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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收支申報處罰

發布時間:2021-12-08 10:45:24

外匯收支申報超過五天沒申報會有什麼結果

外匯局讓你上黑名單,你基本上什麼也幹不了啦,折騰死你,還是別上,對你聲譽不好

❷ 涉外收入申報單晚申報了三天,外管會怎麼處罰

現在好多單位的外匯存款銀行和基本戶銀行開戶不在同一個銀行,所以經常發生涉外收入不知道,導致晚申報的事,我們也碰到一年有幾次晚申報,但是好象外管局從來沒查過.

❸ 貿易公司:美金預收貨款一年多沒在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里做預收貨款登記,會被處罰嗎

外管局對於預收貨或者預付貨款的規定:對於A類企業30天以上(不含)的預收貨款或預付貨款、B類和C類企業在監管有效期內發生的預收貨款或預付貨款,企業應當在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天內,通過監測系統企業端向外匯局報告相應的預計出口或進口日期、預計出口或進口對應的預收或預付金額、關聯關系類型等信息。(以上屬於義務性報告,即符合條件就必須報告,未按規定報告的,可被降為B類企業,並處相應罰款)

簡言之,對於A類的超過30天需要,對於BC類的都需要~網上申報時間為收匯日期30天內,超過30天的需要進行現場申報~

根據你說的情況,如果你們是A類企業且沒有超過30天是不用申報的~

現在外管局不像之前逐筆審核這么嚴格,現在實行的是總量審核,一般除非你們公司有多次沒按照要求申報或者登記,外管局會主動打電話讓你們進行現場申請,並說明情況~正常情況下,外管局的這些申報銀行也是需要操作的,你們的收匯行應該會主動提醒你們的~

盡量進行網上申報,不要超過30天的申報期,因為如果你們經常進行現場申報,有可能會降級~

不知道是否明白~

❹ 境外直接匯入外幣賬戶匯款,如何進行收支申報,怎樣申報

境外直接匯入外幣賬戶匯款進行收支申報的方法如下:
1、預先在香港銀行開好同名個人銀行戶口。境外公司匯款至該賬戶,然後再轉匯到境內個人賬戶。這樣做優點是境內銀行結匯時不會有任何問題,在它看來匯款人和收款人是一個人;缺點是增加了匯款費用。具體可參考這篇文章:在中國大陸如何開香港銀行賬戶?
2、用他人境外個人賬戶轉匯款,但必須是有直系親屬關系,會被境內銀行要求提交證明文件。
3、向境外公司求助,讓其出具一份文件(比如短期勞務合同)給你用於結匯。但這種方法一般很難行得通,在監管比較嚴格的美國,公司是不會隨意給出類似文件的,筆者就與雪球上的F券商客服通過電話,客服完全不明白,也表示不會提供任何文件。

❺ 公司第一次收到外匯,在銀行的幫助下已經在申報,接下來需要怎麼做收匯核銷怎麼做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企業已開通國際收支申報系統,則需先在系統中進行申報,然後到銀行結匯。打開申報單管理->涉外收入申報單->申報信息錄入。系統會自動顯示待申報的信息列表頁面。在待申報信息列表中,點擊相關的申報號碼,進入申報單錄入頁面。錄入申報信息時對本幣款項是否為出口核銷下款項選擇為是,並在下方填入相應的交易編碼、幣種、金額及交易附言。如未開通收支申報系統的,則到收匯銀行填寫申報單,由銀行代為操作。

如果銀行沒有銀行申報系統,是企業到銀行申報,或手工填表格,具體還是看開戶行的規定的,其實規定是要求銀行幫企業申報的,銀行推給企業來做了。

如果是貨款即已經報關出口後收的外匯,帶上核銷單號碼及對應的合同號,如果不知道核銷單號也沒有關系,申報時選正常貿易。

如果是預收貨款即貨物還未出口先收到外匯,申報時選特殊貿易。
一般企業結匯的話,填具銀行的結匯專用單據蓋上印章就可以了。如果是關注類企業會要求出具報關單原件及合同等資料。

具體的操作還是要咨詢你們企業收匯行的外匯窗口工作人員,銀行的工作人員非常清楚。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希望可以幫到您,歡迎您為我們點贊及關注我們,謝謝。

❻ 違反外匯管理的種類及法律責任

違反外匯管理的種類及相應的法律責任有:

一、逃匯行為

定義:指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或者以欺騙手段將境內資本轉移境外的行為。

法律責任: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限期調回外匯,處逃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逃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非法套匯行為

定義:指違反規定以外匯收付應當以人民幣收付的款項,或者以虛假、無效的交易單證等向經營、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騙購外匯行為。

法律責任: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對非法套匯資金予以回兌,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非法結匯行為

定義:違反規定以外匯收付應當以人民幣收付的款項,或者以虛假、無效的交易單證等向經營結匯的行為。

法律責任:非法結匯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對非法結匯資金予以回兌,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外債管理行為

定義:指擅自對外借款、在境外發行債券或者提供對外擔保的行為

法律責任: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

五、非法買賣外匯行為

定義:包括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責任: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外匯收支申報處罰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七章法律責任部分條款內容含義和適用原則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任何機構或者個人違反外匯管理規定進行非法套匯或者非法結匯,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外匯局)根據《條例》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對非法套匯資金或者非法結匯資金「予以回兌」的;

該機構或者個人應當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按照回兌當日的人民幣匯率,將已經購匯為外匯的資金回兌為人民幣,或者將已經結匯的人民幣資金回兌為外匯。

對於該機構或者個人因回兌當日人民幣匯率與非法套匯或者非法結匯當日匯率存在匯率差而獲得收益的,外匯局在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時,應當將該部分收益金額納入非法套匯或者非法結匯金額進行處罰。

二、外匯局適用《條例》第三十九條「等逃匯行為」、第四十條「等非法套匯行為」、第四十三條「等違反外債管理的行為」、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等非法使用外匯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按照《檢查處理違反外匯管理行為辦案程序》的規定,逐級上報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

《條例》第三十九條「等逃匯行為」包括違反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境外的行為;第四十條「等非法套匯行為」包括違反規定以人民幣支付應當以外匯支付款項的行為、以人民幣為他人支付境內款項由對方付給外匯的行為以及境外投資者未經外匯局批准以人民幣在境內投資的行為。

三、《條例》第四十五條所述「數額較大」,是指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金額為等值1000美元及其以上,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金額為等值5萬美元及其以上。

四、《條例》第七章有關條款所述「以下」皆包括本數,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十五條所述「以上」不包括本數,即30%以上」是指超過30%而不包括30%。

五、《條例》第七章規定的「責令限期調回外匯」「予以回兌」、「責令改正」不屬於行政處罰,而是一種行政措施。

根據《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和第四十九條等規定,對違反外匯管理行為決定予以處罰的,應當同時並處罰款。

六、根據《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對違反規定攜帶外匯出入境行為給予警告外,可以選擇適用罰款的處罰措施。

❼ 外匯收入申報問題

匯管理局申報的時候不小心選了一般貿易,然後有幾百

❽ 外匯是先申報後入賬,還是先入賬後申報

先申報後來入賬。

記賬外匯又自稱清算外匯或協定外匯,是指根據雙邊或多邊支付協定進行國際結算時,用作計價單位的貨幣。

記賬外匯一般以雙方國家中央銀行互立專門賬戶的形式存在。在年終時,雙方銀行對進口貿易額及有關從屬費用進行賬面軋抵,結出差額。

對差額的處理,既可轉入下一年度的貿易項目中去平衡,也可以使用雙方預先商定的自由外匯進行支付清償。

(8)外匯收支申報處罰擴展閱讀:

特點

1、記帳外匯的採用有利於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同時節省了現匯,是國際貿易活動中運用比較普遍的一種國際清算手段。

2、記帳外匯不能兌換成其他貨幣也不能支付給第三國,只能用於支付協定的規定的兩個國家之間貿易貨款及從屬費用和其他雙方政府同意的付款。

3、記帳外匯是雙邊貿易時雙方為節約現匯的使用,各自為對方開立清算帳戶,採用記帳清算方式時使用的。記帳外匯年終差額結轉到下一年度,由雙方政府在下一年度貿易活動中,予以考慮並進行平衡。

❾ 貿易外匯 什麼叫違反外債管理規定

第五十四條企業和金融機構應當按照本細則及其他相關規定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對違反規定的,由外匯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相關規定處罰。第五十五條企業代理進口業務委託方違反規定付匯,或代理出口業務代理方未按規定收匯的,依據《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由外匯局責令限期調回外匯,處逃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逃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十六條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由外匯局責令改正,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非法結匯的,由外匯局責令對非法結匯資金予以回兌,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一)未正確提供信息,導致貿易收匯未能進入待核查賬戶,且結匯;(二)代理出口業務,由委託方收匯。第五十七條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由外匯局給予警告,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一)貿易外匯收支違反外債管理規定;(二)代理進口業務,代理方未付匯,且違反外債管理規定。第五十八條金融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由外匯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或逾期不改的,由外匯局責令停止經營相關業務:(一)未按照本細則及相關規定審核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二)未按照本細則及相關規定,結匯、售匯業務。貨幣兌換特許經營機構、金融機構簽約外幣代兌機構結售匯業務,違反本細則規定,依照前款規定處罰。第五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由外匯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30萬元以下的罰款:(一)未按照本細則及相關規定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和貿易外匯收支核查專用信息申報;(二)未按照本細則及相關規定提交有效單證、資料或者提交的單證、資料不真實;(三)未按本細則及相關規定將貿易收匯納入待核查賬戶,待核查賬戶收支超范圍、待核查賬戶之間資金相互劃轉等違反外匯賬戶管理規定;(四)未按照本細則及相關規定貿易外匯業務登記等手續;(五)拒絕、阻礙外匯管理機關依法進行檢查或核查。第六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外匯局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一)未按照本細則及相關規定留存相關資料或留存不全;(二)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未按照本細則及相關規定登錄監測系統扣減企業對應可收付匯額度;(三)未按照本細則及相關規定向外匯局報告。

❿ 涉外收入申報單晚申報了三天,外管會怎麼處罰

不罰。如果出現罰款就是外管局對銀行的罰款,一般也不會出現,萬一你的銀行點背被外管處罰了,銀行也不應該把罰款轉到你頭上,因為外管局對銀行的罰款,是針對銀行對於外匯收入申報的監管力度和監管程序的處理不當。對企業是不會處罰的。到時候一定要和銀行據理力爭,絕對不能讓銀行嚇住你,於情於理你都占上風。誰也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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