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操縱期貨交易市場行為包括哪些行為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合約,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
(二)蓄意串通,按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期貨交易,影響期貨交易價格或者期貨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影響期貨交易價格或者期貨交易量的;
(四)為影響期貨市場行情囤積現貨的;
(五)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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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具體表現什麼
刑法對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定罪標準是行為人有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的;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的;在自己實際控制的帳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等行為的會定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一至五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帳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的;
(四)不以成交為目的,頻繁或者大量申報買入、賣出證券、期貨合約並撤銷申報的。
㈢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標準是什麼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立案標準是: 一、存在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行為,包括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進行證券、期貨交易等; 2、對社會的危害很大,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證券、期貨交易量
㈣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有什麼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犯罪構成有,主體是一般主體,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為目的;客觀方面是行為人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客體是國家證券、期貨管理制度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㈤ 期貨市場操縱罪量刑標准
行為人構成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㈥ 操縱期貨市場罪有哪些行為構成
操縱期貨市場罪的四個構成條件:
(一)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
(二)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上表現為故意;
(三)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期貨管理制度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四)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上表現為操縱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㈦ 什麼樣的行為構成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構成要件為:
1.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
2.侵害的客體為國家證券、期貨管理制度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3.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行為。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等。
㈧ 行為人有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如何處罰
犯了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既遂的處罰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情節特別嚴重的,人民法院會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㈨ 下列行為構成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構成:
(一)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
(二)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三)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證券、期貨管理制度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四)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㈩ 如何認定操縱證券期貨市場行為
客體是國家證券、期貨管理制度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客觀方面表現為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行為,主體為一般主體,主觀方面為故意,且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為目的的可以確定構成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