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公民出境隨身攜帶6萬美元被中國海關查獲面臨什麼處罰
可以處現金價值20%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七條,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海關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根據《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警告,可以處物品價值20%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 未經海關許可,擅自將海關尚未放行的進出境物品開拆、交付、投遞、轉移或者進行其他處置的;
(二) 個人運輸、攜帶、郵寄超過合理數量的自用物品進出境未向海關申報的;
(三) 個人運輸、攜帶、郵寄超過規定數量但仍屬自用的國家限制進出境物品進出境,未向海關申報但沒有以藏匿、偽裝等方式逃避海關監管的;
(四) 個人運輸、攜帶、郵寄物品進出境,申報不實的;
(五) 經海關登記准予暫時免稅進境或者暫時免稅出境的物品,未按照規定復帶出境或者復帶進境的;
(六) 未經海關批准,過境人員將其所帶物品留在境內的。
對屬於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出境人員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1.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
2.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
3.政府領導人出訪;
4.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
5.其他特殊情況。
⑵ 非法經營炒外匯怎麼判
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或者以欺騙手段將境內資本轉移境外等逃匯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限期調回外匯,處逃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逃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
有違反規定以外匯收付應當以人民幣收付的款項,或者以虛假、無效的交易單證等向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騙購外匯等非法套匯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對非法套匯資金予以回兌,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
違反規定將外匯匯入境內,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非法結匯,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對非法結匯資金予以回兌,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
違反規定攜帶外匯出入境,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可以處違法金額20%以下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海關予以處罰的,從其規定。
有擅自對外借款、在境外發行債券或者提供對外擔保等違反外債管理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
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
未經批准擅自經營結匯、售匯業務,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萬元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未經批准經營結匯、售匯業務以外的其他外匯業務,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外匯管理機關或者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前述規定予以處罰
⑶ 進出境攜帶外幣有什麼規定
根據《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的規定:
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對屬於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出境人員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1、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
2、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
3、政府領導人出訪;
4、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
5、其他特殊情況。
(3)攜帶外匯出境怎麼判刑擴展閱讀
對攜帶外匯進出境管理規定是為加強對攜帶外幣現鈔、外幣支付憑證進出境的管理,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於1996年12月31日聯合制定,自1997年2月10日起實施的關於對攜帶外匯進出境管理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所稱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
(一)外幣現鈔,包括紙幣、鑄幣;
(二)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銀行卡等;
(四)特別提款權;
(五)其他外匯資產。
⑷ 錢包放10000美金出境 會被抓嗎
不會被抓。攜帶現金超過10000美元,由省外匯管理局開具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就可以了。
中國規定:個人出境攜帶現金不超過5000美元,如果攜帶現金在5000美元以上,10000美元以下,由中國銀行開具「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
⑸ 攜帶外幣入境為什麼違法
攜帶的大量人民幣和外幣的理由之一是防止走私、洗錢等犯罪行為;美元的話還有一個理由就是防止外匯流失,因為我國施行嚴格的外匯管制。如果要出國用錢可以先匯款或開立全球賬戶,現在大商業銀行一般都有全球通兌業務。其他國家有沒有類似規定不清楚,基於上述理由,應該也是有的。
⑹ 巨額現金出入境被查將會受到什麼處罰
超過限額的,一律不予放行。
一、 限額管理具體規定
(一)入境攜帶外幣沒有限額,但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應當在海關查驗(過X光機)前主動向海關書面申報,或者選擇旅客紅色通道主動向海關人員口頭提出申報,並按照海關的要求填具申報材料。
(二)出境攜帶外幣現鈔限額為每人等值5000美元,超過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或外匯管理部門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以下簡稱《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三)出入境人員攜帶人民幣現鈔的限額為2萬元。超過該限額的,一律不予放行。
二、 超量攜帶法律責任
(一)攜帶超額外幣現鈔入境未向海關申報的,外幣予以扣留,由海關予以行政處罰,在當事人履行完畢行政處罰手續後,外幣現鈔予以解扣發還(准予進境)。
(二)攜帶超額外幣現鈔出境不能提交《攜帶證》的,外幣予以扣留(不予放行),由海關予以行政處罰,在當事人履行完畢行政處罰手續後,外幣現鈔予以解扣發還(退回)。
(三)攜帶超額人民幣現鈔出入境的,人民幣予以扣留(不予放行),由海關予以行政處罰,在當事人履行完畢行政處罰手續後,人民幣現鈔予以解扣,出境的予以退回,進境的責令復帶出境。
(6)攜帶外匯出境怎麼判刑擴展閱讀:
進出口貨物的品名、稅則號列、數量、規格、價格、貿易方式、原產地、啟運地、運抵地、最終目的地或者其他應當申報的項目未申報或者申報不實的,分別依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影響海關統計准確性的,予以警告或者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二)影響海關監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三)影響國家許可證件管理的,處貨物價值5%以上30%以下罰款;
(四)影響國家稅款徵收的,處漏繳稅款30%以上2倍以下罰款;
(五)影響國家外匯、出口退稅管理的,處申報價格10%以上50%以下罰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貨物價值5%以上30%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未經海關許可,擅自將海關監管貨物開拆、提取、交付、發運、調換、改裝、抵押、質押、留置、轉讓、更換標記、移作他用或者進行其他處置的;
(二)未經海關許可,在海關監管區以外存放海關監管貨物的;
(三)經營海關監管貨物的運輸、儲存、加工、裝配、寄售、展示等業務,有關貨物滅失、數量短少或者記錄不真實,不能提供正當理由的;
(四)經營保稅貨物的運輸、儲存、加工、裝配、寄售、展示等業務,不依照規定辦理收存、交付、結轉、核銷等手續,或者中止、延長、變更、轉讓有關合同不依照規定向海關辦理手續的;
(五)未如實向海關申報加工貿易製成品單位耗料量的;
(六)未按照規定期限將過境、轉運、通運貨物運輸出境,擅自留在境內的;
(七)未按照規定期限將暫時進出口貨物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擅自留在境內或者境外的;
(八)有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其他行為,致使海關不能或者中斷對進出口貨物實施監管的。
前款規定所涉貨物屬於國家限制進出口需要提交許可證件,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提交許可證件的,另處貨物價值30%以下罰款;漏繳稅款的,可以另處漏繳稅款1倍以下罰款。
⑺ 出國可以帶多少人民幣和外匯為什麼要限制人民幣和外匯的攜帶量法律有什麼規定嗎
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管理辦法「離境旅客攜帶外幣現金(包括$ 5,000元不到美元等值5000), 再多的就需要申請外匯出境許可證。
原因很簡單:防止洗錢!
解決辦法也很簡單,留學生都知道:買帶暗兜的內褲,把錢放暗兜里。
⑻ 非法攜帶物品出境罪
非法買賣制毒物品是指在沒有通過正當的手續向相關部門申報審批獲得生產經營許可及報相關單位備案的情況下,私自交易國家規定管制的可用於製造毒品的前體、原料和化學助劑等物質。
《刑法》第三百五十條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運輸、攜帶醋 酸 研、乙 醚、三 氯甲 烷或者其他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進出境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在境內非法買賣上述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數量大的,處三年以L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明知他人製造毒品而為其提供前款規定的物品的,以製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條 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 被判過刑,又犯本節規定之罪的,從重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禁毒的決定)的若於問題的解釋》(1994.12.20 法發[1994]30號) 七、非法運輸、攜帶制毒物品進出境罪 :根據《決定》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非法運輸、攜帶制毒物品進出境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運輸、攜帶、郵寄醋 酸 研、乙 醚、三 氯 甲 烷或者其他經常用於製造麻 醉 葯品、精 神葯品的化學物品進出國 (邊)境的行為。
明知他人收買上述物品是為了非法運輸、攜帶進出境,仍向其提供或者出售的,以非法運輸、攜帶制毒物品進出境罪的共犯論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標准有關問回的解釋》(2000.6.6 法釋〔2000〕13號) 第四條 違反國家規定一F法運輸、攜帶進出境或在境內非法買賣醋 酸歷、乙 醚、三 氯甲 烷或者其他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達 到下列數量標準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麻黃 鹼、偽 麻黃 鹼及其鹽類和單方制 劑五千克以上不滿五 十千克;麻 黃浸 膏、麻 黃浸 膏 粉一百千克以上不滿一千千克;
(二)醋 酸 酥、三氯 甲 烷二百千克以上不滿二千千克;
(三)乙 醚 四 百千克以上不滿三千千克;
(四)上述原料或者配劑以外其他相當數量的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運輸、攜帶進出境或者在境內非法買賣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超過前款所列數量標準的,應當認定為刑 法第三百五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量大」。
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過刑,又犯本節規定之罪的,從重處罰。
⑼ 為什麼不能帶大量現金出境
有如下原因:
1、因為貨幣在本國的流通領域中是有一定限額的。
2、如果不限制公民出入境攜帶本國貨幣出境 ,從而會嚴重影響到本國貨幣的收支與存量,嚴重的會影響本國經濟 ,所以必須加以嚴格控制。
3、超過了會引起通貨膨脹, 過低會導致通貨緊縮 、經濟衰退。
目前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境內居民個人用外幣換人民幣的限額規定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每人每次只能結匯等值10000美元,超過這個數額就需要提供外幣收入來源的證明,比如如果所結外幣是境外僱傭收入,那就要提供境外僱用合同、完稅發票等證明材料。
(9)攜帶外匯出境怎麼判刑擴展閱讀: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一、《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以下簡稱《攜帶證》)仍沿用1999年8月1日開始使用的《攜帶證》,由國家外匯管理局統一印製,各外匯指定銀行應到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領取。
二、出境人員可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也可以按國家金融管理規定通過從銀行匯出或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將外幣攜出境外。
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
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對屬於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出境人員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1、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
2、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
3、政府領導人出訪;
4、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
5、其他特殊情況。
三、考慮到外幣支付憑證和外幣有價證券將納入銀行管理系統,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對出入境人員攜帶上述憑證和證券出入境,海關不再予以管理。
四、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海關的各級機構應當組織對《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進行學習和培訓,並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廣泛進行宣傳,以便貫徹執行。
收到本通知後,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盡快轉發所轄支局、外匯指定銀行和相關單位;外匯指定銀行應盡快轉發所轄分支行;各直屬海關應盡快轉發所轄海關。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經常項目管理司或海關總署監管司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