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解放初期美金匯率低的原因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並發行了統一的貨幣──人民幣。1949年1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天津首次正式公布人民幣匯率。四十多年來,在不同的時期,人民幣匯率安排(exchangeratearrangement)有著不同的特點。
一、改革開放前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建國以來至改革開放前,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50~1952)。由於人民幣沒有規定含金量,因此,對西方國家貨幣的匯率,最初不是按兩國貨幣的黃金平價來確定,而是以「物價對比法」作為基礎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建國初期人民幣匯率制定的依據是物價水平,這是一種比較市場化的匯率安排。
建國初期,由於國民黨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和其他因素的影響,我國物價節節上漲。如上海批發物價指數以1949年6月為100,到1950年 3月則上漲至2242.93。由於國內物價上漲、國外物價趨跌的價格對比關系,根據前述政策要求,我國人民幣對美元匯價由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舊人民幣,調低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元舊人民幣,在一年零一個月的時間內,人民幣匯價下調49次。至於和其他外匯的匯價,則是根據它們對美元的匯價進行間接套算的結果。
從1950年3月至1952年底,隨著國內物價由上漲轉變為下降,同時,由於美國對朝鮮發動了侵略戰爭,大量搶購戰備物資,美國及其盟國接連宣布一系列對我「封鎖禁運」的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必須降低外匯匯價,以利於推動本國進口。因此,根據當時形勢發展的需要,我國匯率政策的重點也由「推動出口」改變為「進出口兼顧」,並逐步調高人民幣匯價。1952年12月,人民幣匯價調高至1美元=26170元舊人民幣。
這一時期,我國對外貿易對象主要是美國,對外貿易主要由私營進出口商經營。人民幣匯率的及時調整,可以調節進出口貿易,保證出口的增長。
2.第二階段(1953~1972)。從1953年起,國內物價趨於全面穩定,對外貿易開始由國營公司統一經營,而且主要產品的價格也納入國家計劃。計劃經濟本身要求對人民幣的匯價採取基本穩定的政策,以利於企業內部的核算和各種計劃的編制和執行。同時,由於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的確立,各國之間的匯價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持了相對穩定。再加上我國同西方工業國家的直接貿易關系和借貸關系很少,因此,西方各貨幣匯率變動對我國人民幣匯率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在國內物價水平趨於穩定的情況下,我國進行建國以來的首次幣制改革。1955年3月1日,開始發行新人民幣,新舊人民幣摺合比率為1:10000。自採用新人民幣後,1955年至1971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一直是1美元摺合2.4618元新人民幣。
1971年12月18日,美元兌黃金官價宣布貶值7.89%,人民幣匯率相應上調為1美元合2.2673元人民幣。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率政策採取了穩定的方針,即在原定的匯率基礎上,參照各國政府公布的匯率制定,逐漸同物價脫離。但這時國內外物價差距擴大,進口與出口的成本懸殊,於是外貿系統採取了進出口統負盈虧、實行以進口盈利彌補出口虧損的辦法,人民幣匯率對進出口的調節作用減弱。
3.第三階段(1973~1978)。1973年3月以後,布雷頓森林體系徹底解體,西方國家普遍實行了浮動匯率制。為了避免西方國家通貨膨脹及匯率變動對我國經濟的沖擊,我國從1973年開始頻繁地調整人民幣對外幣的匯率(僅1978年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就調整了61次),而且在計算人民幣匯價時,採用了釘住加權的 「一籃子」貨幣的辦法,所選用的「籃」中貨幣都是在我國對外貿易的計價貨幣中佔比重較大的外幣,並以這些貨幣加權平均匯價的變動情況,作為人民幣匯價相應調整的依據。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價政策的直接目標仍是維持人民幣的基本穩定,針對美元危機不斷發生且匯率持續下浮的狀況,人民幣匯率變動較為頻繁,並呈逐漸升值之勢。1972年為1美元=2.24元人民幣;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幣;1977年為1美元=1.755元人民幣。
自50年代中期以來,由於我國一直實行的是傳統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對外自我封閉,對內高度集權,直至80年代初,國家外匯基本上處於零儲備狀態,外貿進出口主要局限於社會主義國家,且大體收支平衡,國內物價水平也被指令性計劃所凍結,盡管人民幣匯率嚴重高估,但它並未帶來明顯的消極影響。
二、改革後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79~1984)。1979年我國的外貿管理體制開始進行改革,對外貿易由國營外貿部門一家經營改為多家經營。由於我國的物價一直由國家計劃規定,長期沒有變動,許多商品價格偏低且比價失調,形成了國內外市場價格相差懸殊且出口虧損的狀況,這就使人民幣匯價不能同時照顧到貿易和非貿易兩個方面。為了加強經濟核算並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從1981年起實行兩種匯價制度,即另外製定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繼續保留官方牌價用作非貿易外匯結算價。這就是所謂的「雙重匯率制」或「匯率雙軌制」。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從1981年1月到 1984年12月期間,我國實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貿易外匯1美元=2.80元人民幣;官方牌價即非貿易外匯1美元=1.50元人民幣。前者主要適用於進出口貿易及貿易從屬費用的結算;後者主要適用於非貿易外匯的兌換和結算,且仍沿用原來的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的計算方法。
隨著美元在80年代初期的逐步升值,我國相應調低了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使之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相接近。1984年底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已調至1美元=2.7963元人民幣,與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持平。
2.第二階段(1985~1990)。在人民幣雙重匯率制下,外貿企業政策性虧損,加重了財政補貼的負擔,而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外國生產廠商對雙重匯率提出異議。1985年1月1日,我國又取消了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重新恢復單一匯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幣。
事實上,1986年隨著全國性外匯調劑業務的全面展開,又形成了統一的官方牌價與千差萬別的市場調劑匯價並存的新雙軌制。而且當時全國各地的外匯調劑市場,在每一時點上,市場匯率水平不盡相同。這種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制一直延續到1993年底。其間,外匯調劑市場的匯率形成機制,經歷了從開始試辦時的人為定價到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過程。
進入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我國物價上漲速度加快,而西方國家控制通貨膨脹取得一定成效。在此情況下,我國政府有意識地運用匯率政策調節經濟與外貿,對人民幣匯率作了相應持續下調。1995年8月21日,人民幣匯率調低至1美元=2.90 元人民幣;同年10月3日再次調低至1美元=3.0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0日又調至1美元=3.20元人民幣。
從1986年1月1日起,人民幣放棄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做法,改為管理浮動。其目的是要使人民幣匯率適應國際價值的要求,且能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
1986年7月5日,人民幣匯率再度大幅調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幣。1989年12月16日,人民幣匯率又一次的大幅下調,由此前的1美元=3.7221元人民幣調至當日的4.7221元人民幣。1990年11月17日,人民幣匯率再次大幅下調,並由此前的4.7221調至當日的 5.2221元人民幣。
從改革開放以後至1991年4月9日的十餘年間,人民幣匯率政策的特點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分別實施過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與公布牌價並存的雙重匯率體制,以及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體制;二是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按市場情況調整,且呈大幅貶值趨勢,這與同期人民幣對內實際價值大幅貶值以及我國的國際收支狀況是基本上相適應的;三是在人民幣官方匯率的調整機制上,做過多種有益的嘗試,如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小幅逐步調整方式以及一次性大幅調整的方式,這些為以後實施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奠定了基礎;四是市場匯率的機制逐步完善;五是市場匯率的調節作用在我國顯得越來越大。
3.第三階段(1991~1993)。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國開始對人民幣官方匯率實施有管理的浮動運行機制。國家對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改變了以往階段性大幅度調整匯率的做法。實際上,人民幣匯率實行公布的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即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多重匯率制度。
我國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指人民幣官方匯率的有管理的浮動,其基本特點是,我國的外匯管理機關即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我國改革開放與發展的狀況,特別是對外經濟活動的要求,參照國際金融市場主要貨幣匯率的變動情況,對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官方匯率數十次小幅調低,但仍趕不上水漲船高的出口換匯成本和外匯調劑價。
4.第四階段(1994~2005)。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人民幣匯率並軌。1993年12月31日,官方匯率1美元兌換人民幣5.8元;調劑市場匯率為1美元兌換人民幣8.7元左右。從1994年1月1日起,將這兩種匯率合並,實行單一匯率,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定為1美元兌換8.70元人民幣。同時,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度,禁止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革匯率形成機制。這次匯率並軌後,我國建立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到目前為止,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趨穩,並一直保持在1美元=8.3元左右。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外匯管理體制相繼進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我國政府承諾:在2000年之前,將實現經常項目下人民幣可兌換。
事實上,1994年我國已開始實行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的可兌換,並已削除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中的絕大多數限制,如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重匯率安排已完全廢除,而絕大多數經常項目交易的用匯和資金轉移也不再受到限制。
1996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消除了若干在1994年後仍保留的經常帳戶下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1996年 7月,又消除了因私用匯的匯兌限制,擴大了供匯范圍,提高了供匯標准,超過標準的購匯在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起初後即可購匯;1996年7月1日,我國將外商投資企業也全面納入全國統一的銀行結售匯體系,從而取消了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尚存的經常項目匯兌限制。
1996年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致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將不再適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14條第2款所規定的過渡性安排,並正式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我國將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第2款、第3款和第4款的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從此不再限制不以資本轉移為目的的經常性國際交易支付和轉移,不再實行歧視性貨幣安排和多重匯率制度。
2001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郭樹清指出,根據中美1998年簽訂的有關協議,中國承諾將擴大人民幣彈性。因此,如果現在中國選擇釘住其它幣種或採取一攬子貨幣聯系匯率制度,不但會違背承諾,還是一種後退。增加匯率彈性是現實的選擇。中國現階段仍將以穩定匯率為主,同時用足每日3‰的匯率浮動區間,使市場逐漸適應匯率波動。今後將採取措施,提高人民幣匯率生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如有效利用銀行間市場匯率浮動區間;調整銀行結售匯周轉頭寸管理政策;進一步完善結匯制度。
三、人民幣匯率安排的新階段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5〕第16號文——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相關事宜公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
(2)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4)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5)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匯率浮動區間。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籃子貨幣匯率變動,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的正常浮動,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這一次的人民幣匯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棄單盯美元,改盯一籃子貨幣,以建立調節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更富有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從此次人民幣短期升值來看,這將有利於緩解國際收支失衡的巨大壓力,同時,釋放人民幣潛在的升值壓力,並能淡化人民幣兌美元的國際矛盾。從長遠戰略來看,人民幣匯率新機制的建立,將有利於推進人民幣匯率安排的市場化改革進程,最終為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實現可兌換創造漸近條件。
B. 在中國銀行外匯牌上怎麼算每日的匯率
現匯買入價是指銀行買入客戶手中的外幣現匯的價格
現鈔買入價是指銀內行買入客戶手中的外幣容現鈔的價格
這兩個價格分別在客戶將所持有的外幣現匯和現鈔兌換為人民幣(結匯)時使用。
賣出價則是銀行賣出其准貨幣的匯率。是指銀行將外幣賣給客戶的價格,在客戶購匯時使用。
基準價也叫中間價,是銀行根據國際金融市場各幣種買賣情況制定的,在我國外匯管理局會發布一些幣種的基準價,如美元歐元等,其他幣種各行自己計算.如果你要人民幣換歐元則用賣出價.
中行折算價是中行內部使用的,對於一般客戶沒有作用。
C. 外匯牌價的基本概述
國家統一管理外匯的機構公布的本國貨幣單位兌換他國貨幣單位的比率。在中國,由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前一日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形成的價格,每日公布人民幣對其他主要國家匯率的中間價。習慣上,與「匯率」、「匯價」、「外匯行市」等同義。
在我國,外匯牌價採取以人民幣直接標價方法,即以一定數量的外幣摺合多少人民幣掛牌公布。每一種外幣都公布3種牌價,即外匯買入價、外匯賣出價、現鈔買入價。賣出價是銀行將外幣賣給客戶的牌價,也就是客戶到銀行購匯時的牌價;而買入價則是銀行向客戶買入外匯或外幣時的牌價,它分為現鈔買入價和現匯買入價兩種。現匯買入價是銀行買入現匯時的牌價,而現鈔買入價則是銀行買入外幣現鈔時的牌價。
外匯,看似與普通大眾很遙遠,但卻與全世界每個人息息相關。外匯交易也是很多人投資或理財的一種重要形式。下面與大家一起分析一下什麼是外匯。
外匯的概念具有雙重含義,即有動態和靜態之分。
外匯的靜態概念,又分為狹義的外匯概念和廣義的外匯概念。 廣義的外匯指的是一國擁有的一切以外幣表示的資產。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對此的定義 是:「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中國於1997年修正頒布的《外匯管理條例》規定:「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一國外貨幣,包括鑄幣、鈔票等;二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三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息票等;四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五其他外匯資產。」
外匯的動態概念,是指貨幣在各國間的流動以及把一個國家的貨幣兌換成另一個國家的貨幣,藉以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關系的一種專門性的經營活動。它是國際間匯兌(ForeignExchange)的簡稱。
人民幣自誕生以後,一直屬於非自由兌換貨幣,其牌價由央行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僅作為調控進出口貿易和改善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手段。人民幣牌價大致分為二個階段即改革開放前的匯率和改革開放後的匯率。1978年改革開放以前,從1949年到1952年國民經濟恢復時期,人民幣牌價不以黃金為基礎,實行管理浮動制,物價為確定匯率的依據;從1955年3月至1971年11月,布雷頓森林體系處於穩定時期,人民幣匯率在近16年時間內維持在2.4618元水平(1美元兌換);從1973年到1979年間,人民幣匯率只做過幾次調整,到1978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為1.684元(1美元兌換)[1]。
改革開放後,人民幣匯率經歷了掛牌價和調劑價的雙軌制階段、匯率並軌後的柔性盯住美元制階段、亞洲金融危機後的剛性盯住美元制階段、2005年7月21日的匯率制度改革。1979年至1994年匯率雙軌制階段是人民幣貶值幅度最大的時期,由1979年的1.555元(1美元兌換)貶至1994年的8.619元(年度均價),貶值幅度達4.5倍。匯率雙軌制期間,還存在表面上面額與人民幣等值的外匯兌換券。這期間存在被政府禁止的外匯黑市,初期以炒賣外匯兌換券為主,之後直接炒賣外幣,外匯(外匯兌換券與外幣)黑市價大大高於官方規定的匯率,前期最高相差近一倍,之後漸漸回落直至接近官方掛牌價;進入1990年以後,場外交易的(黑市價)外匯價格轉向弱低於官方掛牌價,與此同時,外匯兌換券漸漸淡出市場。從1994年開始到2005年匯率制度改革以前,人民幣兌美元一直維持在8.27元以上(1美元兌換)。2005年匯率制度改革以後,人民幣漸漸進入升值階段,人民幣從匯率改革前的8.2765元(1美元兌換)升值至2007年年末的7.3046元[2],升值幅度達到11.74%。
D. 如何看中行的外匯牌啊例如下表
樓上不知道就閃開好不好?
這三個貨幣都是直接計價的
就是說100外幣可以兌換人民幣的數量就是上面的牌價了
當然這個是銀行的買賣價
你要反過來看了
銀行的買價就是你的賣價
銀行的賣價就是你的買假
E. 怎麼看銀行的外匯牌
貨幣名稱現匯買入價現鈔買入價賣出價基準價中行折算價發布日期發布時間英鎊1052.891020.381061.341060.011060.01從以上列表中看,首先是指以每100元國外貨幣兌換人民幣的價格。通俗講現匯買入價是指從國外匯入的匯款銀行買入結算價格,現鈔買入價是指從國外帶入境的鈔票銀行買入價格,賣出價是指銀行賣出外幣的價格,基準價是銀行根據國際金融市場各幣種買賣情況制定的,我國外匯管理局會發布的一些幣種基準價, 中行折算價是中行內部使用的,對於一般客戶沒有作用。
F. 什麼是人民幣外匯牌價
「外匯牌價」,即外匯指定銀行外匯兌換掛牌價,是各銀行(指總行,分支行與總行外匯牌價相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市場中間價以及國際外匯市場行情,制定的各種外幣與人民幣之間的買賣價格。這種價格在同一天中不變,不同日期則價格可有變動。
人民幣自誕生以後,一直屬於非自由兌換貨幣,其牌價由央行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僅作為調控進出口貿易和改善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手段。人民幣牌價大致分為二個階段即改革開放前的匯率和改革開放後的匯率。1978年改革開放以前,從1949年到1952年國民經濟恢復時期,人民幣牌價不以黃金為基礎,實行管理浮動制,物價為確定匯率的依據;從1955年3月至1971年11月,布雷頓森林體系處於穩定時期,人民幣匯率在近16年時間內維持在2.4618元水平(1美元兌換);從1973年到1979年間,人民幣匯率只做過幾次調整,到1978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為1.684元(1美元兌換)[1]。改革開放後,人民幣匯率經歷了掛牌價和調劑價的雙軌制階段、匯率並軌後的柔性盯住美元制階段、亞洲金融危機後的剛性盯住美元制階段、2005年7月21日的匯率制度改革。1979年至1994年匯率雙軌制階段是人民幣貶值幅度最大的時期,由1979年的1.555元(1美元兌換)貶至1994年的8.619元(年度均價),貶值幅度達4.5倍。匯率雙軌制期間,還存在表面上面額與人民幣等值的外匯兌換券。這期間存在被政府禁止的外匯黑市,初期以炒賣外匯兌換券為主,之後直接炒賣外幣,外匯(外匯兌換券與外幣)黑市價大大高於官方規定的匯率,前期最高相差近一倍,之後漸漸回落直至接近官方掛牌價;進入1990年以後,場外交易的(黑市價)外匯價格轉向弱低於官方掛牌價,與此同時,外匯兌換券漸漸淡出市場。從1994年開始到2005年匯率制度改革以前,人民幣兌美元一直維持在8.27元以上(1美元兌換)。2005年匯率制度改革以後,人民幣漸漸進入升值階段,人民幣從匯率改革前的8.2765元(1美元兌換)升值至2007年年末的7.3046元[2],升值幅度達到11.74%。
G. 出口退稅外匯牌按什麼日期的匯率
出口退稅是按國外客人打外匯入賬當日實時的牌價結匯的, 銀行是按當天現匯買入價與你結算。然後根據這個折算後的金額來開票去辦理退稅。
H. 台幣對人民幣
按2021年11月16日 16:29 銀行匯率:1新台幣=0.2296人民幣 1人民幣 ≈ 4.3546新台幣
I. 外匯,2017年11月24日歐美看技術面下跌,但是為什麼漲了。誰能說說嗎
因為德國重選風波暫平,氣氛好轉了,而美元指數一直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