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想了解一下中國銀行對公人民幣對外匯期權的含義
(一)人民幣對外匯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支付給賣方一筆人民幣計價的期權費,內由此獲得一種權利,可於期權容到期日當天,以約定的匯率與期權的賣方進行約定數額的人民幣對外匯貨幣對交易。您僅可敘做買入期權方向。您可以買入外匯看漲期權,也可以買入外匯看跌期權。
(二)人民幣組合產品主要包括兩類產品,一類是標准化人民幣對外匯期權組合(區間寶);另一類是遠無憂—保底型遠期結售匯組合產品。標准化人民幣對外匯期權組合(區間寶)由兩筆人民幣對外匯期權組成,在零期權費的前提下將您換匯成本鎖定在一個固定區間。遠無憂—保底型遠期結售匯組合產品由遠期結售匯和人民幣期權產品組成,具有客戶無需支付期權費,大幅降低遠期結售匯估值損失,可鎖定結售匯成本等特點。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⑵ 外匯期權和外匯遠期的區別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買賣雙方成交後,按規定在合同約定的到期日內按約定的匯率進行交割的外匯交割方式,買賣雙方以約定的數量、價格和交割日簽訂的一種合約。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買賣雙方成交後,按規定在合同約定的到期日內按約定的匯率進行交割的外匯交割方式,買賣雙方在期貨交易所以公開喊價方式成交後,承諾在交來某一特定日期,以當前所約定的價格交付某種特定標准數量的外幣,即買賣雙方以約定的數量、價格和交割日簽訂的一種合約。
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內,交易雙方通過公開競價達成在將來規定的日期、地點、價格,買進或賣出規定數量外匯的合約交易。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都是載明在將來某一特定日期,以事先約定的價格付款和交割某種特定標准數量外幣的交易。但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不同。與遠期外匯交易不同,其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交易者不同:
外匯期貨交易,只要按規定繳納保證金,任何投資者均可通過外匯期貨經紀商從事交易,對委託人的限制不如遠期外匯交易,因為在遠期外匯交易中,參與者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業務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和中小企業極難有機會參與遠期外匯交易。
⑶ 遠期結匯與外匯期權交易指的是什麼
兩者差不多,不同的是遠期結匯到最後是一定要交割的,期權則可以不行權
⑷ 遠期外匯交易,外匯期權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各有哪些優缺點
遠期外匯買賣業務是指買賣雙方按外匯合同約定的匯率,在約定的期限進行交割的外匯交易。由申請客戶向中國銀行發出辦理遠期外匯買賣指令,通過書面委託形式確定交易細節,成交後,由中國銀行出具交易證實,並在交割日(成交日後第二個工作日以後的某一時期)實現收付。可根據需要,在交易期中要求銀行對該交易進行平盤或在交易到期日前要求銀行對該交易進行一次展期。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⑸ 外匯期權和外匯實盤有什麼不同
外匯期權(foreign exchange options)也稱為貨幣期權,指合約購買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權費後,所獲得的在未來約定日期或一定時間內,按照規定匯率買進或者賣出一定數量外匯資產的選擇權。 外匯期權是期權的一種,相對於股票期權、指數期權等其他種類的期權來說,外匯期權買賣的是外匯,即期權買方在向期權賣方支付相應期權費後獲得一項權利,即期權買方在支付一定數額的期權費後,有權在約定的到期日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的協定匯率和金額同期權賣方買賣約定的貨幣,同時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
外匯期權買賣是一種交易方式,它是原有的幾種外匯保值方式的發展和補充。它既為客戶提供了外匯保值的方法,又為客戶提供了從匯率變動中獲利的機會,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外匯期權買賣實際上是一種權利的買賣。權利的買方在支付一定數額的
期權費後,有權在未來的一定時間內按約定的匯率向權利的賣方買進或賣出約定數額的外幣,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
外匯期權業務的優點在於可鎖定未來匯率,提供外匯保值,客戶有較好的靈活選擇性,在匯率變動向有利方向發展時,也可從中獲得盈利的機會。對於那些合同尚未最後確定的進出口業務具有很好的保值作用。
外匯實盤
外匯實盤是銀行或外匯經營機構根據實時外匯市場報價作出的及時反映,用數據或圖表提供給投資者
外匯實盤就是銀行或外匯經營機構根據實時外匯市場報價作出的及時反映,用數據或圖表提供給投資者。(lulate22:06)
一般在銀行開戶交易,比如招行或工行,我個人在招行和工行都有賬戶,實盤的特點是風險和收益都比較小,交易手續費(點差)稍大,一般10~30點。如果操作不錯年收益一般5%~10%。資金太小可能收益有限。
開戶步驟:到銀行櫃台申請開一個外匯戶,然後購匯存入該賬戶,和銀行簽訂外匯交易協議,申請開通網上銀行,然後在家裡用個人電腦登陸該銀行的網站,進入網上銀行進行交易即可。
⑹ 外匯期權的基本分類
(1)按期權持有者的交易目的,分為:買入期權,也稱為看漲期權;賣出期權,也稱為看跌期權。
(2)按產生期權合約的原生金融產品,分為:現匯期權,即以外匯現貨為期權合約的基礎資產;外匯期貨期權,即以貨幣期貨合約為期權合約的基礎資產。
(3)按期權持有者可行使交割權利的時間,分為:歐式期權,指期權的持有者只能在期權到期日當天紐約時間上午9時30分前,決定執行或不執行期權合約;美式期權,指期權持有者可以在期權到期日以前的任何一個工作日紐約時間上午9時30分前,選擇執行或不執行期權合約。因此美式期權較歐式期權的靈活性較大,因而費用價格也高一些。
個人外匯期權業務實際是對一種權利的買賣,權利的買方有權在未來一定時間內按約定的匯率向權利的賣方買進或賣出約定數額的某種貨幣;同時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為個人投資者提供了從匯率變動中保值獲利的靈活工具和機會。具體分為「買入期權」和「賣出期權」兩種。 「賣出期權」則是客戶在存入一筆定期存款的同時根據自己的判斷向銀行賣出一個外匯期權,客戶除收入定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稅)外還可得到一筆期權費。期權到期時,如果匯率變動對銀行不利,則銀行不行使期權,客戶有可能獲得高於定期存款利息的收益;如果匯率變動對銀行有利,則銀行行使期權,將客戶的定期存款本金按協定匯率折成相對應的掛鉤貨幣。
對於外匯期權來說,執行價格就是外匯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匯率。 匯率避險又添新工具。日前,國家外匯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銀行辦理人民幣對外匯期權組合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推出人民幣對外匯看跌和看漲兩類風險逆轉期權組合業務,這是國內人民幣對外匯期權業務取得的新進展。
外匯期權產品進一步豐富
2011年4月1日,國內便正式推出了人民幣對外匯期權業務,規定客戶只能從銀行買入期權,不得賣出期權。在此基礎上,為更好地滿足市場主體的避險保值需求,《通知》推出的期權組合業務,通過對期權的買賣組合,賦予了客戶在買入基礎上賣出期權的權利,有利於降低客戶單純賣出期權的風險。
在人民幣匯率彈性日益彰顯的大背景下,市場人士普遍認為,該工具的推出不僅能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產品線,增加企業對避險工具的需求,而且也有助於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改革。
從宏觀角度看,當前國際市場動盪,匯率波動頻繁且幅度加大,國內進出口企業存在巨大的外匯風險。對於銀行來說,在代理客戶進行操作的同時,自身也存在相應的風險管理需求,如其在海外以歐元、美元形式存在的金融資產。光大分析師專欄所長葉燕武表示,在這樣的背景下,推出外匯期權組合產品有其客觀的市場需要。
外匯期貨市場也應並行發展
在國內外匯期權不斷推進的同時,外匯期貨卻仍未起步。銀行間市場經過多年發展,已經比較成熟,銀行擔任做市商也符合期權的規則。但從市場長遠發展來看,場內外匯期貨市場和場外外匯期權市場應並行發展。從國外市場來看,場外市場交易主體是一些規模和頭寸比較大的機構。而場內市場價格波動連續,適合各類投資者和參與者,能為更多機構提供避險場所。而且,在我國信用體系尚不健全的情況下,場內交易的保證金制度和結算制度能有效消除信用風險,為外匯期貨交易的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從國際市場來看,自1972年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的國際貨幣市場推出第一張外匯期貨合約以來,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和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外匯期貨交易多年保持著旺盛的發展勢頭。世界外匯期貨交易品種主要有美元、歐元、英鎊、日元、加元等。
而國內期貨市場還沒有利率期貨和外匯期貨。利率作為一國信貸狀況的基本反映,對匯率波動起著決定性作用。在股指期貨成功推出和平穩運行的基礎上,隨著利率市場化的進程,國內下一步需要大力發展國債期貨期權。業內專家表示,人民幣不僅要成為結算手段,還要成為儲備手段,人民幣走向世界的過程中也一定需要外匯期貨。
從匯率形成機制上看,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通過結售匯制結合銀行間市場定價,有利於中國人民銀行監控人民幣匯率。但是,其作為銀行間市場,不能為一般進出口企業提供匯率避險工具。此外,它還承擔著確定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的職能,也不宜引入一般企業進入市場交易。
在保持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作為銀行間市場的同時,建設外匯期貨市場,一方面可以將一般企業的套保與投機需求與銀行間調劑外匯差額的需求分離開來,另一方面可以保證中國人民銀行匯率政策的獨立性和有效性。有關業內專家建議,外匯期貨市場的建設,宏觀上要有利於對外貿易中使用人民幣結算,推動人民幣成為亞洲中心貨幣,微觀上要為國內外貿企業提供規避匯率風險的工具。
⑺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期權交易的異同點是什麼
外匯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外匯期權交易的區別:
一、買賣雙方權利義務不同
外匯期貨交易的風險收益是對稱性的。期貨合約的雙方都賦予了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想免除到期時履行期貨合約的義務,必須在合約交割期到來之前進行對沖,而且雙方的權利義務只能在交割期到來時才能行使。
而外匯期權交易的風險收益是非對稱性的。期權合約賦予買方享有在合約有效期內買進或賣出的權利。也就是說,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有利時,就行使其權利,要求賣方履行合約。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不利時,可以放棄權利,而不需徵求期權賣方的意見,其損失不過是購買期權預先支付的一小筆權利金。由此可見,期權合約對買方是非強迫性的,他有執行的權利,也有放棄的權利;而對期權賣方具有強迫性。在美式期權中,期權的買方可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任何一個交易日要求履行期權合約,而在歐式外匯期權交易中,買方只有在期權合約履行日期到來時,才能要求履行期權合約。
二、交易內容不同
在交易的內容上,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未來遠期支付一定數量和等級的實物商品的標准化合約,而外匯期權交易的是權利,即在未來某一段時間內按敲定的價格,買賣某種標的物的權利。
三、交割價格不同
期貨到期交割的價格是競價形成,這個價格的形成來自市場上所有參與者對該合約標的物到期日價格的預期,交易各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預期價格上;而期權到期交割的價格在期權合約推出上市時就按規定敲定,不易更改的,是合約的一個常量,標准化合約的惟一變數是期權權利金,交易雙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權利金上。
四、保證金的規定不同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而在外匯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要交納保證金,因為他的最大風險是權利金,所以只需交納權利金,但賣方必須存入一筆保證金,必要時須追加保證金。
五、價格風險不同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交易雙方所承擔的價格風險是無限的。而在外匯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的虧損是有限的,虧損不會超過權利金,而盈利則可能是無限的——在購買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購買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期權賣方的虧損可能是無限的——在出售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出售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盈利則是有限的——僅以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為限。
六、獲利機會不同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做套期保值就意味著保值者放棄了當市場價格出現對自己有利時獲利的機會,做投機交易則意味著既可獲厚利,又可能損失慘重。但在外匯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的買方可以行使其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也可放棄這一權利,所以,對買方來說,做外匯期權交易的盈利機會就比較大,如果在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中配合使用外匯期權交易,無疑會增加盈利的機會。
七、交割方式不同
外匯期貨交易的商品或資產,除非在未到期前賣掉期貨合約,否則到期必須交割;而外匯期權交易在到期日可以不交割,致使期權合約過期作廢。
八、標的物交割價格決定不同
在期貨合約中,標的物的交割價格(即期貨價格)由於市場的供需雙方力量強弱不定而隨時在變化。在期權合約中,標的物的敲定價格則由交易所決定,交易者選擇。
九、合約種類數不同
期貨價格由市場決定,在任一時間僅能有一種期貨價格,故在創造合約種類時,僅有交割月份的變化;期權的敲定價格雖由交易所決定,但在任一時間,可能有多種不同敲定價格的合約存在,再搭配不同的交割月份,便可產生數倍於期貨合約種類數的期權合約。
⑻ 遠期外匯交易和遠期結售匯有何區別
目前我國企業和我國的商業銀行之間的外匯交易主要可分為現鈔、現貨外匯交易、合約現貨外匯交易、外匯期貨交易、外匯期權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掉期交易等。遠期外匯交易和遠期結售匯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意思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進行遠期外匯買賣的一種交易行為,即期交易的對稱。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重要的交易形式之一。
遠期結售匯是指確定匯價在前而實際外匯收支發生在後的結售匯業務(即期結售匯中兩者是同時發生的)。客戶與銀行協商簽訂遠期結售匯合同,約定將來辦理結匯或售匯的人民幣兌外匯幣種、金額、匯率以及交割期限。
2、性質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進行遠期外匯買賣的一種交易行為;遠期結售匯是指確定匯價在前而實際外匯收支發生在後的結售匯業務。
3、時間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期限一般為1個月、3個月、6個月,個別可到1年。這種交易的目的在於避免或盡量減少匯率變動可能帶來的損失。
遠期結售匯是在交割日當天,客戶可按照遠期結售匯合同所確定的幣種、金額、匯率向銀行辦理結匯或售匯。
4、特點不同:
遠期外匯買交易即事先具體規定交割時間的遠期買賣。其目的在於避免一段時間內匯價變動造成的風險。固定方式的交割期以星期和月份為單位,如1星期、2個月(60天)、6個月(180天)等,這是實際中較常用的遠期外匯交易形式。
遠期結售匯可以事先約定將來某一日向銀行辦理結匯或售匯業務的匯率,所以對於有未來一段時間收、付外匯業務的客戶來說可以起到防範匯率風險,進行貨幣保值的作用。
⑼ 外匯期權和外匯期貨在原理上的區別
外匯期權(foreign exchange options)也稱為貨幣期權,指合約購買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權費後,所獲得的在未來約定日期或一定時間內,按照規定匯率買進或者賣出一定數量外匯資產的選擇權。 外匯期權是期權的一種,相對於股票期權、指數期權等其他種類的期權來說,外匯期權買賣的是外匯,即期權買方在向期權賣方支付相應期權費後獲得一項權利,即期權買方在支付一定數額的期權費後,有權在約定的到期日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的協定匯率和金額同期權賣方買賣約定的貨幣,同時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
期權的實例:
當您看中一套當前標價100萬元的房子,想買但擔心房價會下跌,再等等吧,又怕房價繼續漲。如果房產商同意您以付2萬元為條件,無論未來房價如何上漲,在3個月後您有權按100萬元購買這套房,這就是期權。
如果3個月後的房價為120萬元,您可以100萬元的價格買入,120萬元的市價賣出,扣除2萬元的支出,凈賺18萬元;如果3個月後房價跌到95萬元,您可以按95萬元的市價買入,加上2萬元的費用,總支出97萬元,比當初花100萬元買更合算。
所以期權的買方風險有限,僅限於期權費,獲得的收益可能性無限大。
外匯期貨,又稱為貨幣期貨,是一種在最終交易日按照當時的匯率將一種貨幣兌換成另外一種貨幣的期貨合約。一般來說,兩種貨幣中的一種貨幣為美元,這種情況下,期貨價格將以「x美元每另一貨幣」的形式表現。一些貨幣的期貨價格的表示形式可能與對應的外匯現貨匯率的表示形式不同。
簡單講,外匯期貨是保證金交易,可以買漲買跌雙向交易,風險高,收益也很大,是目前市場是上比較熱的投資品種。
希望回答對你有所幫助,我本身是做貨幣期貨交易的,如果有興趣,可以找我進一步交流或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