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商銀行的外匯業務中的外匯買賣交易賬號與賬戶外匯中的賬戶外匯交易賬戶有什麼區別怎樣使前者賬戶里有
外匯買賣與賬戶外匯是兩種不同的業務。
外匯買賣是工行為您提供的不同外匯之間買賣的投版資交易產品。僅權指一種外幣與另一外幣的買賣交易,不包括涉及人民幣的個人結售匯。
賬戶外匯買賣業務是工行為您提供的,採取只計份額、不支取實際外匯形式,以人民幣買賣多種外匯的投資交易產品。
(作答時間:2020年7月16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
2. 比較遠期外匯交易和外幣期貨交易的異同
遠期外匯交易和外幣期貨交易有3點不同:
一、兩者的概述不同:
1、遠期外匯交易的概述: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進行遠期外匯買賣的一種交易行為,即期交易的對稱。
2、外幣期貨交易的概述:指在集中性的交易市場以公開競價方式進行的外匯期貨合約的交易。
二、兩者的交易方式不同:
1、遠期外匯交易的交易方式:包括直接的遠期外匯交易和期權性質的遠期外匯交易。
2、外幣期貨交易的交易方式:包括場內交易、委託會員經紀人買賣和集中公開競價。
三、兩者的特點不同:
1、遠期外匯交易的特點:
(1)雙方簽訂合同後,無需立即支付外匯或本國貨幣,而是延至將來某個時間。
(2)買賣規模較大。
(3)買賣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值,避免外匯匯率漲跌的風險。
(4)外匯銀行與客戶簽訂的合同須經外匯經紀人擔保。此外,客戶還應繳存一定數量的押金或抵押品。當匯率變化不大時,銀行可把押金或抵押品抵補應負擔的損失。當匯率變化使客戶的損失超過押金或抵押品時,銀行就應通知客戶加存押金或抵押品,否則,合同就無效。客戶所存的押金,銀行視其為存款予以計息。
2、外幣期貨交易的特點:
(1)實際交割率,主要通過對沖交易結清,實際交割率只有1%-2%。
(2)履約保證,實行保證金制度和追加保證金制度。
(3)價格及其變動,交易所規定最小變動價格、每日價格波動限制。
(4)結算業務,結算由的結算機構辦理,實行逐日結清保證金。
3. 外匯和外幣都有那些區別
外匯是對包對外幣在內的各種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包括銀行存款憑證、支票、匯票等,此外以外幣表示的有價證券如國家債券、公司債券和股票息票等也可起到外匯的作用
外匯買賣是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場,發展比較晚,速度卻強勁,遠遠超過股票,期貨等金融市場的總和,每天的交易都達到1.3萬億美圓,一天的成交量相當於全球股票市場半年的成交量,前景無限,而且外匯環境純潔,貨幣是國家控制,不象股票,只要大財團搞下,或者大鱷打個噴嚏就能把股市搞的血雨腥風,外匯是國家政府控制的,個人和財團對外匯市場的影響幾乎等於零...
另外,外匯具有回報高,風險可控制的特點,是一條很好的理財選擇,以前外匯市場發展的條件還不具備,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外匯買賣已經發展的相當迅猛,在中國也具備了全面發展的條件.
現在講講怎麼進入外匯市場.首先外匯買賣分為實盤買賣和保證金買賣.
第一,實盤買賣:又叫外匯寶,講的通俗點就是,你拿RMB到銀行兌換成美金或者別的外幣,存起來,等外幣漲價了你又賣出去,賺取點差.這是比較簡單樸素的外匯買賣,但是效果很不理想,投資成本大,收效低,一般是銀行間和大財團間做才有成效,不適合一般大眾理財.
第二,保證金交易:合約現貨外匯交易,又稱外匯保證金交易、按金交易、虛盤交易,指投資者和專業從事外匯買賣的金融公司(銀行、交易商或經紀商),簽定委託買賣外匯的合同,繳付一定比率(一般不超過10%)的交易保證金,便可按一定融資倍數買賣10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美元的外匯。因此,這種合約形式的買賣只是對某種外匯的某個價格作出書面或口頭的承諾,然後等待價格出現上升或下跌時,再作買賣的結算,從變化的價差中獲取利潤,當然也承擔了虧損的風險。由於這種投資所需的資金可多可少,所以,近年來吸引了許多投資者的參與。
外匯投資以合約形式出現,主要的優點在於節省投資金額。以合約形式買賣外匯,投資額一般不高於合約金額的5%,而得到的利潤或付出的虧損卻是按整個合約的金額計算的。外匯合約的金額是根據外幣的種類來確定的,具體來說,每一個合約的金額分別是12,500,000日元、62,500英鎊、125,000歐元、125,000瑞士法郎,每張合約的價值約為10萬美元。每種貨幣的每個合約的金額是不能根據投資者的要求改變的。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定金或保證金的多少,買賣幾個或幾十個合約。一般情況下,投資者利用1千美元的保證金就可以買賣一個合約,當外幣上升或下降,投資者的盈利與虧損是按合約的金額即10萬美元來計算的。有人認為以合約形式買賣外匯比實買實賣的風險要大,但我們仔細地把兩者加以比較就不難看出差別所在,請詳見下表。
假設:在1美元兌換135.00日元時買日元
實盤買賣 保證金形式
購入12,500,00日元 需要 US$92,592.59 US$1,000.00
若日元匯率上升100點, 盈利 US$680.00 US$680.00
盈利率 680/92,592.59=7.34% 680/1000=68%
若日元匯率下跌100點, 虧損 US$680.00 US$680.00
虧損率 680/92,592.59=7.34% 680/1000=68%
從上表中可以發現,實買實賣的與保證金形式的買賣在盈利和虧損的金額上是完全相同的,所不同的是投資者投入的資金在數量上的差距,實買實賣的要投入9萬多美元,才能買賣12,500,000日元,而採用保證金的形式只需1千美元,兩者投入的金額相差90多倍。因此,採取合約形式對投資者來說投入小、產出多,比較適合大眾的投資,可以用較小的資金贏得較多的利潤。
高收益和高風險是對等的,但如果投資者方法得當,找家專業的投資公司或者專業人士幫你打理,風險是可以管理和控制的。
進入外匯市場很簡單,你需要找個投資公司開戶,每個公司開戶條件不一樣,比如我們公司開戶最少需要存10000美金(美金可拿人民幣在銀行按匯率自動轉換),然後就有專業的操盤手為您操盤和打理,每手交易動用一千美金,每手交易平台(我們是匯豐銀行的平台)和公司收取的費用是12個點,每個點現在是10美金.我們公司給資金放大的是200倍,也就是說每手交易動用你的資金是1000美金,但是在外匯市場上是相當於20萬美金在炒,據我所知,大部分銀行一般只放大30-40倍.
不知道是不是你要的答案
4. 外匯買賣與購匯,結匯的區別
1、個人外匯買賣:個人外匯買賣又稱「外匯寶」,是指銀行參照國際外匯市場匯率,為境內居民將一種外匯直接兌換成另外一種外匯的業務。也就是個人客戶在銀行進行的可自由兌換外匯(或外幣)間的交易。個人外匯買賣一般有實盤和虛盤(保證金)之分。
2、購匯:在中國我們的本位幣是人民幣,當我們發生外幣交易後需要支付外幣時用人民幣去購換成外幣支付的一種行為就稱之為購匯了。購匯是轉賬交易,是用賬戶上的本幣兌換外幣,相當於外匯買賣,兌換後的外幣還在賬戶上或銀行卡上,不提取現金。
3、結匯:結匯,是外匯結算(exchange settlement/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的簡稱,分為個人結匯與公司結匯兩種情況,須到銀行辦理,也可以在網上銀行辦理,而且目前,我國國內多家銀行都可以辦理。
4、兩者區別:簡言之,外匯買賣是除人民幣外各幣種之間的交易,購匯是用人民幣買購買外匯(可以是各幣種),結匯則是把外匯(可以是各幣種)換回人民幣.因中國還是實行外匯管制的,人民幣不能自由兌換.
5. 外幣和外匯之間有什麼區別
外幣和外匯之間的區別,主要在於以下兩個方面:
1、概念不同
外匯是指一國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簡單點說就是一國擁有的一切以外幣表示的資產和可用於國際間債權債務結算的各種支付手段。
而外幣就是指除本國貨幣以外的一切外國貨幣。
2、用途不同
外匯的用途主要有:用於國際貿易和清算的支付手段和信用工具;可以用來調劑國際間資金餘缺;可以作為一個國家的重要國際儲備資源。
而外幣的用途主要就是用於商品支付和貨幣交換。
(5)外幣交易和外匯交易擴展閱讀:
外匯交易應注意:
1、尋找刺激市場波動的事件
如果你想交易,那麼你應該尋找快速刺激市場波動的事件,可以是公司聲明、數據發布或者重要會議。這些事件能在很短的時間內影響市場的波動方向,因此也給交易者帶來迅速盈利的機會。
2、設置止損
在外匯交易中,如果市場與你的預期相反,你感到恐慌是很正常的。你一定要設置止損以控制虧損范圍,而不能寄希望於市場最終改變方向。大多數成功的交易者對虧損非常敏感,他們會盡可能的控制虧損。另外,不要隨意移動止損位。
3、堅持查看行情
如果確定自己有足夠的時間經常查看市場行情時,才開始交易。有些短期交易者發現市場與預期相反時,會中途決定長期持倉。但很可能就此困在一個對自己不利的交易中。
6. 外匯與外幣的區別
外匯與外幣的區別:
1、概念不同
外幣是「外國貨幣」的簡稱,是指本國貨幣以外的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貨幣。
外匯指的是外幣或以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間債權債務結算的各種支付手段。
2、功能不同
外幣常用於企業因貿易、投資等經濟活動引起的對外結算業務中。外幣是指在一個官方的貨幣區域內所使用的一種其它貨幣或者利用一種其它貨幣所提出的付款要求。
外匯是指把一個國家的貨幣兌換成加外一個國家的貨幣,藉以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關系的一種專門性的經營活動。它是國際間匯兌(ForeignExchange)的簡稱。
3、靜動態概論
外幣是靜態概念,是指以外國貨幣表示的可用於國際之間結算的支付手段。
外匯是動態概念,這種支付手段包括以外幣表示的信用工具和有價證券,如:銀行存款、商業匯票、銀行匯票、銀行支票、外國政府庫券及其長短期證券等。
(6)外幣交易和外匯交易擴展閱讀:
外匯廣義
是指貨幣在各國間的流動以及把一個國家的貨幣兌換成另一個國家的貨幣,藉以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關系的一種專門性的經營活動。實際上就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債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狹義:以外國貨幣表示的,為各國普遍接受的,可用於國際間債權債務結算的各種支付手段。必須具備三個特點:
可支付性(必須以外國貨幣表示的資產)、可獲得性(必須是在國外能夠得到補償的債權)和可換性(必須是可以自由兌換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幣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