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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期貨業協會

發布時間:2022-02-21 12:04:58

㈠ 中國期貨業協會會長劉志超畢業於什麼學校啊

1996年09月—2000年01月 中國人民大學 金融 碩士
工作經歷:
1987年01月—1993年04月 北京市人事局 幹部調配處主任科員、副處長
1993年04月—2000年12月 中國證監會 辦公廳副處長、黨委組織部副部長、人教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0年12月—2003年05月 中國證監會 天津證管辦黨委委員、副主任
2003年06月—2007年02月 中國證監會 期貨部巡視員兼副主任
2007年02月—至今 中國期貨業協會 會長

㈡ 中國期貨業協會建立哪一年

中國期貨業協會成立於2000年12月29日,協會的注冊地和常設機構設在北京。協會最早籌建於1995年,是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全國期貨行業自律性組織,為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法人。協會接受中國證監會和國家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管理。 協會由以期貨經紀機構為主的團體會員、期貨交易所特別會員組成。

㈢ 2021年期貨從業第一次統考報名時間

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包括三個科目:“期貨基礎知識”、“期貨法律法規”和“期貨投資分析”。通過“期貨基礎知識”和“期貨法律法規”兩個科目後,可報考“期貨投資分析”科目。每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00分鍾。


44個統考考試城市包括(3、5、7、9、11月):


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沈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銀川、西寧、烏魯木齊、拉薩(5、7、11月) 、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無錫、溫州、贛州、金華、煙台、徐州、汕頭和保定。


考試組織及實施


1.報名方式:報名採取網上報名方式。根據考試公告公布的報名時間考生可登陸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報名。


2.報考費用:報名費單科65元。


3.考試地點選擇:目前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每年均會安排在全國35個城市或幾大城市舉行,具體開考次數及考試地點安排以考試公告為准。考生可根據個人需要就近選擇考試地點。


4.考試方式:考試採取閉卷、計算機考試方式進行。


5.考試承辦:目前考務工作由ATA公司具體承辦。


成績有效期及證書


單科成績有效期為當年及以後兩個年度。兩門考試成績均合格後取得成績合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書長期有效,實行電子化管理,考生可上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或列印成績合格證書。


取得成績合格證後,考生如到從事期貨業務的經營機構任職,可由所在機構向中國期貨業協會申請從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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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中國期貨業協會的組織章程

中國期貨業協會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中國期貨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是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成立的全國期貨業自律性組織,是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法人。第二條 協會英文名稱China Futures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CFA。第三條 協會的宗旨是:在國家對期貨業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的前提下,進行期貨業自律管理;發揮政府與期貨業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為會員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堅持期貨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期貨業的正當競爭秩序,保護投資者利益,推動期貨市場的規范發展。第四條 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以下簡稱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第五條 協會住所:北京市。第二章 職責第六條 教育和組織會員及期貨從業人員遵守期貨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行業自律性規則,建立健全期貨業誠信評價制度,進行誠信監督。第七條 負責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認定、管理以及撤銷工作,負責組織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及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范性文件授權的其他專業資格勝任能力考試。第八條 監督、檢查會員和期貨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受理對會員和期貨從業人員的舉報、投訴並進行調查處理,對違反本章程及自律規則的會員和期貨從業人員給予紀律懲戒;向中國證監會反映和報告會員和期貨從業人員執業狀況,為期貨監管工作提供意見和建議。第九條 制定期貨業行為准則、業務規范,參與開展行業資信評級,參與擬訂與期貨相關的行業和技術標准。第十條 受理客戶與期貨業務有關的投訴,對會員之間、會員與客戶之間發生的糾紛進行調解。第十一條 為會員服務,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積極向中國證監會及國家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在經營活動中的問題、建議和要求。第十二條 制定並實施期貨業人才發展戰略,加強期貨業人才隊伍建設,對期貨從業人員進行持續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期貨從業人員的業務技能和職業道德水平。第十三條 設立專項基金,為期貨業人才培養、投資者教育或其他特定事業提供資金支持。第十四條 負責行業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自律性組織協調,提高行業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技術水平。第十五條 收集、整理期貨信息,開展會員間的業務交流,推動會員按現代金融企業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促進業務創新,為會員創造更大市場空間和發展機會。第十六條 組織會員對期貨業的發展進行研究,參與有關期貨業規范、發展的政策論證,對相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提出建議。第十七條 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與聯系,廣泛開展期貨市場宣傳和投資者教育,為行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第十八條 表彰、獎勵行業內有突出貢獻的會員和個人,組織開展業務競賽和文化活動,加強會員間溝通與交流,培育健康向上的行業文化。第十九條 開展期貨業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代表中國期貨業加入國際組織,推動相關資質互認,對期貨涉外業務進行自律性規范與管理。第二十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中國證監會賦予的其他職責。第三章 會員第二十一條 協會會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擁護本章程;(二)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並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或許可從事期貨業務或相關活動;(四)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第二十二條 協會由會員、特別會員和聯系會員組成。會員是指經中國證監會審核批准設立的期貨公司、從事期貨業務或相關活動的機構。特別會員是指經中國證監會審核批准設立的期貨交易所。聯系會員是指經各地方民政部門審核批准設立的地方期貨業社會團體法人。第二十三條 經中國證監會審核批准設立的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等從事期貨業務的機構,應當加入協會;其他與期貨市場有關的法人機構經協會批准可以加入協會。第二十四條 會員入會實行注冊制,會員申請加入協會時,應當按照協會的要求進行登記注冊。第二十五條 會員設代表一名,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高級管理人員擔任,代表本單位履行會員職責。會員更換代表須向協會書面報告。第二十六條 會員的權利:(一)會員、特別會員享有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二)請求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權利;(三)通過協會向有關部門反映意見和建議的權利;(四)參加協會舉辦的活動和獲得協會服務的權利;(五)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六)對協會給予的紀律懲戒有聽證、申訴的權利;(七)會員大會決議增補的其他權利。第二十七條 會員的義務:(一)遵守協會章程及其他自律性規則;(二)執行協會的決議;(三)按規定繳納會費;(四)支持協會工作,維護行業利益;(五)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六)向協會反映情況,按協會規定提供與期貨業務相關的數據信息及其他資料;(七)接受協會的監督與檢查;(八)根據協會的規定履行公告義務;(九)會員大會決議增補的其他義務。第二十八條 會員資格的終止:(一)兩個或兩個以上會員單位合並,會員資格由存續單位或新設單位繼承,原有會員資格自動終止;(二)會員被依法撤銷;(三)受到協會取消會員資格處分的;(四)會員退會。第四章 組織機構第二十九條 會員大會是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職責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三)選舉和罷免理事;(四)制定和修改會費標准;(五)決定協會合並、分立和終止事宜;(六)理事會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項。第三十條 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和特別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有關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以及決定協會合並、分立、終止事宜須經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第三十一條 會員大會由理事會組織召開,每四年舉行一次。理事會認為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會員和特別會員聯名提議,應召開臨時會員大會。第三十二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的協會常設權力機構,對會員大會負責。其職責是:(一)籌備召開會員大會,貫徹、執行大會的決議;(二)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三)決定設立專業委員會、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四)根據證監會的提名選舉或罷免協會會長和專職副會長;(五)根據會長提名,選舉或罷免兼職副會長;(六)根據會長提名,聘任或解聘秘書長;(七)制定和頒布協會的自律規則、行業標准和業務規范;(八)決定協會年度工作計劃和預決算;(九)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十)表彰、獎勵、處分會員;(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第三十三條 理事會由會員理事、特別會員理事、非會員理事組成。會員理事由理事會提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會員和特別會員聯名提議,由會員大會差額選舉產生。特別會員為協會當然理事。非會員理事由中國證監會委派,非會員理事不超過理事總數的四分之一。第三十四條 理事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第三十五條 會員理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二)能正常行使會員權利、履行會員義務;(三)熱心協會工作,積極參加協會活動;(四)誠實信用,規范經營,嚴格自律;(五)有社會責任感和行業使命感,在行業有一定影響力;(六)會員大會要求的其他條件。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會員理事發生不符合上述條件情形的,由會長提請理事會暫停其理事資格。第三十六條 會員理事選派的理事代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會員理事的總經理或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長;(二)具有良好的期貨專業知識和豐富的期貨實踐經驗;(三)熱心為行業服務,在期貨或相關業務領域具有較大影響;(四)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協會的紀律懲戒;(五)會員大會要求的其他條件。理事代表發生不符合上述任職條件情形的,會員理事應當變更理事代表。在變更之前,理事會暫停其理事資格。會員理事變更理事代表的,變更後的理事代表應當符合本條規定的條件並經理事會審查同意。第三十七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名提議,或會長辦公會認為必要時,應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第三十八條 協會設立專業委員會、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登記後開展活動。第三十九條 協會設會長一名,專職副會長若干名,兼職副會長若干名,秘書長一名。秘書長為專職。會長、專職副會長由中國證監會提名,理事會選舉產生,兼職副會長由會長提名,理事會選舉產生。秘書長由會長提名,理事會聘任。第四十條 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應具備下列條件:(一)在期貨業內有較大影響和良好聲望;(二)期貨業相關工作經歷三年以上;(三)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工作能力;(四)熱愛協會工作;(五)會員大會要求的其他條件。第四十一條 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未經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批准,會長、副會長連任不得超過兩屆。第四十二條 會長為協會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責:(一)主持會員大會;(二)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會長辦公會;(三)組織實施會員大會、理事會、會長辦公會通過的制度、決議、工作計劃和預決算;(四)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會長辦公會決議的落實情況;(五)提名兼職副會長、秘書長;(六)決定協會日常辦事機構設置方案;(七)聘任協會日常辦事機構各部門負責人,聘用協會專職工作人員;(八)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會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由會長指定的專職副會長代為履行職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團的法定代表人。第四十三條協會設會長辦公會,由會長、專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會長指定的其他人員組成。第四十四條 會長辦公會行使以下職權:(一)執行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二)決定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三)決定協會日常工作事項。第五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第四十五條 協會經費來源是:(一)會費;(二)社會捐贈;(三)政府資助;(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五)其他合法收入。第四十六條 會費收取管理辦法由理事會擬定,會員大會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備案。第四十七條 協會經費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第四十八條 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第四十九條 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第五十條 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國家有關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第五十一條 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前必須按規定接受財務審計。第五十二條 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第五十三條 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第五十四條 對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通過。第五十五條 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並在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30日內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第七章 終止第五十六條 協會的終止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後,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第五十七條 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第五十八條 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第五十九條 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第八章 附則第六十條 本章程中的「二分之一」、「三分之一」等數字含本數。第六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協會理事會。第六十二條 本章程經2010年9月20日第三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第六十三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㈤ 期貨從業資格證怎麼考

中國期貨業協會決定在2009年舉行四次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的組織領導
中國期貨業協會負責組織資格考試工作。
二、報考條件
1 、年滿 18 周歲;
2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考試科目
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科目為兩科,期貨基礎知識、期貨法律法規。單科考試時間100分鍾。
四、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 試
報名時間
考試時間
考試地點

第一次
2 月24日—3月4日
4 月11日—12日
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武漢、成都、鄭州

第二次
5 月12日—20日
6 月27日—28日
35 個城市

第三次
7 月28日—8月5日
9 月5日—6日
北京、上海、深圳、廣州、長沙、大連、西安

第四次
10 月12日—21日
11 月21日—22日
35 個城市

35個考試城市包括:
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沈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銀川、西寧、烏魯木齊、呼和浩特、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
考生可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選擇參加考試。
五、考試方式
考試採取閉卷、計算機考試方式進行。
六、報名方式
報名採取網上報名方式。請考生於以上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按照要求報名。報名費單科70元(不包含教材費),具體繳付方式、發票申請、准考證列印等有關事項於報名開始日後參考報名須知。
七、考試大綱和參考教材
考試大綱詳見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2009年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大綱」。「期貨基礎知識」科目參考教材:《期貨市場教程》(第六版)(中國期貨業協會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期貨法律法規」科目參考教材:《期貨法律法規匯編》(第三版)。兩教材具體購買辦法見中國期貨業協會「資格考試」欄目。
八、其他事項及說明
1、考生單科考試成績在當年及以後兩個年度內有效,兩門考試成績均合格者可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考試成績合格證長期有效。考試成績合格證取得方式登錄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資格考試」欄目中查詢。
2、咨詢方式:
中國期貨業協會網址:www.cfachina.org
考務機構ATA公司期貨考試咨詢電話:上海021-61651128
中國期貨業協會咨詢電話:010-88087210/88086797
3、其他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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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北京期貨業協會員工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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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中國期貨業協會的會員結構

目前抄,協會由以期貨經紀襲機構為主的團體會員、期貨交易所特別會員組成。「團體會員」是指經中國證監會審核批准設立的期貨經紀公司等機構。「特別會員」是指經中國證監會審核批准設立的期貨交易所。截止到2003年9月,中國期貨業協會共有189家會員單位,其中團體會員186家,特別會員3家(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會員單位分布在全國32個省市自治區,以上海、北京、浙江、廣東等地區最為集中。2007年12月,中金所被吸收為特別會員。

㈧ 如何能在 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上買到《期貨市場教程 第五版》

期貨協會的不打折原價39,這是網址
http://www.cfachina.org/index.php?id=123
在當地書市買會便宜很多,我買了打七折的

㈨ 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的名稱為中國期貨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英文名稱為ChinaFuturesAssociation,縮寫為CFA。
第二條協會是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成立的全國期貨業自律性組織,是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協會的宗旨是:在國家對期貨業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的前提下,進行期貨業自律管理;發揮政府與期貨業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為會員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堅持期貨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期貨業的正當競爭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推動期貨市場的規范發展。
第四條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以下簡稱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協會的住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職責
第六條教育和組織會員及期貨從業人員遵守期貨法律法規和政策。
第七條制定和實施行業自律規則,監督、檢查會員和期貨從業人員的行為,對違反本章程及自律規則的會員和期貨從業人員給予紀律懲戒。
第八條組織開展期貨行業誠信建設,建立健全行業誠信評價制度和激勵約束機制,進行誠信監督。
第九條負責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認定、管理以及撤銷工作,負責組織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及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規范性文件授權的其他專業資格考試。
第十條制定期貨業行為准則、業務規范,參與開展行業資信評級,參與擬訂與期貨相關的行業和技術標准。
第十一條開展投資者保護與教育工作,督促會員加強期貨及衍生品市場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第十二條受理投資者與期貨業務有關的投訴,對會員之間、會員與投資者之間發生的糾紛進行調解。
第十三條為會員服務,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積極向中國證監會及國家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在經營活動中的問題、建議和要求。
第十四條制定並實施期貨人才發展戰略,加強期貨業人才隊伍建設,對期貨從業人員進行持續教育和業務培訓。
第十五條設立專項基金,為期貨業人才培養、投資者教育或其他特定事業提供資金支持。
第十六條開展行業信息安全與技術自律管理,提高行業信息安全與技術水平。
第十七條收集、整理期貨相關信息,開展會員間的業務交流,組織會員對期貨業的發展進行研究,對相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提出建議,促進業務創新。
第十八條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與聯系,開展期貨市場宣傳,經批准表彰或獎勵行業內有突出貢獻的會員和從業人員,組織開展業務競賽和文化活動。
第十九條開展期貨業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入國際組織,推動相關資質互認,對期貨涉外業務進行自律性規范與管理。
第二十條法律法規規定、中國證監會委託以及會員大會決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章會員
第二十一條協會會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章程;
(二)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
(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並從事期貨及衍生品業務或相關活動;
(四)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二條協會會員由普通會員、特別會員、聯系會員組成。
普通會員是指經中國證監會核准或其他依法設立的從事期貨及衍生品業務的期貨經營機構。
特別會員是指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組織開展期貨交易活動的期貨交易場所、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以及組織開展其他衍生品交易的機構。
聯系會員是指經各地方民政部門批准設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期貨業社會團體法人、期貨服務機構,以及其他從事期貨等衍生品業務或相關活動的機構。
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機構應當加入協會;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第四款規定的機構經協會批准可以加入協會。
第二十四條會員入會實行注冊制,會員申請加入協會時,應當按照協會的要求進行登記注冊。
第二十五條會員設代表一名,由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的高級管理人員擔任,代表本單位履行會員職責。
會員更換代表須向協會書面報告。
第二十六條會員的權利:
(一)普通會員、特別會員享有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要求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權利;
(三)通過協會向有關部門反映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四)參加協會舉辦的活動和獲得協會服務的權利;
(五)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
(六)對協會給予的紀律懲戒有聽證、申訴的權利;
(七)會員大會決議增補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七條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及其他自律性規則;
(二)執行協會的決議;
(三)按規定繳納會費;
(四)支持協會工作,維護行業利益;
(五)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六)向協會反映情況,按協會規定提供與期貨業務相關的數據信息及其他資料;
(七)接受協會的監督與檢查;
(八)根據協會的規定履行公告義務;
(九)會員大會決議增補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八條會員資格的終止:
(一)兩個或兩個以上會員單位合並,會員資格由存續單位或新設單位繼承,原有會員資格自動終止;
(二)會員被依法撤銷;
(三)受到協會取消會員資格處分的;
(四)會員退會。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二十九條會員大會是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三)選舉和罷免理事;
(四)制定和修改會費標准;
(五)決定協會合並、分立和終止事宜;
(六)理事會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三十條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普通會員和特別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普通會員和特別會員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有關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以及決定協會合並、分立、終止事宜,須經到會普通會員和特別會員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三十一條會員大會由理事會組織召開,每四年舉行一次。理事會認為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普通會員和特別會員聯名提議,應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會員大會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舉行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國證監會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延期召開會員大會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第三十二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籌備召開會員大會,貫徹、執行大會的決議;
(二)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三)決定設立專業委員會、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
(四)選舉和罷免協會會長、副會長;
(五)聘任和解聘秘書長、副秘書長;
(六)聘任和解聘各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七)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對不履職理事暫停理事資格;
(八)制定和頒布協會的自律規則、行業標准和業務規范;
(九)決定協會年度工作計劃和預決算;
(十)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十一)表彰、獎勵、處分會員;
(十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三十三條理事會由普通會員理事、特別會員理事、非會員理事組成。
普通會員理事由理事會提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普通會員和特別會員聯名提議,由會員大會差額選舉產生。
特別會員為協會當然理事。
非會員理事由中國證監會委派,非會員理事不超過理事總數的四分之一。
第三十四條理事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
第三十五條會員理事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會員中具有代表性;
(二)能正常行使會員權利、履行會員義務;
(三)熱心協會工作,積極參加協會活動;
(四)誠實信用,規范經營,嚴格自律;
(五)有社會責任感和行業使命感,在行業有一定影響力;
(六)會員大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會員理事發生不符合上述條件情形的,由會長提請理事會暫停其理事資格。
第三十六條會員理事選派的理事代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會員理事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中期貨公司的理事代表應當是公司總經理或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長;
(二)具有三年以上金融行業從業經驗;
(三)熱心為行業服務,在期貨或相關業務領域具有較大影響;
(四)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協會的紀律懲戒;
(五)會員大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理事代表不符合上述任職條件的,會員理事應當變更理事代表。在變更之前,理事會暫停其理事資格。
會員理事變更理事代表的,變更後的理事代表應當符合本條規定的條件並經理事會審查同意。
第三十七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名提議,或會長辦公會認為必要時,應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情況特殊的,可以採取通訊方式召開。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三十八條協會設立專業委員會、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按照理事會的授權開展工作。
第三十九條協會設會長一名,專職副會長若干名,兼職副會長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
會長、專職副會長由中國證監會提名,理事會選舉產生;兼職副會長由會長提名,理事會選舉產生。秘書長、副秘書長由中國證監會推薦,會長提名,理事會聘任。
第四十條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期貨業內有良好影響和較高聲望;
(二)期貨業相關工作經歷三年以上;
(三)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工作能力;
(四)熱愛協會工作;
(五)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六)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八)會員大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四十一條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
未經中國證監會和民政部批准,會長、副會長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第四十二條會長為協會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責:
(一)主持會員大會;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會長辦公會;
(三)組織實施會員大會、理事會、會長辦公會通過的制度、決議、工作計劃和預決算;
(四)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會長辦公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五)提名兼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各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六)決定協會日常辦事機構設置方案;
(七)聘任協會日常辦事機構各部門負責人,聘用協會專職工作人員;
(八)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
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會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由會長指定的專職副會長代為履行職責。
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團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三條協會設會長辦公會,由會長、專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會長指定的其他人員組成。
第四十四條會長辦公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執行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
(二)決定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
(三)決定協會日常工作事項。
第五章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四十五條協會經費來源是:
(一)會費;
(二)社會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和服務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六條協會經費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四十七條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四十八條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九條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國家有關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十條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前必須按規定接受財務審計。
第五十一條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二條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五十三條對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第五十四條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中國證監會,並在中國證監會審查同意後30日內報民政部,經民政部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
第五十五條協會的終止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後,報中國證監會審查同意。
第五十六條協會終止前,須在中國證監會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七條協會經民政部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八條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中國證監會和民政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九條本章程中的「以上」包含本數。
第六十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協會理事會。
第六十一條本章程經2014年9月18日第四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六十二條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㈩ 中國期貨業協會的考試須知

投資分析考試
根據期貨市場的發展需要,依據《期貨公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管理試行辦法》和《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規則(試行)》,中國期貨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決定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增設「期貨投資分析」科目。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期貨投資分析」科目為期貨從業人員申請「期貨投資咨詢資格」的專業考試。考試依照《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規則(試行)》組織實施。
二、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滿18周歲;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已取得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合格證;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同等學歷;
5.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考試採取閉卷、計算機考試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100分鍾,題量為100道客觀選擇題,每題1分,滿分為100分,60分為成績合格線。具體為單項選擇題30道,多項選擇題20道,判斷是非題15道,綜合題35道。
考試成績合格的,取得「期貨投資分析」考試合格證,考試成績長期有效。符合協會規定的相關條件的,可以申請期貨投資咨詢資格。
四、考試地點
35個考試城市包括:
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沈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
考生可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選擇參加考試。
五、報名採取網上報名方式。請考生於以上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協會網站「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報名通道」,按照要求報名。報名費70元(不包含教材費)。具體繳付方式、發票申請、准考證列印等有關事項於報名開始日後參考報名須知。
六、考試大綱詳見協會網站「2011年期貨投資分析考試大綱」。「期貨投資分析」參考教材及購買辦法詳見「2011年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及期貨投資咨詢考試相關教材的定購辦法」。
七、其他事項及說明
.考試成績合格證可登錄協會網站「資格考試」欄目中查詢並列印。
從業資格考試
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是期貨從業准入性質的入門考試,是全國性的執業資格考試。依照《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中國期貨業協會負責組織從業資格考試。
一、報考條件
1 、年滿 18 周歲;
2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考試科目設置
目前,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科目為兩科,分別是「期貨基 礎知識」與「期貨法律法規」。
三、考試的時間、題型、分值
1 、考試採取閉卷、計算機考試方式。所有試題均為客觀選擇題。
2 、每科試題量為155道,滿分100,60分為及格。
3 、 每科考試多場次組織,單科考試時間為100分鍾。
4 、基礎知識科目:共 155 道題目
單項選擇題: 60 道,每道 0.5 分,共 30 分;
多項選擇題: 60 道,每道 0.5 分,共 30 分;
判斷是非題: 20 道,每道 0.5 分,共10分;
綜合題: 15道, 每道2分,共30分
5 、期貨法律法規科目:共 155 道題目
單項選擇題: 60 道,每道 0.5 分,共 30 分;
多項選擇題: 60 道,每道 0.5 分,共 30 分;
判斷是非題: 20 道,每道 0.5 分,共10分;
綜合題: 15道, 每道2分,共30分
四、考試大綱及教材
考試大綱詳見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資格考試」欄目。
「期貨基礎知識」及「期貨法律法規」所用教材分別為《期貨市場教程》(中國期貨業協會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和《期貨法律法規匯編》。兩教材具體說明及購買辦法見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資格考試」欄目。每年,中國期貨業協會根據市場發展狀況,組織有關專家對教材進行修訂。
五、考試組織實施
1 、報名方式:報名採取網上報名方式。根據考試公告公布的報名時間考生可登陸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報名。
2 、報考費用:報名費單科 70 元。
3 、考試地點選擇:目前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每年均會安排在全國 35 個城市或 幾 大城市舉行,具體開考次數及考試地點安排以考試公告為准。考生可根據個人需要就近選擇考試地點。
4 、考試方式:考試採取閉卷、計算機考試方式進行。
5 、考試承辦:目前考務工作由 ATA 公司具體承辦。
六、考試成績有效期及證書
單科成績有效期為當年及以後兩個年度。兩門考試成績均合格後取得成績合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書長期有效,實行電子化管理,考生可上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或列印成績合格證書。
取得成績合格證後,考生如到從事期貨業務的經營機構任職,可由所在機構向中國期貨業協會申請從業資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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