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緊急求助,在國內經營外匯是不是需要一個《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如果需要是哪個機關發的
中國外匯現在還沒有開放,施行的是外匯管制。國內是禁止經營外匯產業的。
宗旨是個人可以去炒外匯,國家不鼓勵也不限制。但是禁止個人開設外匯公司等。
所以目前國內正規的外匯平台都是沒有辦事處的,基本都是國內的代理商服務客戶。
如果你要做外匯這邊可以直接申請外匯代理,官網申請許可權去開發和服務客戶。
『貳』 外資貿易公司食品流通許可證能辦理嗎
申請流程:
1.名稱核准
2.材料准備
3.商務局審批
註:注冊地址在通州或者注冊資金比較高的公司需在此項之前先報發改委。
4.企業工商登記
5.組織機構代碼
6.公安局備案刻章
7.辦理稅務登記
8.外匯登記
9.統計備案
10.財政備案
11.海關備案(選做普通公司不需要)
12.銀行開戶:開設公司基本帳戶和外幣入資帳戶
13.入資
14.驗資
15.換取正式營業執照;
16.換正式組織機構代碼證
可以辦理的,不過您自己去辦不了,得找辦理公司幫您辦,千萬不要找那些小公司做,沒譜,您找寫信譽好點的,規模性大點的公司做,您在網路搜下「北京漢唐外資注冊」到網站去看看,有一些實際的案例額您可以參考一下,最好打個電話咨詢下。
『叄』 涉外經營許可證在哪裡辦
你們公司是在那個城市嘛
『肆』 兌換許可證,想請教去什麼部門辦理外匯兌換許可證,都需要什麼材料,謝謝
去當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外匯管理部辦理《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經營許可證》。
特許機構首次申領兌換特許證時,外匯分局應審核並留存以下材料:
(一)批准經營特許業務的批復文件及其復印件;
(二)介紹信;
(三)領取兌換特許證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四)外匯分局要求的其他資料。
境內非金融機構申請在單一外匯分局所轄地區內經營外匯兌換特許業務,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本不少於5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匯;
(二)企業資信狀況良好;
(三)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固定的適合經營特許業務的場所,安全防範措施以及相應的軟硬體設施;
(六)有必需的管理制度;
(七)經營外幣代兌業務6個月以上,在申請經營特許業務資格前6個月內辦理代兌業務不少於1000筆、兌換金額不少於等值20萬美元,且期間未被外匯局處罰;
(八)滿足接入個人結售匯系統的技術條件;
(九)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條件。
擬在單一外匯分局所轄地區內經營特許業務的境內非金融機構,應持以下文件和資料向所在地外匯局提交申請;所在地外匯局初審合格後逐級報上級外匯分局批准。外匯分局應在收到完整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其進入籌備期的書面決定:
(一)申請報告;
(二)籌備工作方案及相關人員名單、簡歷;
(三)營業執照副本(含網點)、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其復印件;
(四)上年度經審計的會計報告;
(五)不少於2名擬任職的高級管理人員資歷的證明材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經濟工作5年以上);
(六)每一網點不少於2名工作人員資歷的證明材料(從事貨幣兌換工作6個月以上,熟悉相關外匯管理政策);
(七)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系統(以下簡稱特許系統)的說明材料,特許系統應具備實時辦理兌換業務、備付金管理、會計核算、匯總統計、存儲相關記錄的功能,以及遵照個人結售匯相關規定對超限額及分拆等行為予以風險提示的功能;
(八)適合從事特許業務的經營場所及其他軟硬體設施的說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場所基本情況,以醒目中英文雙語顯示方式展示兌換幣種和牌價的設備,辦理特許業務所需電腦、資料庫設備及其他軟硬體設施,能夠完整記錄經營活動的高清錄像監控設備等;
(九)經營外幣代兌業務6個月以上的總結報告及在申請前6個月內辦理代兌業務達到最低兌換金額和兌換筆數標準的證明材料;
(十)相關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於:特許系統操作規程,個人結售匯系統操作規程,外幣兌換牌價管理、備付金管理、現鈔管理、會計核算、統計報告、風險及相應內控管理、憑證和檔案印章管理等制度;
(十一)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伍』 證券業務外匯經營許可證有效期過了,還有用嗎
證券公司經營外匯業務應按有關規定向國家外匯管理局領取《證券業務外匯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除因公司更名、外匯業務范圍調整等情況需按有關規定及時申請換領《許可證》外,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證券公司無需定期更換《許可證》。
『陸』 對外貿易經營許可證如何辦理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如下:
(一)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以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下載,或到所在地備案登記機關領取《登記表》。
(二)填寫《登記表》。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按《登記表》要求認真填寫所有事項的信息,並確保所填寫內容是完整的、准確的和真實的;同時認真閱讀《登記表》背面的條款,並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負責人簽字、蓋章。
(三)向備案登記機關提交如下備案登記材料:
1、按本條第二款要求填寫的《登記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4、對外貿易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5、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須提交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財產公證證明;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須提交經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文件。
(6)外匯流通許可證擴展閱讀: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填寫提示
1、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按《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要求認真填寫所有事項的信息,並確保所填寫內容是完整的、准確的和真實的;同時認真閱讀《備案登記表》背面的條款,並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的內容不許塗改。
3、《備案登記表》中「組織機構代碼」一欄,由企業、組織和取得組織機構代碼的個體工商戶填寫。
4、《備案登記表》上的「住所」須填寫工商登記營業執照上的法定地址。
5、「經營者英文名稱」須由企業中文名稱翻譯而來,企業中文名稱有「廈門」等字樣的所在地名,「經營者英文名稱」中也必須有相對應的翻譯,並且「經營者英文名稱」須大寫。
6、「聯系電話」應為本企業的聯系電話,並須與《備案登記表》上的企業法定地址(即工商登記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與《備案登記表》上的經營場所相一致。
7、「經營者類型」不填寫,在提交備案登記材料時口頭告知經辦人員。
8、「電子郵箱」必須填寫企業的電子郵箱。
9、「工商登記注冊日期」系工商登記營業執照上的成立日期。
10、依據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屬分公司、辦事處的不予辦理備案登記。
『柒』 外匯經營許可證如何辦理
(六)具有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七)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條境內受託人從事保險資金境外投資受託管理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從事保險資產管理業務的相關資格;(二)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和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三)建立嚴密的風險控制機制,具有良好的境外投資風險管理能力、安全高效的交易管理系統和財務管理系統;(四)具.
『捌』 工商涉及的哪些經營范圍需要辦許可證
一、典當。需要辦理典當經營許可證和特種行業許可證;
二、足療、美容、美發、洗浴。需要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三、餐飲、食品經營。需到衛生局辦理食品流通經營許可證;
四、住宿經營。需要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五、出版物經營。需要到新聞出版局窗口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六、音像製品經營。需要到文化局窗口辦理音像製品經營許可證;
七、所有的生產加工。均需要辦理環保批文、消防批文等;
八、娛樂經營。需要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和設立娛樂場所許可證;
九、網路文化經營。需要辦理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網路安全許可和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十、葯品經營。需要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涉及保健葯品銷售的還要辦理食品衛生經營許可證;
十一、道路運輸(普通貨運)、機動車維修。分別需要到交通局窗口辦理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機動車維修經營市場准入許可。
(8)外匯流通許可證擴展閱讀:
經營范圍是指國家允許企業生產和經營的商品類別、品種及服務項目,反映企業業務活動的內容和生產經營方向,是企業業務活動范圍的法律界限,體現企業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核心內容。
簡單來說,經營范圍是指企業可以從事的生產經營與服務項目,是進行公司注冊申請時的必填項。
《民法通則》規定,「企業法人應當在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這就從法律上規定了企業法人經營活動的范圍。
經營范圍一經核准登記,企業就具有了在這個范圍內的權利能力,企業同時承擔不得超越范圍經營的義務,一旦超越,不僅不受法律保護,而且要受到處罰。核定的企業經營范圍是區分企業合法經營與非法經營的法律界限。
『玖』 涉外賓館、酒店需要辦理外匯兌換證嗎
去當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外匯管理部辦理《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經營許可證》。
特許機構首次申領兌換特許證時,外匯分局應審核並留存以下材料:
(一)批准經營特許業務的批復文件及其復印件;
(二)介紹信;
(三)領取兌換特許證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四)外匯分局要求的其他資料。
境內非金融機構申請在單一外匯分局所轄地區內經營外匯兌換特許業務,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本不少於5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匯;
(二)企業資信狀況良好;
(三)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固定的適合經營特許業務的場所,安全防範措施以及相應的軟硬體設施;
(六)有必需的管理制度;
(七)經營外幣代兌業務6個月以上,在申請經營特許業務資格前6個月內辦理代兌業務不少於1000筆、兌換金額不少於等值20萬美元,且期間未被外匯局處罰;
(八)滿足接入個人結售匯系統的技術條件;
(九)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條件。
擬在單一外匯分局所轄地區內經營特許業務的境內非金融機構,應持以下文件和資料向所在地外匯局提交申請;所在地外匯局初審合格後逐級報上級外匯分局批准。外匯分局應在收到完整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其進入籌備期的書面決定:
(一)申請報告;
(二)籌備工作方案及相關人員名單、簡歷;
(三)營業執照副本(含網點)、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其復印件;
(四)上年度經審計的會計報告;
(五)不少於2名擬任職的高級管理人員資歷的證明材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經濟工作5年以上);
(六)每一網點不少於2名工作人員資歷的證明材料(從事貨幣兌換工作6個月以上,熟悉相關外匯管理政策);
(七)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系統(以下簡稱特許系統)的說明材料,特許系統應具備實時辦理兌換業務、備付金管理、會計核算、匯總統計、存儲相關記錄的功能,以及遵照個人結售匯相關規定對超限額及分拆等行為予以風險提示的功能;
(八)適合從事特許業務的經營場所及其他軟硬體設施的說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場所基本情況,以醒目中英文雙語顯示方式展示兌換幣種和牌價的設備,辦理特許業務所需電腦、資料庫設備及其他軟硬體設施,能夠完整記錄經營活動的高清錄像監控設備等;
(九)經營外幣代兌業務6個月以上的總結報告及在申請前6個月內辦理代兌業務達到最低兌換金額和兌換筆數標準的證明材料;
(十)相關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於:特許系統操作規程,個人結售匯系統操作規程,外幣兌換牌價管理、備付金管理、現鈔管理、會計核算、統計報告、風險及相應內控管理、憑證和檔案印章管理等制度;
(十一)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拾』 保險公司開展進出口貨運險業務必須要《外匯經營許可證》嗎
不需要《外匯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