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們公司要辦理美金賬戶,銀行說要求在外匯管理局備案,請問流程是怎麼樣的,要准備些什麼材料
以開立外匯賬戶,必須有進出口資格,也就是說必須先去商務部門備案登記,再去外匯局備案。
外匯賬戶在銀行開立,但是開立外匯賬戶的審批機構是國家外匯管理局。所以所有境內機構要開立外匯賬戶都必須先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審批手續,憑外匯局核發的「經常項目(或資本項目)外匯賬戶開立核准件」到銀行辦理開戶。要注意的是,去外匯局辦理審批之前,開戶單位需要先明確兩件事情:
第一,先確定開戶銀行。一般規模大的銀行,在國際上的信用等級比較高,在國外的賬戶行、代理行多,辦理結算、擔保等業務比較便利,結算速度也快;規模小一些的銀行往往費用上比較優惠,取得融資也容易一些,所以需要開戶企業須詳細了解各家銀行的情況,加以權衡比較,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第二,要明確的事情就是要搞清楚自己需要開立哪種賬戶。我們國家實行的是經常項目下的外匯可以自由兌換的外匯政策,所以外匯賬戶要以資金來源的不同加以區分,經常項目下的外匯收入放入結算賬戶,資本項下的外匯收入放入資本金賬戶。
所謂資本項目,是指投資、借款、發行股票等資本性的資金轉移。與資本項目相對應的是經常項目,是指貿易、勞務、單方面轉移等等。如果一個企業吸收了境外投資或向境外借款、在境外發行股票,就需要開立資本金賬戶或股票專用賬戶;如果有出口收入、境外承包工程收入、修理費收入、接受捐贈等等,則需要開立結算賬戶。
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只是偶爾有小額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是不能開立外匯賬戶的,這樣的收入只能結匯———賣給銀行。外匯局會根據不同單位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情況,給結算賬戶核定一個最高限額,賬戶內保留的外匯不能超過這個限額,超出的部分也要結匯。對資本金賬戶的限制是:賬戶累計收入不能超過外資投資總額或對外借款總額。 投資銀行是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及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投資銀行是證券和股份公司制度發展到特定階段的產物,是發達證券市場和成熟金融體系的重要主體,在現代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著溝通資金供求、構造證券市場、推動企業並購、促進產業集中和規模經濟形成、優化資源配置等重要作用。
❷ 公司外匯帳戶收到美元後到外匯局備案需要帶什麼資料
備案所需資料:填寫開立外匯賬戶申請表;書面申請(企業基本情況、開戶原因、擬開戶銀行、幣種、最高金額);出資比例證明;外匯登記證原件(驗後返還);工商營業執照;外匯局視情況要求的其他資料。
(2)外匯貿易備案後辦理手續擴展閱讀:
備案大體分成兩種:一是經營性備案,二是非經營性備案。後者相對較多,前者一般由於條件限制很多無法拿到審批。就現在國內互聯網的發展情況來看,嚴格地區別二者的差異相對較為困難,多數網站多多少少都會有盈利現象。
網站備案可以自主通過官方備案網站在線備案或者通過空間商兩種方式來進行網站的備案。
一種是自主備案;
一種是代理備案。國家通信管理局規定,備案不收取任何費用。
❸ 辦出口收匯備案登記需要什麼手續
首先辦理外經貿資格證書,一般都在當地的外經貿委或商委,具體手續如下:(北京為例)(請在辦理相關手續過程中攜帶公章財務章法人章)
1、登陸商務局網站,找到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填寫相關內容,確認無誤後上傳,並下載表格。簽字蓋章後,連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到商務局提交書面材料。7天後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2、憑商務局頒發的《登記表》到公司所在區縣工商局辦理經營范圍變更手續。(如注冊時經營范圍包括進出口貿易的除外)
3、到所在區縣國稅局、地稅局分別辦理經營范圍的變更手續,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出口公司辦理退稅登記,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變更為一般納稅人。
4、到所屬區縣管轄海關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同時到北京市公安局指定的地點申刻報關專用章,領取《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明書》。
5、到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理注冊備案登記,出口企業如需要可申請原產地證書。
6、向北京海關中國電子口岸申請聯合審批,取得入網許可,購IC卡、軟體、讀卡器、17999撥號上網卡,從而成為中國電子口岸正式會員。
7、到北京外匯管理局申請出口核銷備案,進口單位進入名錄備案,外匯賬戶開立申請(部分地區改為開戶備案)。
8、根據企業進出口岸的不同,到所屬地海關辦理異地備案關封。(如需)
然後辦理海關注冊登記手續,向海關提交以下材料:
1、對外加工生產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正本及復印件。
2、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承接加工業務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正本及復印件。
3、外經貿主管部門出具的《加工貿易企業生產能力證明》正本及復印件。
4、國稅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正本及復印件。
5、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本及復印件。
6、填寫完整的《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及《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表》(由海關提供)。
7、對外加工生產企業出具的委派證明或者授權證明、代理單位介紹信。
8、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最後到外管局辦理相關核銷手續
一、核銷開戶。
出口單位申請辦理「中國電子口岸」IC卡及辦理出口收匯核銷開戶登記手續應提供以下材料:
(1)單位介紹信、開戶申請書,核銷員身份證及復印件;
(2)經貿部門批准經營進出口業務批件正本及復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4)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及復印件;
(5)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復印件;
(6)出口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需提供《外匯登記證》;
二、申領核銷單。出口單位申領出口收匯核銷單應提供以下材料:
(1)企業核銷員證(首次申領出口收匯核銷單,應提供單位介紹信,內容包括核銷員姓名和領單份數及出口合同復印件);
(2)出口企業核銷員本人「中國電子口岸」操作員IC卡。
三、收匯核銷。
1、全額收匯核銷:
(1)企業出口收匯核銷手冊;
(2)加蓋海關「驗訖章」的核銷單正本及退稅聯;
(3)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貨物報關單正本;
(4)商業發票正本。外商投資企業應提供由稅務部門統一制定的出口發票,加蓋企業公章或發票專用章;其他出口企業提供的出口發票須加蓋企業發票專用章。
(5)銀行出具的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應具備銀行「業務公章」和「出口收匯核銷專用章」、「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字樣、相應的核銷單編號等必備要素),異地收匯核銷專用聯的,應加蓋收匯地外匯局「出口收匯核銷業務監管專用章」確認的水單。
2、來料加工、來件裝配方式出口按照工繳費辦理收匯核銷:
(1)企業出口收匯核銷手冊;
(2)全額核銷中2、3、4、5點的單據。
(3)海關登記手冊、企業合同及外經貿部門批准件(正本及復印件)。
3、進料加工抵扣出口收匯差額核銷:(僅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企業每次申請辦理抵扣差額核銷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外經貿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海關進出口登記手冊、進出口合同(須經外經貿主管部門、海關審批備案);
(2)全額收匯核銷中的1、2、3、4、5點的單據;
(3)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及企業外匯核銷IC卡;
4、其它特殊貿易方式出口,按照《實施細則》要求辦理出口收匯核銷。
5、企業貨物報關出口後發生退貨辦理核銷:
(1)出口收匯核銷手冊;
(2)加蓋海關「驗訖章」的核銷單正本;
(3)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貨物報關單正本;
(4)加蓋企業公章或發票專用章的出口發票正本;
(5)加蓋海關「驗訖章」的退運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
(6)進口發票正本(應為紅字);
(7)企業外匯核銷IC卡。
核銷的流程(理論操作程序):
1.出口單位領核銷單;
2.出口單位向海關交驗核銷單,海關審驗後,退回給出口單位.
3.貨物出口後,將有關單據及附有核銷單編號的發票交銀行收匯,同時,將核銷單存根及有關單據送還簽發核銷單的外匯局;
4.銀行收妥貨款後,將結匯水單退出口單位;
5.出口單位將銀行確認貨款已經收回的結匯水單和由海關退回的原核銷單送外匯局,核銷該筆收匯。至此,核銷完結,等待退稅(呵呵,如有)
❹ 去外匯管理局辦理外匯登記備案需要什麼材料
外商投資企業辦理外匯登記時,應提供如下材料:
1、書面申請(包括企業基本情版況等)
權2、 營業執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業提供非法人營業執照;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無須提供營業執 照)
3、外經貿部門批復文件、批准證書
4、經批准生效的企業合資合作合同、章程
5、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6、企業公章
7、除上述材料外,視情況要求補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書面材料需帶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確認與原件內容一致,我管理部驗後返還原件,同時留存復印件。
❺ 去外匯管理局備案需要哪些手續
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公章、書面申請、外經貿部門批准證書等。
1、營業執照副本
營業執照副本的存在是為了在公司運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設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營業執照的原件就可以用營業執照副本。執照分正本和副本,它們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證明文件。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組織機構代碼證是各類組織機構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通行證。代碼是"組織機構代碼"的簡稱。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一個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
3、企業公章
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4、書面申請
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表述願望、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申請書的使用范圍廣泛,申請書也是一種專用書信,它同一般書信一樣,也是表情達意的工具。申請書要求一事一議,內容要單純。
5、外經貿部門批准證書
外經貿部頒發批准證書的企業(包括外經貿部審批合同章程的企業和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審批合同章程、外經貿部頒發批准證書的企業)按屬地原則在所在地省級(包括計劃單列市、哈爾濱、長春、沈陽、武漢、南京、廣州、成都、西安市)外經貿部門參加聯合年檢。
企業按上述程序填報年檢報告書,所在地外經貿部門年檢合格後,向企業出具年檢合格通知,企業憑年檢合格通知對外經貿部申請換領批准證書,正式獲得進出口企業。
❻ 外匯局備案後直接就可以付匯了嗎 還需要什麼步驟 第一次接觸 一頭霧水
您好,您指的應該是預付款t/t吧
到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進行登記,等外管局批了後,(網上自動審核)。指定銀行便可支付了,前提是貴單位前12個月的進口額乘以貴司的預付款支付比例(外管局定)所得的金額必須大於本次支付的金額。如果沒有的話,系統是批不了的,但是還是得先在這個網上進行合同和預付款登記,然後拿紙質文件到當地外管局進行人工的核准審批,我們這里需要帶企業說明和申請函還有公司相關的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文件,具體所需文件還需您咨詢當地外管局
希望我的回答能給您帶來幫助
❼ 外匯管理局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外商投資企業辦理外匯登記時,應提供如下材料:
1、書面申請(包括企業基本情況等)。
2、 營業執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業提供非法人營業執照;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無須提供營業執 照)。
3、外經貿部門批復文件、批准證書。
4、經批准生效的企業合資合作合同、章程。
5、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6、企業公章。
7、除上述材料外,視情況要求補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書面材料需帶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確認與原件內容一致,我管理部驗後返還原件,同時留存復印件。
如果貨款不多,可以以個人的名義辦理,目前個人年度結匯限額為五萬美元。
(7)外匯貿易備案後辦理手續擴展閱讀:
管理局備案意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第十二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的《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精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辦理備案!未經備案,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而對於沒有備案的網站將予以罰款和關閉。
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必須取得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辦理備案手續。
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的服務活動。
互聯網信息服務可分為經營性信息服務和非經營性信息服務兩類。
經營性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有償提供信息或者網頁製作等服務活動。凡從事經營性信息服務業務的企事業單位應當向省、自治區。
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人取得經營許可證後,應當持經營許可證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❽ 企業初次收匯付匯在外匯管理局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1、進口單位填來寫進口付匯自核銷單;
2、進口付匯備案表(如需);
3、進口合同、發票;
4、正本進口貨物報關單(貨到付款方式)。在辦理異地開證或付匯時,進口單位應事前持備案表到付匯地外匯局辦理確認手續。
付匯地外匯局確認無誤並加蓋「進口核銷監管業務章」後,進口單位方可持經確認的備案表及上述單據到外匯指定銀行開證或付匯。被外匯局列入「由外匯局審核真實性的進口單位名單」的進口單位,不予辦理異地付匯備案。
指未經貨幣發行國批准,不能自由兌換成其他貨幣或對第三國進行支付的外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凡對國際性經常往來的付款和資金轉移有一定限制的貨幣均屬於有限自由兌換貨幣。世界上有一大半的國家貨幣屬於有限自由兌換貨幣,包括人民幣。
記賬外匯,又稱清算外匯或雙邊外匯,是指記賬在雙方指定銀行賬戶上的外匯,不能兌換成其他貨幣,也不能對第三國進行支付。
❾ 個人外匯收入需外匯局備案後才能辦理的業務是
早在上世紀90年代,每一筆結匯或購匯都需要個人提供證明材料,這給大家帶來了諸多不便。
2007年《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出台後,對於個人經常項下非經營性結售匯業務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在年度總額內,個人可憑有效身份證件等在銀行直接辦理。
結售匯
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便利化額度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含)美元
註:
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的支出當日累計超過5萬美元的,需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度的真實性憑證辦理。資本項目個人外匯業務需滿足相關外匯管理規定。
辦理各類外匯業務均需符合外匯管理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監管要求以及我行內控規定,具體視業務而定,本處所示不代表所有情況,詳情請洽匯豐中國分支行網點。
額度不夠用怎麼辦
▍錯誤做法
是不是可以找幾個親戚朋友幫忙買一買呢?
▍正確做法
目前,我國對於真實、合法需求的經常項下購匯和結匯都是不予限制的。
超過5萬美元便利化額度的 ,經常項下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提供真實用途的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辦理經常項下結售匯,想購匯或者結匯多少都是可以的,只要你是真實所需。
經常項目與資本項目
▍經常項目
經營性外匯 (主要指貿易外匯收支,通過個人外匯結算賬戶辦理)
非經營性外匯 (旅遊、留學、就醫等)
▍資本項目
移民類:如移民財產轉移等 (應當按照資產轉移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證券投資類: 如直接購買境外商品期貨或金融衍生產品等 (應當按相關規定通過具有相應業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辦理)
直接投資類:如境內個人對境外公司股權出資等 (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進行及相關外匯管理)
保險類:如購置海外人壽保險、帶有分紅收益的年金險等 (現行外匯管理政策尚未開放)
其他個人資本項目
註:資本項目按照可兌換進程進行管理。 目前部分個人資本項目,如境內個人到境外購買的人壽保險和投資返還分紅類保險、境內個人海外置業等外匯管理政策尚未開放,我行暫不辦理相關結售匯及外幣收付業務。具體業務請參照相關法律法規或咨詢匯豐中國分支行網點。
個人結售匯業務
▍個人結匯:
是指居民個人把從境外獲得的、擁有完全所有權、可以自由支配的外匯收入賣給外匯指定銀行或者特許貨幣兌換機構,外匯指定銀行或機構根據交易行為發生之日的匯率付給等值人民幣的行為。
▍個人購匯:
是指居民個人向銀行購買用於向境外支付的外匯,外匯指定銀行將外匯賣給外匯使用者,並根據交易行為發生之日的人民幣匯率收取等值人民幣的行為。
▍年度計算:
所謂的「年度」是指一個公歷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年度總額不得跨公歷年度使用,對於上一年度未使用或未用完的額度不得轉入下一年度使用。
▍境內居民個人購匯申請書:
填寫要求
8類用途:因私旅遊/境外留學/公務及商務出國/探親/境外就醫/貨物貿易/非投資類保險/咨詢服務/其他
個人應於櫃台或電子渠道完整、真實申報購匯用途、預計用匯時間等信息,做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承諾
「六不得」規定(存在違規行為的:列入「關注名單」移送反洗錢調查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納入個人徵信記錄)
不得虛假申報個人購匯信息;
不得提供不實的證明材料;
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額度協助他人購匯;
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額度實施拆分購匯;
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
不得參與洗錢、逃稅、地下錢庄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
外幣現鈔存取款
▍存款:
個人存入外幣現鈔當日累計 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海關簽章的《海關申報單》或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在銀行辦理。
▍取款:
個人提取外幣現鈔當日累計 等值1 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個人出境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地區),確有需要提取超過等值1 萬美元以上外幣現鈔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等材料向銀行所在地外匯局事前報備。銀行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經外匯局簽章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見附7)為個人辦理提取外幣現鈔手續。
外匯局開具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自簽發之日起30 天內有效,不可重復使用。
個人外匯業務小貼士
在辦理個人外匯業務時,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額監管,也不得使用虛假商業單據或者憑證逃避真實性管理。
經常項目可兌換,資本項目根據有關規定辦理
個人需提交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以供銀行進行真實性審核
不得借用他人額度,或出借個人額度給他人使用
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額監管
根據《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第六十八條:
銀行辦理個人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應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核。
銀行可根據個人風險狀況,自主決定審核憑證的種類、形式以及審核要點,確保交易真實合規。
銀行有權對違反外匯管理規定、真實性存疑的交易予以拒絕。對拒絕辦理的業務,銀行應向個人准確說明拒絕原因及申訴渠道。
❿ 外管局備案辦理流程
外管局備案辦理流程如下:
1、企業取得進出口權後,需持辦好的進出口權證書與相關申請書到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辦理外管局備案手續;
2、外匯局審核材料無誤後,通過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為企業登記,並為企業辦理監測系統網上業務開戶;
3、外匯局通過監測系統向金融機構發布全國企業備案信息;
4、銀行為企業開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賬戶時,會通過外匯賬戶信息交互平台查詢該企業是否已在開戶地外匯局進行名錄登記;基本信息已登記的,銀行可直接為其開立待核查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實施條例》
第十二條 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應當具有真實、合法的交易基礎。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
外匯管理機關有權對前款規定事項進行監督檢查。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
(一)外幣現鈔,包括紙幣、鑄幣;
(二)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銀行卡等;
(三)外幣有價證券,包括債券、股票等;
(四)特別提款權;
(五)其他外匯資產。第七條 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為客戶開立外匯賬戶,並通過外匯賬戶辦理外匯業務。
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依法向外匯管理機關報送客戶的外匯收支及賬戶變動情況。第九條 境內機構、境內個人的外匯收入可以調回境內或者存放境外;調回境內或者存放境外的條件、期限等,由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和外匯管理的需要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