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的正當投資經營權益。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支持適當突破新型金融組織自然人參股比例,放寬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等舉措。支持符合條件的治理結構好、風險防護能力強的小額貸款公司改制為村鎮銀行。
12、支持金融組織機構改革。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面向小微企業與「三農」的金融服務機構和各類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以及融資租賃公司、信託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規范開展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的各類業務,並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妥善審理涉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股份制改造的案件,依法支持農村合作銀行升格改制、增資擴股,引導和支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向差異化、專業化發展。
13、保障金融產品創新發展。關注金融創新業務涉訴問題,從司法層面加強對科技貸款、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商業保理等問題的調研,支持銀行理財產品質押、保單質押、知識產權質押、債權質押、涉農承包經營權抵押、海域使用權抵押等業務的開展,並依法確認其效力。在審理金融創新產品涉訴案件時,對於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應當遵循商事交易的特點、理念和慣例,在不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不宜以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為由,簡單否定金融創新行為的效力。
14、依法保護各類債券產品。妥善審理涉及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和資產證券化等糾紛案件;積極開展對中小企業發行抵押債券等問題的司法調研,支持小微企業信用再擔保體系在債券發行中的作用,降低債券兌付風險和企業融資成本;依法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行私募債、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等,擴大直接融資的比例,促進民間資本與實體經濟融資需求的有效對接。
15、保障保險市場規范發展。妥善審理涉農保險、責任保險、企業財產保險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依法支持存款保險、企業貸款履約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的開展。注重通過司法裁判的方式服務保險創新產品的發展,對於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創新型保險產品,不輕易否定其效力。在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時,尊重監管部門的規范性文件和保險行業規則及交易習慣,保護被保險人、保險受益人的保險利益。
16、加強金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加強對金融業務電子化和網路化進程中基礎性金融技術知識產權,以及金融服務方法專利的司法保護,加大對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新型金融組織自主開發的軟體和資料庫的保護力度。在案件審理中,注意金融法律和知識產權法律適用的銜接,通過對金融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激勵和保護金融自主創新,提升金融業競爭發展能力。
四、健全金融風險防控機制,優化金融改革法治環境
17、寬嚴相濟懲治金融違法犯罪。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依法嚴懲集資詐騙、貸款詐騙、保險詐騙、貪污、挪用公款、賄賂等犯罪,堅決打擊插手民間借貸金融活動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其他暴力性犯罪,切實維護人身財產安全和金融秩序穩定。嚴格區分合法融資與非法集資、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工作失誤與瀆職犯罪等相關法律與政策界限,對罪與非罪界限一時難以劃清的案件,要從有利於促進企業生存發展、有利於保障員工生計、有利於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依法妥善處理。
18、妥善處理金融領域刑民交叉類案件。在審理涉及高利轉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刑民交叉問題多發的案件時,應依照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視情採取全案移送並裁定駁回起訴、中止審理等處理方式。加強法院與政府間、上下級法院間、法院內部各部門間的協調溝通,以非訴途徑、民事救濟、刑事附帶民事、刑事追贓發還等程序妥善處理,最大限度地保護無過錯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9、妥善審理金融行政管理案件。切實發揮行政審判對金融行政管理行為的司法審查職能,監督和支持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行政,保護各種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金融創新發展。對政府在金融管理中的創新舉措,只要符合行政法基本原則,遵守正當程序的,依法予以支持。對不符合金融改革政策精神,損害各類金融投資主體合法權益的違法行政行為,依法予以糾正,以促進金融綜合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20、完善金融審判徵信體系。積極拓展完善金融審判與公安、國土、房管、工商、稅務、金融、保險、證券、社保、郵政、電信等部門相關徵信系統的對接機制。限制或禁止失信行為人融資、投資、出境、經營、置產、注冊新公司等方面的行為,進一步推進信用聯防機制的形成,優化金融綜合改革的生態環境。
21、加大金融債權司法保護力度。建立健全金融案件快立、快審、快執長效工作機制,加大金融債權司法保護力度,嚴懲逃廢金融債務行為。對部分企業在改制、破產中所存在的「假改制,真逃債」、「假破產,真逃債」現象,要在黨委的領導下,密切協調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准確把握政策界限,依法予以制裁,維護信貸秩序和金融安全。
22、推進金融債務人企業破產審判工作。加強因金融債務引發的破產案件受理審理工作,依法規制申請破產前的偏頗性清償行為。堅持「甄別分類、差異處置、有保有破」的原則,對有市場有前景的問題企業,優先採取司法重整、破產和解等方式,引入戰略投資,依法豁免部分債務,以化解企業財務風險,實現資產重組、化危為機;對可淘汰、產能落後的企業及「植物人」企業通過破產清算有序退出市場。加強與政府主導、企業自主的資產重組工作的銜接,支持優勢企業以兼並、重組、控股等方式延伸產業鏈並保持、擴大產能,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
23、依法制裁違法違規金融中介行為。妥善審理違法違規提供投資、擔保、典當、寄售、產權(股權)交易中介服務的糾紛案件,正確認定投資咨詢機構、信用評級機構、保險公估機構、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民事責任;打擊各類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組織或參與變相吸收存款、高利放貸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促進金融中介服務機構規范經營和健康有序發展。
24、發揮司法建議風險預警功能。建立健全新型金融組織法官聯系點制度,健全與金融監管機構、各金融業協會之間的合作溝通機制,完善金融審判「白皮書」、司法建議和案例指導制度,定期向監管部門、金融機構通報市場行為中可能引發金融風險的突出問題,幫助查堵漏洞、防範風險,切實維護金融秩序的穩定。建立金融綜合改革中的新類型案件及金融類大要案報告制度,特別是對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等各類民間資本運作機構高管或股東的債務糾紛案件,應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研判各類資本運作機構潛在風險,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五、完善金融審判制度,不斷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25、推行金融專業審判制度。設立金融審判庭,優化配置金融專業審判資源,對涉及金融機構的案件以及其它各類證券、期貨、保險、票據、典當、融資租賃等案件,實行集中管轄、簡案快審、專案專審、難案精審,不斷完善專業化的金融審判制度。
26、建立健全專業陪審員和專家輔助制度。制定規范的金融審判專業陪審員遴選程序,組建由金融管理部門、高等院校金融法律專家、學者組成的金融審判專業陪審員隊伍;成立金融審判專家咨詢庫,充分發揮金融實務專家在專業性強、案件類型新、社會影響大的金融案件審判中的專業咨詢作用以及在金融審判前瞻性調研中的論證作用;積極探索建立具備一定資質的金融從業人員在金融案件審判中的專家證人制度。
27、探索金融糾紛多元解決機制。整合解決糾紛的社會資源,支持仲裁機構依法開展金融糾紛仲裁,充分吸納和發揮中介組織、行業協會及監管部門的力量,加強聯合調解、委託調解和訴調對接工作,完善多元化的金融糾紛解決機制,不斷提升金融糾紛多元解決機制的權威性與公信力。
六、加強金融審判組織領導,確保司法保障實效
28、強化金融審判組織領導。全市法院要結合金融改革實際,建立服務保障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的專門領導機構,明確司法保障要求,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制定方案、認真實施。要加強金融審判執行工作指導,分解任務,細化責任,做到層層落實,上下聯動。要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總結和推廣為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先進經驗和創新舉措,統籌協調全市法院司法保障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29、加強金融審判隊伍建設。以專業化、精英化為目標,加快金融審判專業人才的培養,建立健全專家型金融審判隊伍的培養機制。通過加強與法學金融院校、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業務機構等合作與資源共享,聘請法學金融專家、金融實務人士授課、定期開展與相關金融機構和單位的學習交流等形式,加快培養既熟悉金融市場運作規則又精通金融政策法律的復合型司法人才,打造一支適應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勝任金融審判工作的專業化法官隊伍。
30、推進司法公信建設。認真貫徹落實《浙江法院陽光司法實施標准》,不斷提高金融審判公開程度和規范化水平。大力加強司法作風建設,維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社會形象。更加重視加強民意溝通,及時回應群眾對司法保障服務金融改革發展的關切和需求,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不斷提高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 來源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網)
6. 股票和期貨的問題
畢業後我就進入了一間期貨公司,工作這么多年,接觸過基金、股票、期貨等等,賺過錢也虧過,算是小有心得,今天就跟大家聊聊這期貨和股票的區別。照例先分享前段時間剛分析出的牛股排行榜,歡迎來和學姐交流討論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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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和期貨的區別
股票,即買了一家公司的股份,公司給你的憑證;而期貨,則是交易雙方根據各自對標的物的未來價格預期,以現在的價格簽訂的合約。如果想要對這些概念有更加深入的理解,這幾個神器可能會給你一些靈感,這幾個神器可能是我們進入投資市場的引路人——【在線免費領取】股市入門必備神器
概念已經明確了,就再來看一看這幾個存在著怎樣的區別:
1、標的物
標的物也就是交易對象。在菜市場里的交易對象或者說標的物就是菜,同樣,在股票市場里就是個股,在期貨市場裡面的話,標的物就俞加豐富,大宗產品(農副產品、金屬、原油)、金融資產(股票、債券)
2、投資方向
投資方向,意思就是要如何賺錢。股票市場想掙錢只能做多,而股票市場跌了之後我們想挽回都沒有辦法;而期貨市場不一樣,期貨市場是雙向交易的,不僅能通過低位做多這種方法來獲利,也能夠高價拋出,在更低的價格買進從而獲利。但不管投資方向是怎樣的,信息絕對是你賺不賺錢的關鍵因素,可以說只要你擁有比別人更快更靠譜的信息渠道,就能更大概率在市場中盈利。這里我也給大家准備了股市播報,可以及時獲取可能影響到金融市場的資訊:【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3、交易機制
股票是T+1交易,今天買進來,第二天才可以賣出去。這時候你要有問題了,那今天買的買貴了怎麼辦?難道暴跌也只能眼睜睜看著它跌嗎?哈哈,其實是可以通過後面一些辦法攤薄當天購買成本的,持續追隨學姐,後續會出專欄教大家怎麼操作。回到期貨,期貨是T+0交易,也就是買了之後就能賣出。
4、資金效率
股票是全額交易,買多少股股票需要看你有多少錢,而期貨是保證金交易,你就算只有1萬塊,你也會有概率買到價值10萬塊的期貨合約。
7. [跪求] 期貨公司的經營模式有哪些
期貨公司的利潤來源:
1、手續費收入(包括交易所的返佣)
2、存款利息收入:期貨公司的客戶資金規模很大時,銀行是按照高於活期存款的利息支付給期貨公司的,因為期貨公司不會把客戶的全部資金都打入交易所
3、用自有資金做的非期貨類的其它金融投資,比如證券、債券、基金等
4、實業投資:期貨公司可以投資實業,只要不是主管部門禁止參與的都可以(比如中期總公司就曾投資黑龍江的亞布力滑雪場)
5、期貨培訓的收入,比如投資講座、出版資料書籍等的收入
6、期貨相關的技術研發收入,比如出售交易類相關軟體的收入等,大的期貨公司能自己研發應用軟體的
http://..com/question/4083.html?si=1
8. 一般商行為與特殊商行為
一般商行為,是指在商事交易中具有共性的,並受商法規則所調整的行為
包括:商法上的債權行為、商法上的物權行為、商事交互計算
特殊商行為,是指在商事交易中具有個性的、並受商法中的特別法或特別規范調整的商行為
包括:商事買賣、商事代理、商事行紀、商事居間、商事信託、商事信用、商事期貨交易、融資租賃、商事倉儲、商事貨運、
9. 急!!!誰能提供我住友商事鋼鐵期貨交易損失(1996)的資料啊!!!
早在I6世紀時,住友家族因在四國島上開創並經營一座銅礦而日益發展壯大,成光日本官方指定的供銅商,主要服務於當時日本一些極具實力的名門望族,其中包括在1603-1868年間統治日本長達200多年的德川幕府。當時,該家族的掌門人自豪地宣稱,住友商社是全球最大的銅出口商。
19世紀中葉,日本市場逐步對西方開放,住友商社也更為廣泛地在冶銅及煉鋼等領 發展起來。到20世紀初,住友家族已經迅速發展成為日本國第三大金融財閥。
本世紀30年代及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一些頗具政治影響力的壟斷集團成為日本軍國 主義的主要追隨者,住友財團也不例外。在此躬間,住友財團的家族集中化更加明顯,該財團的大部分產業都集中到了住友家族手中。到I937年,住友家族的第16代傳人已經掌握了財團股本總額的90%之多。
日本戰敗後,各財閥在美國的限制下紛紛解體而改組成為企業集團。住友家族在日本政治經濟上的影響力也大大削弱。但是,隨著戰後日本經濟的復甦,住友財團又東山再起日益發展壯大。從那以後,住友商社更加廣泛地參與國際間金屬、機械、石油、化工、食品及紡織等領域的貿易活動,成為住友財團的核心企業及日本四大貿易商之一。
1995年會計年度,住友在全球的總銷售額達16兆日元,合IA68億美元之多。
1996年6月,住友家族面臨著歷史性大災難。而且這一災禍又恰恰是在曾住友家族帶來滾滾財源的法寶銅上面闖下的。肇事者是有色金屬交易部部長首席交易商濱中泰男。濱中泰男有兩個綽號十分耐人尋味,一個是 "百分之五先生",一個是"錘子"。前者是圈內人對他的能力的尊稱,而後者正刻畫了他的性格。
圈內人士之所以稱他"百分之五先生,是因為濱中泰男所帶領的住友商社有色金屬交 易部控制著全球銅交易量的5%之多。由此可見濱中泰男在國際銅期貨交易上的顯赫戰績, 同時也反映出住友在這上面的買賣決策對國際銅市場所能造成的重大影響。
"錘子"是從濱中泰男的英譯名稱Yasuo Hamanaka演繹而來的,因為濱中泰男在英語中的讀音與"錘子"十分類似。但這個雅號之所以能叫開來,更主要是因為它正反映了濱中泰男在交易中所具有的錘子一般堅硬的性格。這種性格促成了他的成功,但或許也正是這種性格又鑄就了他的失敗。
1970年,年僅22歲的濱中泰男加盟住友商社。從那以後,他在國際銅市上連續征戰了20多年。濱中泰男能長期保住這一身份,是極不尋常的。據日本商業內部人士介紹,日本的交易行通常在兩至三年間便調整一次交易員。由此可見濱中泰男在交易中的能力非同一般。
70年代末,濱中泰男終於有機會到倫敦金屬交易所參與金屬期貨交易,當時他主要做的是錫和鎳的合約。
剛開始時,他沒有什麼名氣,只不過是一名普通的職員。但僅僅幾年時間,濱中泰男就開始顯露其英雄本色。到I983年,他的銅交易量每年就已經達到I萬噸。到80年代末,他已經在國際期銅大戶中擁有了一席之地,"百分之五先生"和"錘子"就是這時候喊出來的。
但是,可能誰也沒有想到,濱中泰男後來會犯下如此"前無古人"的超級失誤。在他給住友商社帶來高達40億美元的損失後,人們已完全改變了對他的看法。住友商社總裁秋,山富一不得不承認重用濱中泰男是一個錯誤,並宣布解除濱中泰男的職務。他十分沮喪地 說"在我的印象中,他十分富於自製力,而且也十分講究邏輯,於是我信任他,並委任他為首席金屬交易員。但我現在感到非常失望!"濱中泰男的錯誤是利用公司的名義以私人帳戶進行期銅交易,正是他的"錘子"性格,亦即"死多頭"給他、也給住友商社造成了18億美元的巨額損失。 濱中泰男在期銅交易中所持有的是多頭頭寸,即大量買進期銅合約,這在銅價上漲之時無疑是獲利的,濱中泰男曾經為此暗喜。但是,自1995年以來,國際銅價一跌再跌,I995年1月20日的國際銅價還高達每噸3075美元,到l996年初,卻跌至每噸2600美元以下。銅價的連續下挫使得濱中泰男的多頭頭寸贏利不僅損失殆盡,而且造成了相當嚴重的虧損。其實,據倫敦金屬交易所總裁大衛·金介紹,早在1991年末,他們就已注意到了濱中"秦男的行為,並數次對他提出過警告。
1991年11月,金收到了DLT經紀公司總裁施瑞爾凱德的來信,信中披露了濱中泰男要求他向其非法提供虛假交易證明,並建議對濱中泰男進行調查。這位負責交易的總裁還不止一次地召見濱中泰男以及另一位交易員。I99"年底以及1993年,倫敦金屬交易所幾次對住友在該交易所銅市中所持有的頭寸規模表示擔憂。 1995年10、11月份,大衛·金意識到期銅各月合約之間價差的不合理狀態,要求董事會展開詳細調查。在對每個客戶各個合約上所持有的頭寸,及交易所倉庫中倉單的所有權有了清晰的了解之後,倫敦金屬交易所專門成立了一個由相互之間毫無聯系、沒有根本利害沖突的專業人士組成的特別委員會,就如何處理進行了探討。這個特別委員會包括行業若名律師和資深監管人員等。
但是,正是濱中泰男的"錘子"性格再次將他推向深淵。他天真地認為,憑借其雄厚的資金實力必將扼住銅價連續下跌的強勁勢頭。基本面的不佳表現在他日益發脹的頭腦中已經顯得不再重要,於是在他的操縱下,倫敦交易所銅價果然在1995年末略微持穩。
銅價的反常波動再度引起了英美兩國證券期貨監管部門的共同關注,濱中泰男企圖操縱市場的行為也逐漸敗露。監管部門的追查以及交易大幅虧損的雙重壓力,使濱中泰男難以承受。1996年5月,倫敦銅價已經跌至每噸2500美元以下,有關濱中泰男將被迫辭職的謠言也四處流傳。商業內人士擔心,一旦這樣一位對銅價起巨大支撐作用的顯赫人物退出,國際銅價又如何能挺得住?於是,在這些傳聞的刺激下,大量恐慌性拋盤使得隨後幾周內館價重挫25%左右。
1996年6月5日,濱中泰男未經授權參與期銅交易的丑聞在紐約逐漸公開。1996年6月24日,住友商社宣布巨額虧損I9億美元並解僱濱中泰男之後,銅價更是由24.小時之前的每噸2165美元跌至兩年來的最低點每噸1860美元,狂跌之勢令人瞪目結舌。按照當時的價格計算,住友商社的虧損額約在18億美元左右,但是接鍾而來的恐慌性拋盤打擊,使住友商社的多頭頭寸虧損擴大至40億美元
事發之後,人們都在捉摸到底是誰賺走了住友的錢,因為這不是一般的商業好奇,而是這些資金的去向在某種程度上決定未來誰會在期銅市場上起更大的作用。期貨交易是零和交易,有人虧必定有人賺。那麼住友的巨額虧損資金到底流到了誰的手中?
目前,在國際期銅中放空的主要有一些國際基金,其中包括美國金融大戶。在80年代英磅危機中一舉 "打敗"英國政府而舉世聞名的索羅斯旗下的量子基金,以及羅賓遜的老虎基金,加拿大富豪布萊克和至少一名歐洲知名金屬交易商。一些交易人士認為,目前這些基金已經或多或少地控制住了大局,但是它們在這埸風波中獲利多少,以及對今後銅價能夠帶來的影響依然鮮為人知。
不過索羅斯的發言人6月18日在紐約極力否認,並表示索羅斯並禾介人這個市場,而且與濱中泰男無任何業務往來。這樣,是誰賺走了住友商社的錢頓時成為一團迷霧----畢竟與財大氣粗的住友財團作對還是小心點為好,賺了錢也不要聲張。
目前,國際銅價雖基本持穩,但是風光已去,而且交易商們普遍認為一旦住友多頭平倉,銅價必將繼續走低。但是美國信享銀行和美澳交易商們都在猜測,住友可能早已平倉因而市場不必太過憂慮。然而日本和亞洲的金屬交易商們則對此持審慎和懷疑的態度。
總之,一旦住友商社在國際期銅中強勁的多頭地位有所動搖,國際銅價勢必將繼續走軟,更何況近年來全世界銅的生產速度遠遠高於消費的增長。因此,有交易人士預測,今年下半年國際銅價將會在每噸I750~I950美元之間波動,重返每噸200O美元以上只不過是一個奢望。
住友事件發生後,該商社總裁秋水富一仍然在公告中信誓旦旦地強詞,住友商社將保持正常運作,並繼續積極廣泛地參與國際期銅及其他商品的交易。而且,盡管遭受巨大損失,住友商社的金融體制及資金實力依然強勁雄厚。但是,世界著名的信用評級機構標准普爾(亞洲)公司己經將住友商社的短期信用評級由A-1+降到A-1,還表示將對住友商社及其兩個分支機構繼續進行信用考察。紐約的穆迪信貸評級機構也?quot;住友事件"後發表聲明,計劃將住友的高級債務等級AA-3降低。
秋水富一還允諾住友商社將積極與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英國證券投資委員會以及日本有關部門進行合作,就此事進一步展開讕查。倫敦金屬交易所也召開緊急會議,擬定了許多應急措施穩定交易,紐約及日本國內各金融部門也相繼採取了行動,力求把"住友事件"給市場帶來的動盪控制在最低限度。
10. 《證券法》中的證券交易規則是什麼
證劵交易規則:為了維護證劵交易市場而頒布的具有法律依據的規則。主要包含:集中競價交易規則、大宗交易制度和金融期貨交易規則三方面。
1、中國的基本法制中缺少關於商事交易行為特殊性的一般規定,按照多數國家法律的規定,證券交易如同票據交易一樣,並不適用民事法律行為有效成立的一般規則,而應當適用反映商事交易迅捷與安全要求的無因性原則與抽象性原則。
2、中國的基本法制中缺少關於商事交易行為特殊性的一般規定。實際上,大陸法各國關於證券交易各類制度受到其商法一般規則的約束,這就是在法定條款限制下的意思自治制度。
3、在我國《證券法》第42條規定了證券交易雙邊市場原則後,我國的相關制度和市場建設有了突飛猛機猛進的發展。2006年9月8日,我國成立了旨在從事證券期貨與金融期貨交易的上海金融期貨交易所;2005年4月8日,由滬深兩地證券交易所共同編制推出了證券期貨的基本交易工具「滬深300統一指數」;2007年3月6日我國又頒布了旨在掃除雙邊市場交易障礙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應當說,我國未來擬進行的證券期貨交易已經是呼之欲出了,我國未來將不斷推出的證券期權交易、利率期貨交易、匯率期貨交易的基本形態已經成形,我國已經開始了從單邊證券市場向雙邊證券市場的戰略改革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