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經常項目的外匯管制有那些措施
外匯管制(ForeignExchangeControl)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國又稱外匯管理。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進行限制的一種限制進口的國際貿易政策。
中國的外匯管制情況可以分外經常項目、資本項目跟匯率管理。其中經常項目包括賬戶管理跟外幣現鈔管理。
經常項目:包括賬戶管理跟外幣現鈔管理。
(1)賬戶管理
賬戶管理要求境內機構可根據經營需要自行保留其經常項目外匯收入。銀行結匯由強制結匯向意願結匯過渡。企事業單位需要外匯,只要憑有效憑證到外匯指定銀行用人民幣兌換,銀行即售給外匯。
(2)外幣現鈔管理
外幣現鈔管理要求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對屬於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出境人員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1、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2、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3、政府領導人出訪;4、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5、其他特殊情況。
B. 什麼是外匯經常項目
經常項目是國際收平衡表中的項目,外匯經常項目是指經常項目收付的外匯.
經常項目是經常發生的國際經濟交易,也是一國國際收支平衡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賬戶。經常賬戶包括貨物和服務、收入以及經常轉移三個子項目。
1.貨物和服務:在「貨物」項下,主要記錄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服務的輸出輸入,即服務貿易,亦稱無形貿易。
2.收入:收入(或 「收益」)是指生產要素在國家之間的流動所引起的報酬的收支,包括:1)職工報酬。2)投資收入。
3.經常轉移:經常轉移是指商品、勞務或金融資產在居民與非居民之間轉移後,並未得到補償與回報,因而也被稱為無償轉移單方面轉移:(1)各級政府的無償轉移,如戰爭賠款,政府間的無償經濟援助、軍事援助和救災捐贈、政府與國際組織間定期繳納的費用,以及國際組織作為一項政策向各國政府定期提供的轉移等。(2)私人的無償轉移,如:僑匯、捐贈、繼承、贍養費、資助性匯款、退休金等。
C. 外匯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區別是什麼,如何判斷哪些是經常項目,哪些是資本項目
經常項目(CurrentAccount):
是指國際收支中經常發生的交易項目,經常項目反映本國與外國交往回中經常發生的項目,包括貿易收答支(也就是通常的進出口)、勞務收支(如:運輸、港口、通訊和旅遊等)和單方面轉移(如:僑民匯款、無償援助和捐贈、國際組織收支等)。是最具綜合性的對外貿易的指數。
資本項目:
包括長期資本往來和短期資本往來兩個子項目。
長期資本往來指償還期超過一年或未確定償還期的資本往來。主要包括: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銀行貸款、地方部門借款、延期收付款、加工裝配補償貿易中應付客商作價設備、租賃、對外貸款等。直接投資是指外國和港澳台地區在我國內地以及我國內地在外國、港澳台地區的投資。證券投資是指外國、港澳台地區購買我國內地在境外發行的或在境內發行的以外幣計價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以及我國內地購買外國、港澳台地區發行的有價證券等。
短期資本往來是指即期付款或償還期為一年以內的資本往來,主要有短期銀行借款、地方部門借款、延期收款付款等。
D. 什麼是經常項目的外匯管理和資本項目的外匯管理
經常項目是貨物和勞務方面的;資本項目是金融方面,指資本方面的。
E. 外匯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區別是什麼
經常項目(CurrentAccount):
是指國際收支中經常發生的交易項目,經常項目反映本版國與外國交往中經常發生的項目,包括貿易收權支(也就是通常的進出口)、勞務收支(如:運輸、港口、通訊和旅遊等)和單方面轉移(如:僑民匯款、無償援助和捐贈、國際組織收支等)。是最具綜合性的對外貿易的指數。
資本項目:
包括長期資本往來和短期資本往來兩個子項目。
長期資本往來指償還期超過一年或未確定償還期的資本往來。主要包括: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銀行貸款、地方部門借款、延期收付款、加工裝配補償貿易中應付客商作價設備、租賃、對外貸款等。直接投資是指外國和港澳台地區在我國內地以及我國內地在外國、港澳台地區的投資。證券投資是指外國、港澳台地區購買我國內地在境外發行的或在境內發行的以外幣計價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以及我國內地購買外國、港澳台地區發行的有價證券等。
短期資本往來是指即期付款或償還期為一年以內的資本往來,主要有短期銀行借款、地方部門借款、延期收款付款等。
F. 經常項目外匯管理的經常項目外匯管理規則
所謂經常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經常發生的交易項目,包括貿易收支、服務收支、單方面轉移等。《外匯管理條例》對經常項目的外匯管理作出了三方面的規定:
1. 對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外匯的管理 境內機構是指我國境內的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等,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機構的外匯收支或者經營活動,必須適用《外匯管理條例》的規定:
(1)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必須調回境內,並應當按照國務院關於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的規定賣給指定銀行,或者經批准在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帳戶,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外匯擅自存放在境外。
(2)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用匯,應當按照國務院關於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的規定,持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向外匯指定銀行購匯支付。
(3)境內機構的出口收匯和進口付匯,應當按照國務院關於出口外匯核銷管理和進口付匯核銷管理的規定辦理核銷手續。
這些規定從立法上保證了經常項目外匯的可兌換,國家對經常性國際支付和轉移不予限制,但必須實行銀行結匯制和進出口收匯付匯核銷制度。
2.對個人外匯的管理 個人是指中國公民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滿1年的外國人。屬於個人所有的外匯,可以自行持有,也可以存入銀行或者賣給外匯指定銀行。個人的外匯儲蓄存款,實行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個人因私出境用匯,在規定限額內購匯;超過規定限額的,可以向外匯管理機關申請。個人攜帶外匯進出境,應當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攜帶外匯出境,超出規定限額的,還應當向海關出具有效憑證。居住在境內的中國公民持有的外幣支付憑證、外匯有價證券等形式的外匯資產,未經外匯管理機關批准,不得攜帶或者郵寄出境。
3.對駐華機構和來華人員外匯的管理 駐華機構是指外國駐華外交機構、領事機構、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外國駐華商務機構和國外民間組織駐華業務機構等。《外匯管理條例》規定,外國駐華外交機構、領事機構收取的以人民幣支付的簽證費、認證費等,需要匯出境外的,可以持有關證明材料向外匯指定銀行兌付。其他駐華機構的合法人民幣收入,需要匯出境外的,應當持有關證明材料向外匯管理機關申請,憑外匯管理機關的售匯通知單到外匯指定銀行兌付。
來華人員是指駐華機構的常駐人員、短期入境的外國人、應居境內機構工作的外國人以及外國留學生等。《外匯管理條例》規定,應聘在外商投資企業工作的外籍人員的工資以及其他合法收入,是外匯的,依法納稅後,可以持外匯管理機關規定的有效憑證向外匯指定銀行購匯匯出或者攜帶出境。應聘在境內機構工作的外籍專家的人民幣工資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依法納稅後,可以向外匯指定銀行購匯匯出或者攜帶出境。
駐華機構和來華人員由境外匯入或者攜帶入境的外匯,可以自行保存,可以存入銀行或者賣給外匯指定銀行,也可以持有效憑證匯出或者攜帶出境。
G. 中國經常項目是否存在外匯管制,如果存在都有什麼
外匯管制是每人每年只可兌換5萬元
H. 經常項目的外匯支出
經常項目外匯支出具體包括:
1.貿易進口支付;
2.進口項下的預付貨款支付;
3.出口項下的傭金(回扣);
4.進出口項下的運輸費、保險費;
5.進口項下的尾數;
6.進出口項下的資料費、技術費、信息費等從屬費用;
7.從保稅區購買商品以及購買國外入境展覽展品的用匯;
8.專利權、著作權、商標、計算機軟體等無形資產的進口;
9.出口項下對外退賠外匯;
10.境外承包工程所需的投標保證金;
11.民航、海運、鐵道部門(機構)支付境外國際聯運費、設備維修費、站場港口使用費、燃料供應費、保險費、非融資性租賃費及其他服務費用;
12.民航、海運、鐵道部門(機構)支付國際營運人員伙食、津貼補助;
13.郵電部門支付國際郵政、電信業務費用;
14.轉口貿易項下先支後收發生的對外支付;
15.償還外債利息和外債轉貸款利息;
16.財政預算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
17、在境外舉辦展覽、招商、培訓及拍攝影視片等用匯;
18.對外宣傳費、對外援助費、對外捐贈外匯、國際組織會費、參加國際會議的注冊費、報名費;
19.在境外設立代表處或辦事機構的開辦費和經費;
20.國家教委國外考試協調中心支付境外的考試費;
21.企業的出國費用;
22.個人因私用匯,具體包括:
(1)出境探親、會親、定居、旅遊和自費留學、朝覲的用匯;
(2)自費出境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作學術報告、被聘任教等,對方不提供旅途零用費的用匯;
(3)繳納國際學術團體組織會員費的用匯;
(4)從境外郵購少量葯品、醫療器具等特殊用匯的;
(5)出境定居後,因生病或其他事故的用匯;
(6)出境定居後,需將離休金、離職金、退休金、退職金、撫恤金、人民幣存款利息、房產出租收入的租金及其他資產收益匯出境外的用匯;
(7)出境定居後,無工資收入的境內居民需兌換外匯的;
(8)未滿十四周歲兒童出國定居的用匯。
23.境內機構支付境外的股息;
24.外商投資企業利潤、紅利的匯出;
25.外商投資企業外籍員工的工資及其他合法收入匯出;
26.駐華機構及來華人員的合法人民幣收入匯出境外;
27.駐華機構及來華人員由外國或者港澳等地區攜入或者在中國境內購買的自用物品、設備、用具等,出售後所得合法人民幣款項的匯出。
I. 如何理解外匯經常項目,我們國家什麼時候實現可兌換
經常項目指國際收支中經常發生的交易項目,包括貿易收支、勞務收支、單方面轉移等。資本項目指國際收支中資本輸出和輸入而產生的資產與負債的增減項目,包括直接投資、各類貸款、證券投資等。
簡單地理解就是除投資貸款以外的項目,一般就是經常項目.取意於經常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