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關聯企業之間的委託貸款金額有什麼限制么
詳見上海匯發〔2004〕195號轉發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跨國公司外匯資金內部運營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應該要到外匯局備案的
B. 委託貸款和資金拆借區別有哪些
委託貸款是指委託人提供資金,由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銀行作為受託行可辦理委託資金為人民幣及其他可兌換外幣資金的委託貸款業務。外幣委託貸款業務必須符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金策通金融顧問服務了解到委託人申請辦理委託貸款業務時,受託人應要求其出具《委託貸款業務委託書》。
委託貸款業務屬於銀行中間業務,受託人不承擔任何貸款風險,只收取手續費,不墊支資金,不為委託人介紹借款人,不接受借款用途不明確和沒有指定借款人的委託貸款。
委託貸款業務主體包括委託人、受託人、借款人和擔保人。
1、.委託人是指提供委託貸款資金的單位或個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保險公司、基金公司、投資管理公司和自然人等。
2、受託人是指獲准授權經營委託貸款業務的銀行境內分支機構。
3、借款人是指委託人確定的從受託人處取得委託貸款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自然人。
4、.擔保人是經委託人認可的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的單位或個人。
C. 外匯儲備委託貸款債轉股是什麼意思
外匯局新設部門(外匯儲備委託貸款辦公室)把外匯儲備貸款給「走出去」的中國企業,這個和之前購買美國國債一樣都是債;而現在是以債轉股形式把外匯注資給中國企業(一般就是政策性銀行,如國開行、進出口銀行等),就是股權了。
D. 資本金的檢查
資本金如何檢查外管有以下要求:
1、辦理資本金結匯的外商投資企業是否完成驗資手續。銀行為外商投資企業辦理資本金結匯的累計金額是否超過該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的累計驗資金額。
2、外匯指定銀行為外商投資企業辦理資本金支付結匯等業務是否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投資系統辦理。
3、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是否在政府審批部門批準的經營范圍內使用(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是否用於境內股權投資。除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外,外商投資企業是否以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購買非自用境內房地產)。
4、商務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從事境內股權投資,其資本金的境內劃轉是否經外匯局核准。
5、外商投資企業向銀行申請資本金結匯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
6、資本金結匯後的人民幣資金用途證明文件是否包括商業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支付通知是否含商業合同主要條款內容、金額、收款人名稱及銀行賬戶號碼、資金用途等。前一筆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對外支付的發票是否原件。若該筆結匯為一次性或分次結匯中的最後一筆,企業是否於結匯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銀行提交前述材料。
審核加蓋結匯企業公章或財務印章的稅務部門網路發票是否具有真偽查詢結果列印件。 對於網上無法核查的,銀行是否憑企業提交的稅務機關出具的發票真偽鑒別證明材料辦理結匯。
7、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是否為一期(須附外方出資情況詢證函的回函)。
8、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及人民幣賬戶開立在同一家銀行的,結匯銀行是否在當日辦理完畢結匯、人民幣資金入賬及對外支付劃出手續。不在同一家銀行的,結匯銀行在辦理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劃出時,是否在劃款憑證上註明「資本金結匯」字樣。人民幣資金劃入銀行是否在2個工作日內(含劃入當日)根據支付命令函辦理該筆資金的對外支付劃轉手續。
9、銀行在為外商投資企業辦理資本金轉存定期、遠期結售匯及掉期、結構性存款等所涉同一賬戶項下且無需外匯局核準的資金劃轉業務時,是否以同一賬戶項下不同子賬號的方式進行操作。劃轉資金是否納入資本金賬戶限額並按其收支范圍進行管理。是否存在違規將資本金賬戶資金劃入其他外匯賬戶的情況。
10、外商投資企業是否以外匯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發放委託貸款、償還企業間借貸(含第三方墊款)以及償還轉貸予第三方的銀行借款。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匯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償還已使用完畢的銀行貸款(含委託貸款),銀行是否要求結匯企業提供原貸款合同(或委託貸款合同,下同)、與貸款合同所列用途一致的人民幣貸款資金使用發票、原貸款行出具的貸款發放對賬單等貸款資金使用完畢的證明材料,並留存復印件備查。
11、外商投資企業是否以外匯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交付各類保證金。銀行是否嚴格按照保證金專用外匯賬戶收支范圍辦理相關資金劃轉業務。保證金專用賬戶內資金是否結匯。
12、企業資本金累計結匯額(含備用金)與該資本金賬戶已付匯(含境內劃轉)金額之和達到賬戶貸方累計發生額95%的,銀行是否對上述結匯所對應的發票等憑證進行真實性核查。並在企業結匯申請書上加註「已核實賬戶內95%資金結匯發票(不含付匯)字樣」、日期及銀行業務章後,方可按支付結匯制要求辦理餘下的資本金結匯或付匯手續。
13、銀行是否於辦理資本金結匯業務當日,將資本金結匯情況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信息系統向所在地外匯局備案。對於一筆資本金結匯涉及多種支付用途的,是否按支付用途分別備案。
14、2011年8月1日後,企業以備用金名義結匯的,每筆有否超過等值5萬美元,每月有否超過等值10萬美元。
E. 公司客戶委託貸款辦理條件
1、業務申辦: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F. 境外合資企業向境內的投資方借款,有哪些具體規定,有文號就行,怎麼操作
匯發〔2009〕24號_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企業境外放款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總行:
為便利和支持境內企業外匯資金運用和經營行為,提高境內企業資金使用效率,拓寬境外企業後續融資渠道,規范對外債權的管理與統計,促進境內企業「走出去」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現就境內企業境外放款外匯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境外放款是指境內企業(金融機構除外, 以下簡稱「放款人」)在核准額度內,以合同約定的金額、利率和期限,為其在境外合法設立的全資附屬企業或參股企業(以下簡稱「借款人」)提供直接放款的資金融通方式。
境外放款也可通過外匯指定銀行以及經批准設立並具有外匯業務資格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以委託貸款方式進行。
二、放款人所在地外匯管理分局(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外匯局」)負責對境外放款涉及的額度核准、登記、專用賬戶及資金匯兌、劃轉等事項實施監督管理。
三、境內企業從事境外放款,應遵守本通知及其他外匯管理有關規定,接受外匯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四、境外放款實行余額管理,境內企業在外匯局核準的境外放款額度內,可一次或者分次向境外匯出資金。
境外放款額度有效使用期為自獲得外匯局核准境外放款額度之日起2年。期限屆滿後如需繼續使用,應在期限屆滿前1個月內,由放款人向所在地外匯局提出展期申請。
五、放款人境外放款余額不得超過其所有者權益的30%,並不得超過借款人已辦妥相關登記手續的中方協議投資額。如企業確有需要突破上述比例的,由放款人所在地外匯局初審後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
六、放款人可使用其自有外匯資金、人民幣購匯資金以及經外匯局核準的外幣資金池資金向借款人進行境外放款。
七、放款人和借款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放款人和借款人均依法注冊成立,且注冊資本均已足額到位;
(二)放款人與借款人有持續良好經營的記錄,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和內控制度,在最近三年內均未發現外匯違規情節;
(三)放款人歷年的境外直接投資項目均經國內境外投資主管部門核准並在外匯局辦理外匯登記手續,且參加最近一次境外投資聯合年檢評級為二級以上(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四)經批准已從事境外放款的,已進行的上一筆境外放款運作正常,未出現違約情況。
八、放款人應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辦理境外放款業務:
(一)書面申請,包括但不限於:放款人的基本信息、境外企業的基本情況、境外放款金額、資金來源以及境外放款承諾函(基本內容應包括:境外放款用途符合我國及借款人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收回放款本息;如遇到嚴重影響我國國際收支平衡的情況時,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要求及時調回境外放款資金等);
(二)放款人與借款人簽訂的放款協議,或者放款人、借款人與境內受託外匯指定銀行或財務公司簽訂的委託放款協議,協議需明確金額、利率、期限、擔保方式、還本付息方式等內容;
(三)放款人最近一期財務審計報告(如放款人是外商投資企業的,應連續兩年通過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並提供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以及其上年度的外匯收支情況表)、年審合格的工商營業執照、已進行的境外放款的使用及償還等情況說明;擬以自有外匯資金放款的,須提供截至申請日上月末放款人外匯賬戶對賬單;擬購匯進行境外放款的,須說明擬購匯金額;
(四)借款人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和最近一期財務審計報告;
(五)外匯局要求補充的其他材料。
放款人所在地外匯局收到上述完整申請材料審核無誤後,應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復或不予批復決定;作出批復的,同時核定其境外放款額度。
九、放款人獲得外匯局核定境外放款額度後,可憑境外放款核准文件在外匯指定銀行直接申請開立境外放款專用賬戶。放款人如有多筆境外放款,可統一開立一個境外放款專用賬戶並通過該賬戶進行相應資金劃轉。
放款人如需注銷境外放款專用賬戶的,可憑境外放款核准文件及放款資金收回相關憑證等在外匯指定銀行申請注銷境外放款專用賬戶。
所有境外放款的資金必須經境外放款專用賬戶匯出境外,還本付息資金必須匯回其境外放款專用賬戶。
十、境外放款專用賬戶的收入范圍是:從放款人資本金外匯賬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劃入的外匯資金;從放款人經外匯局核準的外幣資金池賬戶劃入的外匯資金;購匯用於境外放款的外匯資金;從境外借款人收回的貸款本息;境外借款擔保人支付的擔保履約金。
支出范圍是:按照境外放款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境外放款;將收回的境外放款本息劃回對應的原劃入資金的資本金外匯賬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或外幣資金池賬戶;將原購匯部分結匯。
十一、放款人以自有外匯資金進行境外放款的,可憑境外放款核准文件直接在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境內劃轉手續;放款人以人民幣購匯資金進行境外放款的,可憑境外放款核准文件直接在外匯指定銀行辦理購匯及資金境內劃轉手續。
十二、放款資金由境外放款專用賬戶匯出境外或還本付息、擔保履約等資金由境外匯入境外放款專用賬戶,放款人應提交書面申請、境外放款核准文件、境外放款專用賬戶對賬單等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核准,所在地外匯局審核無誤後,為放款人出具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准件,外匯指定銀行憑以辦理相關資金匯出入手續。
十三、境外放款期滿或境外借款人要求分期還款、提前還款的,還本付息資金應經所在地外匯局核准匯入境外放款專用賬戶後,首先按原劃出資本金外匯賬戶的金額將還款資金劃回原劃出資金的資本金外匯賬戶,直至補足從資本金外匯賬戶劃出的金額,剩餘部分可劃入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對於原購匯的部分,可憑原境外放款的核准文件及購匯憑證直接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結匯手續。
十四、境外放款的還款資金在匯、劃入放款人的資本金外匯賬戶時,不佔用資本金外匯賬戶最高限額;匯、劃入外匯指定銀行在答復針對該筆還款資金的外匯指定銀行詢證函時,應在備注欄註明「還貸資金」,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憑此類外匯指定銀行詢證函回函為外商投資企業辦理驗資業務。
十五、放款人應按照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有關規定,及時准確申報境外放款資金的匯出及償還等信息。
十六、外匯局在每年境外投資企業聯合年檢中對放款人的放款資格及放款額度進行確認。對於不參加聯合年檢或未通過確認的,外匯局應責成其收回境外放款本息,放款人境外放款資格不得展期。
十七、放款人如需將境外放款轉為股權投資的,應按照境外投資有關規定辦理境外投資核准及外匯登記變更手續。
十八、國家外匯管理局可以根據我國國際收支形勢和境外放款情況,對境內企業境外放款資格條件、來源、數量以及期限等進行適時調整。
十九、放款人違反本通知規定的,由外匯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相關外匯管理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不予批准其境外放款或者展期申請;已經進行境外放款的,責令終止並收回境外放款。
二十、外匯指定銀行違反本通知規定辦理外匯業務的,外匯局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相關外匯管理規定予以處罰。
二十一、非銀行金融機構境外放款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二十二、本通知由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解釋。
二十三、本通知自2009年8月1日起開始實施,《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跨國公司外匯資金內部運營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4〕104號)中涉及境外放款外匯管理條款與本通知有沖突的,以本通知為准。
G. 人民幣貸款,外幣貸款,委託貸款,信託貸款,未貼現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
間接融資是指資金盈餘單位與資金短缺單位之間不發生直接關系,而是分別與金融機構發生一筆獨立的交易,即資金盈餘單位通過存款,或者購買銀行、信託、保險等金融機發行的有價證券,將其暫時閑置的資金先行提供給這些金融中介機構,然後再由這些金融機構以貸款、貼現等形式,或通過購買需要資金的單位發行的有價證券,把資金提供給這些單位使用,從而實現資金融通的過程。希望對你有幫助!
H. 什麼叫委託貸款
委託貸款是指信託機構按委託人指定要求所發放的貸款。這種貸款的資金來源是特約信託存款,貸款的對象、數量和用途均由委託人決定,信託機構只負責辦理貸款的審查發放、監督使用、到期收回和計收利息等事項,不負盈虧責任。信託機構只按契約規定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目前企業將委託貸款廣泛運用於現金池和第三方委託貸款之中。在現金池業務中,由於是在集團內部進行資金的借貸,因此在此業務中可能產生的風險系數幾乎為零。
委託貸款的借款對象范圍不斷擴大,以前多是規模較大、資質較好的地方融資平台,現在一些縣級、區級融資平台也加入到借款的行列。浙江富潤委託興業銀行向諸暨市投資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發放一筆1.5億元的貸款,用於城市維護建設、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等;鹿港科技委託興業銀行張家港支行向張家港金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發放2億元委託貸款,張家港金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由張家港市國資委投資。
(8)外匯資本金委託貸款擴展閱讀:
委託貸款申請條件
委託人及貸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業務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委託資金來源必須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權利;申辦委託貸款必須獨自承擔貸款風險;需按照國家地方稅務局的有關要求繳納稅款,並配合受託人辦理有關代征代繳稅款的繳納工作;符合業務銀行的其他要求。
I. 外匯資金集中管理的外匯資金集中的管理效應
(一)降低結售匯成本,提高集團整體收益
在我國當前的結售匯體制下,跨國公司在實行資金集中管理之前,由於內部外匯資金不能互相調劑,加之賬戶限額所制約,經常出現外匯資金多的成員公司結匯,而外匯資金少的成員公司購匯的情況、成員公司自身在外匯收入多的月份需結匯、外匯收入少的月份需購匯的情況,頻繁的結售匯增加了各成員公司的工作量和跨國公司的外匯資金成本。在實行資金集中管理後,暢通了跨國公司與成員公司之間的外匯劃撥渠道,各成員公司間、成員公司與集團公司間可相互調劑外匯資金餘缺,減少了不必要的結售匯環節,節約了財務費用,降低了資金使用成本,提高了跨國公司的整體經濟效益。
(二)提高風險控制水平,有效規避匯率風險
外匯資金集中管理後,跨國公司可根據各成員公司資金預算情況,對集團外匯資金統籌規劃,在集團內部自主調配外匯資金餘缺,並根據進口付匯幣種、金額及期限,協調安排出口收匯幣種、金額及期限,進而實現集團內部資產與負債的幣種及期限匹配。這樣,在當前國際市場貨幣匯率波動較大的情況下,跨國公司可以通過優化集團幣種及期限結構,達到規避匯率風險,節約資金成本的目的。同時,外匯資金的集中管理,其規模效應也利於跨國公司組織專業團隊,以防範風險與保值為原則,有序地開展規避匯率風險的管理工作。
(三)提升資金管理水平,實現資金最優配置
外匯資金集中管理的實施,有利於形成了規模龐大的「資金池」,便於跨國公司實現集團對外匯資金的流量和流向進行全面監督和統一調控,確保集團外匯資金協調、有序、可控運行。外匯資金在分散管理模式下,各子公司為了方便結算,各自在銀行開戶,造成多頭開戶、多頭貸款,結果使外匯資金使用效率低下,持有成本上升。而在集中管理模式下,通過將各成員公司盈餘外匯資金集中在一起,集團既可以通過和銀行談判,謀求更高的外匯存款利率及相應利息收入,並通過短期投資等方式獲取投資收益,實現集團閑置資金效用的最大化。集團又可通過銀行以委託貸款方式實現集團內部資金的有效調度,實現集團資金的有效配置。
(四)統一資金預算,提高資本預算管理水平
外匯資金集中管理的實施,強化了集團公司對各成員單位資金預算的控制能力,由過去單純事後檢查和監督轉變為事前防範、事中控制、事後監督的管理體系,對經營活動可以進行有效地監控,有效防範了違規操作事件的發生,提高了預算對風險的控制能力。同時,跨國公司的外匯資金集中管理,客觀上改變了以往單一的資金預算管理體制,形成了本、外幣一體的預算管理體系,使資金預算管理向更科學、更規范的方向發展。
J. 用外債結匯款償還人民幣委託貸款,外匯局能給核准嗎
原則上是不可以的,外債不能用於償還人民幣貸款。匯發[2004]42號,不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外債資金結匯用於償還人民幣債務。另,如果是外債結匯,也是到銀行辦理,其原則與資本金結匯基本一致,用途是要符合當時辦理外債登記時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