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哪些金融服務領域容易產生利益沖突
是的,因為我就是做金融的,明白。容易產生沖突的有期貨、股票、現貨、基金,P2P(已暫停)。
② 請問母子公司有哪些利益沖突,以及如何協調其沖突.(急)
太多了,請查詢中國市場營銷傳播網,文庫,有好多經典的案例
母子公司最好的設置形式就是子公司為母公司提供原料,兩者相互依賴,如果子公司和母公司經營或生產同類或需要同類的原料,就會形成一定的競爭或者說是矛盾,這種情況一般很少見。
③ 商務談判案例分析,跪求答案,要詳細點的回答。。。。
國際商務談判中利益沖突的預防與解決
【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尤其是加入WTO後,我國各企業和單位所面臨的國際商務談判越來越多。商務談判中因為雙方都希望獲得利益的最大化,常常面臨利益的沖突。本文認為,了解各國商人談判的特點、做好充分的談判准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預防這些沖突的激化,談判策略的恰當運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沖突。當沖突出現時,要將人的問題與實質利益相區分,創造雙贏的解決方案,藉助客觀標准解決談判利益沖突問題。
【關鍵詞】商務談判 利益沖突 預防 解決
國際間的商務交往是國際關系的重要內容,是和平時期國際交往的主旋律。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推進和對外開放的進一步擴大,國際商務談判作為商戰的序幕,已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在經濟中。
所謂談判,其一般含義是指在社會生活中,人們為滿足各自需要和維護各自利益,雙方妥善地解決某一問題而進行的協商。曾有人說:「生活本身就是一系列無休止的談判」,這也是不無道理的。而商務談判,是指談判雙方為實現某種商品或勞務的交易,對多種交易條件進行的協商。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商品概念的外延也在擴大,她不僅包括一切勞動產品,還包括資金、技術、信息、服務等。因此,商務談判是指一切商品形態的交易洽談,如商品供求談判、技術引進與轉讓談判、投資談判等。
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尤其是加入WTO後,我國各企業和單位所面臨的國際商務談判越來越多。談判是一種進行往返溝通的過程,其目的是為了就不同的要求或想法而達成某項聯合協議。談判又是一系列情勢的集合體,它包括溝通、銷售、市場、心理學、社會學、自信心以及沖突的解決。商務談判的最終目的是雙方達成協議,使交易成功。如何有效避免談判中僵局的出現而使談判獲取成功?當沖突和矛盾出現時又如何化解呢?本文將對此做出探討。
一、了解各國商人的特點是國際商務談判必備的常識
國際商務談判要面對的談判對象來自不同國家或地區。由於世界各國的政治經濟制度不同,各民族間有著迥然不同的歷史、文化傳統,各國客商的文化背景和價值觀念也存在著明顯的差異。因此,他們在商務談判中的風格也各不相同。在國際商務談判中,如果不了解這些不同的談判風格,就可能鬧出笑話,產生誤解,既失禮於人,又可能因此而失去許多談判成功的契機。如欲在商務談判中不辱使命,穩操勝券,就必須熟悉世界各國商人不同的談判風格,採取靈活的談判方式。下面我們僅就幾種國際商務談判中常見的客商情況加以說明。
1.美國人
美國是中國的一個重要貿易夥伴,美國人是我們在國際商務談判中的常見對手,他們性格開朗、自信果斷,辦事乾脆利落,重實際,重功利,事事處處以成敗來評判每個人,所以在談判中他們乾脆直爽,直接了當,重視效率,追求實利。美國人習慣於按照合同條款逐項進行討論,解決一項,推進一項,盡量縮短談判時間。他們十分精於討價還價,並以智慧和謀略取勝,他們會講得有理有據,從國內市場到國際市場的走勢甚至最終用戶的心態等各個方面勸說對方接收其價格要求。美國人在談判某一項目時,除探討所談項目的品質規格、價格、包裝、數量、交貨期及付款方式等條款外,還包括該項目從設計到開發、生產工藝、銷售、售後服務以及為雙方能更好地合作各自所能做的事情等,從而達成一攬子交易。同美國人談判,就要避免轉彎抹角的表達方式,是與非必須保持清楚,如有疑問,要毫不客氣地問清楚,否則極易引發雙方的利益沖突,甚至使談判陷入僵局。
2.日本人
日本人深受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儒家思想道德意識已深深地沉澱於日本人內心的深處,並在行為方式上處處體現出來。日本是一個島國,資源缺乏,人口密集,具有民族危機感。這就使日本人養成了進取心強,工作認真,事事考慮長遠影響的性格。他們慎重、禮貌、耐心自信地活躍在國際商務談判的舞台上。他們講究禮節,彬彬有禮地討價還價,注重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重視商品的質量。所以在同日本人打交道時,在客人抵達時到機場接機,在談判後與客人共進晚餐、交朋友,都是非常必要的,這些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沖突的出現。
3.韓國人
近十年我國與韓國的貿易往來增長迅速。韓國以「貿易立國」,韓國商人在長期的貿易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常在不利於己的貿易談判中占上風,被西方國家稱為「談判的強手」。在談判前他們總是要進行充分的咨詢准備工作,談判中他們注重禮儀,創造良好的談判氣氛,並善於巧妙地運用談判技巧。與韓國人打交道,一定要選派經驗豐富的談判高手,做好充分准備,並能靈活應變,才能保證談判的成功。
4.華僑商人
華僑分布在世界許多國家,他們鄉土觀念很強,勤奮耐勞,重視信義,珍惜友情。由於經歷和所處環境的不同,他們的談判習慣既與當地人有別,也與我們大陸人有所不同。他們作風果斷,雷厲風行,善於討價還價,而且多數都是由老闆親自出面談判,即使在談判之初由代理人或雇員出面,最後也要由老闆拍板才能成交。所以了解老闆的個人情況,以真情打動他就至關重要。
以上介紹的只是世界主要貿易國家或地區的主要談判風格,重要的是我們應從中悟其真諦。當然,隨著當今世界經濟一體化和通訊的高速發展以及各國商人之間頻繁的往來接觸,他們相互影響,取長補短,有些商人的國別風格已不是十分明顯了。因此,我們既應了解熟悉不同國家和地區商人之間談判風格的差異,在實際的商務談判中更應根據臨時出現的情況而隨機應變,適當地調整自己的談判方式以達到預期的目的,取得商務談判的成功。
二、做好談判前的准備工作是預防沖突激化的有效手段
談判桌上風雲變幻,談判者要在復雜的局勢中左右談判的發展,則必須做好充分的准備。只有做好了充分准備,才能在談判中隨機應變,靈活處理,從而避免談判中利益沖突的激化。
由於國際商務談判涉及面廣,因而要准備的工作也很多,一般包括談判者自身的分析和談判對手的分析、談判班子的組成、精心擬定談判目標與策略,必要時還要進行事先模擬談判等。
1.知己知彼,不打無准備之戰
在談判准備過程中, 談判者要在對自身情況作全面分析的同時,設法全面了解談判對手的情況。自身分析主要是指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對對手情況的了解主要包括對手的實力(如資信情況),對手所在國(地區)的政策、法規、商務習俗、風土人情以及談判對手的談判人員狀況等等。目前中外合資項目中出現了許多合作誤區與投資漏洞,乃至少數外商的欺詐行為,很大程度上是中方人員對談判對手了解不夠所導致的。關於這一點前文我們已詳細說明,此處不再多敘。
2.選擇高素質的談判人員
國際商務談判在某種程度上是雙方談判人員的實力較量。談判的成效如何,往往取決於談判人員的知識方面和心理方面的素質。由於國際商務談判所涉及的因素廣泛而又復雜,因此,通曉相關知識十分重要。通常,除了國際貿易、國際金融、國際市場營銷、國際商法這些必備的專業知識外,談判者還應涉獵心理學、經濟學、管理學、財務知識、外語、有關國家的商務習俗與風土人情以及與談判項目相關的工程技術等方面的知識。較為全面的知識結構有助於構築談判者的自信與成功的背景。
此外,作為一個國際商務談判者,還應具備一種充滿自信心、具有果斷力、富於冒險精神的心理狀態,只有這樣才能在困難面前不低頭,風險面前不回頭,才能正視挫折與失敗,擁抱成功與勝利。
因為國際商務談判又常常是一場群體間的交鋒,單憑談判者個人的豐富知識和熟練技能,並不一定就能達到圓滿的結局,所以要選擇合適的人選組成談判班子與對手談判。談判班子成員各自的知識結構要具有互補性,從而在解決各種專業問題時能駕輕就熟,並有助於提高談判效率,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主談人員的壓力。
3.擬訂談判目標,明確談判最終目的
准備工作的一個重要部分就是設定你讓步的限度。商務談判中經常遇到的問題就是價格問題,這一般也是談判利益沖突的焦點問題。如果你是一個出口商,你要確定最低價,如果你是一個進口商,你要確定最高價。在談判前,雙方都要確定一個底線,超越這個底線,談判將無法進行。這個底線的確定必須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學性,要建立在調查研究和實際情況的基礎之上,如果出口商把目標確定的過高或進口商把價格確定的過低,都會使談判中出現激烈沖突,最終導致談判失敗。
作為一個出口商,你的開價應在你能接受的最低價和你認為對方能接受的最高價之間,重要的是你的開的價要符合實際,是可信的,合情合理的,促使對方作出響應。一個十分有利於自己的開價不一定是最合適的,它可能向對方傳遞了消極的信息,使他對你難以信任,而採取更具進攻性的策略。
當你確定開價時,應該考慮對方的文化背景、市場條件和商業管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在開價後迅速做些讓步,但很多時候這種作風回顯得對建立良好的商業關系不夠認真。所以開價必須慎重,而且留有一個足夠的選擇餘地。
4.制定談判策略
每一次談判都有其特點,要求有特定的策略和相應戰術。在某些情況下首先讓步的談判者可能被認為處於軟弱地位,致使對方施加壓力以得到更多的讓步;然而另一種環境下,同樣的舉動可能被看作是一種要求匯報的合作信號。在國際貿易中,採取合作的策略,可以使雙方在交易中建立融洽的商業關系,使談判成功,各方都能受益。但一個純粹的合作關系也是不切實際的。當對方尋求最大利益時,會採取某些競爭策略。因此,在談判中採取合作與競爭相結合的策略會促使談判順利結束。這就要求我們在談判前制定多種策略方案,以便隨機應變。
你需要事先計劃好,如果必要是可以做出那些讓步。核算成本,並確定怎樣讓步和何時讓步。重要的是在談判之前要考慮幾種可供選擇的競爭策略,萬一對方認為你的合作願望是軟弱的表示時,或者對方不合情理,咄咄逼人,這時改變談判的策略,可以取得額外的讓步。
三、談判策略的恰當運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沖突
談判的直接目的是為了獲得各方面都賣藝的協議或合同。我們把與我們談判的人稱為談判對手,雙方確有為爭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對抗關系,但更重要的還是合作關系,是為了合作才有的暫時對抗。所以在談判中,要恰當使用一些談判技巧,盡力避免強烈沖突的出現,談判陷入僵局對談判雙方來說都是失敗。
1. 剛柔相濟
在談判程中,談判者的態度既不過分強硬,也不可過於軟弱,前者容易刺傷對方,導致雙方關系破裂,後者則容易受制於人,而採取「剛柔相濟」的策略比較奏效。談判中有人充當「紅臉」角色,持強硬立場,有人扮演「白臉」角色,取溫和態度。「紅臉」是獅子大開口,大刀闊斧地直捅對方敏感部位,不留情面,爭得面紅耳赤也不讓步。「白臉」則態度和藹,語言溫和,處處留有餘地,一旦出現僵局,便於從中斡旋挽回。
2. 拖延迴旋
在貿易談判中,有時會遇到一種態度強硬、咄咄逼人的對手,他們以各種方式表現其居高臨下。對於這類談判者,採取拖延交戰、虛與周旋的策略往往十分有效,即通過許多回合的拉鋸戰, 使趾高氣揚的談判者感到疲勞生厭,逐漸喪失銳氣,同時使自己的談判地位從被動中扭轉過來,等對手精疲力竭的時候再反守為攻。
3. 留有餘地
在談判中,如果對方向你提出某項要求,即使你能全部滿足,也不必馬上和盤托出你的答復,而是先答應其大部分要求,留有餘地,以備討價還價之用。
4.以退為進
讓對方先開口說話,表明所有的要求,我方耐心聽完後,抓住其破綻,再發起進攻,迫其就範。有時在局部問題上可首先做出讓步,以換取對方在重大問題上的讓步。
5.利而誘之
根據談判對手的情況,投其所好,施以小恩小惠,促其讓步或最終達成協議。請客吃飯、觀光旅遊、饋贈禮品等雖然是社會生活中的家常便飯,但實際上是在向對方傳遞友好訊號,是一種微妙的潤滑劑。
6.相互體諒
談判中最忌索取無度,漫天要價或胡亂殺價,使談判充滿火葯味和敵對態勢,談判雙方應將心比心,互相體諒,可使談判順利進行並取得皆大歡喜的結果。
四、國際商務談判中利益沖突的解決
由於談判中雙方都想獲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盡管我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談判陷入僵局而至最終破裂,但有時利益的沖突是難以避免的。每逢此時,只有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才能使談判順利完成,取得成功。
1.處理利益沖突的基本原則——將人的問題與實質利益相區分
談判的利益沖突往往不在於客觀事實,而在於人們的想法不同。在商務談判中,當雙方各執己見時,往往雙方都是按照自己的思維定勢考慮問題,這是談判往往出現僵局。
在談判中,如果雙方出現意見不一致,可以嘗試以下幾種處理問題的方法:⑴不妨站在對方的立場上考慮問題。⑵不要以自己為中心推論對方的意圖。⑶相互討論彼此的見解和看法。⑷找尋對方吃驚的一些化解沖突的行動機會。⑸一定要讓對方感覺到參與了談判達成協議的整個過程,協議是雙方想法的反映。⑹在協議達成是,一定要給對方留面子,尊重對方人格。
換個角度考慮問題恐怕是利益沖突發生後談判中最重要的技巧之一。不同的人看問題的角度不一樣。人們往往用既定的觀點來看待事實,對與自己相悖的觀點往往加以排斥。彼此交流不同的見解和看法,站在對方的立場上考慮問題並不的讓一方遵循對方的思路解決問題,而是這種思維方式可以幫助你找到問題的症結所在,最終解決問題。
2.處理談判雙方利益沖突的關鍵在於創造雙贏的解決方案
很多人在小時侯都做過這樣一道智力測驗題:有一塊餅干,讓你和妹妹分,怎麼樣才能分得公平呢?答案就是自己先把它分成兩部分,分的標準是自己覺得得到其中哪部分都不吃虧,然後讓妹妹來選。這是一個典型的雙贏態勢。就象這道智力題的解答一樣,解決利益沖突的關鍵在於找到一個雙贏的方案。
談判的結果並不是「你贏我輸」或「你輸我贏」,談判雙方首先要樹立雙贏的概念。一場談判的結局應該使談判的雙方都要有「贏」的感覺。採取什麼樣的談判手段、談判方法和談判原則來達到談判的結局對談判各方都有利,這是商務談判的實質追求。因此,面對談判雙方的利益沖突,談判者應重視並設法找出雙方實質利益之所在,在此基礎上應用一些雙方都認可的方法來尋求最大利益的實現。
雙贏在絕大多數的談判中都應該是存在的。創造性的解決方案可以滿足雙方利益的需要。這就要求談判雙方應該能夠識別共同的利益所在。每個談判者都應該牢記:每個談判都有潛在的共同利益;共同利益就意味著商業機會;強調共同利益可以使談判更順利。另外談判者還應注意談判雙方兼容利益的存在。
為了有效地尋找雙贏的方案,可以從如下幾方面入手:
⑴將方案的創造與對方案的判斷行為分開。談判者應該先創造方案,然後再決策,不要過早地對解決方案下結論。比較有效的方法是採用所謂的「頭腦風暴」是的小組討論,即談判小組成員彼此之間激發理想,創造出各種想法和注意,而不是考慮這些主意是好還是壞,是否能夠實現。然後再逐步對創造的想法和主意進行評估,最終決定談判的具體方案。在談判雙方是長期合作夥伴的情況下,雙方也可以共同進行這種小組討論。
⑵充分發揮想像力,擴大方案的選擇范圍。在上述小組討論中,參加者最容易犯的毛病就是,覺得大家在尋找最佳的方案。而實際上,在激發想像階段並不是尋找最佳方案的時候,要做的就是盡量擴大談判的可選擇餘地。此階段,談判者應從不同就角度來分析同一個問題。甚至可以就某些問題和合同條款達成不同的協議。如不能達成永久協議,可以達成臨時協議;不能達成無條件的協議,可以達成有條件的等等。
⑶替對方著想,讓對方容易做出決策。如果你能讓對方覺得解決方案既合法又正當,對雙方都公平,那麼對方就很容易做出決策,你的方案也就獲得了成功。
3.藉助客觀標准,最終解決談判利益沖突問題
在談判過程中,雙方在了解了彼此的利益所在後,絞盡腦汁為雙方尋求各種互利的解決方案,也非常重視與對方發展關系。但是棘手的利益沖突問題依然不是那麼容易解決的。這種情況下,雙方就某一個利益問題爭執不下,互不讓步,即使強調「雙贏」也無濟於事。此時客觀標準的使用在商務談判中就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例如,對於談判中經常遇到的價格問題,當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時,可以參照一些客觀標准,如市場價值、替代成本、折舊是帳面價值等等。此種方式在實際談判中非常有效,可以不傷和氣地快速取得談判成果。在價格問題上的利益沖突可以這樣解決,其他問題同樣也可以運用客觀標准來解決。但是,在談判中有一點一定要把握,就是基本原則應該是公平有效的原則、科學性原則和先例原則。
在談判中,談判者運用客觀標准時還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⑴建立公平的標准。商務談判中,一般應遵循的客觀標准有:市場價值、科學的計算、行業標准、成本、有效性、對等原則、相互原則等,客觀標準的選取要獨立於雙方的意願,公平合法,並且在理論和實踐中均是可行的。
⑵建立公平的利益分割方法。如大宗商品貿易由期貨市場定價進行基差交易;在兩位股東持股相等的投資企業中,委派總經理採取任期輪換法等。
⑶將談判利益的分割問題局限於尋找客觀依據。在談判中,多問對方:您提出這個方案的理論依據是什麼?為什麼的這個價格?您是如何算出這個價格的?
⑷善於闡述自己的理由,也接受對方合理正當的客觀依據。一定要用嚴密的邏輯推理來說服對手。對方認為公平的標准必須對你也公平。運用你所同意的對方標准來限制對方漫天要價,甚至於兩個不同的標准也可以謀求折中。
⑸不要屈從於對方的壓力。來自談判對手的嚴厲可以是多方面的:如,賄賂、最後通牒、以信任為借口讓你屈從、拋出不可讓步的固定價格等。但無論那種情況,都要讓對方陳述理由,講明所遵從的客觀標准。
[參考資料]
1. 吳洪剛:《成功讓步的談判藝術》,《鄭州煤炭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1年第6期;
2. 於艷君:《經濟談判ABC》,《內蒙古科技與經濟》,1999年第5期;
3. 趙蓮花 余恩榮:《論商務談判中公平的倫理標准》,《南京經濟學院學報年》,1999年第5期;
4. 黃聚河:《商務談判中常用的報價技巧》,《價格月刊》,2001年第6期;
5. 趙吉存:《企業技術引進的談判技巧》,《經濟管理》,2002年第9期;
6. 舒志平:《小議商業談判》,《中國建材》,1998年第12期。
④ 如何理解科學研究中的利益沖突如何避免利益沖突
隨著科學規模的不斷擴大,在研究所需經費急劇增加的同時,科學成果到實際應用的距離也越來越短,純科學與應用科學的界限日趨模糊。這使得科學成為了一種可能帶來巨大經濟效益的投資對象,使科學研究中的利益沖突,表現更為突出。利益沖突及其主要形式如下:
協調多種利益、控制利益沖突的關鍵是排除因各種利益而帶來的偏見和錯誤。許多國家關於科學研究的道德規范和相關政策中,對與工業合作研究中的利益沖突以及在兼職、同行評議等活動中的利益沖突有比較具體的規定。
從原則上而言,公眾所提供的應當用於基礎科學研究的資金不能用於私人的經濟利益,因而兩者必須確立透明的職責清晰的合同關系,則可以避免利益沖突。
⑤ 期貨公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試行辦法的第四章 防範利益沖突
第二十三條 期貨公司應當制定防範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與其他期貨業務之間利益沖突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隔離機制,並保持辦公場所和辦公設備相對獨立。
期貨投資咨詢業務活動之間可能發生利益沖突的,期貨公司應當作出必要的崗位獨立、信息隔離和人員迴避等工作安排。
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應當對前款規定事項進行檢查落實。
第二十四條 期貨公司及其從業人員與客戶之間可能發生利益沖突的,應當遵循客戶利益優先的原則予以處理;不同客戶之間存在利益沖突的,應當遵循公平對待的原則予以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期貨公司總部應當設立獨立的部門,對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實行統一管理。
期貨公司營業部應當在公司總部的統一管理下對外提供期貨投資咨詢服務。
第二十六條 期貨投資咨詢業務人員應當以期貨公司名義開展期貨投資咨詢業務活動,不得以個人名義為客戶提供期貨投資咨詢服務。
第二十七條 期貨投資咨詢業務人員應當與交易、結算、風險控制、財務、技術等業務人員崗位獨立,職責分離。
⑥ 不同部門的利益沖突如何解決
很難定位問題,並不代表找不到問題。
1.目前尚不是問責的時候,需要齊心解決問題
2.解決問題之後,分析問題出現的原因,並總結教訓
3.根據問題准確定位責任人,不建議各打50大板
另,樓主上面說的重要階段不是很清楚,如果是已經通過公司的測試部門,那第一責任人就是測試部。我在飛馬網上看到類似案例,你可以搜索飛馬網查找你想要的答案!
⑦ 關於「鬱金香泡沫」事件
什麼叫鬱金香泡沫?
歷史上最大的三個泡泡——鬱金香投機風潮
鬱金香投機風潮
人們絕難想到世界經濟發展史上第一起重大投機狂潮是由一種小小的植物引發的。
這一投機事件是荷蘭由一個強盛的殖民帝國走向衰落而被載入史冊的,它也是迄今為止證券交易中極為罕見的一例。經濟學上的特有的名詞"鬱金香現象"便由此而出!
讓我們回溯到17世紀的荷蘭,看看世界投機狂潮的始作俑者是如何為之瘋狂如何為之悲泣的。
鬱金香,一種百合科多年生草本植物。鬱金香原產於小亞細亞,在當地極為普通。一般僅長出三四枚粉白色的廣披針形葉子,根部長有鱗狀球莖。每逢初春乍曖還寒時,鬱金香就含苞待放,花開呈杯狀,非常漂亮。鬱金香品種很多,其中黑色花很少見,也最珍貴。鬱金香的花瓣上,多有條紋或斑點,容易受病毒的侵襲。
17世紀的荷蘭社會是培育投機者的溫床。人們的賭博和投機慾望是如此的強烈,美麗迷人而又稀有的鬱金香難免不成為他們獵取的對象,機敏的投機商開始大量囤積鬱金香球莖以待價格上漲。在輿論鼓吹之下,人們對鬱金香的傾慕之情愈來愈濃,最後對其表現出一種病態的傾慕與熱忱,以致擁有和種植這種花卉逐漸成為享有極高聲譽的象徵。人們開始競相效仿瘋狂地搶購鬱金香球莖。起初,球莖商人只是大量囤積以期價格上漲拋出,隨著投機行為的發展,一大批投機者趁機大炒鬱金香。一時間,鬱金香迅速膨脹為虛幻的價值符號,令千萬人為之瘋狂。
鬱金香在培植過程中常受到一種"花葉病"的非致命病毒的侵襲。病毒使鬱金香花瓣產生了一些色彩對比非常鮮明的彩色條或"火焰",荷蘭人極其珍視這些被稱之為"稀奇古怪"的受感染的球莖。
"花葉病"促使人們更瘋狂的投機。不久,公眾一致的鑒別標准就成為:"一個球莖越古怪其價格就越高!" 鬱金香球莖的價格開始猛漲,價格越高,購買者越多。歐洲各國的投機商紛紛擁集荷蘭,加入了這一投機狂潮。
1636年,以往表面上看起來不值一錢的鬱金香,竟然達到了與一輛馬車、幾匹馬等值的地步。就連長在地里肉眼看不見的球莖都幾經轉手交易。
1637年,一種叫"Switser"的鬱金香球莖價格在一個月里上漲了485%!一年時間里,鬱金香總漲幅高達5900%!
所有的投機狂熱行為有著一樣的規律,價格的上揚促使眾多的投機者介入,長時間的居高不下又促使眾多的投機者謹慎從事。此時,任何風吹草動都可能導致整個市場的崩潰。
查爾斯.麥凱在他的著作中講述了一個故事,他把引發鬱金香球莖大恐慌歸結為一起偶然的事件。
一位年輕的水手,是一個外國人。初來乍到,他不知道荷蘭國內正在掀起起鬱金香投機潮。水手因賣力地工作得到了船主的獎賞,離船時他順手拿了一朵名為"永遠的奧古斯都"的鬱金香球莖。那朵球莖是船主花了3000金幣,(約合現在3到5萬美元)從阿姆斯特丹交易所買來的。當船主發現鬱金香丟失時,便去找那位水手,並在一家餐廳里找到了他,卻發現水手正滿足地就著熏腓魚將球莖吞下肚去。水手對鬱金香的球莖的價值一無所知,他認為球莖如同洋蔥一樣,應該作為鯡魚的佐料一塊兒吃。值幾千金幣的球莖在一個陌生人眼裡竟如同洋蔥,是水手瘋了,還是荷蘭人太不理智了,法官難以決斷。然而,就是這個偶然事件彷彿一枚炸彈,引起阿姆斯特丹交易所的恐慌。謹慎的投機者開始反思這種奇怪的現象,反思的結果無不例外地對鬱金香球莖的價值產生了根本性的懷疑。極少數人覺得事情不妙,開始賤價賣出球莖,一些敏感的人立即開始仿效,隨後越來越多的人捲入恐慌性拋售浪潮,暴風雨終於來臨了。
一時間,鬱金香成了燙手山芋,無人再敢接手。鬱金香球莖的價格宛如斷崖上滑落的枯枝,一瀉千里,暴跌不止。荷蘭政府發出聲明,認為鬱金香球莖價格無理由下跌,讓市民停止拋售,並試圖以合同價格的10%來了結所有的合同,但這些努力毫無用處。一星期後,一根鬱金香的價格幾乎一文不值,——其售價不過是一隻普通洋蔥的售價。
千萬人為之悲泣。一夜之間多少人成為不名分文的窮光蛋,富有的商人變成了乞丐,一些大貴族也陷入無法挽救的破產境地。
暴漲必有暴跌,客觀經濟規律的作用是任何人都無法阻擋的。下跌狂潮剛過,市民們怨聲載道,極力搜尋替罪羊,卻極力迴避全國上下群體無理智的投機這一事實。他們把原因歸結為那個倒霉的水手,或把原因歸結為政府調控手段不力,懇請政府將球莖的價格恢復到暴跌以前的水平,這顯然是自欺欺人!
人們緊接著把求援之手伸向法院。恐慌之中,那些原已簽訂合同要以高價購買的商人全部拒絕履行承諾,只有法律才能督促他們依照合同辦事。然而,法律除了能幹預某些具體的經濟行為外,它是決不能凌駕於經濟規律之上的。法官無可奈何地聲稱,鬱金香投機狂潮實為一次全國性的賭博活動,其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人們徹底絕望了!從前那些因一夜乍富喜極而泣之人,而如今又在為乍然降臨的一貧如洗仰天悲哭了。宛如一場惡夢,醒來之時,用手拚命掐自己的臉蛋才發覺現實就在夢中。身心疲乏的荷蘭人每天用呆滯的目光盯著手裡鬱金香球莖,反省著夢里的一切…… 世界投機狂潮的始作俑者為自己的狂熱付出的代價太大了,荷蘭經濟的繁榮僅曇花一現,從此走衰落。
鬱金香球莖大恐慌給荷蘭造成了嚴重的影響,使之陷入了長期的經濟大蕭條。17世紀後半期,荷蘭在歐洲的地位受到英國有力的挑戰,歐洲繁榮的中心隨即移向英吉利海峽彼岸。
鬱金香依然是鬱金香,荷蘭卻從此從世界頭號帝國的寶座上跌落下來,從此一蹶不振。
"鬱金香現象"成了經濟活動特別是股票市場上投機造成股價暴漲暴跌的代名詞,永遠載入世界經濟發展史。
⑧ 如何解決合夥人之間的利益沖突
合夥創業,在目前非常流行,然而合夥人的關系問題卻非常微妙,遇到利益之爭親兄弟也會反目成仇。如下的幾個創業者比較用好的方式處理了與合夥人的關系,他們的經驗或許值得大家借鑒一下:
案例:合同約定和投票制度解決分歧。
案例:承諾雙倍返還 獲得完全決策權。
案例:制定規則親爹也要遵守。
合夥人的選擇標准:有人說,選創業合夥人就如同選結婚對象,成與不成,就看婚後三年。過來人總結出以下幾點通用的標准:
1、有德有才人品過關
創業夥伴人品要好,作風正派,這樣才能建立長期的信任和合作關系。
2、能夠溝通志同道合。企業是個利益共同體,雙方都有責任主動的去溝通,中國人的個性是相對含蓄謙虛,常常有話說三分,所以溝通的空間相對大。凡事不要見面無聲,面後有聲。這往往是雙方的因素,但肯定有一方是主導。誤會的產生往往是誤認為別人應該會理解或明白我。解決誤會的最佳辦法是主動溝通及多溝通。
3、風險共擔取長補短。人有所長,必有所短。選擇的時候要看清其長,以後也要學會包容對方的短。所謂取長補短,是取別人的長補自己的短,此為團隊的真正價值,長城不是一人築成,想做出點成績,就得有做事情的開放心態。
作為合夥人,在平時的交往與合作中要坦誠,互相尊重對方,擺正自己的位置。不能把企業當家庭來管,必要的財務、人事、工資、分紅、業務分工制度必須建立,而且帶頭執行,這樣的老闆才能樹立威信,經營才會有起色,管理也能出效益。
⑨ 如何解決案例中兩名銷售的利益沖突
無非就是在人力資源方面想辦法嘛,管理人員和銷售人員主要是在薪酬上有不同,銷售人員相對管理人員的工資比較低,收入主要靠業績,而管理人員的工資比較高,但是因為不是一線人員,沒有什麼直接的業績可言,但是管理人員所管理的團隊創造的記錄則是管理人員的間接業績,所以銷售人員用每次的銷售業務所產生的提成來調動銷售人員的積極性,而管理人員則是以團隊整體業績來給予一定的獎金,比如季度獎、年度獎,同時,如果不是高管的話,團隊之間的競爭和評比也是對管理人員和全體團隊人員的一種激勵,團隊業績好,管理人員的貢獻最大,在評比的獎金中拿出大部分給予管理人員,而其它的分給團隊里的一線銷售人員。這樣基本沒什麼沖突。
建議你學習一下關於人力資源管理中有關薪酬管理方面的內容,獎金要分的多一些,讓員工感覺合理一些,特別是銷售與管理,利益方面是一個大問題。解決好銷售與管理的心理平衡才能讓企業平穩發展。
⑩ 國外判斷利益沖突對於評議者影響的程度有幾種方法
隨著科學規模的不斷擴大,在研究所需經費急劇增加的同時,科學成果到實際應用的距離也越來越短,純科學與應用科學的界限日趨模糊。這使得科學成為了一種可能帶來巨大經濟效益的投資對象。美國的「Bayh-Dole1980年專利商標修正案」正是順應這一潮流的明智之舉。因為在此修正案通過之前,聯邦政府各部門,對於它們資助的(和由它們出面簽訂合同的項目中所做出的)創造發明,有兩種處理方法:或者將專利權收歸該部門所有(俗稱「收權政策」),或者將權力授予那家簽訂合同的單位,但政府要使用這些創造發明時,可免付「許可證」使用費。1980年的Bayh-Dole法令充分肯定了「許可證政策」。1986年「聯邦政府轉讓法令」在此基礎上又進了一步:規定大學有權獲得其研究成果的專利權,而贊助公司則可免付專利使用許可費。在此情況下,企業資助大學R&D的積極性空前高漲。據美國國家科學委員會統計,1970年大學研究經費中,聯邦政府所佔比重為70.5%,而企業僅佔2.6%的份額。到1997年該比例變為政府佔59.6%,企業佔7.1%。
與此同時,大學和科學家也日益關注研究成果的商業前景、知識產權歸屬等方面的問題。來自「美國專利商標局」(PTO)的數字表明:1969-1997年間,美國大學與學院所擁有專利數目呈上升趨勢,且在1980年以後有較大幅度增長。1984-1989年翻了一番,1989-1997年間又翻了一番。不僅如此,隨著知識對經濟滲透力的增強,科學家以自己的發現、發明創立公司的做法蔚然成風,高科技企業如雨後春筍般遍地萌發。這正如雷德(Tinker Ready)所言:「如果你現在還認為科學只是發生在大學實驗室而與企業利潤截然無關的獨立活動的話,你的觀念至少落後了20年」。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發達國家的科學界,尤其是美國科學界,不時傳出一些因企業主和科學家過度追求商業利益而侵蝕科學研究的客觀性,敗壞科學形象,損害公眾利益的負面事件,從而使科學研究中的「利益沖突」,成為了科學社會學、倫理學所關注的重要問題。
【利益沖突及其主要形式】
有關利益沖突的說法很多,卡爾松(T.Carson)的定義指出,當個人I(indivial)因如下原因而不能履行其職業責任時,將產生利益沖突:①在個人利益與其所屬組織P應有的利益之間存在(或個人認為存在)實際的或潛在的沖突時;②個人I有促進或阻礙X利益的企圖(X指非I的某一利益主體),並且促進或阻礙X的利益與P的利益之間存在(或個人I認為存在)實際的或潛在的沖突。換言之,當個人的經濟利益或其它利益與其所應遵循的職業規范或相應義務發生矛盾時,便可能產生利益沖突。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利益沖突」一詞幾乎近於貶義,但利益沖突的存在本身並不意味著一定就會導致利益主體犯錯誤———它僅僅只表明:存在一些影響人們判斷和行為的因素。盡管如此,利益沖突情境的存在,的確容易引起不道德的行為。故而,「利益沖突」在道德上往往又指那些因個人將經濟利益或其它利益凌駕於其職業規范或相應義務之上,而破壞和影響職業判斷的一種行為。就研究倫理而言,至少有三類標准可被用於判斷是否存在利益沖突。第一,以是否違反職業守則、規范來判斷;第二,當某一行為在可預見其後果的情況下,根據是否產生有害後果(如影響科學判斷,歪曲研究結果,或者使相關個人或機構的利益受到損害)進行判斷。第三,根據行為本身是否違反一般道德准則來判斷。
在常人心目中,科學家探索自然的活動是擺脫了一切偏見的「價值中涉」(value free)過程。不過,近三十年來的科學哲學、科學社會學理論研究,以及更長時期以來的科學史實,均對此提出了挑戰。如今大多數人都承認,利益因素的存在,往往會影響研究者的判斷力———無論是有心抑或無意。韋斯(Ted Weiss)在談到1987年美國國會對一家名為Genentech的公司所生產葯物的利益沖突調查時指出:「最令人擔心的是,得到經濟資助的研究人員自己並未意識到傾向性可能影響臨床研究乃至對病人的治療」。這種擔心並非過慮。20世紀70年代以來,漢森、庫恩等人的研究充分表明:觀察具有「理論負荷」(theory laden),決定科學家觀察、思考問題的「範式」要素之一便是「價值」。爾後興起的科學知識社會學學派,雖然似乎太極端了些,但它對「利益因素」在科學爭論、理論選擇時「作為政治與社會的因素的中介」而予以重視的思想,卻並非全無道理。科學的歷程也不時提醒人們:對成功的渴望,對經濟利益的追求,常常可能使「誠實而對工作充滿熱情的人被他們自己所愚弄」。正如美國科學院等數家權威機構共同編寫的《怎樣當一名科學家》一書所言:「在某個科學領域中,幾種不同的解釋,可能同樣地適用於已有的資料,且不同解釋有進一步研究的不同途徑。研究人員應當怎樣選擇呢?……想要相信一種新現象的願望,有時甚至會超過對肯定的良好控制的證據的要求」。
如果說因利益因素影響而使科學家無意之中犯錯誤尚可容忍的話,研究者為適應追名逐利的需要而有意歪曲事實,隱瞞利益沖突關系的做法,便是一種嚴重的失范行為。科學家與常人一樣,也須扮演不同的角色。這就要求科學家必須學會正確看待各種利益關系,特別是經濟利益關系,並不使其威脅、控制自己的科學判斷力。否則,不但會危害科學事業的存在與發展,而且可能斷送自己的職業生涯。以下是一些典型的情形。
(1)研究過程中的利益沖突即在科學探索中,因研究者過分顧及自身利益(在此主要指經濟利益)而違反職業准則、行為規范的現象。著名例子如「治療眼睛乾涸的眼膏案」。80年代中期,來自台灣「國立」大學的一位名叫Scheffer C.G.Tseng的研究者(以下簡稱ST博士),在美進修期間,對於用維生素A治療眼睛乾涸發生了興趣。他在一系列聯邦政府資助的研究中,以兔子為實驗對象研究維生素A的此類治療作用,並且似乎取得了某種成功。於是開始著手人體試驗:先在霍普金斯大學,後來在哈佛的麻省眼耳科醫院進行測試。該院「人體實驗委員會」根據聯邦政府的有關法規,同意ST博士在25~50名病人身上試用。但據後來的調查,ST博士擅自擴大試驗范圍,並違背「知情同意」的原則,欺騙性地在數百名病人身上進行了試用。從中有選擇地挑選病例,撰寫、發表了兩篇有利於維生素A治療眼睛乾涸的研究報告。之後,ST博士及其導師建立了一家名為Spectra的制葯公司,生產所謂「治療眼睛乾涸的維生素A葯膏」。公司公開發行股票,ST博士及其導師是最大的股東。後來,由未在該公司持股的其它研究者所做的研究表明,此葯膏非但對治療眼睛乾涸毫無療效,長期使用還會產生不良反應。ST博士聞此風聲,迅速在公眾尚未知曉前拋售了他所持該公司的全部股票。此事曝光後,引起了公眾的極大憤概,ST博士及其所在醫院的院長均被迫辭職。但因其做法未對病人造成嚴重損害,而被免予起訴。
(2)咨詢服務與利益沖突即具有某種利益關系的科學家,在相關的評審、咨詢服務中,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著名案例為「阿爾茲海默症診斷試劑案」。哈佛醫學院的塞爾克(Dennis Selkoe)是一位世界聞名的科學家,他以自己的研究成果為依據,發明了一種可以檢查阿爾茲海默症的試劑,並創立了一家名為「雅典神經科學公司」的企業。通過科學與制葯業的結合,他成了一位知識富翁。另一方面,由於近些年美國市場上檢查阿爾茲海默症的試劑種類很多,因而許多人希望能得到專家的指導。1997年,「雅典神經科學公司」向非盈利組織「阿爾茲海默症協會」提供了一筆10萬美元的贊助費,以舉辦一次有關阿爾茲海默症診斷試劑的研究活動。「阿爾茲海默症協會」又說服了聲望極高的「國家衛生研究所」與其共同組織這次活動。同時,塞爾克也以國家衛生研究所專家組成員的身份參與研究。1998年4月,在該領域權威雜志《老年神經生物學》上,以國家衛生研究所特邀專家組的名義,公布了對多種阿爾茲海默症診斷試劑的比較研究結果。其中特別向人們推薦的,便是「雅典神經公司」的試劑。文章雖然聲明「雅典神經公司是該項研究的贊助者」,但卻沒有在任何地方提及作為該研究小組評委的塞爾克是該公司的創始人與主要股東。這樣,「雅典神經公司」的利益影響,便憑借公眾對「阿爾茲海默症協會」及「國家衛生研究所」兩個非盈利組織的信賴而瞞天過海。同年10月,美國《華爾街雜志》揭露了塞爾克等人與推薦產品公司的利益關系。一周後,哈佛醫學院收到匿名舉報,聲稱塞爾克違反了該校有關處理利益沖突的規定。但塞爾克在接受「哈佛評議委員會」調查時,卻聲稱該關系早已眾所周知,並且他在以往的論文中都有說明。可有人注意到,他在1992年《科學》上發表的有關論文從未出現利益聲明。還有人隨意查閱了他在1996、1997年發表的八篇文章,也沒有任何一篇提及此關系。「阿爾茲海默症診斷試劑案」表明,缺乏利益公開的監督,將會使企業的市場企圖以堂皇的學術名義而蒙蔽公眾。類似例證還有許多。如多倫多大學的一些研究者經過大量研究發現:來自製葯公司的資助,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對葯物療效的評價,96%的推薦文章都是受公司贊助的研究者撰寫的。一位名叫克里姆斯凱(Sheldon Krimsky)的研究者對此進行了深入調查。1997年,他分析了800篇科學論文後指出,其中34%的文章作者所報告的研究結果與其所擁有股票或擔負顧問的公司有關。1998年,他考察了62000篇科學論文,以確認究竟有多少科學家在文章中註明了他們與文章所推薦產品間的利益關系。結果發現,只有0.5%的文章包括了利益公開方面的陳述。
(3)公布研究成果時的利益沖突主要指科學家因經費籌措、專利申請等利益關系的影響,而必須在遵守科學規范與屈從商業要求間做出選擇時所面臨的沖突。我們知道,科學研究結果的公開與共享,不僅是科學家及其工作接受同行檢驗,確保研究質量,贏得同行承認的前提,更是避免不必要重復,促進科學持續進步的重要保證。R.默頓亦將「公有主義」視作「科學的社會結構」賴以存在的基本規范。除了國家利益、軍事需要的考慮之外,一位不願意與合格同事分享研究成果的科學家,在傳統科學家眼中無異於不可信賴的另類。然而,如今有些科學家為了能在經費爭奪戰中占據有利地位或者申請專利的需要,往往閉口不談他們最好的設想,奉行所謂「多聽少說」的原則。更令人擔憂的是,隨著工業資助大量介入學術機構,因科學規范與商業運作價值取向不同而產生的研究成果公開與保密的矛盾日益突出。
哈佛大學醫學院布魯門特爾(David Blumenthal)主持的一系列研究表明,82%的公司要求其所贊助的學術研究成果需為申請專利保密至少2-3個月乃至更長時間。有47%接受調查的公司聲稱,它們通常要求更長的保密時間。而在對大學的調查中,布魯門特爾以1993年以來獲得「國家衛生研究所」(NIH)資助最多的前50所大學的3394個生命科學院為研究對象,採取問卷郵寄的形式進行了調查。其中有2167個被調查單位回復了問卷。經分析,19.8%的回答者明確承認過去三年間曾為申請專利而延遲發表6個月以上(國家衛生研究所認為可接受的推遲時間為60天)。8.1%的回答者承認在過去3年裡拒絕與其它大學的研究者「分享成果」。多變數相關分析還顯示,接受工業界資助及大學科學研究的商業化,與延遲發表有很高的相關性。而另一位研究者拉姆(Rahm)對美國1000名公司技術經理及全美大學R&D開展最好的前100所大學的院系成員調查顯示:39%的贊助公司限制所贊助院系與其它大學共享成果。70%的技術經理及53%的院系成員承認,存在延遲發表甚至根本不公布研究成果的情況。
除了為申請專利等知識產權考慮而延遲發表或拒絕公布成果外,接受贊助的研究者還發現,當其做出不利於贊助公司的研究結果後,他們在公開發表研究結果時通常會面臨更大的阻力。例如,據美國《科學》雜志報道,布朗大學醫學院一位名叫克恩(David Kern)的副教授,以顧問身份受「某家」紡織公司資助從事研究(後經《科學》雜志核實為Microfibres公司),並與該公司簽訂有保守「商業秘密」的協議。經過1986-1997年十餘載的研究,他發現該紡織公司的工人易患一種被稱為ILD的肺病。當克恩准備公開這一研究結果時,該公司聲稱此項研究尚不成熟,並以訂有協議為名禁止他在會議上公開其發現。即使隱去公司名稱,以摘要形式公布也不行。這一做法引起了科學界的強烈反響,《科學》在其「科學與商業」欄目曾為此刊發了不少爭論文章。又如,《華爾街雜志》1996年曾刊文說,一家大制葯公司贊助舊金山加州大學(UCSF)進行的一項研究表明,這家公司一種治療甲狀腺功能衰退的暢銷葯,遠不如價格較其便宜許多的另外一些葯品療效好。但該公司堅決禁止公布此研究結果,研究者最後只好撤回了這篇已經通過評審的論文。而在煙草公司資助的有關吸煙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以及煤礦、石油公司贊助的全球變暖研究中,同樣存在類似的保密問題。
【避免沖突的原則】
當人們可能因研究成果獲利或減少損失時,最易產生利益沖突。鑒於此,一些研究者提出了解決利益沖突的若干原則:①公開沖突。②剝奪可能影響研究者科學判斷能力的利益。③有利益關系者不參與相關成果、論文的評審,不發表有傾向性的言論。④求助於調整利益沖突的法律、規則和政策。⑤加強職業道德教育。⑥制定、頒布鑒定利益沖突的明確標准和指南。其中,利益公開化被認為是避免利益沖突及其負效應的最有效手段。當然,這樣做的前提,是相關人員必須承認利益沖突情境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