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商投資企業對外國股東分紅是否必須匯出境外
外商投資企業利潤處置有2種:
1,匯出境外或境內再投資,再投資先向商務部門申請,憑批文到外匯局辦理;
2,利潤匯出直接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
跨境匯款是指個人網上銀行客戶在規定的限額之內,向大陸以外地區銀行開戶的收款人進行外匯匯款的業務。跨境匯款既有電訊費,又有手續費,操作比較費時。
由於跨境匯款手續費一般都有最高限額,建議在最高限額內盡量增加單次匯款金額,以減少匯款筆數,省去每筆匯款的電報費。
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可以是外國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外資企業依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因此不同於外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外資企業是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獨立經營,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在組織形式上,外資企業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實體,具備法人條件的外資企業,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其組織形式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外國投資者對企業的責任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不組成法人組織的外資企業,可以採取合夥和個人獨資的形式,這里的合夥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外國的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其法律依據類推適用《民法通則》關於個人合夥和企業聯營的規定。
個人獨資企業則是指由一個外國投資者依法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企業,外國投資者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
⑵ 請問外商投資企業利潤匯出大概是一個什麼樣的流程以及所需時間,謝謝!
向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銀行)提供下列材料辦理:
1、完稅證明及稅務申報單(享受減免稅待遇的企業應提供當地稅務
管理部門出具的減免稅證明文件);
2、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本年度利潤或股息、紅利情況的審計報告
;
3、董事會關於利潤或股息、紅利分配的決議;
4、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
5、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驗資報告;
6、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需時間根據你公司情況和銀行系統業務熟練程度吧,有一兩天辦完的,也有慢的。你需要到你開戶行問一下。
⑶ 外商投資企業股利分配的前提
1、可以
2、根據公司法和公司合同章程提取各項基金後就可以將剩餘的全部分配
3、目前可自由選擇
4、一般沒有
⑷ 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外股東分紅如何操作
一、凡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資者或境外發行股票企業將本年度外方應得利潤或股息、紅利匯出境外的,必須向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銀行)提供下列材料:
1.完稅證明及稅務中報單(享受減免稅待遇的企業應提供當地稅務管理部門出具的減免稅證明文件);
2.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本年度利潤或股息、紅利情況的審計報告;
3.董事會關於利潤或股息、紅利分配的決議;
4.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
5.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驗資報告;
6.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外商投資企業或境外發行股票企業需將以前年度利潤或股息、紅利匯出境外的,除提供上款所述材料外,還需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利潤或股息、紅利發生年度的資金情況進行審計,並向銀行出具審計報告。
三、銀行應嚴格審核上述材料的真實性,審核無誤後,在外匯登記證和完稅證明上簽署「已辦理利潤或股息、紅利匯出」字樣並加蓋銀行印章,辦理匯出手續後留存本有關憑證的復印件。
⑸ 一家新設合並的外商投資企業未繳足注冊資本,是否可以向境外股東分紅
可以分紅,有限公司未繳足注冊資本的,可以分紅,可以按實際繳納的分紅或者按全體股東約定的比例來分紅。
根據公司法第35條規定,有限公司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除外。所以說,有限公司未繳足注冊資本的,可以分紅,可以按實際繳納的分紅或者按全體股東約定的比例來分紅。
外商投資企業沒有特別規定的話應當適用有限公司的規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利潤、股息、紅利匯出有關問題的通知>
五、凡注冊資本金未按合同規定足額到位的外商投資企業,不得將外匯利潤、紅利匯出境外。凡因特殊情況注冊資本金不能按照合同約定足額到位的,應當報原審批部門批准。憑原審批部門的批件和《通知》規定的材料,可將按實際到位的注冊資本金的比例分配所得的利潤、紅利匯出境外。
⑹ 中外合資外方稅後利潤匯出仍需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法律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如果需要交的話,應該是未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扣繳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實際徵收率(10%)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⑺ 外國投資者境內分得稅後利潤完稅後不匯出境外有外匯風險嗎
就看外國投資者稅後利潤的貨幣和計價貨幣是否相同,如果投資者計價貨幣是美元,留存的利潤也是美元,就沒有匯率風險;如果計價貨幣是美元,留存的利潤是人民幣,就存在匯率風險。匯率風險不一定就是帶來額外虧損,也可以帶來額外收益。如人民幣持續對美元升值,利潤留人民幣,投資者的收益更高。
⑻ 外資企業如何進行利潤分紅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58條,「外商獨資企業稅後應按照外資企業依照中國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應當提取儲備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儲備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於稅後利潤的10%,當累計提取金額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資企業自行確定。」
2、外方公司分的利潤要按照《企業所得稅法》中關於非居住企業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⑼ 將境內獲得的人民幣轉成外匯向境外的股東支付紅利,需要外管局批准嗎
呵呵,這你可問對人了,咱每年都給外商投資企業做這個業務。
第一,一定是外商投資企業(獨資、合資、合作)才可以辦這個業務;
第二,注冊的外匯資金須全部到位才可以辦理這個業務;
第三,做這個業務上年需要正常年檢;
需要董事會決議、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稅務憑證,直接到銀行辦理,無需外匯局審批
不過,各家銀行有自己的規定,還是事先和銀行咨詢確定審批資料為好。
注意:
1、請在董事會要求的時間內提前辦理手續
2、如果計算精確,此業務可為公司節省大量資金:一個是看準匯率確定購匯的時機,要看匯什麼幣種;另一個是如果購匯金額較大,可以和銀行談優惠,誰給優惠多,就在那家銀行做,能少花幾萬人民幣(不要謝我,我是雷鋒 呵呵);
⑽ 外商投資企業繳稅
根據我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外方分得利潤匯出境外要繳納所得稅,不匯出的不納稅。針對這項規定,有些合資、外資企業採取種種手法將利潤轉移國外,躲避我國的稅收。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有些企業屬非創匯型企業,自身外匯不平衡,在年終進行利潤分配時,由於自有外匯不足,按照其合同規定,外方投資者的利潤只能全部或部分以人民幣的形式體現。在這種情況下,有些外方投資者將分得的利潤暫不匯出,而是轉入其設在我國境內的其它相關企業的賬戶內暫存,經過一段時間後,再轉入另一個企業的賬戶,這樣經過若干次空間上的轉移,使稅務機關失去對此項所得稅的跟蹤與監控,然後通過某種途徑兌換成外幣,並以其它名義(如個人名義)郵匯或攜帶出境,最終躲避我國稅務機關對該項收益的征稅。
(2)有些企業的投資外方在年度中間來華期間,以個人借款名義從合資企業內取走相當或大於其年終可能分得的利潤的外幣,除在國內花費極少部分外,絕大多數都隨身帶出境外。這樣,該企業年終分配利潤時,其外方應分得的利潤只能抵頂從企業的借款,自然就沒有利潤的匯出,這也同樣避開了我國應征的稅款。
(3)兩個中外合資企業的外方投資者之間有某些事務上的聯系或其它特殊關系,當其中一個企業已經處於經營時期時,由於其與後者之間的默契,也會將其所得的利潤以借款方式借給後者,作為其股本的投入,而不匯出境外。而後者則可能在國外以還款或其它方式對前者予以補償,這就避免了匯出利潤所得稅的徵收
呵呵~不要高興的太早哦,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有避稅的就有反避稅的,至於如何反避稅,在下一個相關問題中答復哦.
希望此答案能令bspzhpl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