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增值稅普通發票不能抵扣那為什麼還要開
針對樓上的回答我來補充兩點
第一:新的刑法修正案中關於偷稅罪的定罪量刑標准,准備在刑法中刪去了偷稅罪的具體數額標准,由司法解釋規定,並規定在一定條件下初犯可免刑事責任。即只要是初犯,補繳稅款、滯納金、罰款後可以免除刑事責任,而不論其逃避繳納稅款數額的多少,但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稅務機關行政處罰的除外。
第二:至於增值稅普通發票不能抵扣那為什麼還要開的問題,其實大家都很清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其最主要的用途是證明經濟業務活動的真實性,只不過增值稅專用發票具備了抵扣稅款的作用而已。我國現行稅種都有其發票,但是能抵扣稅款的不多。
⑵ 為什麼有些專用增值稅發票可以抵扣,而有些又不能不是說只要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就可以抵扣
我國的增值稅是生產型增值稅,而非消費型增值稅,所以不是所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都可以抵扣,只有與生產經營直接相關的成本費用方可以抵扣,如:購進的直接用於生產經營的原材料、庫存商品、機械設備等;而那些與生產經營沒有直接關系,卻又是必不可少的,屬於消費類的就不可以抵扣,如:購進用於建造房屋建築物的材料、用於職工福利的購進商品等等,所以當你接到一份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首先要分析所購進的商品是否是生產經營所需要,同時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比較對照,我想你很快就知道哪些可抵扣,哪些不可以抵扣了。
⑶ 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企業已經交了增值稅了,為什麼不能抵扣
一般情況下,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因為小規模納稅人業務量不大,財務體系未必健全,因此就減少了抵稅環節。也因此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低,只有3%。
⑷ 為什麼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抵扣
不得抵扣進項稅金
1、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新增值稅實施細則第23條明確: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的變化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購進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雖然在財務上是按照固定資產進行核算的,但是卻屬於增值稅不允許扣除的固定資產范圍。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新增值稅實施細則第24條明確:所稱的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按照該條所述的規定,如果單位購入的固定資產已經進行了增值稅進項稅額扣除,中途因管理不善發生了非正常損失也是不允許扣除的。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4、國務院財政部門、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新增值稅實施細則第25條明確: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該規定主要是考慮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等物品與企業的技術改造、生產設備更新無關,且容易混入企業生產經營用品中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為堵塞稅收漏洞,借鑒國際慣例,對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⑸ 專票不能抵扣的情況
1、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沒有按照規定取得並且保存增值稅抵扣憑證或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未按規定註明增值稅額計其它有關事項的;
2、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專用發票:
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准確稅務資料的;
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但不申請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
(一) 用於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所謂非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建築物,無論財務上如何核算,均屬於固定資產在建工程。
(二) 用於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三) 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額或應稅勞務。
所謂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是指企業內部設置的供職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發室、宿舍、幼兒園等福利設施及其設備、物品等或者以福利、獎勵、津貼等形式發給職工個人的物品。
(四)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
(五)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六)所謂非正常損失是指生產經營過程中正常損耗以外的損失,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貨物被盜竊,發生霉爛變質等損失;其它非正常損失。
(七)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直接出口的貨物中,購買中國原材料所負擔的進項稅額不予退稅,也不得從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中抵扣,應做計入成本處理。
(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自取得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未到稅務機關認證的(開票日期為2017年7月1日以後的,認證期限為開票之日起360日內),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經過認證通過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認證通過當月未按有關規定核算其進項稅額並申報抵扣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九)納稅人因進貨退出或折讓而收回的增值稅,應從發生進貨退出或折讓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
(十)因購買貨物而從銷售方取得的各種形式的返還資金,均應依所購貨物的增值稅稅率計算應沖減的進項稅額,並從其取得返還資金當期的進項稅額中予以沖減。
(5)貴金屬發票為什麼專票不能抵扣擴展閱讀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二十六條 經認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稅務機關退還原件,購買方可要求銷售方重新開具專用發票。
(一)無法認證。
本規定所稱無法認證,是指專用發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認,無法產生認證結果。
(二)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是指專用發票所列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有誤。
(三)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是指專用發票所列密文解譯後與明文的代碼或者號碼不一致。
⑹ 為什麼銀行的手續費發票,不能抵扣稅額
1、收到的銀行手續費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是涉及貸款業務的是不能抵扣,屬於其他業務手續費可以抵扣。
2、相關規定:
財稅〔2016〕36號文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利息支出、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