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目前是在外匯B類監管期企業,出口人民幣收匯人民幣可以么需要去外管局備案么
可以以人民幣結算,但有一定限制,比如不能辦理超90天的延收、延付,具體需要辦理的手續要具體看業務情況
㈡ 請問B類企業怎麼收匯,現在沒有外匯核銷聯了
直接用出口合同和發票去銀行收結匯。
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填報告
㈢ 被外匯管理局拉為B類企業會怎麼樣
營業范圍受到限制。 你可以看一下 外管局的網站上的一個文件裡面有具體的治理辦法。下來就可以了。
會被外匯局很存眷和法度榜樣會繁瑣一些和還會限制一些營業等等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來說:出口企業A類30天以上預收貨款和90天以上延期收款才須要做申報而B類企業產生的所有預收貨款和延期收款都是須要做申報的;B類企業不得解決90天以上的延期收款營業。
拓展資料:
海關對加工貿易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將企業分為A、B、C、D四個等級。具體為:
1、 A類企業
A類企業指由海關派員駐廠監管或與主管地海關實行計算機聯網監管以及其他經海關評定符合A類企業管理標準的加工貿易企業,A類企業由直屬海關負責審批,報海關總署備案並通報外經貿部,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實施。A類企業年進出口金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生產型自營進出口企業年出口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或年加工貿易出口額在1000萬美元及以上,經海關評定為AA類企業的,不實行銀行保證金台帳管理。
2、B類企業
B類企業是指依法開展加工貿易、無走私違規行為的企業。這類企業的范圍包括除A、C、D類企業以外的所有加工貿易企業。B類企業從事允許類商品加工貿易實行銀行保證金台帳"實轉"制度,收取進口料件稅款總額50%的台帳保證金。
3、C類企業
C類企業是指依據外經貿部、海關總署有關規定,經海關認定有違規行為的企業。C類企業從事限制類商品或允許類商品加工貿易均實行銀行保證金台帳"實轉"制度,收取進口料件稅款總額100%的台帳保證金。
4、D類企業
D類企業是指經海關認定有走私行為或有三次以上違規行為的企業。D類企業不得從事加工貿易業務。
㈣ 外匯管理局將我公司拉為B類企業,請問我還可以做預付嗎,做預付和他們給我們核定的額度有關系嗎
這個問題我見過啊。
類似的問題在錦日外貿論壇有提出過,你可以去查看一下。
㈤ 8月1日起取消出口收匯核銷單,如何申請A類,B類,C類企業
分類管理是外管局根據對企業核查的情況,把企業劃分成ABC三類的。我們這里是通知先會默認都是A類企業,之後再根據企業遵守規定的情況再做調整的。也就是等於要求,即使不做外匯核銷,企業在外匯收支和報關的總量比對上還是要加強管理的。
㈥ 海關對B類企業有什麼監管措施
B類企業適用於屬地申報 海關企業分類管理示意圖
各類申請格式請瀏覽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19號。
主體類型 管理分類
標准
監管措施
調整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 AA (一)已適用A類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進出口總值3000萬美元(中西部1000萬美元)以上;
(三)經海關驗證稽查,符合海關管理、企業經營管理和貿易安全的要求;
(四)每年報送《經營管理狀況報告》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每半年報送《進出口業務情況表》。
海關按照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AA類管理分類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
A (一)已適用B類管理1年以上;
(二)連續1年無走私罪、走私行為、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
(三)連續1年未因進出口侵犯知識產權貨物而被海關行政處罰;
(四)連續1年無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情事;
(五)上一年度進出口總值50萬美元以上;
(六)上一年度進出口報關差錯率3%以下;
(七)會計制度完善,業務記錄真實、完整;
(八)主動配合海關管理,及時辦理各項海關手續,向海關提供的單據、證件真實、齊全、有效;
(九)每年報送《經營管理狀況報告》;
(十)按照規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的換證手續和相關變更手續;
(十一)在商務、人民銀行、工商、稅務、質檢、外匯、監察等行政管理部門和機構無不良記錄。
海關按照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A類管理分類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
B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未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第八條和第九條所列情形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適用B類管理:
(一)首次注冊登記的;
(二)首次注冊登記後,管理類別未發生調整的;
(三)AA類企業不符合原管理類別適用條件,並且不符合A類管理類別適用條件的;
(四)A類企業不符合原管理類別適用條件的。
海關按照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B類管理分類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
C (一)有走私行為的;
(二)1年內有3次以上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或者1年內因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被處罰款累計總額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
(三)1年內有2次因進出口侵犯知識產權貨物而被海關行政處罰的;
(四)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人民幣50萬元以下的。
海關按照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C類管理分類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 C類企業自海關作出類別調整決定之日起滿1年未再發生第八條或者第十四條所列情形的,經企業申請,海關將其調整為B類。
D (一)有走私罪的;
(二)1年內有2次以上走私行為的;
(三)1年內有3次以上因進出口侵犯知識產權貨物而被海關行政處罰的;
(四)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
海關按照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D類管理分類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 D類企業自海關作出類別調整決定之日起滿1年未再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第九條或者第十五條所列情形的,經企業申請,海關將其調整為C類。
報關企業 AA (一)已適用A類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代理申報的進出口報關單及進出境備案清單總量在2萬票(中西部5000票)以上;
(三)經海關驗證稽查,符合海關管理、企業經營管理和貿易安全的要求;
(四)每年報送《經營管理狀況報告》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每半年報送《報關代理業務情況表》。
海關按照報關企業AA類管理分類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
A (一)已適用B類管理1年以上;
(二)企業以及所屬執業報關員連續1年無走私罪、走私行為、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
(三)連續1年代理報關的貨物未因侵犯知識產權而被海關沒收;
(四)連續1年無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情事;
(五)上一年度代理申報的進出口報關單及進出境備案清單等總量在3000票以上;
(六)上一年度代理申報的進出口報關差錯率在3%以下;
(七)依法建立賬簿和營業記錄,真實、正確、完整地記錄受委託辦理報關業務的所有活動;
(八)每年報送《經營管理狀況報告》;
(九)按照規定辦理注冊登記許可延續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企業報關注冊登記證書》的換證手續和相關變更手續;
(十)在商務、人民銀行、工商、稅務、質檢、外匯、監察等行政管理部門和機構無不良記錄。
海關按照報關企業A類管理分類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
B 報關企業未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和第十五條所列情形,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適用B類管理:
(一)首次注冊登記的;
(二)首次注冊登記後,管理類別未發生調整的;
(三)AA類企業不符合原管理類別適用條件,並且不符合A類管理類別適用條件的;
(四)A類企業不符合原管理類別適用條件的。
海關按照報關企業B類管理分類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
C (一)有走私行為的;
(二)1年內有3次以上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或者1年內因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被處罰款累計總額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
(三)1年內代理報關的貨物因侵犯知識產權而被海關沒收達3次的;
(四)上一年度代理申報的進出口報關差錯率在10%以上的;
(五)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人民幣50萬元以下的;
(六)代理報關的貨物涉嫌走私、違反海關監管規定拒不接受或者拒不協助海關進行調查的;
(七)被海關暫停從事報關業務的。
海關按照報關企業C類管理分類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 C類企業自海關作出類別調整決定之日起滿1年未再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第八條或者第十四條所列情形的,經企業申請,海關將其調整為B類。
D (一)有走私罪的;
(二)1年內有2次以上走私行為的;
(三)1年內代理報關的貨物因侵犯知識產權而被海關沒收達4次以上的;
(四)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
海關按照報關企業D類管理分類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 D類企業自海關作出類別調整決定之日起滿1年未再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第九條或者第十五條所列情形的,經企業申請,海關將其調整為C類。
㈦ 被外匯管理局拉為B類企業會如何樣
會被外匯局很存眷和法度榜樣會繁瑣一些和還會限制一些營業等等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來說:出口企業A類30天以上預收貨款和90天以上延期收款才須要做申報而B類企業產生的所有預收貨款和延期收款都是須要做申報的;B類企業不得解決90天以上的延期收款營業。。。
㈧ 什麼是外匯管理局B類企業
就是有國外進口分等級的,ABCD!A級最好,其他的規矩多
㈨ 外匯管理局B類企業怎麼做可以跳上A類企業
要升回去,只有一條路,就是在監管期的一年內老老實實收付匯,不要出問題
㈩ 外匯局對B類企業的監管措施有哪些
答:B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內的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應當按照以下規定辦理:(1)對於以匯款方式結算的(預付貨款、預收貨款除外),金融機構應當審核相應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和進、出口合同;對於以信用證、托收方式結算的,除按國際結算慣例審核有關商業單據外,還應當審核相應的進、出口合同;對於以預付貨款、預收貨款結算的,應當審核進、出口合同和發票;(2)金融機構應當對其貿易外匯收支進行電子數據核查;超過可收、付匯額度的貿易外匯收支業務,金融機構應當憑《登記表》辦理;(3)對於轉口貿易外匯收支,金融機構應當審核買賣合同、支出申報憑證及相關貨權憑證;同一合同項下轉口貿易收入金額超過相應支出金額20%(不含)的貿易外匯收支業務,金融機構應當憑《登記表》辦理;(4)對於預收貨款、預付貨款以及川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企業須按照本細則規定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信息; (5)企業不得辦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業務、不得簽訂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匯條款的出口合同;(6)企業不得辦理收支日期問隔超過90天(不含)的轉口貿易外匯收支業務;(7)其他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按照本細則第二章有關規定辦理;(8)外匯局規定的其他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