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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發布時間:2022-03-23 16:09:04

⑴ 個人取得境外收入怎樣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取得境外所得的納稅申報期限、申報方式及申報地點如何規定?
1、申報期限。納稅人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在境外以納稅年度計算繳納個
人所得稅的,應在所得來源國的納稅年度終了、結清稅款後的三十日內,向中國
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在取得境外所得時結清稅款的,或者在境外按來
源國稅法規定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在次年一月一日起三十日內向中國稅務
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2、申報方式。納稅人可以由本人或委託他人或採取郵寄方式在規定的納稅
申報期限內(限期最後一日為法定休假日,可以順延)申報納稅。郵寄申報納稅的

以寄出地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3、申報地點。納稅申報地點的確定一般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納稅
人受雇於境內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及政府部門並派往境外工作的,其
所得由境內派出單位支付或負擔的,境內派出單位為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稅
款由境內派出單位負責代扣代繳;其所得由境外任職、受雇的中方機構(指中國
境內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及政府部門所屬的境外分支機構、使〈領〉
館、子公司、代表處等)支付、負擔的,可委託其境內派出(投資)機構代征稅款。
另—種情況是納稅人的境外所得來源於兩處以上或取得境外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代徵人的(包括扣繳義務人、代徵人未按規定扣繳或征繳稅款的),則由納稅人自
行向中國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申報地點的規定是:在中國境內有工作單位的,向
工作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沒有工作單位的,向戶籍所在地或經
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⑵ 個人炒外匯要不要交個人所得稅

「外匯不繳納個人所得稅,換算成人民幣存入賬戶,外匯產生的利息所得,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按照國務院《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的規定,個人取得的人民幣、外幣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儲蓄機構代扣代繳。

⑶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

一、工資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開發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二、發放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此時職工到手的就是已經扣除個稅的工資)

三、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四、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下列所得,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三)勞務報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3)外匯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擴展閱讀:

1、適用稅率

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征稅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1)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2)經營所得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3)比例稅率。對個人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2、徵收管理

中國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實行源泉扣繳與自行申報並用法,注重源泉扣繳。

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可分為按月計征和按年計征。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實行按年計征應納稅額,其他所得應納稅額實行按月計征。

3、計算方法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⑷ 個人賬戶有外匯存入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

根據有關稅收規定,個人賬戶存入的外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務院《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的規定,個人取得的人民幣、外幣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儲蓄機構代扣代繳。稅款為外幣的,應按照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以人民幣繳入國庫。所以,個人賬戶存入的外匯產生的利息所得,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⑸ 關於付匯代扣代繳稅費問題

 你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規定:「一、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萬美元,下同)下列外匯資金,除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情形外,均應向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稅務備案,主管稅務機關僅為地稅機關的,應向所在地同級國稅機關備案:三、境內機構和個人對外支付下列外匯資金,無需辦理和提交《備案表》:(十三)境內個人境外留學、旅遊、探親等因私用匯;因此,境內個人向境外匯款單筆支付超過5萬美元用於學費的,屬於境內個人境外留學因私用匯,不需要到國稅辦理對外支付備案。所以,以個人名義付匯,稅務風險較小。但是企業承擔了高管的學費,需要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高管的個人所得稅。並且,相關費用也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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