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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參與國債期貨

發布時間:2022-03-07 07:47:07

金融機構需要申請哪些資質

(一)銀行卡業務

1.銀行卡發卡
2.信用卡發卡
3.信用卡收單
4.外資銀行借記卡

(二)第三方託管、存管、保管及賬戶業務
5.公募基金託管
6.私募基金和資管產品託管
7.社保基金境外託管
8.社保基金境內託管
9.QDII、RQDII境內託管
10.QDII境外託管
11.QFII、RQFII託管
部分略

16.期貨結算和保證金存管(含上期所、大商所、中金所、鄭商所、國際能源所)
17.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存管
18.第三方支付的備付金賬戶
19.P2P第三方存管(因法規暫缺失、列舉大致三種模式)
20.海外投資基金資金保管銀行
21.公司債受託管理人

(三)投資及交易類
22.銀行衍生品交易(包括銀監會和外管局,外管局又包括銀行間和代客)
23.外資銀行債券投資
24.QFII
25.RQFII
26.上海黃金交易所金融類會員資格
27.上海黃金交易所國際會員資格
28.債券做市商
29.銀行間外幣對做市商
30.人民幣對外幣即期、遠期和掉期做市商
31.外匯綜合做市商
32.外匯一級交易商
部分略(具體參見報告)

(四)結算及結算代理業務
39.債券結算代理行
40.基金銷售支付結算銀行
41.股票期權資金結算銀行
42.上海國際黃金交易中心指定結算銀行
43.CIPS系統直參行資質

(五)代客理財、代銷及外匯業務
44.銀行理財產品發售
45.銀行代客境外理財
46.商業銀行代銷保險
47.商業銀行代銷基金
48.商業銀行代銷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49.代客利率互換

(六)外匯
50.銀行結售匯業務
51.離岸銀行業務
52.國內外匯資金主賬戶、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的業務資質

(六)債券發行及承銷業務資質
53.金融債發行和上市
54.金融債承銷
55.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
56.國債承銷團成員

(七)法人機構准入
57.城商行機構准入及股東資格要求
58.外資法人銀行機構准入
59.民營銀行機構准入
60.農村商業銀行機構准入
61.村鎮銀行機構准入

(八)其他
62.信貸資產證券化發起資格
63.大額存單發起資格
64.同業存單發起資格
65.外資銀行人民幣業務

二、銀監會監管的非銀金融機構法人准入
66.信託公司法人機構准入

67.金融租賃公司法人機構准入
68.消費金融公司法人機構准入
69.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法人機構准入
70.汽車金融公司法人機構准入
71.貨幣經紀公司法人機構准入

三、證券公司
(一)投資銀行業務
72.企業債主承銷商資格
73.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
74.券商在新三板的主辦券商資格
75.保薦機構資質
76.公司債承銷業務
77.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發行資格
78.證券公司股票期權做市業務資格

(二)信用交易業務
79.融資融券業務
80.股票約定式購回業務資格
81.場外股權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資格
82.交易所質押式回購業務資格

(三)經紀業務
83.證券公司介紹業務
84.證券公司經紀業務
85.證券公司股票期權經紀業務

(四)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86.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87.境外投資顧問資格
88.券商財務顧問資格

(五)資產管理業務
89.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質
90.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
91.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業務
92.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
93.資產管理機構公募基金管理業務
94.證券公司、資管機構QFII資格

(六)證券自營業務
95.證券公司自營業務資格
96.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交易資質

(七)基金及代銷金融產品
97.證券公司代銷基金
98.公募基金管理人
99.券商公募基金託管
100.證券公司、基金公司QDII
101.保險資金投資管理人(券商、基金)

(八)創新業務
102.證券公司創新業務個案准入

(九)機構准入
103.證券公司機構准入
104.證券公司子公司准入
105.證券公司分支機構准入
106.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准入

(十)其他
107.證券業協會機構報價與轉入系統參與人
108.中證登乙類結算參與人

四、基金、期貨、其他
(一)基金公司(含基金子公司)

109.基金公司特定資產管理業務資質
110.私募證券基金管理機構基金管理業務
111.券商對基金公司參股、控股資格
112.基金公司機構准入
113.基金子公司機構准入
114.商業銀行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准入

(二)期貨公司(含期貨子公司)
115.期貨公司代銷基金
116.期貨子公司股票期權做市商
117.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經紀業務
118.期貨公司商品期貨經紀業務
119.期貨公司境外期貨經紀業務
120.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121.期貨資產管理業務
122.期貨公司機構准入

(三)其他(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基金銷售)
123.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准入
124.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代銷基金
125.基金銷售支付結算機構准入
126.基金銷售第三方平台輔助服務

五、保險、中介服務及互聯網金融
(一)保險
127.保險公司機構准入及業務准入
128.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法人准入
129.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基金管理業務
130.外資保險公司機構准入
131.保險公司及其他機構QFII
132.保險公司代銷基金
(二)中介機構及互聯網金融業務准入
部分略(具體參見報告)
139.地方資產管理機構
140.銀行卡清算機構准入
141.非金融支付機構
142.小額貸款公司(北京、上海、重慶、深圳對比)
143.融資性擔保公司(北京、上海、重慶、深圳對比)

案例:28.債券做市商一 、法規依據和准入條件
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214項:銀行間債券市場雙邊報價商審批。
2.《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4]第 3 號)
3.《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做市商管理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7]1號,2007-01-09)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金融機構申請成為做市商,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注冊資本或凈資本不少於12億元人民幣;
(二)市場表現活躍,提交申請時上一年度的現券交易量排名前80位;
(三)提交申請前,已在銀行間市場嘗試做市業務,具備必要的經驗和能力;
(四)具有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健全的內部風險控制機制、激勵考核機制
(五)有較強的債券市場研究和分析能力;
(六)相關業務部門有5人以上的合格債券從業人員,崗位設置合理、職責明確;
(七)提交申請前2年沒有違法和重大違規行為;

二、具體辦理細節
《銀行間債券市場做市商審批服務指南》確定債券做市商具體准入流程如下:
(四)受理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更准確地說是金融市場司債券處,相關咨詢均通過債券處。
(五)決定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
(七)申請人條件
和上面《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做市商管理規定》列舉的7項條件完全相同。
(八)申請材料
1.金融機構申請成為做市商,應當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書;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金融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4)做市業務的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5)相關業務部門情況簡介(包括人員構成、崗位設置、職責劃分等);
(6)提交申請前2年在銀行間市場活動情況的報告(包括做市業務嘗試情況總結);
(7)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提交申請前2年的資產負債表、利潤分配表和現金流量表(復印件);
(8)提交申請前2年無違法和重大違規行為的書面說明;
(9)中國人民銀行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九)申請接收
(1) 窗口接收: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值班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成方街32號。
(2) 網上接收:暫無。
(3) 信函接收: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值班室,地址:此處略,具體見報告。
(4) 聯系電話:此處略,詳見報告
(5) 傳真:010-66016675
(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十七)咨詢途徑
1.窗口咨詢: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債券交易處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3號通泰大廈B座5層

三、債券做市商權利義務
這主要通過交易商協會加以規范,而不是行政性規章制度或規范性文件。
《銀行間債券市場做市商工作指引》(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公告[2010]第2號)中詳細規定了債券做市商的評價體系,主要有:
第十條 做市商評價指標體系包括以下方面:
(一)合規性:主要評價做市商是否遵循《規定》的相關要求。
(二)報價價差:主要評價做市商在被評價期間對各待償期限債券雙邊報價價差(以bp表示)。
(三)報價量:主要評價做市商在被評價期間的報價總量情況。
(四)成交量:主要評價做市商在被評價期間的做市成交筆數和成交總量情況。
(五)配合與報告:主要評價做市商配合主管部門工作、提交季度報告的及時性和質量等情況。
(六)加分項:主要對在某些方面表現較好的做市商給予加分,包括最優報價次數、連續報價債券只數和關鍵期限國債做市等情況。
(七)減分項:主要對合規性指標表現較差和有違反相關自律規則行為的做市商給予減分。

四、債券做市商和其他資質之間的關聯關系
債券做市商銀行可以自動獲得其他的資質:開展對客利率互換業務,銀行間債券市場開立代客理財賬戶;
加分項有:銀行間債務融資工具承銷商;

五、目前債券做市商市場名單
截止2015年8月,銀行間債券市場做市商共25家,此外還有47家債券嘗試做市商:

序號

機構名稱

1

中國工商銀行

2

中國農業銀行

3

中國銀行

4

中國建設銀行

5

招商銀行

6

中信銀行

7

中國光大銀行

8

興業銀行

9

中國民生銀行

10

恆豐銀行

11

北京銀行

12

上海銀行

13

南京銀行

14

杭州銀行

15

漢口銀行

16

中信證券

17

國泰君安證券

18

摩根大通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19

國家開發銀行

20

交通銀行

21

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2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3

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24

廣發銀行

25

浦東發展銀行

嘗試做市商共47家(名單此處略)

② 什麼是金融期貨

金融期貨(Financial Futures)是指交易雙方在金融市場上,以約定的時間和價格,買賣某種金融工具的具有約束力的標准化合約。以金融工具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金融期貨一般分為三類,貨幣期貨、利率期貨和指數期貨。金融期貨作為期貨中的一種,具有期貨的一般特點,但與商品期貨相比較,其合約標的物不是實物商品,而是傳統的金融商品,如證券、貨幣、利率等。

金融期貨產生於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市場,目前,金融期貨在許多方面已經走在商品期貨的前面,占整個期貨市場交易量的80%,成為西方金融創新成功的例證。

(2)金融機構參與國債期貨擴展閱讀:

期貨分類:

利率期貨:

指以利率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世界上最先推出的利率期貨是於1975年由美國芝加哥商業交易所推出的美國國民抵押協會的抵押證期貨。利率期貨主要包括以長期國債為標的物的長期利率期貨和以二個月短期存款利率為標的物的短期利率期貨。

貨幣期貨:

指以匯率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貨幣期貨是適應各國從事對外貿易和金融業務的需要而產生的,目的是藉此規避匯率風險,1972年美國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國際貨幣市場推出第一張貨幣期貨合約並獲得成功。

其後。英國、澳大利亞等國相繼建立貨幣期貨的交易市場,貨幣期貨交易成為一種世界性的交易品種。國際上貨幣期貨合約交易所涉及的貨幣主要有歐元、英鎊、美元、日元、瑞士法郎、加元、澳元、紐西蘭元、人民幣等。

股指期貨:

指以股票指數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股票指數期貨是目前金融期貨市場最熱門和發展最快的期貨交易。股票指數期貨不涉及股票本身的交割,其價格根據股票指數計算,合約以現金清算形式進行交割。

世界上影響范圍較大,具有代表性的股票指數有以下幾種。

1、 道瓊斯價格指數

2、 標准普爾500指數

3、 英國金融時報指數

4、 香港恆生指數

外匯期貨:

指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依據約定的比例,以一種貨幣交換另一種貨幣的標准化合約的交易。是指以匯率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用來迴避匯率風險。

它是金融期貨中最早出現的品種。自1972年5月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國際貨幣市場分部推出第一張外匯期貨合約以來,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和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外匯期貨交易一直保持著旺盛的發展勢頭。

它不僅為廣大投資者和金融機構等經濟主體提供了有效的套期保值的工具,而且也為套利者和投機者提供了新的獲利手段。

國債期貨:

指通過有組織的交易場所預先確定買賣價格並於未來特定時間內進行錢券交割的國債派生交易方式。

國債期貨屬於金融期貨的一種,是一種高級的金融衍生工具。它是在20世紀70年代美國金融市場不穩定的背景下,為滿足投資者規避利率風險的需求而產生的。

③ 國債期貨交易規則是怎樣的

一、上市交易時間

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自2013年9月6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約和掛盤基準價

5年期國債期貨首批上市合約為2013年12月(TF1312)、2014年3月(TF1403)和2014年6月(TF1406)。各合約掛盤基準價由交易所在合約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三、可交割國債和轉換因子

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可交割國債和轉換因子由交易所在合約上市交易前公布。

四、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幅度

為從嚴控制上市初期市場風險,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3%,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中旬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4%,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5%。上市首日各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盤基準價的±4%。

五、相關費用

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的手續費標准暫定為每手3元,交割手續費標准為每手5元。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運行情況對手續費標准進行調整。

(3)金融機構參與國債期貨擴展閱讀

一、國債期貨市場和股票市場在基礎參與者、運行方式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

國債期貨市場參與主體與現貨市場的參與主體密切相關,主要是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專業機構投資者、法人投資者等類型投資者,與股票市場的參與主體有較大區別。另外,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技術門檻較高,我國實施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中小散戶參與有限。

二、國債期貨更適合機構投資者參與

從國債期貨的價格變動特點和產品風險屬性看,國債期貨價格波動率小,例如,近期市場5年期國債和7年期國債價格最大日波動幅度均遠低於2%。因此,更適合機構投資者參與。

三、國債期貨以國債現貨為基礎,其價格最終由現貨市場決定

影響股市因素較為復雜,既是經濟運行狀況的反映,同時也受到資金供求、投資者心理預期等多重因素的綜合影響。國債期貨上市不會改變這些因素,因此也不會影響股市的政策預期和基本走勢。國際市場實證也表明,上市國債期貨對股市的正常運行和走勢影響不大。

四、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波動小,上市初期參與者規模有限

從滬深300股指期貨市場實踐看,市場運行3年多時間,成交較為活躍,但市場存量保證金規模僅200億元左右;與股指期貨相比,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波動小,上市初期參與者規模有限,機構投資者參與需要一個過程,保證金規模可能比股指期貨更低,不會明顯分流股市資金,更不會加劇貨幣市場資金緊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債期貨

④ 我國國債期貨市場發展現狀

現在說不了,市場上面都是無時無刻的在變化的,

⑤ 國債期貨最後為季月的第二個周五正確么

7月2日,多位知情人士證實,國債期貨已獲國務院批准,將選擇合適時間上市交易。
一位接近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下稱「中金所」)的知情人士透露,原以為今年四季度才推出,現在看,國債期貨面世時間將大大加快。
事實上,6月起,中金所已悄悄組織期貨公司參與「國債期貨合約及規則設計」的相關培訓。同時,期貨公司開展了向銀行、保險、信託公司的交易路演。
記者獲得的一份國債期貨模擬交易數據顯示,截至5月底,共有149家期貨公司、39家證券公司、36家銀行、2家保險信託機構等13439個客戶參與國債期貨模擬交易,日均成交量與持倉量分別是43769手(合428.15億元交易金額)與90567手(合885.84億元持倉金額)。
不過,考慮到國債期貨曾在1995年因違規交易而被叫停,此次國債期貨在規則設計層面,針對交割月逼倉及買方違約採取了特定的風險管理措施。
「沒人願意再重蹈1995年的覆轍。」上述知情人士稱,為了更有效地保護投資者利益,國債期貨的投資者准入門檻仍在完善中。
兩道防火牆防逼倉
記者獲得的一份關於國債期貨合約與規則設計的培訓資料顯示,即將推出的國債期貨合約與交易規則,將很大程度上延續國債期貨模擬交易的某些特點。
2012年2月,國債期貨模擬交易在股指期貨模擬交易平台正式上線,主要選擇面額為100萬元,票面利率為3%的5年期名義標准國債為合約標的。合約月份則是最近的三個季月(3、6、9、12季月循環);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2%;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3%;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可交割債券為在最後交割日剩餘期限4-7年(不含7年)的固定利息國債;合約代碼為TF。
之所以選擇3%票面利率與5年期國債,其中一個原因是,通過模擬交易的測試,中金所發現上述合約標的與同期限國債現貨價格的擬合度比較高,有利於機構投資者更好地套期保值。而剩餘年限4-7年的記賬式附息國債則通過「轉化計算」,同樣能參與交割。「目前,這些交易規則都被延續下來。」上述知情人士透露。
數據顯示,國債期貨模擬交易價格的日均波動幅度為0.08%,貼近國債現貨市場的0.07%;期貨與現貨的相關系數為96%,基差率基本在+/-1%以內,隨著交割日臨近,基差逐漸收斂於零(參見「圖說資管」專欄)。
不過,此次培訓資料顯示的國債期貨交易規則,仍對模擬交易做出兩處修改:一是模擬交易初期最小變動價位為0.01元,今年6月下旬已調整為0.002元;二是模擬交易最初設定3%的最低保證金率,現在同樣調低為2%。
「偏高的保證金比率,往往不利於國債期貨開展初期的交易活躍度與交易流動性。但中金所做過內部測試,即使最低保證金被調為2%,也能覆蓋1個漲跌停板。」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國債期貨的漲跌停幅度擬定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2%。在極端情況下,如果投資者按2%保證金買漲國債期貨,即使當天國債期貨跌停2%,等於投資者所有本金虧光,卻不至於追加保證金。
記者了解到,2%最低保證金比率,相比歐美國債期貨交易市場仍然偏高,如美國CME與歐洲EUREX市場的5年期國債期貨保證金比率分別是1.1%與1.25%。
設定偏高的保證金比率,某種程度也是避免1995年國債期貨違規交易事件再度發生,上述知情人士稱。
1995年2月23日,參與做空327國債的機構搶先得知327國債貼息信息,隨即大筆做多國債,令當時的沽空方——上海萬國證券在交易最後8分鍾砸出1056萬口賣單,令當日看漲者全線爆倉。當天晚上,上交所確認空方惡意違規,認定最後8分種的所有的「327」品種期貨交易無效,各會員之間實行協議平倉,最終成為國債期貨交易被迫叫停的導火索。
前述人士說,此次培訓的最大亮點,是中金所借鑒了按照交割期臨近,逐級提高保證金與梯度限倉的管理模式,應對潛在的交割約逼倉與買家違約事件,如一般交易月份的最低保證金與最大持倉分別是2%與1200手,但在合約交割前一個月中旬與下旬,中金所將保證金分別提高至3%與4%,其間投資者最大持倉不得超過600手與300手。「這也是借鑒商品期貨應對交割月逼倉的做法。」
銀行、保險尚有顧慮?
在中金所開展期貨公司國債期貨交易培訓的同時,期貨公司業已向銀行、保險與信託公司進行國債期貨交易路演。
「我們已和幾家銀行溝通過了,目前合作內容是通過銀行渠道,找到更多有意參與國債期貨的客戶資源。」但銀行、保險等機構參與套期保值的熱情似乎沒有模擬交易那麼高。一家國內期貨公司高層告訴記者,為了給銀行、保險公司一個好印象,個別期貨公司專門組建了國債期貨研究小組,從債券部門、金融工程部門調集專業人員,研究國債期貨的各類套保模型。
但銀行、保險公司有自己的顧慮。銀行參與國債期貨模擬交易,主要是跟蹤國債期貨與國債現貨之間的價格擬合度,以此評估套期保值的可操作性。但落實到實戰,銀行、保險機構要考慮的風險因素會很多,一家參與模擬交易的銀行交易員稱,比如國債期貨交割時期一旦遭遇季末銀行存貸比考核,相關金融機構資金緊張而被迫套現國債期貨頭寸,往往造成交割月逼倉風險。
為此,中金所將國債期貨最後交易日擬定為每個季月的第二個周五,避開每季月下旬的銀行資金考核期。
記者也了解到,在模擬交易期間,中金所也順利完成2次集中交割(TF1203、TF1206)和3次滾動交割(TF1209、 TF1212、TF1303),最低交割率0.49%(157手),最高交割率2.87%(1441手),平均交割比率在1%左右,低於美國3.3%與德國2.61%的國債期貨市場平均交割率。
如果國債期貨的交易活躍度不高,容易出現漲跌停板,某種程度也加大銀行保險的套期保值風險。目前,銀行管理層的意見,是先看看初期的交易活躍度,再考慮何時參與銀行自有國債頭寸的套期保值。「事實上,銀行、保險的參與熱情並不低,關鍵是監管部門的態度。」前述人士稱。現在監管部門對銀行、保險、信託公司參與國債期貨的態度仍不明朗,上述銀行人士透露,通常監管部門需要一段時間觀察,再決定是否允許金融機構投資,及設定資金規模與投資范疇等。
而他所在的銀行也已建立專門研究團隊,畢竟,利率市場化正「迫使」銀行機構藉助國債期貨規避利率風險;當前中國國債存量超過7萬億元,理論上已擁有充足頭寸用於交割。

⑥ 加入金融雲的計劃部署業務系統是什麼意思

中國商業銀行資產管理業務是在利率管制、金融脫媒、分業監管環境下逐步發展起來的一項具有金融創新性質的業務。從宏觀角度看,資產管理業務可以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加速金融體制改革、改善社會融資結構;從中觀角度看,資產管理業務可以推動銀行業經營模式轉型,構建銀行業的新型盈利模式,增強銀行業經營的穩健性;從微觀角度看,資產管理業務一方面可以滿足客戶投資和財富管理的需求,另一方面可以保證銀行向客戶提供多樣化的融資服務,提高社會資金的流動效率。因此,資管業務具有與銀行傳統業務完全不同的功能定位、運作規律和風險管理方式。 商業銀行資管業務蓬勃發展五大原因 我國銀行資產管理業務的起步和發展具有鮮明的本土特色和時代特徵。30多年改革開放所帶來的經濟增長導致居民財富持續增加,居民的投資理財意識不斷增強,這是銀行資產管理業務發展的原動力,金融改革深化發展為銀行資產管理業務提供了良好的發展契機,商業銀行經營轉型和保持盈利增長則成為推動銀行資產管理業務發展的直接推手。商業銀行作為國內資產管理市場重要的參與者,其資產管理業務已經成為國內資產管理市場業務規模最大、客戶數量最多、產品類型最豐富、品牌信賴度最強的業務類型。筆者認為銀行資管業務大規模發展主要原因在於: 原因一:居民財富配置逐漸由不動產轉向金融資產。30多年改革開放的紅利,使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斷增長,財富持續積累,因家庭資產配置結構相對保守,在房地產市場出現拐點後,對通過資產管理投資金融產品實現保值增值的需求空間巨大。 原因二:為規避監管限制,銀行資管業務逐步表外化。在利率市場化和金融脫媒的催動下,在金融抑制與監管博弈的背景下,為規避存款准備金、貸款規模控制、存貸比要求、資本充足率、存貸款利率等監管紅線的限制,銀行將資管業務轉移至表外,通過高於銀行存款的收益率發行理財產品吸收居民和企業的資金,並按高於貸款利率的收益回報要求投向非標債權資產等類固定收益項目,實現了對銀行表內存款和貸款的替代,並借銀信、銀證、銀基的通道完成投融資的對接,從而使得銀行資管業務不僅獲得了快速增長,而且支持了難以從銀行獲得貸款融資支持的實體經濟的發展。 原因三:資本約束促使銀行向「輕資本」業務轉型。當前,我國經濟已進入三期疊加的時期,即增長速度進入換擋期,結構調整面臨陣痛期,前期刺激政策處於消化期,隨著經濟下行、產能過剩、宏觀債務水平持續上升,在利率市場化的推進下,銀行存貸款利差不斷縮小,商業銀行面臨著巨大的轉型壓力,迫切需要從傳統的存貸款業務為主轉向拓展中間業務、轉向不佔用或少佔用資本的業務。資產管理業務正是由於其「輕資本」特性,成為銀行增長模式由粗放式的資產規模擴張型向集約式的資本節約型轉變的重要途徑。隨著新資本管理辦法的實施,商業銀行資本補充壓力越來越大,在依靠內部利潤增長方式補充資本的速度放緩及通過資本市場再融資愈加困難的情況下,發展資產管理業務已成為商業銀行主動調整經營戰略的重要著力點。 原因四:商業銀行具有其他金融業態所無法企及的資金、資源和渠道等優勢。首先,銀行具有得天獨厚的客戶資源優勢,不僅廣泛吸收機構、個人客戶的存款,銀行貸款也是機構和個人取得融資的主要來源,這是其他類型金融機構所難以比擬的。從目前各種資產管理產品的銷售渠道來看,銀行仍是最主要的渠道,銷售佔比在60%-70%以上,而絕大多數客戶也來自於銀行;其次,與其他金融機構相比,銀行因為背後有國家信譽的支持,較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來說,發展資產管理業務具有聲譽方面的優勢;第三,在獲得資金和項目儲備方面,銀行也具有比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更多的資源。可以說,銀行憑借其投融資兩端客戶群體龐大、信用風險管理能力強等優勢,通過創設金融產品和新的業務模式開展資產管理業務,順應了金融脫媒的大趨勢,推動銀行以間接融資模式為主逐漸轉向以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並舉為主,將給銀行未來業務模式與盈利模式帶來重要變化。 原因五:資產管理業務對於提高銀行綜合化經營深度、充分發揮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效應具有重要意義。綜合化經營的意義在於多元化收入來源和提高綜合競爭力,而其核心應是以客戶需求為導向,通過為客戶提供不斷創新的綜合化金融產品,來提升商業銀行的綜合競爭力。簡言之,是要通過綜合化經營來提高對客戶的服務能力。為應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和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通過擁有金融全牌照向客戶提供綜合金融服務已成為各商業銀行的共識。但從目前情況看,國內已有的混業經營金融控股集團,還遠未實現集團內全面系統的綜合化經營。由於分業監管的要求,導致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業務分別在一個集團下設的不同子公司開展,客戶信息、客戶營銷、客戶維護以及產品開發等等,基本都處於分割狀態,業務交叉較少,業務協同也處於較低層次。當然,在集團旗下各金融機構都有其核心客戶,主營業務,且相互獨立的情況下,現實的做法是,以對綜合化深度要求較高的業務作為抓手,以這些業務的發展,來推動相關的整合,逐步從單個業務層面,上升到各金融機構的整體戰略層面。資產管理業務就是比較符合這種要求的業務,一是因為其綜合性,不僅涉及銀行內部的諸多環節,從分行到總行,從負債到資產等等,實現表內外聯動、投融資一攬子方案,還涉及到與銀行以外的其他機構之間的合作,是一個較好的整合路徑;二是因為其是新興業務,涉及的存量部分相對較小,調整起來相對容易。 銀行資管業務發展呈現「五化」趨勢 商業銀行資產管理業務大規模發展的同時,也呈現出業務定位本源化、產品類型凈值化、投資品種大類化、盈利模式非利差化和組織架構獨立化等五大趨勢。 趨勢一:業務定位本源化。傳統的理財業務是銀行在利率市場化過渡階段進行「反金融脫媒」創新,其目的是保住存款和騰出信貸規模。為此,投資者普遍認為「銀行存款只賺不賠」,進而將理財產品視為利率市場化背景下的存款替代品。無論是否保本,銀行提供的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都是無風險收益率,銀行承擔了隱性擔保,無論出現什麼問題,銀行都將剛性兌付。實踐中,基於這一根本原因,銀行基本上都按照預期收益率向客戶支付收益,即使沒有達到預期收益率,銀行往往以自有資金貼補客戶收益。 銀行對理財產品的這種隱性擔保既違背了風險與收益匹配的原則,也誤導了市場。其危害性在於:首先導致行業不重視投資管理的過程;其次,導致行業只重視產品銷售的能力,而不注重投資能力的培養;第三,扭曲了銀行與客戶之間的委託代理關系,剛性兌付實際上增加了市場的成本;最後,剛性兌付之下,銀行風險管理能力的建設完全滯後,只是簡單粗放地一兌了事,不僅扭曲和弱化了市場約束機制,也不利於分散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當前資管規模與銀行存款體量相當,如剛性兌付問題不解決,資管行業累積的風險一旦爆發,可能會出現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最終甚至會影響到社會穩定。 傳統的銀行理財應當回歸「受人之託,代為理財」的本質,強調「買者自負,賣者有責」的原則,明確以客戶財富管理為核心的服務內容,銀行代表客戶在市場上進行投資,為客戶財產的保值增值盡職工作。從這個意義上講,資產管理業務是對商業銀行傳統經營理念的顛覆。因此,要發展資產管理業務,首先要樹立全新的資產管理業務經營理念,理解並掌握資產管理業務的運作規律。 趨勢二:產品類型凈值化。在「剛性兌付」之下,傳統的銀行理財產品大多採用預期收益率的發行方式。隨著銀行資產管理業務的正本清源,在監管政策的引導之下,銀行資產管理業務在產品端進一步向基金化凈值型產品轉型,多家銀行對產品體系進行了簡化,以開放式產品逐步取代期次型產品,同時,凈值型產品創新和發行力度加大。據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的《2014年中國銀行業理財業務發展報告》顯示,招商銀行凈值型產品佔比超過30%。工商銀行則重點推動增利、尊利、穩利等的凈值型產品線,傳統期次型產品規模佔比已由2014年初的81%降至31%。 從國際資產管理業務產品模式看,凈值型產品是普遍使用的產品管理方式,現已成為國內商業銀行一致認可的理財市場發展方向。在利率市場化改革加速的背景下,理財產品正朝著開放式、基金化的方向發展。理財產品按照凈值模式運作的優勢在於:基金化運作後投資者按照凈值或估值獲取收益,減弱剛性兌付的壓力;開放式運作後客戶可根據自身現金流的需求狀況對理財產品進行申購和贖回,自主決定投資期限,降低了產品規模大幅波動的情形,有利於提升銀行理財的流動性管理水平;基金化運作後將減少銀行理財端的產品管理成本,減少對有限人力資源的佔用,並減少操作風險。 近年來,我國銀行在凈值型產品形態和結構設計創新的力度也在持續增強。以工商銀行為代表的商業銀行充分發揮在客戶、資金、渠道方面的優勢,加大信息技術與銀行經營管理的深度融合,積極應對各方挑戰,創新推出了無固定期限非保本凈值型產品。光大銀行等多家銀行依託銀行大資金管理的經驗和透明的投資報告體系,推出受託資產管理業務,根據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和預期收益要求設立相應的投資目標,按照投資者對流動性,投資期限及其他個性化要求制定最佳的投資策略與資產配置方案,並在產品運行過程中根據宏觀和微觀層面的變化,對投資組合的資產運行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和持續的風險監控,從而為投資者獲取持續穩定的投資回報。農業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等多家銀行均推出了結構化理財產品,該類產品掛鉤特定投資標的,通過在產品發售前約定投資標的與產品預期收益率變動的規則,以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 趨勢三:投資品種大類化。經濟改革發展和投資市場工具的不斷豐富給銀行資產管理業務投資帶來了機遇。銀行資產管理的投資對象不再限於類信貸資產和普通債券,而是擴展到包括股權、各類受益權、期貨在內的各大類資產。銀行資產管理不僅參與了國企改革、員工持股計劃、國債期貨等市場的投資,還積極開展了二級市場股票優先受益權投資、定向增發配資、股票市值管理、兩融配資、量化對沖業務等新興業務。較有代表性的三類新投資品種包括:股票市值管理類業務、國債期貨類產品和MOM(Manager of managers)類產品。 其中,股票市值管理類業務是銀行以第三方投資顧問代客戶進行市值管理。2014年4月,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全資子公司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為平台對所屬油品銷售業務進行了重組。經重組後的銷售公司擬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針對此次改革,工商銀行、北京銀行等分別推出了第一單投資於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財產品,為個人客戶提供了參與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便利途徑。光大銀行亦針對大小非減持或員工持股計劃等上市公司推出了股票市值管理業務,產品的結構設計和平倉止損條件參考該股票二級市場流動性和估值水平而定,業務模式與傳統二級市場股票優先受益權業務較為類似,實現了員工與企業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同時使高管、員工及重要加盟商能夠跟中小投資者一樣充分分享企業發展成果。 國債期貨類產品則是在充分識別和管理國債期貨風險的基礎上,由商業銀行開發的投資於國債期貨的理財產品,這種理財產品除了投資於債券資產還將部分資金投資於國債期貨市場,有效對沖理財產品面臨的利率風險、減少投資組合市值因市場利率變化導致的波動,為促進理財產品由預期收益型向凈值型轉型,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的風險管理工具,增強了創新能力。 MOM產品即管理人的管理人基金,是指該基金經理不直接管理投資,而選擇市場中的管理人及各種策略集中到同一產品中,委託其進行管理。2014年,多家銀行大力推廣MOM產品,MOM產品以「多元資產、多元風格、多元投資管理人」為主要特徵,投資范圍包含債券、股票、期貨、基金、指數型LOF與ETF等多種資產類別。該類產品自問世以來,經歷了較廣泛的投資運作和市場檢驗,獲得了投資者的認可。目前,工商銀行通過該種模式管理的凈值型產品已超過1300億元。 趨勢四:盈利模式非利差化。在以預期收益型產品為主的階段,銀行理財業務的收入主要是資產端和負債端的利差以及託管費、管理費收入。在推進產品類型凈值化和投資品種大類化轉型的基礎上,結合風險管理能力的提升,優化銀行資產管理盈利模式的條件相對成熟。在此背景下,部分銀行順勢改變傳統的利差盈利模式,減少對資產端和負債端利差的依賴,構建了以「固定費用+業績分成」為主要收入來源的盈利模式。具體來說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按照產品發行規模,收取固定比例的管理費;另一方面,依據資產計量和產品估值體系產生的業績基準,對超過業績基準的超額收益部分,由銀行與客戶按照約定比例分成,獲取業績分成。從更高的視角看,資產管理盈利模式非利差化有助於推動傳統銀行向交易型銀行方向轉變。這要求銀行在平衡好理財業務多元目標的基礎上,增強資產管理業務盈利能力,將資產管理業務打造為利潤中心,並為客戶提供個性化的資產管理服務,有效提升客戶粘性。 盈利模式的轉變最終依賴於創新能力的提升。2012年以來,由證監、保監部門牽頭發起的業務創新浪潮湧現,陸續出台了數十項推動券商、基金和保險機構發展的制度和措施,進入大資管時代的券商、基金、保險、信託等機構對資產管理業務投入了前所未有的熱情,深遠地影響著國內資產管理市場的競爭格局,對銀行資產管理業務的領先地位提出嚴重挑戰。這些非銀行金融機構在資產管理業務的創新舉措在增強其市場競爭力的同時,為銀行理財投資提供了新的通道,也為銀行理財產品銷售提供了新的平台,還為銀行理財提供了新的資金來源。銀行理財應放眼於整個資產管理和財富管理行業,以全局性視野來思考和定位,充分發揮背靠銀行的獨特優勢,發揮銀行集團競爭的優勢,積極借鑒國際資產管理機構,尤其是國際領先銀行資產管理機構在業務模式、組織架構、流程分工、人員配備、產品體系等方面的做法,探索適合我國銀行理財業務的管理體系和組織架構,明確銀行理財業務轉型發展的路線圖和時間表。 趨勢五:組織架構獨立化。為提升商業銀行資產管理業務的綜合管理水平,在銀監會監管指導和行業自律組織的引領下,當前銀行資產管理業務的組織架構也在不斷進行探索和調整,正在按照「二級部—一級部—事業部—子公司」的路徑逐步向前摸索。 2014年,銀監會下發《關於完善銀行理財業務組織管理體系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商業銀行按照四項基本要求和五大分離原則積極推進理財事業部改革。一方面是按照單獨核算、風險隔離、行為規范、歸口管理等基本要求開展理財業務事業部制改革,設立專門的理財業務經營部門,負責集中統一經營管理全行理財業務。另一方面是理財業務與信貸等其他業務相分離,建立符合理財業務特點的獨立條線風險控制體系;同時實行自營業務與代客業務相分離、銀行理財產品與銀行代銷的第三方機構理財產品相分離、銀行理財產品之間相分離、理財業務操作與銀行其他業務操作相分離。 通過理財事業部對代客理財業務實行閉環管理,從而實現真正的風險隔離,解決理財業務的獨立性問題,使理財業務回歸「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本質,才能真正做到「賣者有責、買者自負」。事業部制改革有效解決了銀行內部理財業務多頭管理問題,實現理財業務的統一歸口管理,進而優化理財產品研發設計、組合管理、產品銷售、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等環節,推動理財業務的規范化、專業化和精細化發展。 據中國銀行業協會統計,截至2014年末,已有453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完成了理財業務事業部制改革。目前,理財事業部改革採取以下四種模式:(1)總行設立資產管理部(一級部),分行設立分部,例如國有銀行。(2)總行設立資產管理部(一級部),不在分行設立分部,分行僅承擔營銷職能,例如部分股份制銀行。(3)總行設立資產管理部(二級部),例如部分農商行,由於理財業務規模較小,在金融市場部下設資產管理二級部統一管理理財業務,代銷業務由零售負責。(4)總行設立理財業務協調委員會,例如外資銀行主要採取這一模式。而光大銀行、浦發銀行等多家股份制銀行甚至已經提出將理財業務拆分設立資產管理子公司的方案。 需要強調的是,各行之間存在差異,不存在最優的組織架構。銀行資管業務圍繞著投融資需求,需要內部投行部、私人銀行部(財富管理部)、金融市場部、分支行多部門的協同。實踐中,部門利益至上、流程重疊交叉、協調成本高、信息溝通不暢等問題時有發生,協同難度相當大,如果簡單採取子公司模式可能會更難做到部門之間的協同和資源共享。因此,現階段,各家銀行應當從如何提升綜合服務能力出發,根據內部的實際情況來考慮設置資管事業部還是資管子公司問題。

⑦ 推出國債期貨與我國地方債務危機關系是從股市分流救債市么

分流資金這是一定的 國債期貨一定會被熱炒
但是國家想發展 國債期貨是必須推出的
但是我國閑散資金量是龐大的
國債期貨會帶動金融資本的循環流通 利於經濟發展

⑧ 發行國債的作用是什麼

1、籌措軍費

在戰爭時期軍費支出額巨大,在沒有其他籌資辦法的情況下,即通過發行戰爭國債籌集資金。發行戰爭國債是各國政府在戰時通用的方式,也是國債的最先起源。

2、平衡財政收支

一般來講,平衡財政收支可以採用增加稅收、增發通貨或發行國債的辦法。以上三種辦法比較,增加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作法,固然是一種好辦法但是增加稅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稅賦過重,超過了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將不利於生產的發展,並會影響今後的稅收。

增發通貨是最方便的做法,但是此種辦法是最不可取的,因為用增發通貨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會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其對經濟的影響最為劇烈。

在增稅有困難,又不能增發通貨的情況下,採用發行國債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還是一項可行的措施。政府通過發行債券可以吸收單位和個人的閑置資金,幫助國家渡過財政困難時期。但是赤字國債的發行量一定要適度,否則也會造成嚴重的通貨緊縮。

3、籌集建設資金

國家要進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為此需要大量的中長期資金,通過發行中長期國債,可以將一部分短期資金轉化為中長期資金,用於建設國家的大型項目,以促進經濟的發展。

4、借換國債的發行

借換國債是為償還到期國債而發行,在償債的高峰期,為了解決償債的資金來源問題,國家通過發行借換國債,用以償還到期的舊債,「這樣可以減輕和分散國家的還債負擔。

(8)金融機構參與國債期貨擴展閱讀:

國債的分類:

1、按舉借債務方式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債券和國家借款。

2、按償還期限不同,國債可分類定期國債和不定期國債。

3、按發行地域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內債和國家外債。

4、按發行性質不同,國債可分為自由國債和強制國債。

5、按使用用途不同,國債可分為赤字國債、建設國債、特種國債和戰爭國債。

6、按是否可以流通,國債可分為上市國債和不上市國債。

7、按債券的流動性劃分,可分為可流通國債和不可流通國債。

8、按發行的憑證為標准,可分為憑證式國債和記賬式國債。

⑨ 金融衍生工具

中國衍生金融工具發展現狀及前景分析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以來,隨著布雷頓森林體系的瓦解、金融自由化的擴展、石油危機和債務危機的爆發以及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國際金融市場上的風險急劇增加。為了規避、轉移和分散風險,金融創新層出不窮。在此背景下,作為金融創新的核心,衍生金融工具應運而生,它不斷突破管理制度的禁錮,如雨後春筍般地大量涌現出來,引領著國際金融市場上的最新潮流。目前,我國已經加入WTO,即將面臨著金融業的全面開放,發展我國的衍生金融工具已是大勢所趨。
一、中國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現狀
從國際經驗來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發展都是以一個健全的基礎金融工具市場(如貨幣、股票、債券市場等)為依託,因而在時間順序上,衍生金融工具的產生遠遠落後於傳統的基礎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在中國的產生同樣遵循這樣的規律。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隨著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和商品期貨市場的出現和不斷發展,為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中國的產生創造了一定的環境和條件。1992年6月,上海外匯調劑中心率先創辦了上海外匯期貨市場,開辦人民幣匯率期貨交易,同年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第一張國債期貨合約,1993年3月,海南出現非正式的股票指數期貨交易,1994年11月,深圳證券交易所認股權證交易掀起熱潮,此後,越來越多的衍生金融工具開始沖擊成長中的中國金融市場。下面介紹一些中國主要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情況。
(一)外匯期貨
1992年6月1日,中國開始試辦外匯期貨交易,上海外匯調劑中心成為中國第一個外匯期貨交易市場。由於當時的匯率實際上是雙軌匯率,外匯期貨價格形成難以直接反映匯率變動的預期,再加上外匯現貨交易有許多嚴格的附加條件,使市場交易顯得非常清淡。相比之下,全國各地涌現出的大量外匯期貨經紀公司,它們的交易量則顯得很大。為了使外匯期貨正規化,1993年7月,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出通知規定,辦理外匯(期貨)交易僅限於廣州、深圳的金融機構,其他各地的外匯期貨交易機構必須停止辦理,金融機構辦理外匯期貨交易,以企業進出口貿易支付和外匯保值為目的,不得引導企業和個人進行外匯投機交易。企業和個人的外匯交易必須是現匯交易,嚴禁以人民幣資金的抵押辦理外匯交易,嚴禁買空賣空的投機行為。實際上,由於嚴格的管制辦法,中國外匯期貨試點處於停頓狀態。
(二)股票指數期貨
中國的股票期貨開始於1993年3月10日,是由海南證券交易中心推出的深圳證券(簡稱深證)指數期貨交易。期貨合約的標的物為深證綜合指數和深證A股指數,每種標的物均有3、6、9、12月份交割的合約,共計8個品種,一個點位盈虧額為500元人民幣。當時,經過幾個月的運作,海南證券交易中心發現,A股指數期貨交易無人問津,綜合指數期貨交易雖呈上升趨勢,但月成交量最高僅為千餘次。由於投資者對這一投資方式認識不足,再加上中國股市發展的不穩定性,管理與運作不規范,容易引發投機行為,到1993年9月底,為維護股市的健康發展,股票指數期貨交易被中止。
(三)國債期貨
中國國債期貨交易在1992年12月28日由上海證券交易所首次推出。期貨合約共有12個品種,僅對機構投資人開設。由於國債票面利率固定,現貨價格受市場利率影響也不大,國債期貨交易推出後近一年時間內交易清淡,影響微弱。1993年7月10日,財政部頒布了《關於調整國庫券發行條件的公告》,決定對一些國債品種保值進行貼補,國債的收益率開始出現不確定性,市場炒作空間擴大,交易規模迅速擴大。此後一年多的時間里,全國各地金融中心相繼開辦了十多個國債期貨交易市場,國債期貨交易量成倍放大,1994年國債期貨成交19053.83億元,是現貨市場445億元成交量的40多倍。隨著國債期貨交易的蓬勃發展,違規事件也相繼發生,其中,1995年2月23日爆發的「327事件」轟動全國,令萬國證券虧損十多億元,走向倒閉。由於違規事件不斷出現。1995年5月17日,證監會決定全國范圍內暫停國債期貨交易試點。至此,兩年的國債期貨交易試點暫告一段落。
(四)認股權證
權證交易在中國的產生是在其特有的經濟環境下由配股權交易演變而來的,帶有期權交易性質,其有A1權證和A2權證之分,其中A1權證代表購買公眾股配股部分的權證,A2權證代表購買國家股、法人股轉配股的購股權證。1994年9月初,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許多公司陸續推出配股方案,大多數方案中,國有股、法人股股東表示願意放棄配股權並轉讓給個人,於是深圳有關方面准備安排轉配部分同時上市。同年10月,中國證監會特批深圳交易所的6隻權證,轉配部分繼續交易。1994年12月,這6隻權證分離為A1權證和A2權證,其中A1權證交易在規定時間內退出,但A2權證交易則延期至1996年6月。因此所謂真正意義上的權證市場也只包含了這6隻A2權證的交易。但自1996年6月以後,A2權證市場也不復存在了。
(五)可轉換債券
自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中國企業逐漸開始嘗試運用可轉換債券來拓展資金來源渠道,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從1991年8月起,先後有瓊能源、成都工益、深寶安、中紡機、深南玻、南寧化工、吳江絲綢等企業在境內外發行了可轉換公司債。其中瓊能源、成都工益兩家企業是用其發行新股,並已分別於1993年5月、1994年1月轉股後在深、滬交易所上市。1996年4月,國務院證券委提出,選擇有條件的股份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後來又頒布實施了具體的管理辦法。目前,深滬兩市有5家股份公司的可轉換債券上市交易。
(六)外匯遠期
1997年4月,與中國外匯管理政策相配套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外匯與人民幣之間的遠期合約——人民幣遠期結售匯業務推出,標志著中國外匯遠期業務的正式開始。當時是以中國銀行總行及其11家分行為試點,幣種包括美元、日元、德國馬克和港幣,期限分為七天至四個月九種。1998年1月後,中國銀行全轄分行均可進行遠期保值外匯買賣業務,1999年1月又增加了歐元與人民幣之間的遠期結售匯業務。1999年4月,國家禁止資本項目下的遠期結售匯業務,只允許從事經常項目下的遠期結售匯業務。
根據上述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情況,我們不難發現,目前,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已經從過去的冷熱不均時期進入了一個平靜的時期,許多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被停止,剩下可交易的品種屈指可數。經過分析,我們認為造成這一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1)中國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是在不發達的現貨市場上進行的,市場的自我調節能力較差。(2)交易多以投機為目的,缺乏套期保值功能,風險大,但又沒有完備的風險監管體系。(3)市場的參與者不夠成熟,盲目跟風者眾多。(4)政策多變,缺乏原則性和一貫性。

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趨勢
1.衍生金融工具
全球創新給全球金融市場打下的最深印記,就是衍生金融工具的產生及飛速發展。對於金融市場的參與者而言,衍生工具及是指一些金童合約,這些合約的價值派生於股票、債券、貨幣及商品等現貨市場工具。更確切地講,如果一個金融合約在到期日T時的價值完全由基本的現貨市場工具在時間T時的價值決定,則這一合約即是衍生金融工具,也稱為或有權。因此,在衍生金融合於的到期日T,衍生金融工具的價格F(T)完全取決於基本標的資產的價值ST,到期日一過,衍生金融工具即不復存在。衍生金融工具的這一特性在其定價中起著重要作用。

衍生金融工具的另一個重要特徵是其交易的高杠桿比例,即金融合約的價值何以多倍(通常為數十倍)地高於保證金價值,這使得人們可以用較低的成本進行更為靈活的風險管理,同時也為投機者提供了風險更大的冒險機會。

衍生金融工具種類繁多,目前已超過1200種,但總體看來,可以分為三大類:(1)期貨和遠期(futures and forwards);(2) 期權(options);(3)互換(swaps)或稱掉期。其中遠期和期權被視為基礎模塊,互換及其他復雜工具被視為合成證券。他們最終都能被分解為遠期和期權的組合。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過程實際上是對金融資產的風險進行重新組合或捆綁,形成金融資產的風險和收益新搭配方式的過程。通過金融衍生品市場,市場能夠把風險轉移給那些有能力、且願意承擔風險的機構和個人。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可以看作是以風險作為交易對象的市場。雖然,目前已有大量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研究,如對於金融衍生工具的定價、交易風險、金融衍生市場為什麼產生和迅速發展等方面的研究。但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為什麼能夠進行這方面的研究並不多見。

2.風險特徵

風險的特徵是風險的本質及其發生規律的表現。風險是指由於不確定性而導致的結果的任何變化。而結果包括了希望發生的結果,也包括了不希望的結果。結果是個體希望發生的結果,它使個體具有獲利的可能;結果是個體所不希望的結果,它使個體存在損失的可能。因此,本文認為風險的全面特徵應包括下述方面:

2.1 不確定性

風險產生的根源在於事物發展未來狀態所具有的不確定性,不確定性是風險最本質的特徵。

風險的不確定性是指對風險主體來說,風險程度有多大、風險何時何地由可能變為現實是不肯定的。這是由於客觀條件的不斷變化以及人們對未來環境認識的不充分性,導致人們對事件未來的結果不能完全確定。

風險的不確定性決定了風險的出現只是一種可能,這種可能要變為現實還有一段距離,有賴於其他相關條件。這使得人們在實際的經濟活動中可以利用科學的方法,根據以往發生的一系列類似事件的統計資料,經過分析,對風險發生的頻率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程度作出統計分析和主觀判斷,正確鑒別風險,改變風險發生的環境條件,從而對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預測與衡量以控制風險的負面結果,盡可能去獲得風險收益。

2.2 客觀性

風險的客觀性是指風險是一種客觀存在,是人們不能拒絕與否定的。

風險是由於不確定性的因素存在而使結果有多種可能性。它們可能使人們遭受損失,也可能使人們獲得額外收益,而這種不確定性的存在是客觀事物發展變化過程中的特性,因此風險也必然是無處不在、無時不有的客觀存在。人們生存和活動的整個社會環境就是一個充滿風險的世界。

2.3 二重性

風險的二重性是指風險結果的發生會帶來或是損失、或是收益,也可以認為損失與收益是機會共存。收益、損失都是風險的基本因素,並且個體在面臨風險事件時,在可能獲得高收益的同時也面臨著遭受重大損失的可能,而且收益的高低和損失的大小在數量上存在著正相關性。不過,通常我們將之概括為:「高風險,高回報」。

風險結果的雙重性表明,對待風險不應僅僅是消極對待其損失一面,也應將風險當作是一種經營機會,通過風險管理盡量獲得風險收益。

2.4 差異性

由於個體的自有資本、認識和駕馭風險的水平、風險偏好、利益願望、利益需要、經驗等的不同。個體對於事物發展未來狀態的看法是有差異的,對風險的感受會因人而異,對同一風險事件會有不同的決策行為,我們將這稱為風險的差異性。

3.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效應與風險評價

為分析方便,我們首先引進風險效應的概念。所謂風險效應就是風險事件對個體所產生的效果。認識風險效應是個體對風險進行評價的重要條件。前面部分對風險特徵的全面分析為認識和描述風險效應提供了重要的理論基礎。

任何個體在從事經濟活動中都會有一定的預期,而經濟活動往往會涉及未來,世界不確定性的本質決定了經濟活動是有風險的,前面已指出風險是指結果的任何變化,因此一項經濟活動的最終結果不可避免地與個體的預期會產生偏離。這種偏離通常由兩類參數描述:一是偏離的方向與大小;二是各種偏離的可能程度。可能的結果與目標發生的偏離是多種多樣的,偏離程度也不同。正偏離導致人們獲得超額利潤,負偏離導致人們遭受損失。因此,正偏離是人們所追求的,是個體希望發生的結果,它激勵人們勇於承擔和駕馭風險,獲取風險報酬。負偏離是人們所厭惡並力求避免的,它對於人們的行為會產生約束作用。由此,風險對個體同時產生的效應具有兩個方面,它產生了兩個效應:激勵效應和約束效應。

3.1 激勵效應

所謂風險激勵效應是指風險利益作為一種外部刺激使人們萌發了某種動機,進而作出某種選擇並導致行為的發生。當然風險利益是一種綜合性的利益,它並不是確定的利益,而是一種可能的利益、未來的利益,只有在風險結果出現後才能知道是否真正獲得這種利益。這種似乎看得見而又未到手的利益對任何個體都有不同程度的激勵。風險激勵效應程度的大小,主要決定於許多主、客觀激勵因素。例如,風險事件帶來的潛在發展機會或贏利機會;風險成本小於風險利益的機會與大小;風險被發現和識別的難度與程度;風險事件激發決策者的潛能、創造性和成功慾望的強度等。

3.2 風險約束效應

風險約束效應可以被定義為:當人們對於風險事件可能的損失所做出的為了迴避或抵抗損失的選擇以及進而採取的迴避行為。一般地說,風險事件所產生的抑制和阻礙作用就是風險的約束效應。構成風險約束效應的阻礙因素可能來自主體的外部,即外部約束,如對於投資者來說,自然災害的發生、國際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國內社會經濟政策的變化、市場競爭程度的加劇等;而有些阻礙因素則可能來自於主體內部,即內部約束,如管理失誤、決策失誤、職工情緒波動等。

正確認識風險約束效應,可以避免在投資決策活動中的盲目性,促使人們在投資時能對投資的風險做出一正確,客觀的評價,促使他們充分考慮風險可能帶來的損失和負面結果,不只憑主觀願望和一時熱情去冒險和蠻干,而應審時度勢,量力而行,注意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同時,強調風險的約束效應不應一味產生對風險的恐懼心理,只看到風險的損失一面,會使人們只注重風險的負面效應而被動避免,從而失掉某些機會與利益,抑制人和社會的能量釋放。

3.3 風險評價

上面的分析指出,在個體面臨風險事件時,風險一方面對其具有激勵效應,驅使他為了獲取潛在的風險利益而做出某種風險選擇;另一方面風險對其又具有約束效應,對他的選擇和行為產生某種威攝和抑製作用。這兩種效應同時存在,同時發生作用,而且相互沖突、相互抵消。如果激勵效應大於約束效應,則該個體會接受這一風險狀態,並且,激勵效應與約束效應的差距越大,個體接受這一風險狀態的積極性就越高。我們將風險激勵效應與約束效應相等的風險狀態稱為個體可接受的最大風險狀態。如果風險激勵效應小於約束效應,則個體不會接受此風險狀態,並且激勵效應與約束效應的差距越大,個體對這一風險狀態就越厭惡。

風險激勵效應與約束效應相互作用的過程實際上也是人們對激勵與約束兩種效應進行認識、比較、權衡的過程,即是一個對資產、風險作出評價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人們結合自己的主、客觀狀況如自有資本量、經驗、個人的偏好、價值觀和背景等,根據客觀存在的特定風險,對風險損失和收益進行評估。因此,同一風險事件對於不同個體產生的激勵效應和約束效應不同,不同個體可接受的最大風險狀態是不一致的,即個體對於風險事件的評價具有差異性。這種差異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體現在不同個體對於同一風險事件的評價可能不同;另一方面體現在隨著時間的改變同一個體對於同一風險事件的評價可能會發生變化。

4.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分析

經濟活動中的各個主體在經濟活動中盡可能地增加自己利益的願望和行為,被喻為經濟學不言而喻的公理。在市場經濟下,商品交換本質上是在當事人之間一組權利的相互讓渡或交換。按照一般的交易理論,在交易中當交換自願發生時,活動者獲得了利益。這種利益就是交易中的「剩餘」。剩餘的產生是因為消費(或生產)活動者的兩種商品(或產品)的邊際替代率(或邊際轉換率)不相等。交易能進行的根本原因在於交易雙方由於主、客觀原因而對於同一交易對象有著不同的看法、預期,即對於交易對象有著不同的評價,交易雙方都認為能通過交易而使自己的境況得到改善。

前面的分析表明,在金融活動中,由於不同個體的主客觀情況不同,同一風險事件不僅對於不同個體產生的風險效應是不相同的,而且同一風險事件對同一個體在不同時間產生的效應也可能會不同,個體對於金融資產(可以認為金融資產也就是風險資產,下面將之簡稱為「資產」)的評價具有差異性。故可能有投資者在第一時刻對於某風險事件具有較高的評價去投資擁有它,但可能隨著自身情況的變化在第二時刻因對其評價較以前降低而出售它;並且,完全有可能有另一投資者同他的情況恰恰相反,以前評價低而在一段時間後對該資產評價變高而欲擁有它。他們之間就存在進行交換的可能性。

所以,個體之間存在這樣的需求,他們需要通過一種途徑形成契約而進行資產交換,以重新配置他們的資產而使他們的狀況得到改善。由於擁有資產或投資本質上是投資者擁有將來的收益索取權。因此,資產間的交換是個體間就未來收益的交換,或者說是風險的轉移。這種個體間風險資產的交換與消費商品的交換十分相似,個體對不同資產評價不同的交換有可能增加各自的效用。

所以,評價的不同或者會直接導致不同投資者投資於同一資產得到不同的邊際效用,或者使得投資者投資於不同資產得到不同的邊際效用。在有多種可能狀態的不確定世界裡存在著多種資產,不同投資者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對資產做出的評價會具有差異性,這意味著他擁有不同資產的邊際效用也必然不同。這說明,如果他可以在不同的資產間適當交換,他就可以增加自己的期望效用。比如,現假定存在兩種資產,某個體擁有兩種資產,由於情況的變化可能會導致他對其中一種資產的評價變得較低,他在這種資產的邊際效用也必然較低;而他對另一種資產的評價變得較高,他在這個資產的邊際效用也必然較高。可能有其他投資者和他的情況相反。那麼他們之間將這兩種資產的部分或全部收益和風險進行交換就是有利可圖的。這種交換契約可以表現為金融衍生工具。這是因為金融衍生工具能對基礎金融工具所存在的金融風險進行「解捆」、分解,將基礎金融工具中的各種風險分離開來,然後根據需要重新將這一些風險」捆紮」在一起,將一資產復制為其他資產組合,構成新的金融工具,使得風險、收益在交易個體之間進行轉移而滿足個體的這種需求。例如貨幣期權和利率期權,藉助於轉移風險的功能,市場參與者可以根據需要在一定時間內將交易契約中的市場風險抵補掉,使契約風險與市場風險相分離。

5.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前景

2005年6月15日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這一天,債券遠期交易正式登陸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首次面市的金融衍生產品工具,債券遠期交易是央行促進利率市場化,發展資本市場的重大舉措。隨著人民幣債券遠期產品正式開始交易,我國金融市場掀開了期盼已久的衍生產品交易大戲序幕,其順利推出也昭示了我國金融衍生產品市場雛形初具,同時,預示著我國債券市場全面、快速發展步伐的再一次加速

市場參與者眾多,既有中資銀行,也有外資銀行;既有大銀行,也有中小銀行,還有1家證券公司。首日交易活躍程度比起一年前推出的買斷式回購業務明顯上升。

債券遠期交易將為投資者提供新型盈利模式,投資者可以通過遠期交易和即期交易的反向套作,創造出各種利率免疫的投資組合,降低利率風險,獲得利潤。此外,作為基礎性的衍生產品交易工具,遠期交易業務有利於培養債券衍生品市場氛圍,促使投資者增加對衍生工具風險和功能的理解,從而為日後央行推出更為復雜衍生產品工具創造條件,最終促進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健康發展。

債券遠期交易推出意義非同尋常

人民幣債券遠期這一新品種,雖然從定價原理上看並不十分復雜,但是由於債券的遠期價格變化將受到人民幣現券、資金拆放、債券回購等各個市場的不同影響,因此綜合體現出不同交易商、投資者的不同交易行為和市場預期,所以債券遠期產品將被動於其他產品的市場變化。

隨著市場成員對該產品的了解和使用,債券遠期市場波動將會反過來作用到現券市場各期限上的交易債券價格、封閉式回購利率、買斷式回購利率和拆放利率等基礎市場交易品種價格。這一過程恰好是中國金融市場形成自身定價機制,完善各類產品結構,從不成熟走向成熟的過程,而在這個過程中,「做市商」作為各類市場產品的價格制定者和流動性提供者,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在目前國內大型機構投資者對債券進行投資管理手段單一、缺乏風險控制有效工具的情況下,債券遠期交易業務的推出,不僅擴大了市場交易品種,提高了市場流動性,而且有效實現了價格發現功能,使投資者對未來的利率走勢形成穩定預期。同時,通過債券遠期交易逐漸形成的套利機制對於抑制過度投機、防止利率過度波動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對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具有積極意義。就商業銀行而言,遠期交易業務的推出,有利於商業銀行進行主動性債券資產投資,增強債券投資的靈活性,促成商業銀行利率風險管理方法從消極承受利率風險到主動對沖利率風險的轉變。可以說,債券遠期交易為投資者在資產負債管理、流動性管理、利率風險管理等方面提供了新的交易工具,是實現管理手段的較大突破。

目前商業銀行普遍存在資產負債期限錯配問題,現券市場收益率又不斷創下新低,資金比較充裕的商業銀行正處於資產增持階段,而多頭的堆積必然導致敞口風險增加,現在債券遠期交易使商業銀行可以通過在現券市場與遠期市場持有相反的頭寸來規避風險,在為商業銀行提供鎖定債券投資收益手段的同時,也有利於維護整個金融市場的穩定。

展望前景形成衍生產品市場

我國債券市場在經過長達一年的上漲之後,投資者的分歧正逐步加大,遠期交易可以為投資者提供重要的避險和對沖工具,從而保證市場平穩健康運行,避免2004年上半年非理性下跌行情的重演。從推出時機來看,應該說遠期交易適逢其時。

當然,在遠期交易業務推出初期,由於其業務流程、風險控制及賬戶處理存在一定的特殊性,遠期交易可能會因為市場參與者缺乏內部管理配套制度而暫受冷落。在遠期交易推出之前,就有部分機構認為,遠期交易開始時不會很活躍。但首日交易的熱鬧,令市場振奮。可以預期的是,隨著市場環境的逐步成熟和市場配套制度的完善,遠期交易將和現券交易、債券回購等交易工具一樣,最終成為市場參與者手中的投資「利器」,並由此促進銀行間衍生產品市場的長遠發展。
短期來看,遠期交易提供了「無風險」套利機遇。尤其在業務開展初期,投資者的定價能力很難達到一個較高水平,通過現貨和遠期的反向操作,以及延伸到多券種的對沖操作,可以尋找到很好的獲利機會。此外,還有利於現行市場「換券套利」、「蝶型套利」等交易行為的實施。如現在部分5年期和7年期國債出現了利率倒掛現象,從中長期來看這種現象是難以持續的,但由於目前買斷式回購市場不發達,借券較難,往往看到了機會卻沒有實施的條件,遠期交易業務的誕生,加大了這些交易業務實施的可能性。更為重要的是,遠期交易有利於跨市場套利。目前跨市場轉託管需要2至3天的時間,通過遠期交易,可以消除因時間差所帶來的價格波動風險,客觀上也有利於兩個市場定價的統一。如果商業銀行能合理地利用該項業務,還可以起到融通資金和平衡稅賦的作用。

在首日的債券遠期成交中,雖然參與者大多明顯以嘗試為目的,成交期限偏短,成交量也較小,但隨著市場成員對該項業務認識的加深和操作熟練程度的提高,以及投資者科學投資理念的建立,相信遠期交易是具備良好市場基礎和發展前景的。目前的問題是,市場成員應運用適當的風險評估方法或模型,根據自身業務需要以及對市場風險的合理評估與預測,從債券遠期交易中充分實現投資目標。

作為單獨領取金融許可證的資金專營機構,興業銀行資金營運中心早在遠期交易產品創意之初,就開始了對該交易模式的研究分析,並且在內控制度和外部交易渠道等方面進行了積極准備,因此在結合自身資產管理需求的情況下,該行與工商銀行順利完成了市場首筆交易。興業銀行資金營運中心高級副理李堅寶認為,無風險套利和遠期交易單向投機的可能性使得遠期交易勢必吸引更多的資金和不同類型的機構進入市場,提高銀行間市場的活躍度,發現真實的債券收益率曲線。總之,遠期交易將推動市場向更深更廣方向發展,為不同需求的機構提供不同的舞台,並為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順次推出奠定基礎。

6.衍生金融工具的監管

金融金融工具是一柄「雙刃劍」。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不僅為投資者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避險手段,而且在國際金融市場上起到了發現幷傳播市場價格,提高金融市場進行宏觀管理的難度。尤其是在20世紀90年代以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惡性事件屢屢發生。1994年7月,巴塞爾委員會和國際證券會員會組織就層聯合合發表一份對金融工具交易進行監管的建議性文件,要求這一市場的參與者重視所從事的交易風險,加強內部控制。

總結,總體來看金融衍生工具正處在一個高速發展的時期,風險與機遇並存。

我們一方面要用衍生金融工具規避風險進行投資,另一方面我們要對交易風險進行有效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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