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匯核銷與出口退稅沖突嗎
不沖突。
相反還是互相幫助的.退稅要靠核銷單.
⑵ 外匯核銷及出口退稅問題
稅務局不會管你是否核銷收匯.你出口了他就回退稅給你.稅務局和外匯管理局分屬於兩個不同部門.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口之日起180天內還沒有收到貨款, 就需要你到外匯管理局申請延期核銷.而且外匯管理局允許差額核銷,核銷金額和你收匯金額差額在5%以內都是可以核銷的.
⑶ 外匯 退稅
對於你公司:當作是預收外匯咯,後期再出貨,核銷掉就好了。
對於代理公司:如果是買單出口,就沒問題;如果是一般貿易,他們需要自己進一筆外匯核銷掉。
⑷ 什麼叫出口退稅什麼叫外匯核銷通俗點。
問題一、出口退稅:
我將用白話的方法寫寫這部分,幫助大家理解。
首先,從總的方面說,國家是鼓勵出口的,賺外國人的錢呀。用實際行動表示,就是對出口環節的增值稅免收或者部分免收了,之前環節產生的進項稅怎麼辦呢?退給你。這么好的政策誰可以用呢?當然也是有規定的,主要就是兩類:生產企業自營出口 、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出口的。在實際應用中,我們國家的出口體制還不完善,擁有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只有少部分,其他非生產性企業出口還是得老老實實交稅;還有很多資源性商品當然也不能鼓勵出口呀,要不中國的礦產、稀有金屬不都跑到國外去了。
這么一算,國家的出口政策就分成了三類。一類是出口免稅並退稅的。出口環節不交增值稅、消費稅,還把以前交了的進項稅退給你。爽呀。第二類是出口免稅但是不退稅。這一類說白了也和上一類一樣。因為出口的貨物在前一道環節裡面本來就是免稅的,當然也沒有什麼退稅了,還想國家做虧本買賣不成。第三類就比較慘啦,出口不免稅也不退稅,主要是稅法列舉的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貨物,比如天然的牛黃呀、麝香、白銀呀,都是好東東。
《稅法》書上還列了很多條文、框框,我的意見是估計出不了什麼大題,最多出選擇,看看得了,實在頭痛不看也行,我們從大的方向把握就行。萬一做題時碰到,再細看吧。
現在來說最重要的一部分,出口貨物退稅的計算。(書上列了好多公式、例子,其實搞懂基本原理也就一通百通了。)
出口貨物退稅的計算方法有兩種,一種是生產企業適用的,叫做「免、抵、退」方法;一種是「先征後退」的方法,主要用於收購貨物出口的外貿企業。
先來看「免、抵、退」方法。
我們前面說了,國家政策規定,出口環節免收增值稅,把前一個環節的進項稅退給企業。但是是把所有的進項稅都返給企業嗎?不是的,不同的貨物有不同的退稅率,總共有六檔:17%、13%、11%、8%、6%、5%,那上一個環節的進項稅(一般是17%和13%)和出口環節的退稅就有了個差額,這個差額是國家不退給你的,專業術語就是「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的稅額」。計算公式書上有,大家自己看看,這里不列了。
這里另一個問題又來了。我們知道企業生產貨物是買進一批原材料生產,生產出來的產品可能一部分在國內銷售了,一部分出口了。內銷的這部分有銷項稅、進項稅,而出口的部分沒有銷項稅只有進項稅。怎麼區分哪些是內銷貨物應該負擔的進項稅還是出口貨物應該負擔的進項稅呢?在實際工作中是很難辦到的。但難不倒英明神武的政策制定者,可以從企業整體來考慮這個問題。計算企業整體的當期應納稅額。還是按銷項減進項的基本思路計算當期應納稅額,只是這里的銷項是指內銷的銷項,而進項裡面是要扣除出口環節由於稅率差而不讓退的部分,即免抵退稅不得免抵的稅額,當然上一期留下來沒有抵完的稅額也要減去。這一步就是所謂的抵稅,說白了就是用出口貨物的應該退的進項稅抵頂內銷貨物的銷項稅。
如果當期應納稅額算出的數是正的,說明內銷貨物的銷項稅沒有抵完,那您就老老實實的交稅吧,交的這部分是內銷貨物銷項扣掉了國家應該退給你的進口貨物的進項的。如果當期應納稅額是負數,恭喜您,國家還得退錢給你,是不是前面算出來的錢都退給你呢,才不呢,有個標準的,這個標准就是出口貨物按退稅率算國家最多退給你的錢,官話叫做「免抵退稅額」。如果前面算的數比這個數少,就按你算出的當期應納稅額退給你,如果前面算的這個數比它多呢,那對不起國家只能按最多退給你的錢算呀,多出的部分怎麼辦,留到下一期繼續抵吧。
這個大部頭終於說完了,也不知道大家明白沒有。總結一下吧。
第一步——剔稅:計算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的稅額=離岸價格×外匯牌價×(增值稅率-出口退稅率)
第二步——抵稅:計算當期應納增值稅額
當期應納稅額=內銷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免抵退稅不得免抵稅額)-上期末留抵稅額
第三步——算尺度:計算免抵退稅額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的退稅率
第四步——比較確定應退稅額:
第五步——確定免抵稅額
這里還涉及到一個問題,就是出口公司有進料加工業務。根據國家進口政策的規定,進料加工部分在進口的時候就沒有收增值稅,那出口時這部分當然也不能算退稅了,那怎麼算呢?和上面這些業務相比,只是在出口貨物離岸價里包含了進料部分,拋去這部分就行了。也就是在上面公式的第一步和第三步中離岸價減去進料部分。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的計算就很簡單了。「先征後退」的方法,用不含稅購進金額乘以退稅率就行了。
問題二、外匯核銷單:
1.「出口外匯核銷單」指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制發,出口單位和受託行及解付行填寫,海關憑此受理報關,外匯管理部門憑此核銷收匯的有順序編號的憑證(核銷單附有存根)。
2.出口要用到核銷單,是國家為了要對外匯進行管制,要求進出口企業對於出口的每批貨物,在規定期間內辦理核銷退稅。說得簡單點,就是你出口了多少價值的貨物,這些錢是外匯,必須每分都要收回來,其實這也是國家在幫進出口個企業降低風險。
3.在沒有實行核銷單制度以前,國營外貿公司的一些腐敗分子將公司的貨物大量運送到國外,而對應收的貨款則稱死帳或壞帳,實際是留在了國外與進口商瓜分了。對此外管局實行了外匯核銷制度,每一筆出口貨物都要憑國外進款水單和報關單、核銷單核銷,如沒有水單,就證明貨已出而款未進,這樣就不能核銷。外管局對此會限制核銷單的發放,直至取消違規公司的出口權。
⑸ 取消出口核銷之後,是不是不用收到外匯也可以退稅了
只是取消了紙質核銷單,並不是沒有核銷的制度,所以外匯還是需要的。但對於一些盤子大的外貿公司來說,只要總美金核銷就行了,所以某一票的外匯沒到,也可以拿著增票去退稅,偶爾出一兩票的公司還是要等外匯收齊才能退稅的。
⑹ 外貿企業不能收外匯,沖減免退稅申報和轉做免稅申報如何操作
那就直接買單報關省事。
⑺ 請問外匯未完全到賬,可以申請退稅嗎
下述或許對你有些幫助,請參考
出口退稅條件:(1)必須是增值稅、消費稅徵收范圍內的貨物。增值稅、消費稅的徵收范圍,包括除直接向農業生產者收購的免稅農產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稅應稅貨物,以及煙、酒、化妝品等11類列舉徵收消費稅的消費品。
之所以必須具備這一條件,是因為出口貨物退(免)稅只能對已經徵收過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退還或免徵其已納稅額和應納稅額。未徵收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包括國家規定免稅的貨物)不能退稅,以充分體現"未征不退"的原則。
(2)必須是報關離境出口的貨物。所謂出口,即輸出關口,它包括自營出口和委託代理出口兩種形式。區別貨物是否報關離境出口,是確定貨物是否屬於退(免)稅范圍的主要標准之一。凡在國內銷售、不報關離境的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不論出口企業是以外匯還是以人民幣結算,也不論出口企業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視為出口貨物予以退稅。
對在境內銷售收取外匯的貨物,如賓館、飯店等收取外匯的貨物等等,因其不符合離境出口條件,均不能給予退(免)稅。
(3)必須是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的貨物。出口貨物只有在財務上作出銷售處理後,才能辦理退(免)稅。也就是說,出口退(免)稅的規定只適用於貿易性的出口貨物,而對非貿易性的出口貨物,如捐增的禮品、在國內個人購買並自帶出境的貨物(另有規定者除外)、樣品、展品、郵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財務上不作銷售處理,故按照現行規定不能退(免)稅。
(4)必須是已收匯並經核銷的貨物。按照現行規定,出口企業申請辦理退(免)稅的出口貨物,必須是已收外匯並經外匯管理部門核銷的貨物。
一般情況下,出口企業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免)稅的貨物,必須同時具備以上4個條件。但是,生產企業(包括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生產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下同)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時必須增中一個條件,即申請退(免)稅的貨物必須是生產企業的自產貨物(外商投資企業經省級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收購出口的貨物除外。
⑻ 為什麼出口退稅必須要收外匯
因為既然申請出口退稅,說明該外貿真實存在,那麼就一定會有對應金額的外匯收入才能說明該貿易是完整的,才能符合出口退稅要求
⑼ 外匯核銷制度的退稅是什麼意思
退稅是當年中國政府為了鼓勵企業出口,採取的一種補貼政策。就是企業出口時先交關稅,在出口完成之後再退還給企業一部分關稅。說白了就是國家的一種貿易保護政策。
企業出口前需要向外匯局領取核銷單,然後憑核銷單報關,出貨完成後海關把核銷單退還給出口企業,出口企業憑核銷單和報關單到外匯局申報退稅。一般情況下不會全部退,比如交17%退15%;交13%退11%等。
這也是為什麼中國商品在國際市場有價格競爭力的一個重要原因。
目前隨著中國加入WTO,出口退稅這種貿易保護政策正在逐漸的取消。
如果出口退稅完全取消了,那麼核銷也就會退出歷史的舞台了。
⑽ 結匯了的外匯一定要去申報嗎
超過一定襲金額需要申報才能結匯。
即外匯收入企業將其外匯收入出售給外匯指定銀行,外匯指定銀行按一定匯率付給等值本幣的業務。您可以根據需要使用: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及資本金賬戶結匯、待核查賬戶結匯。
預收帳款或預付帳款,超過三十天就要在外匯管理平台上申報,否則就會影響你辦理結匯。而且還可以被從A類戶降到B類或是C類戶,以後在辦理結匯時要每筆都跑到外匯局去填表,很麻煩。所以盡量要照規定辦理。
由於貿易的往來,進出口商在商品輸出或輸入後貨款的結算,以及運輸、保險、旅行、留學、國外公債、證券、基金的買賣、利息支付等而產生的外匯供給者與需求者。
外匯投資者,為預測匯率的漲跌,以現匯(SPOT)、遠匯(FORWARD)或者期貨外匯(FUTUERS)的交易途徑,以少數的保證金從事大額外匯買賣交易;
行情看漲時,先買入,後賣出,看跌時,先賣出後補回來沖銷,用極小的波動賺取中間的差價,獲取厚利,所以外匯投資者也經常是主要外匯的供給及需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