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查看企業在外匯管理局的類別
匯通網經紀商看看,就不知道你說的平台有沒有被收錄
❷ 外匯局對B類企業的監管措施有哪些
答:B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內的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應當按照以下規定辦理:(1)對於以匯款方式結算的(預付貨款、預收貨款除外),金融機構應當審核相應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和進、出口合同;對於以信用證、托收方式結算的,除按國際結算慣例審核有關商業單據外,還應當審核相應的進、出口合同;對於以預付貨款、預收貨款結算的,應當審核進、出口合同和發票;(2)金融機構應當對其貿易外匯收支進行電子數據核查;超過可收、付匯額度的貿易外匯收支業務,金融機構應當憑《登記表》辦理;(3)對於轉口貿易外匯收支,金融機構應當審核買賣合同、支出申報憑證及相關貨權憑證;同一合同項下轉口貿易收入金額超過相應支出金額20%(不含)的貿易外匯收支業務,金融機構應當憑《登記表》辦理;(4)對於預收貨款、預付貨款以及川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企業須按照本細則規定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信息; (5)企業不得辦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業務、不得簽訂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匯條款的出口合同;(6)企業不得辦理收支日期問隔超過90天(不含)的轉口貿易外匯收支業務;(7)其他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按照本細則第二章有關規定辦理;(8)外匯局規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❸ 進出口貿易用人民幣交易,還需要向外匯局作報告嗎
進出口貿易用人民幣交易,屬於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范疇,人民幣跨境業務不涉及外幣,業務歸人民銀行管理,跟外匯管理局沒有關系,因此無需向外管局報告。
❹ 貿易外匯收支如何查企業是A類還是B類
貿易外匯收支從2012年8月1日外匯改革後,不管什麼企業都是從A類開始的。
經外匯局登記列入「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以下簡稱「名錄」)是企業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資格的具體體現,企業名錄由外匯局依法登記。企業辦理名錄登記,需持以下資料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到所在地外匯局現場核查科辦理名錄登記手續,外匯局審核材料無誤後,為企業辦理名錄登記、貨物貿易監測系統網上開戶及系統密碼、用戶名領用登記工作。
1、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企業的名錄登記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依法不需要辦理備案登記的可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台、港、澳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等;
(4)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無對外貿易經營權企業的名錄登記
無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因行業或經營特殊性存在開展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客觀需要的,應在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前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名錄登記手續,需持以下資料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到所在地外匯局現場核查科辦理名錄登記手續。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企業名錄登記辦理注意事項:
1、外匯局按照下列原則審核企業提供的資料,為企業辦理名錄登記手續: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有關資質證書在有效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且已按規定進行年審;
(2)企業注冊地址為本外匯局管轄范圍;
(3)資料完整且表面真實性;
(4)其他需要審查的事項。
2、8月1日起,來辦理「貨物貿易名錄登記」的企業統一納入「輔導期企業」管理
(1)外匯局為企業辦理名錄登記時,在監測系統中手工設置輔導期標識,輔導期結束後監測系統自動刪除該標識。
(2)輔導期起始日期為名錄登記當日,截止日期為企業列入名錄後發生首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之日起第90天。
(3)輔導期企業不納入總量核查,外匯局對其實施專項監測。企業應當在輔導期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所在地外匯局現場書面報告輔導期內發生的貨物進出口與貿易外匯收支的逐筆對應情況,輔導期企業未按規定履行報告義務的,外匯局可將其列為B類企業。
總結:已結束輔導期的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就是A類企業,不按規定辦理「貨物貿易名錄登記」的企業,始終不能結束輔導期的就B類企業。貿易外匯收支如何查企業是A類還是B類關鍵就在於該企業是否已結束輔導期。
❺ 我公司被外管局下調為B類企業,現在申請重新回A類企業 申請怎麼寫 我已經寫了這么多了
一個文件寫的再好不起作用,文件里加點外匯好點,俄方那也是,把利息雙倍補上
❻ 我是A類企業還需要到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 貿易收付匯核查系統逐筆報告么
不需要,4月份後在看你的評級,如果是B類就需要。
❼ 被外匯管理局拉為B類企業會怎麼樣
好好表現,不要再有錯誤,外管局會定期核查,沒有問題會升為A類,如果情況不見好轉,還有下調的可能啊。
❽ 誰知道 進口付匯後 是不是要向外管局進行逐筆報告
進口單位下列進口付匯業務,應在進口貨物報關單進口日期或收付匯日期後30日內向外匯局逐筆報告:
(一)「B類進口單位」的進口付匯;
(二)單筆合同項下付匯與實際到貨或收匯差額超過合同金額10%且金額超過等值10萬美元的進口付匯;
(三)單筆金額超過等值10萬美元的進口退匯;
(四)進口單位列入名錄後自發生進口付匯業務之日起三個月內的進口付匯;
(五)其他需進行逐筆報告的進口付匯。
看看你單位的付匯業務符合以上哪一條規定?不符合就不用逐筆報了。
來源:《貨物貿易進口付匯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七條
❾ 第一次付匯的企業,需要在90天內到外匯管理局進行報告么
如果你們不在外管局名錄中,則每筆付匯都需要去備案;如果你們在名錄中,只要付款是貿易項下付匯,則不需要類似的任何操作。
但是否在名錄,你們要和外管局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