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進出口報關和收付匯核銷
1,在當地的外貿部門(各地叫法不一樣,深圳叫貿工局,上海可能叫:上海市外經貿委)備案進出口權,得到備案證書
2,法人資料加上得到的對外經營備案證書(即上面所述)先海關後商檢備案,各自得到備案證書( 上有海關給的注冊號與商檢局給的注冊號,有這兩個號了,就證明可以報關和報檢了)
3,在當地的電子口岸(獨立機構)申請電子口岸系統軟體 -----得到法人卡及操作員卡,無需特意備案口岸,現在已默認全國口岸都可以進出口
4.在電子口岸系統上先申請通關無紙化,系統上有回執後(通常兩三天),再去現場辦理無紙化簽約
5在電子口岸系統上申請網上付稅,有回執後現場簽約(主管海關,銀行,貴公司三方)
如果有實際貨物進出口業務的(需要做報關單抬頭公司的)還需要把這些資料帶著跑國稅局,外匯局等部門
辦完1-5項的手續,也就具備了企業進出口權,從而具備了進出口經營單位代碼。
⑵ 電子口岸平台里的出口收匯,出口退稅都灰掉了,是什麼個情況
電子口岸平台里的出口收匯現在已經不用了,出口退稅操作員卡是可以操作的。
⑶ 出口收匯無紙化以後怎麼核銷
不需要核銷了。
目前正在試點,還沒有完全無紙化,需要去領取核銷單。然後報關單據上體現核銷單號,進入海關國稅通用系統流轉。
無紙化之後連紙質核銷單都不必領取了。
⑷ 取消出口收匯核銷後的外貿流程
現在外貿出口申報與過去外貿出口申報的區別在於:
取消了核銷單,少了外匯核銷這一步操作;多了外匯管理應用服務平台上預收預付實際發生三十日內要進行報告這一步操作。
取消了延期申報。放寬了企業申報退稅的期限,由原來的90天調整為最長470天。所以當年發生的業務都可在次年四月三十日前完成申報。
即「在出口貸物報關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憑證申報退(免)稅」。
核銷程序:
1、有出口收匯貨物的單位,應該到當地外匯管理部門申領經過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匯」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
2、貨物出口時,將出口收匯核銷單與其他所需要的報關單據一起向海關申報;貨物放行大約一周時間以後,出口人將海關簽章後退回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報關單以及其他有關單據取回留存,准備收匯核銷時使用。
3、銀行收到外匯貨款以後,按照國家有關外匯管理的規定,將外匯貨款按照當天的外匯牌價代替國際買入出口人收到的外匯貸款,同時,將相應金額的人民幣打入出口人帳戶,並且以水單的形式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應該在一定時間期限內,憑銀行簽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報關單、外匯水單等單證到外匯管理部門進行出口收匯核銷工作。
外匯管理部門通過對報關網路記錄、報關單證的檢查核對後,認為該筆業務出口、收匯等事宜屬實後,便同意出口人的外匯核銷,即認定該筆出口業務已經完成。
(4)出口外匯核銷無紙化通關擴展閱讀:
核銷的流程:
以下是關於核銷的理論操作程序:
1、出口單位領核銷單
2、出口單位向海關交驗核銷單,海關審驗後,退回給出口單位。
3、貨物出口後,將有關單據及附有核銷單編號的發票交銀行收匯,同時,將核銷單存根及有關單據送還簽發核銷單的外匯局
4、銀行收妥貨款後,將結匯水單退出口單位
5、出口單位將銀行確認貨款已經收回的結匯水單和由海關退回的原核銷單送外匯局,核銷該筆收匯。
未核銷:
出口收匯逾期未核銷簡稱逾期未核銷,是指貨物出口後,出口單位超過預計收匯日期30天未到外匯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
出口單位應當及時收匯並辦理核銷手續,遠期收匯的還應及時辦理遠期收匯備案手續,盡力避免逾期未核銷的發生。
出口單位接到外匯局「催核通知書」後,應當對照「逾期未核銷清單」進行認真清理,核對、確認數據,及時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
對無法辦理核銷的,應主動向外匯局說明情況,接受外匯局的現場和非現場檢查;逾期未核銷情況嚴重的,應接受外匯局的處罰決定。
如數交納罰款,並積極整改。對逾期後又收回外匯的,應向外匯局說明情況,按照正常核銷要求提交的單證辦理核銷手續。
⑸ 進出口貿易公司一定要開通電子口岸嗎現在不是不用核銷了嗎。而且我們公司全部是交給報關行去通關的。
進出口公司必須開通電子口岸,否則無法向海關報關,報檢,申請退稅,核銷外匯收入等事務。只要是具備進出口商品經營資質的公司和工廠,都必須開通電子口岸。
⑹ 誰有電子口岸登記核銷到貨物出口,收匯結匯,出口退稅等等的流程。外匯管理局服務平台怎麼操作呀
現在是新系統,只是用一個平台就是貨物貿易監測系統,准備出口時准備好報關單據(就以前的單據減去核銷單),報關出口,如果是30天以上的預收貨款就進監測系統報告,報關單回後退稅,現在就是簡化了很多步驟,如果都是收款30天內出口就不用做報告了,出口結匯退稅就可以了
⑺ 出口報關與外匯核銷
1.代理報關要提供:"代理報關委託書"一式三份(蓋好公章),空白報關單一份(蓋好報關專用章),發票,裝箱單,如果貨物是法定商檢的,那麼還要提供通關單或換證憑單.
代理報關委託書和空白報關單可以到海關去買,或叫報關行給你,不用填,只要蓋章就行了.
2.核銷需要的資料:水單,報關單核銷聯,核銷單,核銷信息表.這是最起碼的資料,各地可能在這些資料以外還會要求一些其他資料,你最好問問外管局.
3.我就不說了,樓上已經說了,呵呵.
⑻ 8/1國家外匯管理局取消出口收匯核銷單,企業辦理出口報關時不再提供核銷單。那其相關業務以後如何操作呢
這個政策剛公布的把。。觀望中。。現在應該沒什麼人知道把。去問問外管局。最近有時間我要去外管局了解一下這個情況。
⑼ 企業出口收匯核銷流程是怎樣的
1、全額收匯核銷:
(1)企業出口收匯核銷手冊。
(2)加蓋海關「驗訖章」的核銷單正本及退稅聯。
(3)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貨物報關單正本。
(4)商業發票正本。外商投資企業應提供由稅務部門統一制定的出口發票,加蓋企業公章或發票專用章;其他出口企業提供的出口發票須加蓋企業發票專用章。
(5)銀行出具的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應具備銀行「業務公章」和「出口收匯核銷專用章」、「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字樣、相應的核銷單編號等必備要素),異地收匯核銷專用聯的,應加蓋收匯地外匯局「出口收匯核銷業務監管專用章」確認的水單。
2、來料加工、來件裝配方式出口按照工繳費辦理收匯核銷:
(1)企業出口收匯核銷手冊。
(2)全額核銷中2、3、4、5點的單據。
(3)海關登記手冊、企業合同及外經貿部門批准件(正本及復印件)。
3、進料加工抵扣出口收匯差額核銷:(僅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企業每次申請辦理抵扣差額核銷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外經貿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海關進出口登記手冊、進出口合同(須經外經貿主管部門、海關審批備案)。
(2)全額收匯核銷中的1、2、3、4、5點的單據。
(3)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及企業外匯核銷IC卡。
(9)出口外匯核銷無紙化通關擴展閱讀:
手續
出口單位在向當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時,如報關單金額和收匯金額差額,須提供有關證明。
1、補償貿易項下以實物補償的出口,出口單位必須提供經貿部門的批件,有關補償貿易合同、有關進口報關單、發票、核銷單寄向當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手續,外匯管理部門將逐筆登記出口額和補償出口日期,補償出口額滿和補償期滿後,外匯管理部門將對新增出口按一般貿易逐筆核銷收匯。
2、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出口附加工合同和「登記手冊」。對於一個合同分批出口並分批收取繳費者,憑原加工合同及所有的核銷單和結匯水單(收帳通知)向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
核銷程序
1、有出口收匯貨物的單位,應該到當地外匯管理部門申領經過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匯」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
2、貨物出口時,將出口收匯核銷單與其他所需要的報關單據一起向海關申報;貨物放行大約一周時間以後,出口人將海關簽章後退回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報關單以及其他有關單據取回留存,准備收匯核銷時使用。
3、銀行收到外匯貨款以後,按照國家有關外匯管理的規定,將外匯貨款按照當天的外匯牌價代替國際買入出口人收到的外匯貸款,同時,將相應金額的人民幣打入出口人帳戶,並且以水單的形式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應該在一定時間期限內,憑銀行簽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報關單、外匯水單等單證到外匯管理部門進行出口收匯核銷工作。
外匯管理部門通過對報關網路記錄、報關單證的檢查核對後,認為該筆業務出口、收匯等事宜屬實後,便同意出口人的外匯核銷,即認定該筆出口業務已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