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進口貨物後如何支付外匯
第一章 進口付匯管理
第一條 進口單位在銀行辦理進口付匯時,應根據結算方式和資金流向填寫進口付匯核查憑證,向境外付匯的應填寫《境外匯款申請書》或《對外付款/承兌通知書》(包括向境內離岸賬戶、境外機構境內賬戶付匯),向境內付匯的應填寫《境內匯款申請書》或《境內付款/承兌通知書》。
第二條 進口單位應在進口付匯核查憑證上准確標注該筆付匯「是否為進口核查項下付匯」,並根據實際對外付款交易性質填寫交易編碼。對一筆付匯涵蓋多種交易性質的,第一欄交易編碼、金額以及幣種等信息按貿易從大原則申報。進口付匯申報按照國際收支申報和核查專用信息申報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 進口單位應按其貨物實際裝運日期填寫進口付匯核查憑證中的「最遲裝運日期」。預付貨款業務,其最遲裝運日期填寫合同約定裝運日期;一筆進口付匯對應多份合同的,其最遲裝運日期填寫最遲一筆貨物裝運日期;境外工程使用物資、轉口貿易支付,其最遲裝運日期填寫實際或預計收匯日期,如為分階段收款,填寫最遲一筆收匯日期。
第四條 對不在名錄進口單位、「C類進口單位」的進口付匯以及外匯局認定的其他付匯業務,未經外匯局登記,銀行不得為進口單位辦理進口付匯或開立信用證等相關業務。
第五條 銀行為進口單位辦理付匯手續時,需審查進口單位填寫的進口付匯核查憑證,並按以下規定審查相應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
(一) 以信用證方式結算的,審查進口合同、開證申請書。
對於信用證項下售匯銀行與付匯銀行不一致的,付匯(開證)銀行在核實售匯銀行劃轉的資金到賬後,還需審查經售匯銀行簽注的審單結論和外匯劃轉憑證;
(二) 以托收方式結算的,審查進口合同;
(三) 以預付貨款方式結算的,審查進口合同、形式發票;
(四) 以貨到付款方式結算的,按《進口貨物報關單「貿易方式」分類付匯代碼表》(見附2)審查相關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
對於憑「可以對外售付匯」進口貨物報關單付匯的,審查進口合同、加蓋海關「驗訖章」的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付匯證明聯)、商業發票;對於憑「有條件對外售付匯」進口貨物報關單付匯的,還需根據進口貨物報關單的貿易方式,審查相應憑證;「不得對外售付匯」進口貨物報關單不能憑以辦理進口付匯;
(五) 境外承包工程項下對外支付貿易貨款的,除依據不同結算方式審查有關單證外,還需審查工程承包協議、工程承包資質證明等;
(六) 轉口貿易項下對外支付貿易貨款的,除依據不同結算方式審查有關單證外,先支後收項下還需審查出口合同,先收後支項下還需審查出口合同、收匯憑證;
(七) 深加工結轉項下對外付匯或境內以外匯結算的,除依據不同結算方式審查轉廠合同及有關單證外,還需審查貿易方式為「進料深加工」或「來料深加工」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復印件)。
對於上述進口付匯,屬於代理進口的,還需審核代理協議;依據本細則第十六條規定需外匯局事前登記的,還需憑《進口付匯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見附3)辦理付匯。
銀行為進口單位辦理付匯手續時,無需通過「中國電子口岸-進口付匯系統」對進口貨物報關單電子底賬進行聯網核查。
第六條 對於進口付匯後因合同取消等原因產生的退匯業務,原則上退款人應當為原付匯收款人。銀行為進口單位辦理相關收匯手續時,應當審查原進口付匯核查憑證、原進口合同、退匯協議以及其他對應退匯證明材料。對於退款人不是原付匯收款人等特殊情況,還需審查退款人與原付匯收款人不一致的情況說明。
第七條 銀行按規定審查相關資料後,留存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合同、發票、代理協議等單證留存復印件。對於需要分次付匯的貨到付款業務,由辦結最後一次付匯業務的銀行留存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其他付匯銀行留存有相關銀行簽注付匯金額、報關單未付匯余額以及付匯日期並加蓋相關銀行業務公章的進口貨物報關單復印件,並在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上簽注本行付匯金額並加蓋本行業務公章。
第八條 下列情況之一的進口貨物報關單經營單位與付匯單位不一致業務,報關單經營單位需在貨物進口後30日內,持申請書、代理協議、免稅證明或許可證等證明材料以及進口貨物報關單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貨物信息變更手續:
(一) 進口單位代理外商投資企業和捐贈項下進口;
(二) 許可證、進口配額、特定商品登記項下進口;
(三) 外匯局認定的其他情況。
第九條 下列付匯業務,進口單位應在付匯或開立信用證前持申請書和本條規定的材料到外匯局辦理進口付匯業務登記手續:
(一)不在名錄進口單位的進口付匯,按照不同結算方式除提供本細則第十二條規定的有關單證外,還需提供本細則第五條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有關單證;
(二)「C類進口單位」的貨到付款業務,外匯局還需通過「中國電子口岸-進口付匯系統」對進口貨物報關單電子底賬進行聯網核查,核注、結案及列印相關電子底賬;
(三)其他需登記的進口付匯。
外匯局審核進口單位提交的上述材料後,為其出具加蓋「貨物貿易進口付匯業務章」的《登記表》,並留存相關資料復印件。
第十條 進口單位下列進口付匯業務應在進口貨物報關單進口日期或收付匯日期後30日內向外匯局逐筆報告:
(一) 「B類進口單位」的進口付匯;
(二) 單筆合同項下付匯與實際到貨或收匯差額超過合同金額10%且金額超過等值10萬美元的進口付匯;
(三) 單筆金額超過等值10萬美元的進口退匯;
(四) 進口單位列入名錄後自發生進口付匯業務之日起三個月內的進口付匯;
(五) 其他需進行逐筆報告的進口付匯。
進口單位應當通過貿易收付匯核查系統逐筆報告其進口付匯和對應的到貨或收匯信息並及時接收外匯局反饋信息,持列印的《進口付匯逐筆核查報告表》(見附4)和相關有效商業單證或證明材料到外匯局現場報告。
第十一條 外匯局確定的「B類進口單位」和「C類進口單位」的進口付匯業務,還應遵守本細則第三十六條和第三十七條規定。
⑵ 向境外匯款的規定
法律分析:2020年個人對外向境外匯款的規定如下:
一、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
四、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也就是說,自2019年1月1日起,個人境外匯款單天交易5萬,轉賬20萬以上,將受央行監控。
同時,個人一年內可購外匯上限是5萬美元等值的外幣,個人絕對不能向境外企業支付外幣;而作為企業如果需向境外匯款,需申請進出口權,憑相關單據向銀行購買外匯並向境外匯款;作為中國境內的企業不可向國外個人匯款。
法律依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 第二條 個人外匯業務按照交易主體區分境內與境外個人外匯業務,按照交易性質區分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個人外匯業務。按上述分類對個人外匯業務進行管理。
⑶ 無進出口權是否可以向國外公司賬戶上直接打款
你的理解是正確的。
沒有進出口資質的公司要進口商品,必須通過進口代理公司代理進口,你們首先需要與代理公司簽訂代理協議,最好是要求賣方也參與簽訂協議,即三方簽訂協議。你們只要將人民幣匯入代理公司的賬戶,他們就可以代理你們辦理進口以及對外付款。
⑷ 雙抬頭進口報關單中的收貨單位有進出口權,可以直接對外付匯嗎
急: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上經營單位和收貨單位所填...工廠,由於沒有進出口權,委託「收貨單位」進口;...2013-03-25 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 付匯證明聯 7 ...
⑸ 辦理進出口權,去外匯管理局那邊要辦什麼手續
是指已經取得商務局的進出口權批復了吧,去外管局做注冊登記就行了;帶上營業執照、商務局的外貿經營批准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申請外管局登記注冊的報告(加蓋公章)、外管局的登記注冊企業信息表(外管局有固定格式,需要企業自己去領取)。
⑹ 進出口權和付匯權利,對公司付匯的影響
其實你問的是無進出口權公司怎樣支付國際外匯的問題。
自己公司有人去跑的話,是可以自行申請的。具體流程如下:
進口單位應當憑以下材料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列入「對外付匯進口單位名錄」手續:
1、對外經貿部(委、廳)的進出口經營權的批件;
2、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3、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企業代碼證書;
4、外匯登記證(外商投資企業) 不在名錄上的進口單位不得直接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進口付匯。
進口單位辦理開證或購付匯手續:
1、進口單位填寫進口付匯核銷單;
2、進口付匯備案表(如需);
3、進口合同、發票;
4、正本進口貨物報關單(貨到付款方式)。
在辦理異地開證或付匯時,進口單位應事前持備案表到付匯地外匯局辦理確認手續。付匯地外匯局確認無誤並加蓋「進口核銷監管業務章」後,進口單位方可持經確認的備案表及上述單據到外匯指定銀行開證或付匯。被外匯局列入「由外匯局審核真實性的進口單位名單」的進口單位,不予辦理異地付匯備案。
總而言之,如果公司經常要收付匯的話,有專門崗位去跟比較好。如果做不來,就只好找代理公司操作。收付匯涉及到賬戶結算的風險,要找大公司操作,風險低而且速度快。
⑺ 沒有進出口權的企業要進口商品怎樣向國外匯款呢
不通過外貿公司你們怎麼進口呢?不做正式報關?找個外貿公司作不就行了,北京一般收個1%代理費,你的金額大還能再低,外地聽說更低
⑻ 國內公司收國外客戶匯款,銀行說是要先辦理進出口權,在開美金賬戶。進出口權辦理的具體流程是啥
營業執照和開戶許可證原件與復印件、公章,到當地商務局(廳)填寫申請表(表上要填寫公司的英文名稱和地址);拿到登記表到海關辦理登記,然後到外匯管理局和檢驗檢疫局辦理相關手續。如果有行政服務大廳,先去看看。
⑼ 商業企業申請進出口權(對外付匯)應該在外匯局辦理什麼
真巧,我也在辦這個,剛好辦完這一步。我是去外匯局辦理了一個企業信息導入。不然銀行不給對外付匯。
上西客站對面西金大廈,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企業信息導入的申請,蓋公章,去9樓915窗口辦理就行。怎麼用就去918室問,咨詢電話:010-68559866。
辦完這一步,才可以上他們網站登陸做個啥東西吧。然後去銀行付外匯。
你的後一個問題:我知道的是,不用,直接由人民幣賬戶付外匯就行,我們的開戶行是在工行,但是工行手續費高,所以我們想去北京銀行開個戶,目前正在辦這個~~
只能提供這么多信息,希望可以幫到你。
⑽ 為什麼有進出口權的公司才能對外支付外匯
因為中國有外匯管制,所有貿易項下的進出口收付匯,都和進出口權聯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