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的外匯風險管理崗是做什麼的
做風險控制,所謂風險就是指對銀行造成損失的可能性。風控就是把這種可能性降低。
㈡ 外匯銀行在經營外匯業務時存在哪些外匯風險
外匯業務在為商業銀行帶來了豐厚利潤的同時,卻又使商業銀行面臨巨大的風險。這些風險包括:1、國際結算風險,主要指開立信用證風險、修改信用證風險、拒付風險、欺詐風險、政策風險等;2、外匯交易風險,主要是匯率波動使商業銀行在持有或運用外匯資產過程中所面臨的風險;3、外匯融資風險,主要有打包貸款風險、出口押匯風險、外匯貸款風險等;4、外匯業務管理風險。 由於外匯業務涉及跨國交易,並且以外幣計價,這就使得外匯風險更加復雜、更加隱蔽。
㈢ 銀行外匯業務存在哪些風險以及防範對策
我國商業銀行外匯業務風險及防範對策 2005 年 7 月 21 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公告》,對人民幣匯 率形成機制進行改革,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攬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2007 年以來,美國次貸危機引起全球金融海嘯,加劇了市場匯率波動,商業銀行經營外匯業務的風險隨之增大, 商業銀行如何採取積極措施,借鑒國際銀行業的先進做法,盡快建立完善的外匯風險管理體系,是銀行必 須研究的新課題。
㈣ 銀行經營面臨的外匯風險有哪些
國內銀行主要是金融產品的市場風險,我國銀行除了中行外市場風險的管理能力較差,尤其是計量能力。
主要體現在交易賬戶和銀行賬戶的利率和匯率的管理能力較差。
㈤ 銀行外匯業務的主要風險點
外匯業務在為商業銀行帶來了豐厚利潤的同時,卻又使商業銀行面臨巨大的風險。這些風險包括:
1、國際結算風險,主要指開立信用證風險、修改信用證風險、拒付風險、欺詐風險、政策風險等;
2、外匯交易風險,主要是匯率波動使商業銀行在持有或運用外匯資產過程中所面臨的風險;
3、外匯融資風險,主要有打包貸款風險、出口押匯風險、外匯貸款風險等;
4、外匯業務管理風險。 由於外匯業務涉及跨國交易,並且以外幣計價,這就使得外匯風險更加復雜、更加隱蔽。
㈥ 商業銀行外匯風險暴露及其影響因素
商業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有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國家風險、聲譽風險、法律風險、戰略風險。其中,市場風險又可以分為利率風險、外匯風險、股票價格風險和商品價格風險,分別是指由於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和商品價格的不利變動而帶來損失的可能性。由此可見,商業銀行面對的外匯風險是市場風險中的一種。1999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將中國匯率制度劃分為「釘住單一貨幣的固定釘住制」,這里的「單一貨幣」實質上是指美元。這種匯率制度使得人民幣與美元之間的匯率始終保持相對穩定的狀態,因此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中國商業銀行面對的外匯風險都比較小。然而,自2005年7月21日起,中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下稱「匯改」)。「匯改」之後,人民幣與其他貨幣之間匯率的波動性逐漸增大,並步入快速升值的軌道。
㈦ 互聯網金融背景下銀行如何防範外匯風險
樹立健康的風險文化
促使合規理念形成從高管到員工的「肌肉記憶」
文化是企業的根與魂,根深能葉茂,有魂方顯活力。郵儲銀行廣東省分行始終堅持「適度風險、支撐發展、穩健經營」的風險偏好,著力把提升發展質效作為經營管理的重中之重。
2015年以來該行在系統內創新實施了分(支)行長「合規履職述職」考評機制,轄內二級分行行長、一級支行行長和二級支行行長逐一對本人在上年度合規履職情況進行現場述職。「一把手」現場合規履職述職,不僅切實增強了其責任意識,也使全行員工受到了一次合規教育洗禮,取得了很好效果。總行專門發文,在郵儲銀行系統內推廣廣東分行這一做法,也得到了監管部門的高度評價和充分肯定。
近年來,郵儲銀行廣東省分行還深入開展和全面推動「內控達標年」「內控提升年」「內控優化年」和「三三四十」專項治理、深化市場亂象整治等專項活動,在全省推動「合規是高管的保護傘,合規是員工的護身符」「法規是塊鋼,誰碰誰受傷;合規是底線,誰破誰流淚」「紅綠燈是用來遵守的,不是用來作擺設的」「合規創造價值」等合規文化理念真正形成從高管到員工的「肌肉記憶」。堅持「管人比管事重要」,按照「突出問題導向、聚焦排查效果、深挖風險隱患」的原則,聯系實際、創新舉措,實行逐一全面排查、重點線索核查、巡查反饋督導的「排查-核查-督導」三級排查機制,深入開展重點業務和員工日常行為專項排查,全員簽訂了《合規自律承諾書》,交叉檢查人員簽訂了《合規履職作為承諾書》,取得良好成效,2017年4月17日,中國銀監會以「郵儲銀行廣東省分行多種方式深入開展員工行為排查」為題予以專題報道。「合規經營、底線思維」的健康風險文化浸潤經營管理的方方面面,全行合規意識顯著增強,從而築牢了風險防控的思想防線。
㈧ 什麼是銀行匯率風險
(一)匯率風險:又稱外匯風險,指經濟主體持有或運用外匯的經濟活動中,因匯率變動而蒙受損失的可能性。 (二)外匯風險的種類:交易風險、折算風險、經濟風險。 1.交易匯率風險,運用外幣進行計價收付的交易中,經濟主體因外匯匯率的變動而蒙受損失的可能性。交易風險主要發生在以下幾種場合: (1)商品勞務進口和出口交易中的風險。 (2)資本輸入和輸出的風險。 (3)外匯銀行所持有的外匯頭寸的風險。 2.折算匯率風險,又稱會計風險,指經濟主體對資產負債表的會計處理中,將功能貨幣轉換成記賬貨幣時,因匯率變動而導致帳面損失的可能性。 功能貨幣指經濟主體與經營活動中流轉使用的各種貨幣。 記賬貨幣指在編制綜合財務報表時使用的報告貨幣,通常是本國貨幣。 3.經濟匯率風險,又稱經營風險,指意料之外的匯率變動通過影響企業的生產銷售數量、價格、成本,引起企業未來一定期間收益或現金流量減少的一種潛在損失。 [編輯本段]匯率風險及其主要表現 1973年布雷頓森林固定匯率體系崩潰,特別是1976年牙買加協議正式承認浮動匯率制合法性以來,控制在一定波動范圍的固定匯率制隨之解體。目前,世界各國普遍實行浮動匯率制,美元、日元、馬克、英鎊等主要貨幣之間的比價時刻都處在劇烈的上下起浮變動之中,至使國際間債權債務的決算由於匯率的變動而事先難以掌握,從而產生了匯率風險。我國也處在一個實行浮動匯率制的國際貨幣體系之中,匯率風險仍然嚴重地影響著我國的國際收支平衡和企業的經濟收益,特別是在改革開放的今天,在我國對外資迅速發展的今天,這種影響尤為突出。 由於國際分工的存在,國與國之間貿易和金融往來便成為必然,並且成為促進本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外匯匯率的波動,會給從事國際貿易者和投資者帶來巨大的風險,這種風險稱之為匯率風險它表現在兩個方面:貿易性匯率風險和金融性匯率風險。在國際貿易活動中,商品和勞務的價格一般是用外匯或國際貨幣來計價。目前大約70%的國家用美元來計價。但在實行浮動匯率制的今天,由於匯率的頻繁波動,生產者和經營者在進行國際貿易活動時,就難以估算費用和盈利。由此產生的風險稱之為貿易性風險。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借貸的都是外匯,如果借貸的外匯匯率上升,借款人就會遭受巨大損失,匯率的劇烈變化甚至可以吞噬大企業,外匯匯率的波動還直接影響一國外匯儲備價值的增減,從而給各國央行在管理上帶來巨大風險和國難。此種匯率風險稱為金融性匯率風險。
㈨ 外匯風險管理的一般方法
(一)企業經營中的外匯風險管理
1.選好或搭配好計價貨幣
(1)選擇本幣計價
選擇本幣作為計價貨幣,不涉及到貨幣的兌換,進出口商則沒有外匯風險。
(2)選擇自由兌換貨幣計價
選擇自由兌換貨幣作為計價結算貨幣,便於外匯資金的調撥和運用,一旦出現外匯風險可以立即兌換成另一種有利的貨幣。
(3)選擇有利的外幣計價
注意貨幣匯率變化趨勢,選擇有利的貨幣作為計價結算貨幣,這是一種根本性的防範措施。一般的基本原則是「收硬付軟」。由於一種結算貨幣的選擇,與貨幣匯率走勢,與他國的協商程度及貿易條件等有關,因此在實際操作當中,必須全面考慮,靈活掌握,真正選好有利幣種。
(4)選用「一籃子」貨幣
通過使用兩種以上的貨幣計價來消除外匯匯率變動帶來的風險。比較典型的「一籃子」貨幣有SDRs和ECU。
(5)軟硬貨幣搭配
軟硬貨幣此降彼升,具有負相關性質。進行合理搭配,能夠減少匯率風險。交易雙方在選擇計價貨幣難以達成共識時,可採用這種折衷的方法。對於機械設備的進出口貿易,由於時間長、金額大,也可以採用這種方法。
2.平衡抵消法避險
(1)平衡法亦稱配對法(matching),指交易主體在一筆交易發生時,再進行一筆與該筆交易在貨幣、金額、收付日期上完全一致,但資金流向相反的交易,使兩筆交易面臨的匯率變化影響抵消。
具體包括兩種:
一是單項平衡法。這種方法又可包括兩方面,第一,嚴格意義上的單項平衡;第二,一般意義上的單項平衡。是指在外匯交易中做到收付幣種一致,借、用、收、還幣種一致,藉以避免或減少風險。
二是綜合平衡法,是指在交易中使用多種貨幣,軟硬貨幣結合,多種貨幣表示頭寸並存,將所在單項多頭與空頭合並,由此使多空兩相抵消或在一個時期內各種收付貨幣基本平衡。該平衡法比單項平衡法更具靈活性,效果也較顯著。
(2)組對法(pairing)指交易主體通過利用兩種資金的流動對沖來抵消或減少風險的方法。
它與平衡法相比,其特殊點在於:平衡法是基於同一種貨幣的對沖,而組對法則基於兩種貨幣的對沖。組對法比較靈活,也易於運用,但若組對不當反而會產生新的風險。因此,必須注意組對貨幣的選擇。
(3)借款法(borrowing)指有遠期外匯收入的企業通過向銀行借入一筆與遠期收入相同幣種、相同金額和相同期限的貸款而防範外匯風險的方法。
其特點在於能夠改變外匯風險的時間結構,把未來的外幣收入現在就從銀行借出來,以供支配,這就消除了時間風險,屆時外匯收入進賬,正好用於歸還銀行貸款。不過該法只消除了時間風險,尚存在著外幣對本幣價值變化的風險。
(4)投資法(investing)指當企業面對未來的一筆外匯支出時,將閑置的資金換成外匯進行投資,待支付外匯的日期來臨時,用投資的本息(或利潤)付匯。
一般投資的市場是短期貨幣市場,投資的對象為規定到期日的銀行定期存款、存單、銀行承兌匯票、國庫券、商業票據等。這里要注意,投資者如果用本幣投資,則僅能消除時間風險;只有把本幣換成外幣再投資,才能同時消除貨幣兌換的價值風險。
投資法和借款法都是通過改變外匯風險的時間結構來避險,但兩者卻各具特點,前者是將未來的支付移到現在,而後者則是將未來的收入移到現在,這是主要的區別。
3.利用國際信貸
(1)外幣出口信貸(指在大型成套毆備出門貿易中,出口國銀行向本國出口商或外國進口商提供低利貸款,以解決本國出口商資金周轉困難或滿足外國進口商資金需要的一種融資業務。export credit)
指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設備貿易中,出口商把經進口商承兌的、5年以內的遠期匯票無追索權地賣斷給出口商所在地的金融機構,以提前取得現款的資金融通方式。該法有四個特點:①貸款限定用途,只能用於購買出口國的出口商品;②利率較市場利率為低,利差由政府補貼:③屬於中長期貸款;④出口信貸的發放與信貸保險相結合。它包括兩種形式:一是賣方信貸(supplier's credit),即由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對出口商提供的貸款;二是買方信貸(buyer's credit),即由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對外國進口商或進口方的銀行提供的融資便利。出口商可以利用賣方信貸避免外匯風險。
是出口商以商業信用方式出賣商品時,在貨物裝船後立即將發票、匯票、提單等有關單據賣斷給承購應收賬款的財務公司或專業機構,收進全部或大部分貨款,從而取得資金融通的業務。
(2)福費廷(forfamng)
在這種交易中,出口商及時得到貨款,並及時地將這筆外匯換成本幣。它實際上轉嫁了兩筆風險:一是把遠期匯票賣給金融機構,立即得到現匯,消除了時間風險,且以現匯兌換本幣,也消除了價值風險,從而,出口商把外匯風險轉嫁給了金融機構;二是福費廷是一種賣斷行為,把到期進口商不付款的信用風險也轉嫁給了金融機構,這也是福費廷交易與一般貼現的最大區別。
(3)保付代理(factodng)
出口商在對收匯無把握的情況下,往往向保理商敘做保付代理業務。該種業務結算方式很多,最常見的是貼現方式。由於出口商能夠及時地收到大部分貨款,與托收結算方式比較起來,不僅避免了信用風險,還減少了匯率風險。
在以上三者國際信貸中,出口信貸與福費廷屬中長期融資,而保付代理業務則是短期貿易信貸的一種,其特點是:①不能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權;②保理組織提供廣泛、綜合的服務;③保理組織預支貨款。進出口商保理組織在該業務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4.運用系列保值法
(1)合同中加列保值條款
保值條款是經貿易雙方協商,同意在貿易合同中加列分攤未來匯率風險的貨幣收付條件。在保值條款中交易金額以某種比較穩定的貨幣或綜合貨幣單位保值,清算時按支付貨幣對保值貨幣的當時匯率加以調整。在長期合同中,往往採用這類做法。這種方法主要有:①黃金保值條款;②硬幣保值;③「一籃子」貨幣保值。就是在合同中規定採用多種貨幣來保值,其做法與原理和硬幣保值相同。
(2)調價保值
調價保值包括加價保值和壓價保值等。在國際貿易中出口收硬幣,進口付軟幣是一種理想的選擇,但在實際當中有時只能是「一廂情願」。在某些場合出口不得不收取軟幣,而進口被迫用硬幣。此時就要考慮實行調價避險法,即出口加價和進口壓價,藉以盡可能減少風險。具體有兩種方法:①加價保值;②壓價保值。
5.開展各種外匯業務
(1)即期合同法(spot contract)
指具有近期外匯債權或債務的公司與外匯銀行簽訂出賣或購買外匯的即期合同,以消除外匯風險的方法。即期交易防範外匯風險需要實現資金的反向流動。企業若在近期預定時間有出口收匯,就應賣出手中相應的外匯頭寸;企業若在近期預定的時間有進口付匯,則應買入相應的即期外匯。
(2)遠期合同法(forward contract)
指具有外匯債權或債務的公司與銀行簽定賣出或買進遠期外匯的合同,以消除外匯風險的方法。
具體做法是:出口商在簽定貿易合同後,按當時的遠期匯率預先賣出合同金額和幣別的遠期,在收到貨款時再按原訂匯率進行交割。進口商則預先買進所需外匯的遠期,到支付貨款時按原定匯率進行交割。這種方法優點在於:一方面將防範外匯風險的成本固定在一定的范圍內;另一方面,將不確定的匯率變動因素轉化為可計算的因素,有利於成本核算。該法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實現兩種貨幣的風險沖銷,能同時消除時間風險和價值風險。
(3)期貨交易合同法(future contract)
指具有遠期外匯債務或債券的公司,委託銀行或經紀人購買或出售相應的外匯期貨,藉以消除外匯風險的方法。這種方法主要有:①「多頭套期保值」;②「空頭套期保值」。
(4)期權合同法(option contract)
該法與遠期外匯合同法相比,更具有保值作用。因為遠期法屆時必須按約定的匯率履約,保現在值不保將來值。但期權合同法可以根據市場匯率變動作任何選擇,即既可履約,也可不履約。最多損失期權費。進出口商利用期權合同法的具體做法是:①進口商應買進看漲期權;②出口商應買進看跌期權。
(5)掉期合同法(swap contract)
指具有遠期的債務或債權的公司,在與銀行簽訂賣出或買進即期外匯的同時,再買進或賣出相應的遠期外匯,以防範風險的一種方法。它與套期保值的區別在於:套期保值是在已有的一筆交易基礎上所做的反方向交易,而掉期則是兩筆反方向的交易同時進行。掉期交易中兩筆外匯買賣幣種、金額相同,買賣方向相反,交割日不同。這種交易常見於短期投資或短期借貸業務外匯風險的防範上。
(6)利率互換(interest rate swap)
它包括兩種形式:一是不同期限的利率互換,其原理如表5-1所示,另一種是不同計息方式(一般是固定利率與浮動利率)互換,其原理如表5-2所示。通過互換降低籌資成本,減少風險。
(7)其他規避風險措施
主要包括:①易貨貿易;②提前或延期結匯。
(二)銀行在經營中的風險管理
如上所述,外匯銀行是外匯市場的主要參與者,它不但可為客戶買賣充當經紀人,還可自營買賣,賺取差價利潤。因此,銀行加強外匯風險管理,十分重要。
1.內部限額管理
這種管理主要是為了防止外匯買賣風險,包括自營外匯業務風險和代客戶買賣風險。當銀行代理客戶買賣中形成敞口頭寸時,風險也隨之降臨。
首先,銀行在制定限額時,必須分析影響限額規模的各種因素,包括:
(1)外匯交易的損益期望
在外匯交易中,風險與收益成正比。銀行最高領導層對外匯的業務收益的期望越大,對外匯風險的容忍程度越強,其限額也就越大。
(2)虧損的承受能力
在外匯交易中,控制虧損程度要比達到盈利目標容易一些。銀行虧損承受能力取決於資本規模的大小。虧損的承受能力越強,則交易額就可以訂得越大。
(3)銀行在外匯市場上扮演的角色
銀行參與外匯市場活動,可以是一般參加者(ordinary participant),也可以是市場活躍者(jobber),甚至可以是市場領導者(market-1eader)。銀行在市場扮演的角色不同,其限額大小也不同。
(4)交易的幣種
交易的幣種越多、交易的筆數和交易量自然也大,容許的交易額度也應當大些。
(5)交易人員的素質
交易人員的水平越高、經驗越豐富,容許的交易額也應當越大。
其次,在上述基礎上確定交易限額的種類,包括:
(1)即期外匯頭寸限額(spot foreign exchange position limit)
這種限額一般根據交易貨幣的穩定性、交易的難易程度、相關業務的交易量等因素確定。
(2)同業拆放頭寸限額(money market position limit)
這種限額的制訂要考慮交易的難易程度、拆放期限長短、拆放貨幣利率的穩定性等。
(3)掉期外匯交易限額(swap position limit)
該限額的制訂,必須考慮期限長短和利率的穩定性。同時,還應制定不對稱遠期外匯買賣限額(gapping limit)。
(4)敞口頭寸(open position limit)
敞口頭寸是指由於沒有及時抵補(covered)而形成的某種貨幣買入過多(long position)或某種貨幣賣出過多(short position)。敞口頭寸限額一般需規定敞口頭寸的金額和允許的時間。
(5)止蝕點限額(cut-losslimit)
2.外部限額管理
這種管理辦法主要是為規避交易中存在的清算風險、信用風險和國家風險。
具體措施有:
(1)建立清算限額
指銀行為了防範清算風險和信用風險,根據同業銀行、客戶的資本實力、經營作風、財務狀況等因素,制訂能夠給予的限額,並根據情況變化對該限額進行周期性調整。
(2)建立拆放限額
指銀行根據同業銀行的資產和負債、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確定拆放額度。對於不同的同業銀行,拆放的額度是不一樣的。拆放額度應根據情況的變化進行調整,交易員必須根據規定的額度進行拆放,超額拆放則視為越權。
(3)建立貸款限額
指銀行一般根據不同的地區、國家=銀行同業設立限額,使信貸資金有一個合理的分布比例。除了對貸款總額控制外,還應調整貸款費用來進行風險補償,即區分不同的對象分別採用不同的貸款利率和費用。
(三)外匯儲備風險管理
外匯儲備風險管理,是一國金融宏觀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儲備貨幣匯率變動同樣對其價值影響巨大,如果儲備貨幣發生貨幣危機,則會給以這種貨幣作為國家儲備資產的國家,帶來極大的損失。因此,對外匯儲備進行管理,意義非常重大,尤其是一些發展中國家更是如此。
外匯儲備風險管理的方法,可歸納為四種:
(1)質量管理,重點在於選擇最佳儲備貨幣;
(2)數量管理,核心是測量出一定時期里一國應持有的最佳或最適儲備量,
(3)結構管理,關鍵在於對有關儲備貨幣進行有效的組合,使外匯儲備資產保值,
(4)投資管理,主要設立專門化的經營與投資機構,依法對外匯儲備資產進行投資,使其盡可能在保值的基礎上增值。
㈩ 求教:一個有關銀行防範外匯風險的問題
防範外匯風險的實質,就是採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產生外匯風險的因素或條件。
我國常用的一些方法如下:
1. 妥善選擇交易中使用的貨幣
① 在對外經濟交易中,如有必要和可能,可採用本幣作為計價結算貨幣。
② 在必須使用外幣交易的條件下,要選擇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如美元、日元等。
③ 在自由兌換貨幣中,在一定時期內,也存在著「軟」、「硬」的區別,即有些是趨於貶值的軟貨幣,有些是趨於升值的硬貨幣。在選擇交易計價貨幣時,應當是收入外匯爭取收趨於升值的硬貨幣,支出外匯爭取付趨於貶值的軟貨幣。
④ 由於在國際經濟交易中,使用硬貨幣對收款方或債權方有利,而對付款方或債務方不利;使用軟貨幣對收款方或債權方不利,而對付款方或債務方有利。因此在對外經濟交易談判中,雙方爭取的目標是相反的。在雙方相持不下時,可互作讓步,採取軟、硬貨幣搭配的方案,由雙方共同承擔風險。
2. 採取劃撥清算方式
3. 採用外匯保值條款
外匯保值條款有兩種:
① 在鑒訂貿易合同時,把匯率定下來,以後無論匯率發生什麼變化,仍按合同規定的匯率付款。
② 在簽訂貿易合同時,不確定付款匯率,但規定在匯率變動時,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
4. 採用第三國貨幣或「一籃子貨幣」計價結果
5. 運用即期外匯買賣防範風險
6. 用借款方法防範外匯風險
7. 運用遠期外匯買賣防範風險
8. 運用期權交易防範外匯風險
9. 運用掉期(套期)交易防範外匯風險
10. 運用「福費廷」(Forfaiting)業務防範外匯風風險
11. 提前或推遲外匯收付
12. 參加匯率波動保險
① 債務分散化管理。
② 債權結構合理化管理。
③ 債權與債務對應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