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申報系統
重啟一下,再不行重裝一下,我得有時候也彈出,關了重啟一下就好了
2. 在銀行結匯之後,怎麼在外匯管理局應用平台申報
銀行結匯後是不需要在外匯管理局應用平台做申報的。
外匯管理應用平台有兩個系統。一是國際收支網上申報系統(企業版)。企業需要在收到外匯後5天內進入系統在線申報國際收支平衡,才能進行結匯。
另一個系統是貿易收支核查系統(企業版)。本系統用於進口驗證。企業收到報關單後,在本系統中進行網上核查。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應用平台是國際收支間接申報系統,統計所有涉外收支信息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則是統計對外貿易中發生的貿易信貸業務,即預收貨款、預付貨款、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2)外匯管理局要求的FDI權益登記申報擴展閱讀:
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
明晰個人購付匯應遵循的規則和相應的法律責任。個人辦理購匯業務時應認真閱讀並如實、完整申報,作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承諾。
強化銀行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責任。要求銀行加強合規性管理,認真落實展業原則,完善客戶身份識別。按照《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6〕3號)報告大額及可疑交易。
對於存在誤導個人購付匯、真實性審核不嚴、協助個人違規購付匯、未按規定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等行為,監管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理。
對個人申報進行事中事後抽查並加大懲處力度。虛假申報、騙匯、欺詐、違規使用和非法轉移外匯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將被列入「關注名單」,在未來一定時期內限制或者禁止購匯,依法納入個人信用記錄、予以行政處罰、進行反洗錢調查、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等。
3. 外匯年檢是不是只需要填寫FDI存量權益登記表
如果不交給事務所做的話,還要填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權益表
4. 關於逾期未到外管局進行外匯登記的情況說明怎麼寫
我不知道你說的跟我做的是不是一個東西 但是我提交的是這樣的格式
關於XXXXXXXX核准事項的申請函
國家外匯管理局XXXXXXX中心支局:
我公司於XXXX年XX月XX日進口一批XXXXXXXX,海關編號:XXXXXXX,簽發日期:XXXX年XX月XX日,於XXXXXX年XXX月XXX日已辦理提款登記延期付款XXXXX元(幣種:美元),在海關簽發日期後XXXX天辦理延期付款登記,因超期限登記不能對外付匯,現申請予以核准,因我司進口業務相對較少,而進口日期又在2008年9月25日,忽略了海關的簽發日期,造成了超期限不能對外付匯,我司保證以後做到專人負責,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並且我公司鄭重承諾,嚴格按照匯發〔2008〕30號文規定辦理延期付款登記手續,申請事項及附件所列說明材料屬實。若有虛假行為,我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和相關責任人願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特此申請。
(另附:有關進口合同、發票、付匯證明聯、組織機構代碼證以及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情況說明材料)
你就看一下這個格式吧 然後里頭的相應原因自己填上去
5. 今年剛成立的企業需要在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申報存量權益登記嗎
存量權益登記是對外商投資企業上年度企業存量權益進行的登記,當年設立的公司在第2年進行登記。
6. 單位去外管局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一、聯網審查(以當地外匯局要求為准),一般需攜帶企業介紹信、回IC卡及經辦人身份證。答
二、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需持《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申請書》、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的《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辦理確認書》及下列資料有效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以下簡稱名錄)登記手續: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4、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6)外匯管理局要求的FDI權益登記申報擴展閱讀:
逾期未備案的影響:
若未及時完成登記,則會產生管控信息 進而暫停所有外匯業務。若已產生逾期,需到當地外管局進行書面申請解除管控。情況說明主要列明管控原因為逾期未申報存量權益、逾期未申報的原因(如對相應規定不熟悉等)及相應採取措施 並保證之後嚴格遵守相關登記制度。
存量權益登記的方式主要有三種:
1、通過銀行辦理 。
2、通過會計師事務所辦理 。
3、通過外管局辦理。
參考資料來源:浙江電子口岸-新企業外匯管理局備案
7. 去外匯管理局申請登記具體需要什麼材料
外商投資企業辦理外匯登記時,應提供如下材料:
1、書面申請(包括企業基本情況等)。
2、營業執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業提供非法人營業執照;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無須提供營業執 照)。
3、外經貿部門批復文件、批准證書。
4、經批准生效的企業合資合作合同、章程。
5、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6、企業公章。
7、除上述材料外,視情況要求補充的其他材料。
(7)外匯管理局要求的FDI權益登記申報擴展閱讀:
《外國投資者境內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促進和便利外國投資者境內直接投資,規范外國投資者境內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外國投資者境內直接投資(以下簡稱境內直接投資),是指外國投資者(包括境外機構和個人)通過新設、並購等方式在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或項目(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並取得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
第三條 境內直接投資實行登記管理。境內直接投資活動所涉機構與個人應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外匯局)辦理登記。銀行應依據外匯局登記信息辦理境內直接投資相關業務。
第四條 外匯局對境內直接投資登記、賬戶開立與變動、資金收付及結售匯等實施監督管理。
8. 外企常駐代表需要做直接投資存量權益登記嗎
2015年起外匯局取消直接投資外匯年檢,改為實行存量權益登記一、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5]13號)精神,自2015年起,外匯局取消直接投資外匯年檢,改為實行存量權益登記。二、外商投資企業應於每年1月1日至9月30日(含)期間,自行或委託會計師事務所、銀行通過外匯局資本項目信息系統的企業端或事務所端、銀行端向外匯局報送上年度《境內直接投資外方權益統計表》三、外商投資企業自行對數據的真實性、准確性負責,企業注冊地外匯局負責事後對企業報送的境內直接投資存量權益登記內容進行抽查,對於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企業,外匯局按相關程序通過資本項目信息系統業務管控功能暫停該企業的相關業務,並依法予以處罰。四、銀行為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項下外匯業務前,應確認其已按規定境內直接投資存量權益登記及是否被業務管控。未按規定登記或被業務管控的,銀行不得為其資本項下外匯業務。五、各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師事務所可通過訪問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網址登陸資本項目系統境內直接投資存量權益登記,訪問地址為:/asone/。
9. ODI存量權益登記的目的是什麼呢
所有境外投資都要報送存量權益登記,所有外商投資企業都要報送聯合年報!但凡做過ODI、FDI或者特殊目的公司登記的企業,一日登記,終身申報。
2015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關於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5]13號文)。13號文取消了以前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匯年檢和境外直接投資外匯年檢,同時,新的境內直接投資、境外直接投資存量權益登記出台。
13號文還明確規定,登記時間為每年的1月1日至9月30日。
如果不進行ODI存量權益登記,企業在外匯局資本項目信息系統將會被設置為「業務管控」狀態。相關銀行在為相關企業辦理資本項下外匯業務的時候,會提前確認該企業是否已按規定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存量權益登記及是否被業務管控。
未按規定辦理登記或被業務管控的情況下,銀行不得為企業辦理資本項下外匯業務。
辦不了業務慌了神,雖說可以逾期補報,但還是要付出代價的。外匯局將會視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企業予以處罰後才能辦理補報手續,然後將企業在資本項目信息系統恢復為「正常業務」狀態。
(9)外匯管理局要求的FDI權益登記申報擴展閱讀:
需要進行登記的類別為:
第一類:2015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在外匯局或銀行辦理境內直接投資外匯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應申報FDI存量權益登記;
第二類:2015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在外匯局或銀行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的境內企業(含境內居民個人在境外設立的特殊目的公司),應申報ODI存量權益登記。
針對企業的某些特定情形:
外方股東僅為境內投資性公司的外商投資企業,不用參加存量權益登記;
由境內投資性公司與境外投資者共同出資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由外商投資企業向其所在地外匯局申報,外方權益應剔除境內投資性公司享有的權益;
境內居民個人僅需申報境外控制或持有的第一層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存量權益,間接控制的特殊目的公司目前不需要申報;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境內投資主體共同投資一家境外投資企業(含境內居民個人在境外設立的特殊目的公司)的,各方應協商確定其中一個境內股東作為境外直接投資存量權益信息申報主體。原則上,持股比例最大的境內股東應作為申報責任股東;
若持股比例相同,由相關境內股東約定其中一個境內股東為申報責任股東。
10. 去外匯管理局備案需要哪些手續
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公章、書面申請、外經貿部門批准證書等。
1、營業執照副本
營業執照副本的存在是為了在公司運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設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營業執照的原件就可以用營業執照副本。執照分正本和副本,它們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證明文件。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組織機構代碼證是各類組織機構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通行證。代碼是"組織機構代碼"的簡稱。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一個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
3、企業公章
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4、書面申請
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表述願望、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申請書的使用范圍廣泛,申請書也是一種專用書信,它同一般書信一樣,也是表情達意的工具。申請書要求一事一議,內容要單純。
5、外經貿部門批准證書
外經貿部頒發批准證書的企業(包括外經貿部審批合同章程的企業和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審批合同章程、外經貿部頒發批准證書的企業)按屬地原則在所在地省級(包括計劃單列市、哈爾濱、長春、沈陽、武漢、南京、廣州、成都、西安市)外經貿部門參加聯合年檢。
企業按上述程序填報年檢報告書,所在地外經貿部門年檢合格後,向企業出具年檢合格通知,企業憑年檢合格通知對外經貿部申請換領批准證書,正式獲得進出口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