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匯管理局是干什麼的
國家外匯局負責管理國家外匯收支、買賣、借貸、轉移以及國際間的結算、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
設計、推行國際收支統計體系、申報制度,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
分析、研究外匯收支和國際收支狀況,提出達致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的可兌換。
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向人民銀行提供製訂匯率政策的建議。
制訂經常項目匯兌管理辦法,監督經常項目的匯兌。
監督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兌付。
按規定經營和管理國家的外匯儲備。
起草外匯行政管理規章,檢查境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
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承辦國務院和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⑵ 辦理外匯管理局的登記備案
因為你是第一次自營出口,所以外匯局要求你出口合同,是擔心備案版後只收外匯不真正出口權。
現在外匯管制的相當嚴格,因為人民幣一在漲高,各國外幣湧入中國市場謀取利潤。為了控制熱錢的速度,中國一直都是外匯管制。因為這個擔心,所以要你合同,看你實實在在的做外貿,那就沒事了。既然他要,你就趕緊簽個合同給他唄。
關於外匯局的人說「中資私營企業」有出口合同,「中資股份制企業」不用,就是看你公司的類型了啊。你公司的類型,是國企還是私企?如果上市發行股票就是股份制企業。你公司應該沒有上市,那麼如果不是國企,你公司類型就是「中資私營企業」。
⑶ 河南省外匯管理局備案
有了海關證書 還需要到 好幾個部門備案 我11年辦的時候好像是需要五個部門的章 然後外匯管理局需要自己跑腿 其他部門 你可以給海關一些辛苦費讓他們代辦 , 據說自己跑的話 也可以 , 這個你可以到鄭州海關1樓大廳入口出的那個辦公室問一下
⑷ 新鄉市中國銀行下午辦不辦外匯業務
銀行業務中有時間的限制(比如某業務截止時間為下午3點半或者4點就不可以辦理了等等),但是沒有控制到只有上午辦理下午不可以辦理的業務,這是當地銀行自行設定的沒有依據的是不合理的,你可以投訴到所在地中國銀行分行讓負責人給你一個解釋並賠償你一定的損失(因為未辦理成此業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希望能夠幫到你,如果對你有幫助,請"選為滿意回答"支持下,謝謝~~祝你好運~
⑸ 請問去外匯管理局辦事流程
出口備案後,就可以領取出口收匯核銷單了。然後報關出口——銀行收匯,聯網核查後出具核銷專用聯——外匯局核銷——出口退稅;
進口備案後,可以直接去銀行辦理進口付匯手續。到貨後去外匯局核銷。
還需要在外匯局辦理外匯賬戶的信息登記,開立待核查戶,才能順利辦理收匯、結匯。
⑹ 外匯管理局退款,是怎麼樣一個流程。款還沒有做申報
沒太看懂你的問題,外管局沒申報是指銀行做的國際收支申報嗎?還是你們自己在外管局應用服務平台上的申報?是你們原來賬戶不用了嗎,如果已銷戶,錢應該在銀行掛賬戶上吧
⑺ 誰知道新鄉的外匯局(外管局)在哪裡啊我怎麼搜不到呢
向陽路和平路交叉口,人行大樓,11樓好像
⑻ 去外匯管理局備案需要哪些手續
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公章、書面申請、外經貿部門批准證書等。
1、營業執照副本
營業執照副本的存在是為了在公司運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設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營業執照的原件就可以用營業執照副本。執照分正本和副本,它們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證明文件。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組織機構代碼證是各類組織機構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通行證。代碼是"組織機構代碼"的簡稱。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一個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
3、企業公章
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4、書面申請
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表述願望、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申請書的使用范圍廣泛,申請書也是一種專用書信,它同一般書信一樣,也是表情達意的工具。申請書要求一事一議,內容要單純。
5、外經貿部門批准證書
外經貿部頒發批准證書的企業(包括外經貿部審批合同章程的企業和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審批合同章程、外經貿部頒發批准證書的企業)按屬地原則在所在地省級(包括計劃單列市、哈爾濱、長春、沈陽、武漢、南京、廣州、成都、西安市)外經貿部門參加聯合年檢。
企業按上述程序填報年檢報告書,所在地外經貿部門年檢合格後,向企業出具年檢合格通知,企業憑年檢合格通知對外經貿部申請換領批准證書,正式獲得進出口企業。
⑼ pg外匯投資者,我們趕快聯合起來,去新鄉市公安局報案,
國外的幾個河南騙子已經捲款跑路了,大家趕快報案吧!嚴懲國內的代理商(他們也是騙子)
⑽ 外匯管理局最新消息
國家外匯局之前發了一些關於外匯管理的一些新規,將在2016年1月1日開始實行,投資者可能會在最後一天換成美元現金。今年10月,外匯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開展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試運行有關工作的通知》,擬於2016年1月1日停止使用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正式上線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