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期貨交易過程中電腦是怎麼撮合交易的一下子成交幾百手
期貨交易買賣採取撮合交易,以委託時間先後成交,當你在某個價格委託時,別人也同樣像交易終端發出了委託信息,撮合成交則以買賣報價數量成交。
例如滬銀買價3200,有400手委託該價格買入,賣價3201,有500手委託該價格賣出,如果都互相不抬價或降價,則一直不會成交,只有想買入的一方或賣出的一方妥協才會成交,買入一方等不及想立刻成交,就同意在3201買入,於是吃掉了賣價的400手,如果買入的手數大於委託的賣價,如果600手,則會成交500手,100手轉為3201的買入委託價格,此時賣價變為3202,買價為3201。
❷ 期貨集合競價成交規則
在期貨進行集合競價的時候要遵守成交原則:
1、也就是成交量最大優先、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等。用一句話說就是先報價、後撮合、再成交;
2、期貨連續競價的成交原則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也就是邊報價、邊撮合、邊成交,這里和股票連續競價是一樣的。
對於期貨集合競價,主要是指在交易日的看盤之前,市場上的期貨投資者在規定時間段內進行自由的報價,交易所根據集合競價的總體成交情況確定盤中期貨品種的開盤價,這和股票集合競價是相似的。按照另一種說法就是指,市場投資者根據前一天期貨品種的收盤價和當日其的行情預測情況去輸入交易價格,一般是按照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決定期貨品種的開盤價,這個過程就是期貨市場的集合競價。這個集合競價的時間可以分為兩段,對期貨來說開盤前五分鍾為集合競價時間,1。前四分鍾為投資者自由申報價格時間,這時是可以進行撤單的;2。後一分鍾為競價撮合時間,是不能進行撤單的;和股票一樣其也是有集合競價、連續競價之分,一般期貨交易會把在最後一分鍾沒有成交的掛單,在連續競價時間進行競價交易。
期貨集合競價最大成交量的原則是指的以某一價格成交能夠達到的最大的成交量。作為這個集合競價的結果,高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低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等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賣出申報,根據買入申報量和賣出申報量多少,按少的一方申報量成交。如果有多個價位滿足最大成交量的原則,則是以開盤價趨於前一日結算價最近的價格來成交。
❸ 期貨集合競價成交規則是什麼
規則是市場上的期貨投資者在規定時間段內進行自由的報價。
1,商品期貨集合競價時間是晚上的8:55到8:59,股指期貨的集合競價交易事件是9:25到9:29,商品期貨撮合成交時間是晚上8:59到9點,股指期貨撮合成交時間是早上9:29到9:30。
2,期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確定原則為價格成交能夠得到大的成交量,高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低於競合競價產生的價格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等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申報,根據買入申報數量已經賣出申報數量的多少,按照少的一方申報數量成交。
3,在集合競價時間階段沒有成交的單子,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競價時間,在集合競價時間之前是不能夠報單的,集合競價時間開始之後投資人可以報單同時也可以撤單,在撮合時間投資人不可以報單也不可以撤單。
拓展資料:期貨的交易中,集合競價是相對連續競價而言的。所謂集合競價,是指在交易所規定的時間內(商品期貨08:55~08:59,股指期貨09:10~09:14),所有投資者的買單或賣單都輸入電腦進入報價系統,但交易所並不撮合成交;接下來交易所在撮合成交時間(商品期貨08:59~09:00,股指期貨09:14~09:15)按照一定的規則確定撮合成交價和成交量;最後每個股票或期貨合約會以交易所撮合的成交價作為開盤價,同時以該價格最大限度撮合可以成交的單子。
一般而言,連續競價的成交原則為:第一價格優先,第二時間優先。而集合競價的成交原則為:第一成交量最大優先,第二價格優先,第三時間優先。簡單來說,集合競價是「先報價、後撮合、再成交」,而連續競價則是「邊報價、邊撮合、邊成交」。股票實行的是開放式集合競價,而期貨實行的是封閉式集合競價。
❹ 期貨交易中,不是買入價格大於賣出價格才能撮合成交嗎現在賣出2925,買入2924,怎麼成交的
2925處的117手是指現在有人在2925處掛了117手的賣單等著成交,2924處的202手是指現在有人在2924處掛了202手的買單等著成交。
如果我現在有50手要買多或者要平50手的空倉,那我可以選擇直接以2925的價格買多或平空,這樣一來117就變成了67。或者我可以掛2924的價格等著別人成交,這樣一來202就變成了252。
所以你所說的撮合成交是指你主動的買入,而且你買入的價格一定要大於或等於2925,低於2925隻會以買單的形式掛在盤口等著別人主動賣你。如若不然,沒有主動性的買入或賣出的話圖中盤口的117和202會一直存在下去。
❺ 期貨交易屬於撮合交易嗎
1、撮合成交是指期貨交易所的計算機交易系統對交易雙方的交易指令進行配對的過程。
2、撮合成交的前提是買入價必須大於或者等於賣出價。當買入價等於賣出價時,成交價就是買入價或者賣出價。當買入價大於賣出價時,計算機在撮合時實際上是根據前一筆成交價而定出最新成交價的。選取買入價、賣出價和前一成交價三者居中的一個價格作為最新成交價(如果前一筆成交價低於或等於賣出價,那麼最新成交價就是賣出價;如果前一筆成交價高於或等於買入價,那麼最新成交價就是買入價;如果前一筆成交價在賣出價與買入價之間,那麼最新成交價就是前一筆的成交價。)。
3、這種撮合方法的好處在於:既顯示了公平性,又使成交價格具有相對連續性,避免了不必要的無規律跳躍。
❻ 如何確定股指期貨撮合成交價
復式競價原理其基本原理是:一般是將買賣申報單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當買入價大於、等於賣出價則自動撮合成交,撮合成交價等於買入價(BP)、賣出價(SP)和前一成交價(CP)三者中居中的一個價格。每次撮合都包括以下過程:①排隊排隊規則如下:一是所有買盤按價格從高到低的順序排成一列,價格相同時,按期貨交易所收到委託盤的時間先後排列,先收到的買盤排在前面;二是所有賣盤按價格從低到高的順序排成一列,價格相同時,按期貨交易所收到委託盤的時間先後排列,先收到的賣盤排在前面。②配對對買賣盤排隊之後,就開始進行配對,直到不能成交為止。其具體辦法如下:第一次配對:先進行配對嘗試。如果買盤隊列中第一個盤的價格大於或等於賣盤隊列中第一個盤的價格,則可進行配對。如果買盤隊列中第一個盤的價格小於賣盤隊列中第一個盤的價格,則配對結束。可以進行配對時,委託數量較少的一方被完全配對,委託數量較多的一方僅有與數量較少的一方數量相等的部分獲得配對,其餘部分參與下—次配對。③確定成交價格在已經成交的期貨交易中,成交價格的確定是一個重要的課題。如果規定一次撮合成交只產生一個成交價格,即所有成功的配對都用一個價格成交,此時的復式競價原理稱為復式競價單一成交原理。如果不同次的配對有不同的成交價格,則復式競價原理稱為復式競價多成交原理。由於在配對過程中,買價是逐步下降的,而賣價是逐步上升的,因此,如果一個價格能夠使最後一次成功配對的買賣雙方滿意,則這個價格也能夠使在這之前的所有成功配對的買賣雙方滿意,在這種條件下,一次撮合的成交價格由最後一次成功配對的買賣雙方的價格確定。當最後一次成功配對的買賣雙方的價格相等時,該次撮合的成交價格只能是最後一次成功配對的買賣雙方的價格。當最後一次成功配對的買賣雙方的價格不相等時,且買價大於賣價,設買價BP>賣價SP,從理論上講,[SP,BP]區間中任何一價格都可以作為本次撮合的成交價格。問題在於這個價格是接近SP呢,還是接近BP,還是SP與BP的平均數?在現實生活中,期貨交易所一般採用距離最近規則確定成交價格。即在可行價格區域內,與前次撮合成交價最近的價格作為本次撮合成交價格。具體規定是:設前次撮合成交價格為CP,在這里:如果本次撮合為當天的第一次撮合,即所謂的集合競價,則CP為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格或者結算價格;如果CP≤SP≤BP,則在數域[SP,BP]中SP離CP最近,本次撮合的成交價為SP;如果SP≤BP≤CP,則在數域[SP,BP中BP離CP最近,本次撮合的成交價為BP;如果SP≤CP≤BP,則在數域[SP,BP]中CP離CP最近,本次撮合的成交價為CP。
❼ 期貨交易前了解撮合成交價格是怎樣確定
成交價的確定方式:交易所計算機自動撮合系統將買賣申報單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
當買入價大於、等於賣出價則自動撮合成交。撮合成交價等於買入價(bp)、賣出價(sp)和前一成交價(cp)三者中居中的一個價格。即:
當 bp≥sp≥cp,則:最新成交價=sp
bp≥cp≥sp, 最新成交價=cp
cp≥bp≥sp, 最新成交價=bp
這種撮合方式有兩個基本原則,一是要買價大於或等於賣價才能成交。二是成交價格要盡量接近於前一筆成交價。該撮合方式可最大程度地減小交易員由於輸單出錯造成的損失,同時確保行情變動盡量平穩。
舉個例子來說,前一成交價為30500元,如果出現以下幾種報單價格:
(1)大家覺得價格可能要上漲,多空均往上報價,多方為確保搶到單子掛的價格要高於賣出價格,比如買入/賣出申報為30500/30540,這時成交價格為30540,30540比起30550更接近於前成交價。從理論上說,如果為市價搶單,多方可以以漲停板價掛入,由於價格優先,單子排在最前,但成交價卻並不是漲停價,而是按賣出方價格從低往上逐步成交。
(2)大家都覺得價格可能要跌,多空均往下報價,結果買入價賣出價均低於當前成交價。當然要成交買價要等於或高於賣出價。比如買賣申報為30450/30450當然成交價就是30450;如果買賣申報為30470/30450,這時成交價格為30470。同樣,30470要比30450更接近前成交價30500。同理為了市價賣出,可以以跌停板價掛出賣單,成交價格為買入價從高往低逐步成交。
(3)如果多空看法比較分歧,多方看漲空方看跌,比如買賣申報為30530/30480,那麼就以前成交價30500成交。對於多空雙方來說,成交價格都比可接受的最次成交價要好。
❽ 期貨成交價是怎麼形成的,請高手指教。
交易價格
交易撮合原則:交易所計算機自動撮合系統將買賣申報指令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 當買入價大於、等於賣出價則自動撮合成交。 撮合成交價等於買入價(bp)、賣出價(sp)和前一成交價(cp)三者中居中的一個價格。即:
當 bp≥sp≥cp,則:最新成交價=sp
bp≥cp≥sp, 最新成交價=cp
cp≥bp≥sp, 最新成交價=bp
開盤價:是指某一期貨合約開市前五分鍾內經集合競價產生的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未產生成交價格的, 以集合競價後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
收盤價: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當日交易的最後一筆成交價格。
當日結算價: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當日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當日無成交價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作為當日結算價。
新上市合約的掛牌基準價:由交易所確定。新上市合約掛盤當日漲跌停板為正常漲跌停板的二倍(交易保證金維持合約規定比例),如有成交,於下一交易日恢復到合約規定的漲跌停板;如當日無成交,下一交易日繼續執行前一交易日漲跌停板和保證金。如三個交易日無成交,交易所可對掛盤基準價作適當調整。對曾經有成交而目前無持倉的合約,交易所可以公布新的基準價。
集合竟價:開盤集合競價在某品種某月份合約每一交易日開市前5分鍾內進行,其中前4分鍾為期貨合約買、賣指令申報時間,後1分鍾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開市時產生開盤價。
集合競價未產生成交價格的, 以集合競價後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第一筆成交價按照《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第六十條的規定確定,此時前一成交價為上一交易日收盤價。
集合競價採用最大成交量原則,即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高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低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等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賣出申報,根據買入申報量和賣出申報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報量成交。
集合競價產生價格的方法是:
(一)交易系統分別對所有有效的買入申報按申報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申報價相同的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有效的賣出申報按申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申報價相同的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
(二)交易系統依此逐步將排在前面的買入申報和賣出申報配對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如最後一筆成交是全部成交的,取最後一筆成交的買入申報價和賣出申報價的算術平均價為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該價格按各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取模;如最後一筆成交是部分成交的,則以部分成交的申報價為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
開盤集合競價中的未成交申報單自動參與開市後競價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