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從國外進口貨物在保稅區報關 向境外付匯需什麼手續
付匯需要報關單、進境備案清單、身份證、發票,合同等手續。手續口岸一般貿易清關有了報關單才能付匯 保稅區清關的話只需要有進境備案清單就可以付匯了。
付匯是指經批准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根據有關售匯以及付匯的管理規定,審核用匯單位和個人提供的規定的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後,從其外匯帳戶中或將其購買的外匯向境外支付的行為。
❷ 進口付匯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般是企業憑進口報關單、合同、提單、發 票等相關憑證到開戶行的國際業務部辦理付匯手續。
❸ 付公司外匯需要帶什麼資料
一般貿易項下:1合同原件和發票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2報關單原件.3海關電子口岸卡,4銀行電子版的付匯申請表,5如果公司有外匯賬戶,直接從外匯賬戶上付款;如果沒有,需要購匯的話,需帶一張轉賬支票,購匯申請書.注:去銀行的時候最好是帶著財務章和人名章
❹ 進口付匯要准備什麼資料啊
需要准備進口合同、進口付匯聯、進口核銷登記表、對外付匯水單、匯款申請書、付匯核銷單、報關單、匯款憑證、發票等資料,另外還要先進行網上核銷。
進口付匯,主要是指配合國家的外匯管制政策,通過「電子底帳+聯網核查」的方式,防止不法企業偽造報關單或者利用報關單進行重復付匯。用於外匯、銀行、企業;主要數據有進口報關單、銀行核注結案信息。
❺ 公司要進口貨物,付外匯跟海關電子口岸的一系列手續或者流程是什麼
先去市外經貿備案(現在網上填寫後在列印去辦理)需要公司注冊時的材料!一般是5個工作日能批下來。拿到備案登記證去海關登記備案(1個工作日辦結)給你海關登記證(是自理報關)。憑外經貿備案登記表去外匯管理局辦理外匯登記手續,工作人員會叫你去電子口岸登記(需要1-2個工作日費用820元包軟體300,讀卡器280,法人卡120,操作員卡120)手續比較繁瑣。在回到外管局登記電子口岸IC卡信息(操作員)中間可以在網上登記檢驗檢疫證(列印申請表)去辦理就可(1個工作日)憑外管局的公章單子去銀行開外幣賬戶。就已經全部辦好!僅供參考
❻ 辦理進口付匯需要提供那些資料
1.付匯前一天登錄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在命令樹中找到「預付登記」—「合同登記」,填寫內容後點確認並記下「合同登記號」。
2.再點擊付匯登記,填寫內容後(預付金額要在最下面的空格里填寫)點擊確認並記下「付匯登記號」。
3.第二天再登錄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在命令樹中找到「付匯登記查詢」,查看登記是否通過外管局確認。
4.如顯示「額度不足」,需帶上合同、發票、情況說明、申請表及公章到外匯局進行人工確認,待外匯局確認後再到網上服務平台確認付匯銀行。如顯示「已確認」,直接到命令樹中找到「指定付匯銀行」輸入銀行代碼點擊確定。
5.帶上合同、發票、公章、財務法人章,到指定的付匯銀行填寫購匯申請書和外匯申請書即可。
The End
❼ 要去銀行付外匯貨款需要那些材料,首次付款要走什麼流程
如果是生意上的來往,對方公司又在國外,通常又是款到發貨這種,最好是到銀行開信用證,這樣,確保資金安全。
但生意夥伴是國內的話,那另當別論。
❽ 向境外的公司購買產品,向他們付貨款時需要提供哪些資料才能順利付出去
以下回答來自於北京誠力財務
付到境外,如果涉及到預付款,要先在外匯局系統上進行預付貨款登記,然後再帶上fa票,合同,三個章去銀行填寫境外匯款申請書,購匯如上。等到貨收到之後,拿著進口報關單去外匯局辦理核銷。
進口付匯核銷辦理手續:
業務審核單據
根據《進口付匯核銷監管暫行辦法》規定,進口單位「應當在有關貨物進口報關後一個月內向外匯局辦理核銷報審手續」。進口單位在辦理到貨報審手續時,須對應提供下列單據:
(1)進口付匯核銷單(如核銷單上的結算方式為「貨到付款」,則報關單號欄不得為空);
(2)進口付匯備案表(如核銷單付匯原因為「正常付匯」,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3)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如核銷單上的結算方式為「貨到付匯」,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4)進口付匯到貨核銷表(一式兩份,均為列印件並加蓋公司章);
(5)結匯水單及收帳通知單(如核銷單付匯原因不為「境外工程使用物資」及「轉口貿易」,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6)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憑證、文件。
上述單據的內容必須真實、完整、清晰、准確。
辦理進口付匯報審業務手續:
(1)進口單位須備齊上述單據,一並交外匯局進口核銷業務人員初審;
(2)初審人員對於未通過審核的單據,應在向企業報審人員明確不能報審的原因後退還進口單位;
(3)初審結束後,經辦人員簽字並轉交其他業務人員復核;
(4)復核人員對於未通過審核的單據,應在向企業報審人員明確不能報審的原因後退還進口單位;
(5)復核無誤,則復核員簽字並將企業報審的全部單據及IC卡留存並留下企業名稱、聯系電話、聯系人;
(6)外匯局將留存的報關單及企業IC卡通過報關單檢查系統檢驗報關單的真偽。如無誤,則將IC卡退進口單位,並在到貨報審表和報關單上加蓋「已報審」章;如報關單通不過檢查,則將有關材料及情況轉檢查部門。
進口付匯備案手續
進口付匯備案是外匯管理局依據有關法規要求企業在辦理規定監督范圍內付匯或開立信用證前向外匯局核銷部門登記,外匯局憑以跟蹤核銷的事前備案業務。
1、企業在辦理下列付匯或開立信用證業務時,須辦理備案手續:
(1)開立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遠期信用證;
(2)信用證開立日期距最遲裝運日期超過90天(不含90天);
(3)辦理90天以上(不含90天)承兌交單的承兌業務;
(4)提單簽發日期距付匯日期超過90天(不含90天)的付匯交單業務;
(6)超過合同總額的15%且超過等值10萬美元的預付貨款;
(7)報關單簽發日期距付匯日期超過90天(不含90天)的貨到匯款業務;
(8)境外工程使用物資采購的付款、開證業務;
(9)轉口貿易的付款、開證業務;
(10)不在名錄內企業付匯、開證業務;
(11)「受外匯局真實性審核進口單位名單」內企業的付匯、開證業務;
(12)經外匯局了解認為確系特殊情況,有必要重點跟蹤付匯業務。
企業在辦理上述備案業務前,須對應報審已簽發的預計到貨日期在上月1日前的備案表的到貨情況;否則,不予辦理。
進口單位在辦理備案業務時,須對應提供下列單證:
(1)進口付匯備案申請函(申請函內容應包含申請備案原因及備案內容);
(2)進口合同正本及主要條款復印件;
(3)開證申請書(如備案原因為「遠期信用證」,則該開證申請書上應有銀行加蓋的業務章);
(4)進口付匯通知單及復印件(如結算方式不為「托收」,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5)電匯申請書(如結算方式不為「匯款」,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6)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復印件及IC卡(如備案原因不為貨到匯款、信用證展期,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及IC卡);
(7)結匯水單/收帳通知單或轉口所得的信用證(如備案原因不為「境外工程使用物資」、「轉口貿易」,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8)預付款保函(如備案原因不為「90天以上到貨」、超過15%且超過等值10萬美元的預付貨款,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9)進口付匯備案表;
(10)特殊備案情況下,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憑證、文件。
上述單據的內容必須真實、完整、清晰、准確。
❾ 進口付匯具體需要什麼
進口付匯具體需要如下東西:
1、蓋有公司公章的進口付匯備案申請函(申請函內容應包含申請備案原因及備案內容);
2、進口合同正本及主要條款復印件;
3、開證申請書(如備案原因為「遠期信用證」,則該開證申請書上應有銀行加蓋的業務章);
4、進口付匯通知單及復印件(如結算方式不為「托收」,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5、電匯申請書(如結算方式不為「匯款」,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6、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復印件及IC卡(如備案原因不為貨到匯款、信用證展期,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及IC卡);
7、結匯水單/收賬通知單或轉口所得的信用證(如備案原因不為「境外工程使用物資」、「轉口貿易」,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8、預付款保函(如金額沒有超過等值20萬美元,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9、特殊備案情況下,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憑證、文件。
上述單據的內容必須清晰、完整、准確、真實。
進口付匯,主要是指配合國家的外匯管制政策,通過「電子底帳+聯網核查」的方式,防止不法企業偽造報關單或者利用報關單進行重復付匯。用於外匯、銀行、企業;主要數據有進口報關單、銀行核注結案信息。
❿ 從保稅區進口商品,付匯核銷時需要向外匯局提供哪些資料
什麼是進口付匯核銷?
就是採用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代申報單)的形式,對每一筆通過外匯指定銀行向境外付匯的情況進行統計,到貨後再逐筆核對注銷的一種監管制度。
如何領取進口付匯核銷單?
進口單位在被列入「外付匯進口單位名錄」的情況下,並向主管海關領取付匯核銷用的IC卡後,就可以到外匯指定銀行領取《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代申報單)》,憑以辦理進口付匯手續。
中國境內保稅區如何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
根據《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保稅區也應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如下:
保稅區內外的中國居民的貨物進出,不需作國際收支統計申報,但需辦理進出口收付匯核銷;保稅區內的中國居民與境外非中國居民發生的收付款行為,需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但不需辦理進出口收付核銷。具體操作如下:
第一,如果保稅區內企業向境外支付進口款,銀行應讓其客戶填寫「進口付匯核銷單(代申報單)」,並在「進口付匯核銷單(代申報單)」上加添「申報號碼」和「國際收支交易編碼」,輸入電腦,向外匯局申報。但該「進口付匯核銷單(代申報單)」只用於國際收支統計申報,不用於進口付匯核銷。
第二,如果境內保稅區外的單位向保稅區內的企業支付進口款,銀行應讓客戶填寫「進口付匯核銷單(代申報單)」,銀行不在此「進口付匯核銷單(代申報)」上加註「申報號碼」和「國際收支交易編碼」,也不輸入電腦,但銀行應將「進口付匯核銷單(代申報單)」用作進口付匯核銷之用。
第三,上述兩類「進口付匯核銷單(代申報單)」,銀行應按有關規定分別保存,造冊報送同級外匯局。
第四,保稅區內出口收匯的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與出口收匯核銷的作法比照上述3條辦理。
出口項下的傭金怎樣辦理兌付或者支付手續?
預付一定比例的貨款是國際貿易上的通行做法。按照《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一般貨物進口項下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5%或者雖超過15%但未超過等值10萬美元的預付貨款,持進口合同、進口付匯核銷單從其外匯帳戶中支付或者到外匯指定銀行兌付。
對超過上述比例和金額的預付貨款的支付,進口單位持進口合同、對方銀行開具並經中方銀行核實密押的正本保函、形式發票,支付預付貨款的申請書,在提供的該申請書中,應當具體說明:1、支付超比例或超金額預付貨款的原因及經過;2、進口商品的市場情況;3、預付貨款後對價格的影響。如起了降價作用,還應當說明降價的幅度;銀行匯款憑證及外匯局售匯通知單向外匯局申請。由外匯局審核其真實性後,在售匯通知單上加蓋外匯局業務公章。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憑此蓋有外匯局業務公章的售匯通知單辦理售匯或者從其外匯帳戶中支付。
《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規定的保稅區外匯管理政策與區外有何不同?
保稅區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海關實施特殊監管的區域。從區域性政策來講,保稅區是我國目前區域性政策傾斜度最大的地區。因此,我們制定《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的指導思想,一是要有利於保稅區功能的實現,二是體現保稅區外匯政策的試驗性和先行性。與區外相比,區內外匯政策要優於區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保稅區內既可以以外幣計價結算,也可以以人民幣計價結算。區外則已取消一切形式外幣計價結算,禁止外幣流通。
2.區內企業的外匯收入實行意願結匯,即可以存入區內金融機構,也可以賣給區內的外匯銀行,區外經常性外匯收入則實行強制結匯,外匯收入只能賣給外匯指定銀行。
3.保稅區內無論是中資企業,還是外商投資企業,均可以按規定開立外匯帳戶。區外企業未經批准不得保留外匯帳戶。
4.區內企業不辦理出口收匯和進口付匯核銷手續,區外企業必須辦理出口收匯和進口付匯核銷手續。
5.保稅區經常項目下的外匯管理,中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統一的管理政策。區外中資企業在結售匯等方面都與外商投資企業有區別。
進口付匯核銷業務審核單據
根據《進口付匯核銷監管暫行辦法》規定,進口單位「應當在有關貨物進口報關後一個月內向外匯局辦理核銷報審手續」。進口單位在辦理到貨報審手續時,須對應提供下列單據:
(1)進口付匯核銷單(如核銷單上的結算方式為「貨到付款」,則報關單號欄不得為空);
(2)進口付匯備案表(如核銷單付匯原因為「正常付匯」,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3)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如核銷單上的結算方式為「貨到付匯」,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4)進口付匯到貨核銷表(一式兩份,均為復印件並加蓋公司章);
(5)結匯水單及收帳通知單(如核銷單付匯原因不為「境外工程使用物資」及「轉口貿易」,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6)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憑證、文件。
上述單據的內容必須真實、完整、清晰、准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