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銀行收匯後是登陸外匯管理局申報嗎 網址是什麼
1、中國銀行的外匯買賣業務按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進行申報,國[家外匯管理局申報網與中行對結,是內網。網址:https://www..com/link?url=-&wd=&eqid=
2、國家外匯管理局是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行政級別為副部級。內設9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設置4個事業單位。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部分副省級城市設立36個分局(其中2個外匯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設立308個中心支局,在部分縣(市)設立519個支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與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合署辦公。
② 怎樣將工行的網網銀的現鈔變成現匯
不能將工行網銀的現鈔變成現匯。
外幣現鈔變成現匯網銀上是做不了的,但是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銀行卡去工商銀行櫃台辦理外幣現鈔變現匯的業務。
2007年2月起個人外匯賬戶將不再有現鈔和現匯之分,個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直接在銀行開立外匯儲蓄賬戶,外匯局今後統一對現匯和現鈔在存取、匯出入等方面的監管標准。
(2)鈔轉匯外匯管理局擴展閱讀:
央行的《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對個人外匯收支活動按交易主體區分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按交易性質區分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進行管理。對個人經常項下外匯收支貫徹可兌換原則,對資本項下外匯收支進行必要的管理。
根據新《辦法》,境內個人在履行必要的核准、登記手續後,可進行符合國家規定的境外投資;境內個人可通過銀行、基金公司等具有相應業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進行境外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的買賣。
境外個人可按規定在境內進行直接投資;境外個人在遵守實需自用的原則下可購買境內商品房;境外個人按照我國有關規定,可購買B股,或者通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參與國內人民幣股票買賣。此外,個人境內合法財產可按規定對外轉移或對外捐贈。
央行發言人還強調,境外個人在境內的大額外匯存款納入存款金融機構短期外債余額管理。個人資本項下的結售匯也適用個人年度總額管理的規定:總額以內的,可持有效身份證明直接在銀行辦理;
總額以上的,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經外匯局核准。他表示,今後隨著資本項目可兌換的進程,對個人資本項目外匯交易也將逐步有序地放寬。
③ 去外匯管理局備案需要哪些手續
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公章、書面申請、外經貿部門批准證書等。
1、營業執照副本
營業執照副本的存在是為了在公司運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設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營業執照的原件就可以用營業執照副本。執照分正本和副本,它們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證明文件。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組織機構代碼證是各類組織機構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通行證。代碼是"組織機構代碼"的簡稱。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一個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
3、企業公章
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4、書面申請
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表述願望、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申請書的使用范圍廣泛,申請書也是一種專用書信,它同一般書信一樣,也是表情達意的工具。申請書要求一事一議,內容要單純。
5、外經貿部門批准證書
外經貿部頒發批准證書的企業(包括外經貿部審批合同章程的企業和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審批合同章程、外經貿部頒發批准證書的企業)按屬地原則在所在地省級(包括計劃單列市、哈爾濱、長春、沈陽、武漢、南京、廣州、成都、西安市)外經貿部門參加聯合年檢。
企業按上述程序填報年檢報告書,所在地外經貿部門年檢合格後,向企業出具年檢合格通知,企業憑年檢合格通知對外經貿部申請換領批准證書,正式獲得進出口企業。
④ 外匯管理局和外匯交易中心是什麼關系
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副部級國家局,內設綜合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目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司、管理檢查司、儲備管理司、人事司(內審司)7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設置中央外匯業務中心、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中國外匯》雜志社4個事業單位。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簡稱交易中心),為中國人民銀行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提供銀行間外匯交易、人民幣同業拆借、債券交易系統並組織市場交易;辦理外匯交易的資金清算、交割,提供人民幣同業拆借及債券交易的清算提示服務;提供網上票據報價系統;提供外匯市場、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的信息服務;開展經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⑤ 如何將現鈔變成外匯
請詳細說明需要咨詢的問題,我們看下是否能幫到您。
若通過招行辦理外匯業務,鈔轉匯: 現鈔賬戶在提交跨境匯出匯款時,系統會自動將現鈔轉成現匯,並收取鈔轉匯手續費。
匯轉鈔: 將現匯賬戶資金取現時系統自動轉換為現鈔,並收取匯轉鈔手續費。
⑥ 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怎麼使用急
是這樣的,現在這個平台不同於以前的那個系統。比如你們要做進口的預付貨款,那麼你們只要帶合同或發票填寫境外付款申請書到銀行先去做進口預付款,然後過一兩天再在這個系統的「預付貨款報告新增」先選擇時間按查詢,然後就能看到你之前付過的這款預付款的內容了,按新增完成操作。(這個步驟就是你先去銀行付匯,銀行會通過這個系統的銀行版將你的預付款報告給外管,外管接到銀行的報告後會在這個系統的企業版上能夠查詢到,企業再在系統上面報告給外管。相當於外管同時監管銀行和企業的操作是否規范。)
預收貨款報告也是一樣,你收到外匯後,看些款是否為預收款,如是預收款,你要主動報告給銀行說此款為預收款,銀行會通過系統銀行版報告給外管,我們在企業版的系統裡面查詢到此款後再報告給外管一次。
預付、收款,延期付、收款,在30天之內報告給外管。
以上回復,如還有問題也可以再呼我。
⑦ 給外國公司匯款,為什麼還要到外匯管理局
因為我國實行外匯管制,國內資本項目外匯業務受外匯局直接管理(其中資本金結匯授權銀行操作),經常項目外匯業務銀行直接辦理。其中10萬美元以上的特殊服務貿易購付匯、1萬美元以上取現鈔,同時超過10萬美元、合同金額10%的傭金支付等業務需外匯局核准。
可以開設外匯賬戶簡單操作:
開立外匯賬戶需提供的材料
(一)開立外匯資本金賬戶
1、填寫開立外匯賬戶申請表;
2、書面申請(企業基本情況、開戶原因、擬開戶銀行、幣種、最高金額);
3、出資比例證明;
4、外匯登記證原件(驗後返還);
5、工商營業執照;
6、外匯局視情況要求的其他資料。
⑧ 在銀行結匯之後,怎麼在外匯管理局應用平台申報
銀行結匯後是不需要在外匯管理局應用平台做申報的。
外匯管理應用平台有兩個系統。一是國際收支網上申報系統(企業版)。企業需要在收到外匯後5天內進入系統在線申報國際收支平衡,才能進行結匯。
另一個系統是貿易收支核查系統(企業版)。本系統用於進口驗證。企業收到報關單後,在本系統中進行網上核查。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應用平台是國際收支間接申報系統,統計所有涉外收支信息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則是統計對外貿易中發生的貿易信貸業務,即預收貨款、預付貨款、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8)鈔轉匯外匯管理局擴展閱讀:
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
明晰個人購付匯應遵循的規則和相應的法律責任。個人辦理購匯業務時應認真閱讀並如實、完整申報,作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承諾。
強化銀行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責任。要求銀行加強合規性管理,認真落實展業原則,完善客戶身份識別。按照《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6〕3號)報告大額及可疑交易。
對於存在誤導個人購付匯、真實性審核不嚴、協助個人違規購付匯、未按規定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等行為,監管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理。
對個人申報進行事中事後抽查並加大懲處力度。虛假申報、騙匯、欺詐、違規使用和非法轉移外匯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將被列入「關注名單」,在未來一定時期內限制或者禁止購匯,依法納入個人信用記錄、予以行政處罰、進行反洗錢調查、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等。
⑨ 急 請問我公司收到境外匯來的美元後,外匯管理局那邊如何操作,跟我公司進賬有何關系
企業收到外幣貨款銀行會將此款轉入單位的外匯待核查賬戶,首先登錄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進行申報,然後到銀行將外匯貨款從待核查賬戶轉入外匯結算戶就可以用來付款或結匯,或者申報後直接從待核查戶結匯(待核查戶可結匯但不能用來付款),如果想提現的話最好到外管局或銀行咨詢下,好想是有限制的。
⑩ 外匯管理局對個人投資換匯有什麼限制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章 經常項目個人外匯管理
第八條 個人經常項目項下外匯收支分為經營性外匯收支和非經營性外匯收支。
第九條 個人經常項目項下經營性外匯收支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辦理對外貿易購付匯、收結匯應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進行;其外匯收支、進出口核銷、國際收支申報按機構管理。
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指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或者其他執業手續,取得個人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其他執業證明,並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備案登記,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個人。
(二)個體工商戶委託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辦理進口的,本人憑其與代理企業簽定的進口代理合同或協議購匯,所購外匯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直接劃轉至代理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個體工商戶委託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辦理出口的,可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收匯、結匯。結匯憑與代理企業簽訂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協議、代理企業的出口貨物報關單辦理。代理企業將個體工商戶名稱、賬號以及核銷規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報備後,可以將個體工商戶的收賬通知作為核銷憑證。
(三)境外個人旅遊購物貿易方式項下的結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個人旅遊購物報關單辦理。
第十條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一)捐贈:經公證的捐贈協議或合同。捐贈須符合國家規定;
(二)贍家款: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經公證的贍養關系證明、境外給付人相關收入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個人收入納稅憑證等;
(三)遺產繼承收入:遺產繼承法律文書或公證書;
(四)保險外匯收入:保險合同及保險經營機構的付款證明。投保外匯保險須符合國家規定;
(五)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六)法律、會計、咨詢和公共關系服務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七)職工報酬:僱傭合同及收入證明;
(八)境外投資收益: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明文件、利潤分配決議或紅利支付書或其他收益證明;
(九)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
第十一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一)房租類支出:房屋管理部門登記的房屋租賃合同、發票或支付通知;
(二)生活消費類支出:合同或發票;
(三)就醫、學習等支出:境內醫院(學校)收費證明;
(四)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
上述結匯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應將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直接劃轉至交易對方的境內人民幣賬戶。
第十二條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購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第十三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購匯及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在境內取得的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含稅務憑證)辦理購匯。
(二)原兌換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外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原兌換水單辦理,原兌換水單的兌回有效期為自兌換日起24個月;對於當日累計兌換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以及離境前在境內關外場所當日累計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的兌換,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第十四條 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支出,按以下規定辦理:
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境外當日累計等值5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辦理。
手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
第十五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外匯匯出境外,按以下規定在銀行辦理:
(一)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二)手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還應提供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