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匯買賣的問題
呵呵 這個可以通俗地理解為數學關系: 歐/英=(歐/美)÷(英/美) 除號就是賣的意思
㈡ 外匯買賣是什麼意思
交易 下單 可以選擇更多的外匯基礎知識了解 也可以福匯 通匯國際等
㈢ 為何倒賣外匯是違法的請詳細說明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直接買賣外匯不正確的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未經批准擅自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萬元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經批准經營結匯、售匯業務以外的其他外匯業務的,由外匯管理機關或者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七條
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停止經營相關業務:
(一)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的;
(二)違反規定辦理資本項目資金收付的;
(三)違反規定辦理結匯、售匯業務的;
(四)違反外匯業務綜合頭寸管理的;
(五)違反外匯市場交易管理的。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機構可以處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
(二)未按照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提交有效單證或者提交的單證不真實的;
(四)違反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的;
(五)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定的;
(六)拒絕、阻礙外匯管理機關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或者調查的。
第四十九條
境內機構違反外匯管理規定的,除依照本條例給予處罰外,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給予處分;對金融機構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
外匯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外匯管理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㈣ 外匯保證交易永遠沒有一個正確的說法 有些人貌似什麼都懂其實自己是虧了一塌糊塗
本身這東西都是些境外的平台,又是在網上投資操作的,,國內目前是禁止炒匯活動,平台不受監管,投資者同樣的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就算你賺到了錢別人不讓你出金,你還不是沒什麼辦法。如果真的是在炒匯過程中有人誘導你去投資給你喊單操作,從而產生不正常的虧損,那麼這個損失是有希望能追回的。第一平台需要還正常的運營,第二有聊天等證據指出平台的違規點。有任何關於維權事宜的疑問都可以和我交流,謝謝!
㈤ 什麼是外匯買賣
你很可能會奇怪,向你這樣的散戶投資者怎麼能夠交易如此大規模的貨幣。你可以這樣設想,你的經紀商借給你100,000美元來購買貨幣。而它只要求你給它1,000美元作為信用保證金,它將代為你保管這筆資金。聽上去是不是太美了,感覺不太真實?
這就是杠桿交易的工作原理。
你使用的杠桿比例取決於你的經紀商以及你能夠承受的水平。
一般來說,經紀商將首先要求交易者在其賬戶中存入一筆資金,這筆資金即我們所熟知的「賬戶保證金」或「初始保證金」。一旦你存入了你的資金,你就能夠用它來進行交易。經紀商也會規定,每一手交易所需要的保證金水平。
比如說,如果杠桿比例是100:1(或1%的頭寸要求),你打算進行100,000美元的交易,但是,你的賬戶中僅有5,000美元。這並沒有什麼大不了,因為你的經紀商將從5,000美元中拿出1,000美元,作為你的首付款,或者是「保證金」,並允許你「借入」餘下的資金。當然,任何損失或者盈利都將在你的賬戶現金余額中進行減記或者增加。
最低保證金要求因經紀商而異。在上一例子中,該經紀商允許1%的保證金。這意味著,每進行100,000美元交易,經紀商希望你存入1,000美元作為交易頭寸以後如果有一些關於外匯方面的問題的話可以到環球外匯網中查詢,因為如果我貼了網址整個回答會被刪掉的,所以你可以自己搜索環球外匯網,裡面的資源非常豐富,應該可以很好的解決你的問題。
希望採納
㈥ 什麼是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求解
非法買賣外匯指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進行外匯買賣。
包括: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或者倒買倒賣外匯的行為。對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由外匯管理局機關給予警告,強制收兌,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外匯金額3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通過外匯指定銀行、外匯調劑中心而私自買賣外匯,根據我國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一切中外機構或者個人的外匯收入,都必須賣給中國銀行,買賣外匯必須通過指定銀行或外匯調劑中心進行。
2、私自買賣外匯額度。我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根據國家規定,擁有一定的外匯使用額度,但必須在有關規定的范圍內使用。但是,一些單位,置國家、法律法規於不顧,私自非法買賣所擁有的外匯使用額度,從中牟取非法利潤,此種行為亦屬於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
3、其他一些以合法形式作掩護而實質上是以人民幣或實物非法交換外匯的變相買賣外匯行為。
(6)直接買賣外匯不正確的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非法買賣外匯行為直接侵犯了國家對外匯的正常管理活動。行為人私自買賣外匯,而不是按規定賣給中國銀行,必然減少國家的外匯儲備,影響了國家對外匯的宏觀管理,也破壞了人民幣在國內市場上的唯一合法地位。
同時,當前我國各大中城市普遍存在有外匯「黑市」,一些外幣持有人在「黑市」上進行交易,以高於國家牌價的價格兌換外匯,也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減少了國家的外匯收入,極大地干擾了外匯管理的有效性和合法匯率的穩定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非法買賣外匯罪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非法買賣外匯
㈦ 關於直接買賣外匯 以下說法不正確的是
b 收益相對較低 但風險也較小
d 在個人投資組合中加入外匯 也有助於降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