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分局在哪,鄭州的,我要去備案,不知道地址。
鄭東新區商務外環路與九如路交叉口。銀行大廈。7路到
⑵ 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機構設置
國家外匯管理局內設9個職能司(室)和機關黨委、4個事業單位。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部分副省級城市設立36個分局(外匯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設立308個中心支局,在部分縣(市)設立519個支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全國31個省級行政區(台灣省、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除外)和5個副省級城市設有36個一級分支機構,包括34個分局和2個外匯管理部。即在22個省、5個自治區、2個直轄市(上海市、天津市)和5個副省級城市兼中央計劃單列市(深圳市、大連市、青島市、廈門市、寧波市)設立分局;在2個直轄市(北京市、重慶市)設立外匯管理部。國家外匯管理局還在有一定外匯業務量、符合條件的部分地區(市)、縣(市)分別設立了308個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心支局、519個國家外匯管理局支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與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合署辦公。 國家外匯管理局系統機構設置情況(截止2005年12月末)分局下轄中心支局數下轄支局數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1 0 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 0 國家外匯管理局遼寧省分局 12 2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蘇省分局 12 41 國家外匯管理局山東省分局 15 92 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北省分局 12 17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19 65 國家外匯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20 16 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 9 2 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 0 0 國家外匯管理局重慶外匯管理部 8 2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10 75 國家外匯管理局山西省分局 10 1 國家外匯管理局內蒙古自治區分局 11 7 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8 2 國家外匯管理局黑龍江省分局 12 14 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9 39 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7 45 國家外匯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16 6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17 16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10 12 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13 3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西壯族自治區分局 13 7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1 12 國家外匯管理局貴州省分局 8 0 國家外匯管理局雲南省分局 15 20 國家外匯管理局西藏自治區分局 5 0 國家外匯管理局甘肅省分局 13 1 國家外匯管理局寧夏回族自治區分局 4 1 國家外匯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2 1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 14 4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0 0 國家外匯管理局大連市分局 1 3 國家外匯管理局青島市分局 0 6 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市分局 0 0 國家外匯管理局寧波市分局 0 6 合計 308 519
⑶ 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的機構領導
金鵬輝,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山東省分局局長 。
李建文,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劉克儉,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巡視員。
肖龍滄,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劉振海,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董龍訓,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陳好孟,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黨委委員、分行營業管理部主任。
王均坦,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王珏琰,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黨委委員、工會主任。
孫柏長,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副巡視員。
⑷ 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布在哪幾個省市
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設有34個分局、2個外匯管理部。即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分局;在北京、重慶設立外匯管理部;在深圳市、大連市、青島市、廈門市、寧波市設立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還在有一定外匯業務量、符合條件的部分地區(市)、縣(市)分別設立了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心支局、支局。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分支機構與當地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合署辦公。
⑸ 鄭州市外匯管理局的電話是多少新地區的電話謝謝!
鄭東新區的嗎?
鄭東新區商務外環路與九如路交叉口。銀行大廈。7路到
國際收支處
電話:0371-5799839
經常項目管理處
電話:0371-5799818
資本項目管理處
電話:0371-5799808
⑹ 鄭州外匯管理局周五上班嗎我想去領核銷單。
鄭州外管局星期五照常上班,不過中午對外,下午不能外,也就是說你下午去取不到單!
⑺ 河南省外匯管理局備案
有了海關證書 還需要到 好幾個部門備案 我11年辦的時候好像是需要五個部門的章 然後外匯管理局需要自己跑腿 其他部門 你可以給海關一些辛苦費讓他們代辦 , 據說自己跑的話 也可以 , 這個你可以到鄭州海關1樓大廳入口出的那個辦公室問一下
⑻ 到鄭州市外匯管理局辦理外匯登記證需要什麼材料
呵呵,是外資企業辦外匯登記吧,現在外匯登記證已經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外匯登記IC卡.
辦理外匯登記需要帶的資料:
1、外匯登記申請表,去外匯局填表
2.商務主管部門批准企業成立的批復文件、頒發的批准證書;
3.經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資企業合同(外商獨資企業除外)、章程;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業提供營業執照;
5.組織機構代碼證;
6.中方投資者為境內機構的提供該境內機構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營業執照副本;中方投資者為境內自然人的提供該自然人的身份證;外方投資者為境外個人的提供該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外方投資者為境外機構的提供其機構登記注冊證明文件;
外商投資企業應按規定,在營業執照下發後30日內及時辦理外匯登記。否則可能會受到處罰。外匯局審查材料無誤後發給外資企業外匯登記IC卡。
⑼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分局 聯系方式
國際收支處
電話:0371-5799839
經常項目管理處
電話:0371-5799818
資本項目管理處
電話:0371-5799808
地址:鄭州市豐產路55號
郵編:450002
⑽ 外匯管理局的機構設置
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副部級國家局 ,內設綜合司(政策法規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目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司、管理檢查司、儲備管理司、人事司(內審司)、科技司、監察室等9個職能司(室)和機關黨委,設置中央外匯業務中心、外匯業務數據監測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中國外匯管理》雜志社等4個事業單位 。
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部分副省級城市設立分局(外匯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設立中心支局,在部分縣(市)設立支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與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合署辦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