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從台灣入大陸境可攜帶多少黃金
不行。金條屬於實體黃金,是限制出境物品,與黃金首飾不同,是不可以無申報出入口。攜帶金條出境,被查處,可以沒收+罰款。入境亦然,各國對金條基礎都有出入境限制。其實原則上,黃金首飾,價格超過一定數額(好像是2萬塊,不太確定),也是需要申報,如果認定只是自用,則不需要徵收稅款,如果認定超額可作販賣用途,則可能被徵收出入口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須知
邊防檢查的定義和職責為了保衛國家的主權和安全,世界各國都在對外開放的國際機 場、港口、國境車站或通道以及特許的出入境口設立邊防檢查機構進行檢查。 其對 象和內容是對進出國境的中外人員實施護照證件檢查,對出入國境的交通工具及其運載的物資實施檢查,依法處理違法人員。
我國出境檢查程序根據我國出入境法律規定,公民須在指定的口岸出入境並向邊防檢查人員交驗護照和出境登記卡。如因私出國,現行的習慣做法是,在到達出境口岸前,已事先在當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取得了該卡,經邊防檢查人員核驗,如無不符要求的情況,會將護照填寫後發還出境者本人,即可出境。海關的定義和職權海關是主權國家設在對外口岸上對進出該國的商品、貨物、運輸具等執行監督管理並徵收關稅的機構、各種人員攜帶物品出入境,都應向海關自行申報並接受檢查,任何穩瞞申報、違禁或逃避海關檢查的行為,都將遭到沒收充公的處罰或法律刑事責任的追究,為方便簡化海關出入境手續,我國已 開辟了國防通行的紅綠通道海關制 度。
1. 公民出境攜帶行李物品免稅數量和限值在限量和限值的范圍內,允許攜帶下列物品:
(1) 食品、衣料、衣著和價值人民幣50 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2) 酒 2 瓶,煙 600 支。
(3)治療常備用葯,總值不得起過人民幣 200 元。 單一品種限合理 數量,麝香,蟾酥不準帶出,對當歸枸杞、黃芪、肉掛、桂皮等5種葯材,如超出規定的免稅量時,要徵收出口稅,人參、鹿茸限各 200 克。
(4) 手錶、收音機、自行車、電風扇各一件。
(5) 電視機、收錄音機、照相機、電冰箱、洗衣機等各一件。
2. 限制出境物品
(1) 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2) 外幣及其它有價證券;
(3) 無線電收發報機和通信保密機;
(4) 貴重中葯材及其成葯;
(5) 一般文物;
(6) 海關限量管理的其他用品
3. 文物、書畫出境查驗手續出國公民、包括入境的華僑,港澳同胞等旅客,如攜帶在文物商店或友誼商店購買的,或個人所有的文物,一律要事先經文物管理部門鑒定,出境時間持發票和許可證明向海關主動申報。在國內集市或私人手中購買的文物,一律不準攜帶出境。如將舊文物攜帶出境,應向設在北京、上海、天津、 廣州四口岸之 一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定向海關申報,否則將按走私行為論處。如攜帶著名已故畫家的書畫作品 出境,屬文物出口管理范圍 鑒定。 一般現代書畫出境,海關按合理數量查驗放行,不準出口的,予以退還。
4. 外匯、貴金屬物品檢查手續出國公民所持有的人民幣、支票、匯票等和國外的債券、股 票、房契、以及同處理國外債遺產、房地產和其他外匯資產有關的各種證書、契約和授權書、委託信等,未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不準攜帶,托帶或郵寄出境。如攜帶 、白銀、白金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海關在家規定內限額內查驗放行。如超過限量部分,退回國內親友或交當地中國人民銀行收稅,不準攜帶出境。
5. 公民入境免稅物品限值數量入境者攜帶物品的驗收標准實行低、中、 高檔三類物品區分不同標准分別驗放的制度。低檔的生活學慣用品限合理數量免稅放行,中高檔的生活學慣用品,任選其5件或1件免稅放行。
6. 禁止入境物品
(1) 各種武器彈葯和爆炸物品;
(2) 各種偽造貨幣和偽造的有價證券;
(3) 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任何物品;
(4) 各種列性毒葯;
(5) 鴉片、嗎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他能夠使人成癮的麻醉葯品,精神葯物等;
(6) 帶有危險性病菌,蟲害及其他生物的動物,植物及其產品;
(7) 有礙人畜健康的和來自疫區的以及其他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葯 品或其他物品;
(8) 人民幣:按照貨幣協定辦理的除外,人民幣外匯總換券按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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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關關於攜帶物品出入境的規定 :
黃金、銀器及裝飾品;入境不可超過五十克;出境凡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許可,所有黃金,
銀器及裝飾品一律不準出口;
哈哈,很多的話,就不能直接帶回來啦.我看先兌成錢,然後可以外匯入境算。
Ⅱ 台灣入境大陸最新規定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10
Ⅲ 坐飛機去台灣可以帶多少黃金
黃金加有價票據(各國貨幣),總價值,不能超過1萬美金……或2萬人民幣。
Ⅳ 大陸人民到台灣入境時可以攜帶多少台幣(每人)沒
台灣只能帶等同5千美金的外幣人境,約為3萬人民幣,也就是約15萬台幣的現金入境。但中國海關似乎只允許攜帶2萬人民幣過關。
在台灣機場過海關之前,及出境後的機場大廳,都有可以兌換台幣的地方。
建議你可以在大陸人民銀行先換點台幣,再帶2萬多的人民幣(過關時分開存放)到台灣機場或島內的台灣銀行換成台幣使用。
Ⅳ 去台灣旅遊可以帶黃金回大陸嗎
你說的這些是可以帶的,只是在大陸的機場那邊會要求你的化妝品那些要另外用一個箱子分開打包。打包要另外收費,好像是15元人民幣。就不允許和一般的行李衣物類的放一起。
Ⅵ 中國海關對旅遊攜帶貴金屬出入境的限制
沒有限制,但是如果比較多的話,建議還是申報。
這是規定相關的原文:
對外匯、貴金屬和外匯票證進出國境的管理施行規定
1. 入境人員攜帶外匯、人民幣外匯票證,攜帶黃金,白銀、白金等貴金屬及其製品,進入中國國境,數量不受限制;但是,必須向入境地海關申報。
2. 入境人員將攜入的外匯、人民幣外匯票證,攜入的黃金、白銀、白金等貴金屬及其製品,復帶出境,海關憑原入境申報單查驗放行。
3.。。。。
Ⅶ 入境台灣行李規定,哪些東西不能帶,托運
你說的這些都能帶去台灣。不過要注意麵膜、蘆薈膠、洗面奶和面霜要放在[托運行李]裡面才可以,否則在大陸通關時就會請你要扔掉;另外MP3、充電寶和手機要帶在[隨身行李]也就是你的背包、手袋或拉桿箱里,尤其是充電寶若是放在托運行李里頭,到時候行李檢查員一定會請你拿出來帶在身上的。
這里順便幫你說明一下,托運行李和隨身行李的區別。一般旅客行李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航空公司櫃台辦理登機時候順便托運的,稱之為托運行李,通常限重20公斤免費,超過的話會按照超重重量徵收托運費用;曾經親眼見過有些大陸朋友不知道,想把所有的行李都帶在身上其實是不必要的,只要把貴重物品帶在身上就好了。另一種是隨身行李,尺寸有規定不能太大,重量也限制在5~7KG上下。
Ⅷ 台灣旅遊隨身可以帶多少現金
可以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海關的各級機構應當組織對《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進行學習和培訓,並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廣泛進行宣傳,以便貫徹執行。收到本通知後,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盡快轉發所轄支局、外匯指定銀行和相關單位;
外匯指定銀行應盡快轉發所轄分支行;各直屬海關應盡快轉發所轄海關。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經常項目管理司或海關總署監管司反饋。
(8)台灣入境攜帶貴金屬擴展閱讀:
匯率高估,不利於對外貿易的發展,因此,1981年,中國制定了一個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按當時全國出口商品平均換匯成本加10%利潤計算,定為1美元合2.8元人民幣,適用於進出口貿易的結算,同時繼續公布官方匯率,1美元合1.5元人民幣,沿用原來的「一籃子貨幣」計算和調整,用於非貿易外匯的結算。
兩個匯率對鼓勵出口和照顧非貿易利益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使用范圍上出現了混亂,給外匯核算和外匯管理帶來不少復雜的問題。隨著國際市場美元匯率的上升,我國逐步下調官方匯率,到1984年底,官方匯率已接近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1985年1月1日取消內部結算價,重新實行單一匯率,匯率為1美元合 2.8元人民幣。
Ⅸ 從台灣入境哪些物品可以攜帶大陸,限量多少
食品:肉類、新鮮水果、植物、未檢疫的動物、活海產都不能帶進台灣。但是符合防疫規定的經乾燥或加工調制的水產品是可以帶的,比如包裝好的且包裝上有衛生局檢驗的鮑魚干、魚翅、魷魚干之類。食米(胚芽米不行)、花生(限熟品)、蒜頭(限熟品)、干金針、干香菇、茶葉各不能超過一公斤,蜂蜜可以(蜜蜂不行),內餡未含肉類的糕餅可以帶。
葯品:中葯材每種不能超過0.6公斤,最多帶12種,中葯成葯每種12瓶,最多不能超過36瓶。西葯每種最多12瓶,總量不得超過36瓶為限。若是處方葯的話,未攜帶醫生處方箋者以2個月用量為限,有帶處方箋者可帶6個月的量。
現金:攜帶新台幣現金入境最多10萬元,人民幣兩萬元,其他外幣等值美金一萬元,若有超過者,應在過海關時申報,核准後才可入境。
煙酒:免稅范圍是酒類1公升,卷煙200支(就是10盒,1條),雪茄25支或煙絲1磅。
Ⅹ 坐飛機到台灣,請問關於行李托運和攜帶物品的問題。。
港澳台屬於國際航班,以南方航空公司為例:每件不超過32kg,且下列用品禁止托運:
禁止托運行李
1、易碎或易損壞物品;
2、易腐物品;
3、現金、有價票證;
4、珠寶;
5、貴重金屬及其(金銀)製品;
6、古玩字畫;
7、含鋰電池的筆記本電腦及個人電子設備;
8、樣品等貴重物品;
9、移動電源、三星Galaxy Note 7手機;
10、重要文件和資料;
11、旅行證件、醫療證明、X 光片;
12、個人需定時服用的處方葯。
(10)台灣入境攜帶貴金屬擴展閱讀
下列物品不得作為行李或夾入托運行李和自理行李內運輸,也不得作為免費隨身攜帶物品帶入客艙運輸:
1、危險品。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和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危險品規則》以及南航所規定的不允許旅客隨身攜帶和作為托運行李運輸的危險品,包括
(1) 爆炸品,如煙花、鞭炮、彈葯、裝有鋰電池或煙火物質的保密型外交公文包、現金箱、現金袋等;
(2) 氣體,包括易燃和非易燃無毒氣體、毒性氣體,如壓縮氣體、液化氣體、催淚瓦斯、胡椒噴霧等;
(3) 易燃液體,如酒精、油漆、橡膠水等;
(4) 易燃固體、自燃物質和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如鎂粉、白磷、黃磷等;
(5) 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如漂白粉、雙氧水等;
(6) 毒性物質和感染性物質,如生漆、有毒農葯、海洛因、病毒樣本等;
(7) 放射性物質,如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化學試劑等;
(8) 腐蝕性物質,如酸、鹼、濕電池、水銀等;
(9) 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包括危害環境物質,如磁性物質、有威脅性或刺激性物質、容易污損飛機的物品、生產廠家召回的有安全缺陷的鋰電池。
2、槍支,含各種模擬玩具槍、槍型打火機及其他各類帶有攻擊性的武器、彈葯、軍械、警械(如電警棍、電擊器等)及上述物品的仿製品、管制刀具,但用於狩獵和體育運動用槍支和彈葯除外。
3、以鋰電池為動力的電動平衡車(是指以鋰電池為動力,可載人的,單輪或多輪的移動輔助工具,包括但不限於:獨輪車、電動滑板、風火輪、體感車和平衡車等),包括已卸下電池的電動平衡車。
4、帶有明顯異味的物品(如榴槤)。
5、活體動物,但另有規定中的活體動物、導盲犬、助聽犬除外。
6、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運輸過程中有關國家法律規定禁止出境、入境或者過境的物品。
7、包裝、形狀、重量、體積或者性質不適宜運輸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