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外匯業務的主要風險點
外匯業務在為抄商業銀行帶來了豐厚利潤的同時,卻又使商業銀行面臨巨大的風險。這些風險包括:
1、國際結算風險,主要指開立信用證風險、修改信用證風險、拒付風險、欺詐風險、政策風險等;
2、外匯交易風險,主要是匯率波動使商業銀行在持有或運用外匯資產過程中所面臨的風險;
3、外匯融資風險,主要有打包貸款風險、出口押匯風險、外匯貸款風險等;
4、外匯業務管理風險。
由於外匯業務涉及跨國交易,並且以外幣計價,這就使得外匯風險更加復雜、更加隱蔽。
Ⅱ 中國銀行外匯業務與其他銀行相比有什麼優勢
優勢在於中國銀行多年的專業外匯銀行經驗
使得中國銀行境外的網點多,同世回界各大銀行有答長期的交往,有工作經驗豐富的員工。
主要體現在境外匯款業務、外幣現金業務、外匯理財業務、票據,國際結算業務等方面
顯得更專業,更方便,快捷和便宜。
Ⅲ 銀行外匯買賣的主要業務種類有那些
中國抄工商銀行從襲1984年底經人民銀行批准開辦外匯銀行業務,其業務范圍和業務量發展迅速。開辦的外匯業務主要有: (一)外匯存款; (二)外匯貸款; (三)外匯匯款; (四)外幣兌換; (五)國際結算; (六)同業外匯拆借; (七)款外匯票據的承競和貼現; (八)外匯借款; (九)外匯擔保; (十)結匯、售匯; (十一)發行或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 (十二)買賣或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 (十三)自營外匯買賣或代客戶外幣買賣; (十四)外匯信用卡的發行和代理國外信用卡的發行及付款;
Ⅳ 中國銀行外匯業務有哪些
因中國銀行外匯業務種類較多,建議您致電中國銀行客服熱線95566具體了解;或者專也可通過中國屬銀行在線客服進行咨詢。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Ⅳ 商業銀行的外匯業務有哪些
外匯業務主要有: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匯款、結售匯、貿易融資內、國際結算等
只要有外匯業容務資格的銀行均對客戶開放,部分業務限制對個人提供,如國際結算、貿易融資等。外匯業務目前在境內對個人開放的主要有存款、匯款、和結售匯吧。
Ⅵ 哪個銀行可以外幣兌換
我國的中國銀行是國家指定的外匯專業銀行。中國銀行是國家指定的外匯專業銀行。
基本回上大多數銀行都能答兌換外幣,像中國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匯豐銀行、渣打銀行都是經國家批准可以經營外匯兌換業務的銀行。
去銀行兌換需要注意:
先打95566查詢網點預約;
單日單筆1萬美金以下,或其他等額貨幣,不需要提供證明;1萬美金以上需要提供證明文件;所以大額可以分多筆多日兌換,每年累計最高限額5萬美金;
帶好身份證等相應證明文件。
(6)銀行外匯業務擴展閱讀:
外匯銀行亦稱「匯兌銀行」。專門辦理外匯業務和國際結算的銀行。
外匯銀行的種類:
專營或兼營外匯業務的本國銀行;
在本國的外國商業銀行分行以及本國和外國的合資銀行;
其他經營外匯買賣業務的本國金融機構,如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
Ⅶ 中國銀行外匯業務
最合算的方法就是直接將日元現匯換成人民幣,因為如果你先換成美元再將美元換成人民幣的話,銀行將賺取2次差價。
Ⅷ 做外匯,銀行外匯業務怎麼樣
樓上的說的缺點就不用說了。其他的,具體。
每個銀行的外匯業務都不相同的,最好是問下銀行客服。
如果是外盤,TMG就可以的。也有外匯品種。
Ⅸ 關於銀行外匯業務方面的問題,請教專家
辦理支票托收是銀行一項外匯業務,一般有托收行,就是你說的中行,還有代收行版,一般是中行的國外代理行,權辦理委託收款時,中行將支票寄給國外的代理行,由其代為收款,一般是從委託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托收費,郵電費等,由於你的支票不屬於銀行信用,托收風險由委託方承擔,估計支票簽發人或背書人不願支付此款項。由於辦理此業務銀行已產生業務成本(電報費用於支付銀行聯網費用),故要跟你收取一定費用。
Ⅹ 如何貫徹落實銀行外匯業務展業原則和規范
一、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貫徹「展業三原則」的必要性
(一)「了解客戶、了解業務、盡職審查」是國際上銀行業已有的「規矩」,銀行經營外匯業務遵守展業原則是必然趨勢
「展業三原則」並非外匯局對銀行提出的要求,而是銀行業展業的基本要求,國際上對銀行展業有一套相對完整的法律規范體系,對銀行展業三原則的應用並沒有停留在原則表面,而是從相關定義、實施情形、審查措施、銀行內控、外部執法等多個角度賦予了銀行展業三原則許多具體內容和明確要求,越來越廣泛應用於審慎風險管理中。所以說,展業三原則是國際銀行業已有的國際慣例,外匯局只是將其引入對銀行外匯業務經營及管理中並進行強調。
(二)以往的行為監管已不能適應當前涉外經濟發展需要,實施展業原則是推進「五個轉變」和簡政放權的內在要求
隨著國際經濟金融形勢的不斷演變,銀行開展外匯業務的復雜度、自由度大幅提升,以往外匯局提出明確具體要求、銀行照章辦事的監管模式已不能完全適應形勢的要求。為此外匯局不斷簡政放權,加快推進「五個轉變」,其中展業三原則是原則性監管在外匯管理領域的有益嘗試,有利於銀行防範自身經營風險、防範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能夠盡快適應外匯局減少或取消外匯業務事前審批、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新的管理要求,是推進外匯管理簡政放權和重點領域改革的必然要求。
(三)銀行從表面形式審核向實質審核轉變,更有利於遏制外匯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改革以前外匯局規定銀行審核具體單證,單證齊全就合規,單證不全就違規,實際上是形式性審核,實際審查效果不佳而可能導致的政策風險包攬在身。「展業三原則」的目的就是使得銀行的義務與權利一致,銀行辦理業務時,審什麼、怎麼審、何時審、誰來審,都應由銀行自主決定。同時,銀行在審核過程中覺得交易真實性不清楚、沒有把握的業務,可以向客戶追加材料進行審慎審查,而不拘泥於以往外匯局所規定的單證范圍,以確保進一步「了解客戶」。由此審對是應該的,而審錯或沒審則應承擔責任,保證了銀行權利義務的一致性,更有利於發現外匯違法違規行為。
(四)有利於銀行業務良性有序發展,避免惡性競爭
對於同一筆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結售匯業務,若按規則管理,責任心弱的銀行可能只從表面真實性審核單證業務,並受理業務獲得收益,而嚴格履職銀行由於拒絕客戶反吃虧,長此以往,所有銀行受利益驅動都不願意嚴格審核業務。而原則監管,就要求銀行根據「展業三原則」的要求盡職審查,若銀行僅是通過表面真實性辦理業務將承擔很大的風險,就促使各個銀行主動進行真實性審查,使得涉外主體在任何網點都辦不了異常結售匯業務,有利於外匯業務市場良性有序發展,避免惡性競爭。
二、目前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貫徹「展業原則」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展業三原則」落地緩慢漸進,落地程度不均衡
從轄區各家銀行執行展業三原則的情況來看,各銀行對展業三原則的重視程度逐步加深,銀行對展業三原則有了認識上的提高,實際行動上採取措施深入落實情況不一,實際辦理業務中完全遵循展業三原則不夠,不同銀行落實展業三原則的效果也不同,單設國際業務崗或部門的銀行對展業三原則的執行情況相對較好。不同外匯業務種類執行效果不同,如涉及到資本金、貿易融資、轉口貿易購匯及付匯業務較個人結售匯業務審核相對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