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試行)的第二章
第二章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標准操作要求
第一節 可用資金要求
第四條 期貨公司會員為投資者向交易所申請開立交易編碼,應當確認該投資者前一交易日日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第五條 投資者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以期貨公司會員收取的保證金標准作為計算依據。
第二節 知識測試要求
第六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從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測試投資者是否具備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必備的知識水平。
第七條 一般法人投資者的指定下單人、結算單確認人、資金調撥人及自然人投資者本人應當參加測試,不得由他人替代。
第八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根據交易所統一編制的試卷對投資者進行測試。測試試卷及答案通過交易所系統統一下發至期貨公司會員。
交易所更新測試試卷的,期貨公司會員應當使用更新後的試卷對投資者進行測試。
第九條 期貨公司會員客戶開發人員不得兼任開戶知識測試人員。
第十條 測試完成後,開戶知識測試人員對試卷進行評分。開戶知識測試人員和投資者應當在測試試卷上簽字。
第十一條 期貨公司會員不得為測試得分低於80分的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
第十二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加強對投資者的培訓和指導,對於未能通過測試的投資者,期貨公司會員可以在繼續培訓後再組織其參加測試。
第十三條 期貨公司會員為投資者向交易所申請開立交易編碼的時間距投資者通過知識測試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個月。
第三節 交易經歷要求
第十四條 期貨公司會員為自然人投資者和一般法人投資者向交易所申請開立交易編碼,應當確認該投資者具備股指期貨模擬交易經歷或者商品期貨交易經歷。
第十五條 投資者在期貨公司會員為其向交易所申請開立交易編碼前一交易日日終應當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模擬交易成交記錄。一筆委託分次成交的視為一筆成交記錄。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從交易所查詢投資者模擬交易數據,並根據查詢結果對投資者的模擬交易經歷進行認定。
第十六條 投資者商品期貨交易經歷應當以加蓋相關期貨公司結算專用章的最近三年內商品期貨交易結算單作為證明,且具有10筆以上的成交記錄。
第四節 一般法人及特殊法人投資者的特殊要求
第十七條 一般法人投資者申請開戶,凈資產應當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投資者應當提供加蓋公章的上一年度資產負債表或者距申請開戶日期不超過三個月的月度資產負債表作為凈資產證明。
第十八條 一般法人投資者申請開戶,應當具備符合企業實際的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決策機制和操作流程,並提供加蓋公章的證明文件。決策機制應當包括決策的主體與決策程序,操作流程應當明確業務環節、崗位職責以及相應的制衡機制。
第十九條 特殊法人投資者申請開戶,應當提供相關監管機構、主管機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證明文件。
第五節 其他要求
第二十條 期貨公司會員不得為證券、期貨市場禁入者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從事股指期貨交易和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的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
Ⅱ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對投資者的主要要求有哪些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法(試行)第一條為保障股指期貨市場平穩、規范、健康運行,防範風險,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交易所管理法》、《期貨公司管理法》和《關於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試行)》等行政法規、規章及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業務規則,制定本法。第二條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和本法要求,評估投資者的產品認知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當的投資者審慎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嚴格執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以下簡稱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各項要求,建立以了解客戶和分類管理為核心的客戶管理和服務制度。第三條投資者應當根據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要求,全面評估自身的經濟實力、產品認知能力、風險控制與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第四條期貨公司會員只能為符合下列標準的自然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一)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二)具備股指期貨基礎知識,通過相關測試;(三)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模擬交易成交記錄,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四)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情形。期貨公司會員除按上述標准對投資者進行審核外,還應當按照交易所制定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對投資者的基本情況、相關投資經歷、財務狀況和誠信狀況等進行綜合評估,不得為綜合評估得分低於規定標準的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第五條期貨公司會員只能為符合下列標準的一般法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一)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二)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三)具有相應的決策機制和操作流程;(四)相關業務人員具備股指期貨基礎知識,通過相關測試;(五)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模擬交易成交記錄;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六)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情形。期貨公司會員為其他經濟組織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的,參照本條執行。第六條期貨公司會員只能為獲得監管機構或者主管機關批准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特殊法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第七條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投資者適當性標准進行調整。第八條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本法及交易所制定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制定本公司的實施方案,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完善內部分工與業務流程。第九條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建立並有效執行客戶開發責任追究制度,明確高級管理人員、業務部門負責人、營業部負責人、復核評估人、開戶經人、客戶開發人員的責任。第十條期貨公司會員開展股指期貨開戶業務,應當及時將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制度報交易所備案。交易所無異議的,期貨公司會員才能為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第十一條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向投資者充分揭示股指期貨風險,全面客觀介紹股指期貨法律法規、業務規則和產品特徵,嚴格驗證投資者資金、股指期貨模擬交易經歷和商品期貨交易經歷,測試投資者的股指期貨基礎知識,審慎評估投資者的誠信狀況和風險承受能力,認真審核投資者開戶申請材料。第十二條期貨公司會員應當督促客戶遵守與股指期貨交易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交易所業務規則,持續開展風險教育,加強客戶交易行為的合法合規性管理。第十三條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建立客戶資料檔案,除依法接受調查和檢查外,應當為客戶保密。第十四條期貨公司會員應當為客戶提供合理的投訴渠道,告知投訴的方法和程序,妥善處理糾紛,督促客戶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第十五條期貨公司會員委託具有中間介紹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協助開戶手續的,應當與證券公司建立業務對接規則,落實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相關要求,對證券公司相關業務進行復核。第十六條投資者應當如實申報開戶材料,不得採取虛假申報等手段規避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要求。第十七條投資者應當遵守「買賣自負」的原則,承擔股指期貨交易的履約責任,不得以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標准為由拒絕承擔股指期貨交易履約責任。第十八條投資者應當通過正當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投資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不得侵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不得擾亂社會公共秩序、交易所及相關單位的工作秩序。第十九條交易所對期貨公司會員落實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相關要求的情況進行檢查時,期貨公司會員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投資者開戶材料、資金賬戶情況等資料,不得隱瞞、阻礙和拒絕。交易所在檢查中發現從事中間介紹業務的證券公司存在違規行為的,進行必要的延伸檢查,並將有關違規情況通報中國證監會相關派出機構。第二十條對存在或者可能存在違反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行為的期貨公司會員,交易所可以採取約見談話、責令參加培訓、增加內控合規自查次數、口頭警示、書面警示、責令處分責任人員、限期說明情況、專項調查和暫停受理或者相關業務等監管措施。第二十一條期貨公司會員違反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交易所可以對其採取責令整改、談話提醒、書面警示、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暫停受理申請開立新的交易編碼、暫停或者限制業務、調整或者取消會員資格等處理措施;情節嚴重的,交易所可以向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提出行政處罰或者紀律處分建議。第二十二條期貨公司會員工作人員對違規行為負有責任的,交易所可以採取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暫停從事交易所期貨業務和取消從事交易所期貨業務資格等處理措施;情節嚴重的,交易所可以向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提出撤銷任職資格、取消從業資格等行政處罰或者紀律處分建議。第二十三條本法所稱特殊法人包括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須經監管機構或者主管機關批准才能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其他法人;一般法人系指特殊法人以外的法人。第二十四條本法由交易所負責解釋。第二十五條本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Ⅲ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試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落實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規范期貨公司會員業務操作,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於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試行)》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及本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第三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認真審核投資者的開戶申請資料,全面履行測試、評估職責,嚴格執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第二章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標准操作要求第一節 可用資金要求第四條 期貨公司會員為投資者向交易所申請開立交易編碼,應當確認該投資者前一交易日日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第五條 投資者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以期貨公司會員收取的保證金標准作為計算依據。第二節 知識測試要求第六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從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測試投資者是否具備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必備的知識水平。第七條 一般法人投資者的指定下單人、結算單確認人、資金調撥人及自然人投資者本人應當參加測試,不得由他人替代。第八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根據交易所統一編制的試卷對投資者進行測試。測試試卷及答案通過交易所系統統一下發至期貨公司會員。交易所更新測試試卷的,期貨公司會員應當使用更新後的試卷對投資者進行測試。第九條 期貨公司會員客戶開發人員不得兼任開戶知識測試人員。第十條 測試完成後,開戶知識測試人員對試卷進行評分。開戶知識測試人員和投資者應當在測試試卷上簽字。第十一條 期貨公司會員不得為測試得分低於80分的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第十二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加強對投資者的培訓和指導,對於未能通過測試的投資者,期貨公司會員可以在繼續培訓後再組織其參加測試。第十三條 期貨公司會員為投資者向交易所申請開立交易編碼的時間距投資者通過知識測試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個月。第三節 交易經歷要求第十四條 期貨公司會員為自然人投資者和一般法人投資者向交易所申請開立交易編碼,應當確認該投資者具備股指期貨模擬交易經歷或者商品期貨交易經歷。第十五條 投資者在期貨公司會員為其向交易所申請開立交易編碼前一交易日日終應當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模擬交易成交記錄。一筆委託分次成交的視為一筆成交記錄。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從交易所查詢投資者模擬交易數據,並根據查詢結果對投資者的模擬交易經歷進行認定。第十六條 投資者商品期貨交易經歷應當以加蓋相關期貨公司結算專用章的最近三年內商品期貨交易結算單作為證明,且具有10筆以上的成交記錄。第四節 一般法人及特殊法人投資者的特殊要求第十七條 一般法人投資者申請開戶,凈資產應當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投資者應當提供加蓋公章的上一年度資產負債表或者距申請開戶日期不超過三個月的月度資產負債表作為凈資產證明。第十八條 一般法人投資者申請開戶,應當具備符合企業實際的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決策機制和操作流程,並提供加蓋公章的證明文件。決策機制應當包括決策的主體與決策程序,操作流程應當明確業務環節、崗位職責以及相應的制衡機制。第十九條 特殊法人投資者申請開戶,應當提供相關監管機構、主管機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證明文件。第五節 其他要求第二十條 期貨公司會員不得為證券、期貨市場禁入者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從事股指期貨交易和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的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第三章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操作要求第一節 一般規定第二十一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按照本指引制定本公司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的實施辦法,對自然人投資者的基本情況、相關投資經歷、財務狀況和誠信狀況等方面進行適當性綜合評估,評估其是否適合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根據綜合評估情況填寫《股指期貨自然人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表》(見附件),期貨公司會員高級管理人員或者授權人員、業務部門負責人、營業部負責人、評估復核人、開戶經辦人、客戶開發責任人和投資者應當在綜合評估表上簽字或者蓋章。第二十二條 綜合評估滿分為100分,其中基本情況、相關投資經歷、財務狀況、誠信狀況的分值上限分別為15分、20分、50分、15分。對於存在不良誠信記錄的投資者,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根據情況在該投資者綜合評估總分中扣減相應的分數,扣減分數不設上限。第二十三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要求投資者對綜合評估各項指標提供證明材料,未能提供證明材料的項目評分為零。第二十四條 期貨公司會員不得為綜合評估得分在70分以下的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第二節 基本情況評估第二十五條 投資者基本情況包括年齡與學歷兩個方面,評估分值上限分別為10分與5分,兩項評分相加為投資者基本情況得分。第二十六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按照實名制開戶的要求核實投資者身份和年齡。投資者應當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第二十七條 投資者提供的學歷或者學位證明應當為畢業證書或者學位證書等證明文件及復印件。第三節 投資經歷評估第二十八條 投資者投資經歷包括商品期貨交易經歷與證券交易經歷兩個方面,評估分值上限分別為20分與10分,兩項評分較高者為投資經歷得分。第二十九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根據投資者的交易和風險控制等情況對其投資經歷進行評分。第三十條 投資者應當提供加蓋相關期貨公司結算專用章的最近三年內的商品期貨交易結算單,作為商品期貨交易經歷證明。第三十一條 投資者應當提供加蓋相關證券營業部專用章的最近三年內的股票對賬單作為證券交易經歷證明。第四節 財務狀況評估第三十二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從投資者本人的金融類資產或者年收入等方面對其財務狀況進行評估,分值上限為50分。第三十三條 投資者可以提供本人的年收入證明文件或者近一個月內的金融類資產證明文件作為財務狀況證明。投資者同時提供上述兩類證明文件的,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在分別評分後,取其最高得分作為投資者財務狀況評估得分,各項評分不得累加。第三十四條 投資者金融類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基金、期貨權益、債券、黃金、理財產品(計劃)等資產。第三十五條 對於符合金融資產特徵的其他資產,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在其制定的實施辦法中明確其具體類型和證明材料要求。第三十六條 投資者提供的銀行存款證明應當為加蓋中國境內銀行業務章的本外幣定、活期存摺、存單等證明文件。第三十七條 投資者提供的股票、基金、期貨權益證明應當為加蓋證券營業部專用章的對賬單、加蓋基金公司專用章的基金份額證明、加蓋期貨公司結算專用章的交易結算單作為相關資產權益證明文件。第三十八條 投資者提供的債券資產證明應當為加蓋銀行或者證券公司專用章的國債、企業債、公司債、可轉債等證明文件。投資者提供的黃金資產證明應當為加蓋銀行業務章的紙黃金證明文件。投資者提供的理財產品(計劃)資產證明應當為與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信託公司等機構簽署的相關協議或者由上述機構出具的資產證明文件。第三十九條 投資者提供的本人年收入證明應當為稅務機關出具的收入納稅證明、銀行出具的工資流水單或者其他收入證明。第四十條 投資者提供的稅務機關的收入納稅證明應當為稅務登記部門出具的最近年度個人所得稅納稅單。第四十一條 投資者提供的工資流水單應當為銀行出具的最近連續三個月以上的代發工資銀行卡入賬單、代發工資活期存摺流水等證明文件。第四十二條 投資者提供的其他收入證明應當為當前就職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勞資部門出具的加蓋公章的收入證明文件。第五節 誠信狀況評估第四十三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通過中國期貨業協會的投資者信用風險信息資料庫,查詢投資者相關信息。第四十四條 投資者可以提供近兩個月內的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個人信用報告或者其他信用證明文件作為誠信記錄的證明。第四十五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通過多種渠道了解投資者誠信信息,結合投資者個人信用報告等信用證明文件和中國期貨業協會的投資者信用風險信息資料庫的信息,對投資者的誠信狀況進行綜合評估。第四章 附則第四十六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將投資者提供的證明文件及相關材料的原件或者復印件、投資者的測試試卷和綜合評估表等作為開戶資料予以保存。第四十七條 本指引由交易所負責解釋。第四十八條 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Ⅳ 第一屆「中金所杯」全國高校大學生金融期貨及衍生品知識競賽部分判斷 為最好的朋友!謝謝解答
138 對的,確實是算數平均
142 錯的 說反了,因為期貨距離到期日近,風險減小所以只可能降低保證金比例
Ⅳ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有哪些哪個網站能學習股指期貨交易規則對於新手如何炒股指期貨
中金所業務規則的設計理念
在這里先跟大家一起交流一下,中金所業務規則的設計理念。目前國內有四家期貨交易所、兩家證券交易所,分別是滬、深證券交易所,四家商品期貨交易所有三家,大連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期貨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目前的規則制度的設計借鑒了境外的金融期貨的一些層次的制度安排。就是說國際市場上金融期貨是82年誕生以來,已經有20幾年的發展歷程了。充分借鑒了國際市場上金融期貨的成熟的制度安排。然後又充分吸收了國內商品期貨市場在過去近20年來發展進城當中取得的一些非常成功的經驗。特別是包括在應對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過程當中,國內表現出來的極強的管理風險的能力,這些成功的經驗都被借鑒過來了。隸屬於國內市場的發展的可觀實際,制訂了這一套業務規則。這其中與我們大家關注比較密切的,或者說對大家感觸比較深的就是兩個層面的設計,在這里跟大家做一下交流。
一個就是市場風險隔離,就是達到了一個證券市場與期貨市場適當的風險隔離的問題。第二個就是會員分期結算。在國內的商品期貨交易市場當中,所有的交易會員都是直接具備結算資格的。而只有在金融期貨的設計和制度安排的時候,為了更好的控制風險,保障市場的平穩運行。設立了會員分期結算的制度,這個等會兒給大家做一下介紹。
那麼首先我們來看市場風險隔離,我們已經知道了金融期貨,特別是已經推出的滬深300股指期貨,他所服務於整個資本市場風險管理需求的,他所兼備的光大對象是證券市場上存在的大量的機構投資者。那麼在此基礎上,究竟在制度安排上是如何服務和服從於整個資本市場上投資者的要求呢?原先也有各種各樣的討論,最後借鑒了海外市場上成熟的經驗,借鑒了中國的實際情況,確立了一個市場風險隔離的制度體系。
就是說單獨組建了一個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來從事股指期貨交易運作業務。那麼從這個層面就可以看到,我們股票的現貨交易是在滬深現貨交易所進行。而金融期貨當中的股指期貨為代表的股指期貨品種交易是在中金所進行的。從交易所的層面進行了一下隔離,達到專業化的管理的目的。
第二個從經紀機構的隔離,我們知道在證券交易所當中,主要的風險機構是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在為市場提供大量的服務,那麼在經紀機構的隔離方面呢,也做了制度安排。就是證券公司還是以證券的交易運營和其他的業務為主體,期貨公司專以期貨的基金業務,包括跨國公司的期貨,金融期貨的基金業務,達到了經濟機構隔離。同時也為了充分發揮證券公司,證券客戶資源的優勢,更好的服務於證券公司光大客戶的風險與需求。
確定了證券公司的中間介紹業務,通過中間介紹的方式,提供給全資控股的證券公司,來參與股指期貨交易。這個就達到了更好的經濟機構的隔離和一個完善的服務,客戶的服務。
最後在投資者的帳戶上面也有一定的變化,我們在參與股票的交易當中,用的是股票的帳戶,滬深的股票帳戶就可以了。那麼在期貨業務當中呢,期貨是需要開立專門的期貨帳戶,特別是對即將推出的股指期貨他還有相應的適當性要求和開立編碼的詳細細則。在市場投資者的層面也做到了帳戶隔離,保證了市場風險的相對隔離。更加有效的促進股指期貨市場為證券市場服務的功能。
會員分期結算制度
那麼,還有一個變化就是在中金所設立當中,他是設立了一個會員分期結算制度,這個在大家所熟悉的國內的商品期貨的交易結算體系當中是沒有的。現有的商品期貨市場當中,所有的會員都具備結算資格。既具備結算能力也具備交易的能力,而在中金所的制度框架設計體系裡,對這個進行了一項變化。相應的設計了全面結帳會員,交易結帳會員和一般的交易會員,還有特別結帳會員。
那麼,在這里給大家解釋一下,交易會員就不具備結算資格。也就是不具備給自己的客戶開結算帳單,結算他公司盈虧、開帳戶變化的一些資格。那麼這個資格只有哪些會員有呢?只有那些具備實力的全面結帳會員,特別結帳會員或者是交易結帳會員所具有。
光大證券全市子公司,光大期貨它是目前的全面結帳會員當中的第七號會員,也是資金實力非常雄厚的。他下面就可以帶領交易會員,也可以直接帶領客戶的交易。然後在此還有一個特別結帳會員,原先的設立辦法當中是有商業銀行存在特別結帳會員的模式。在1月8號宣布國務院原則同意股指期貨品種以來,目前還沒有特別結帳會員。所以說目前市場上主要結算業務是由全面結帳會員、交易結帳會員完成的。他們談到了會員的分類,也給大家就客戶的一些分類情況做一下交流。
在股指期貨市場,他參與的客戶類別也是進行了適當的劃分,在這里給大家介紹一下他有一個一般客戶和特殊客戶。一般客戶大家比較熟悉,像一般自然人,還有一般的法人機構。然後還有一類是特殊客戶。是作為業績式的,也就是說監管層有要求的,他被歸為特殊法人。在下面有關於特殊法人的一段描述。就是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和合格的境外公司等特殊法人機構。這些特殊法人機構在相應的參與市場進行交易,實行相應的權利和基本要求會遵從一些監管層的相關規定和規范。在一般法人方面就沒有這些特殊的要求,這個也是提醒在座的機構投資者所重視和注意的。
中金所的交易規則體系
再來看看中金所現在最新修改發布的交易規則,也就是即將在股指期貨推出以後正式運行的交易規則體系。其中,交易規則是規定交易所的主要業務基本制度。也就是說參與股指期貨交易首先比較了解、掌握中金所的交易規則體系,熟悉這一品種當中的一些具體的規定。特別是關於期間風險控制的環節。股指期貨在風險控制的環節有許多不同於我們股票現貨市場,也不同於商品期貨市場的一些特殊的規定。這個環節的內容是我們大家可能需要認知細致的加以了解。
那麼,在業務規則之下還有業務細則,業務細則是對交易規則的具體化和補充。在業務細則的條款裡面,內容也比較多。除了有交易細則以外,交易細則是對交易規則的展開和補充。裡面對一些涉及到金融期貨一些具體的業務辦法和管理規定做了明確的表述。還有結算細則,結算細則這個是與我們的商品期貨一些結算細則有一定類似指出。但是也有很多金融期貨的獨有特點。無現金交割等都是他所獨有的特點,還有他的強制減倉的一些辦法和規定,在結算細則裡面有一定的體現。
第三個概念是風險管理辦法,風險管理辦法應該來說是涉及到機構投資者也是光大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當中,必須詳細了解和認真研讀的一個管理辦法。它期間可能會直接應該到大家在參與股指期貨當中交易過程中的一些秘密。其中關於一些持倉,關於持倉限額,關於信息披露,關於強制減倉所有很多具體的規定。在接下來的講解當中,我會為大傢具體的做一下介紹。接下來就是一些會員管理辦法,結算會員,結算業務細致,這個都是主要涉及到會員層面的,還有信息管理辦法,這個是涉及到中金所相關的信息披露。
這個大家已經知道了,目前各個交易所所有相應的增長信息提供,除了原先顯示的行情以外,現在都有或者其他增長顯示的行情,在信息管理辦法裡面也對增長的深度揭示的行情做了明確的表述,這個也是大家挺關注的。
還有一個就是在股票交易裡面不太多,在商品期貨,或者在股指期貨交易當中非常非常重要的,就是套期保值的管理辦法。所謂的套期保值的交易,是一個期貨術語。是相對於它相應的現貨市場上的部位進行避險操作的一種投資行為。那麼將來大家在股指期貨推出以後,在參與股指期貨的過程當中,可能會更多的設計到套期保值業務的申請,套期保值業務的批復,套期保值投資人的管理。這個可能也是作為機構投資者認真研究的一塊。
還有就是違規違約的處理辦法,這個是關於對會員單位對客戶參與期貨交易後的當中出現一些違規違約的一些看法。還有就是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這個是自上而下,從證監會到證券證監局,然後再到各個期貨公司全面落實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抑制。這是保證市場平穩運行的一個重要制度安排。
剛才已經給大家介紹了這么多,在座的機構投資者可能對初步的整體的規則體系,有了一定的認識。那麼接下來就圍繞著機構投資者的一些特別需後,在規則當中需要注意的一些相關要點給大家做一下簡易的交流。
特殊法人機構的開戶要求
第一個就是特殊法人機構的開戶要求。隨著股指期貨推出進城的較快,特別是22股指期貨交易編碼申請工作的順利展開,很多包括經基金公司在內的機構投資者,特殊法人機構投資者,都在密切的關注、了解股指期貨的相關交易編碼的開立情況,基金公司的參與情況。
關於特殊法人機構開戶有相關的具體要求,這個監管層正在緊鑼密鼓的制訂之中,我們也會把相關條款當中的具體要求給大家做一下介紹。第二個就是持倉限額的制度,在股指期貨的交易過程當中,制度設計的一經提稿,特別是2007年有過一稿,然後到2010年的最新修訂稿子。關於持倉限額制度方面,我們發現還是體現了一個變化趨勢,就是持倉限額的標准越來越嚴格,要求也越來越高。主要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市場預計初期的平穩。
那麼等會兒也會給大家介紹一下持倉限額方面發生的一些變化,和對機構投資者存在的一些影響。它總體的原則是限制。
第三塊也是中金所這一次新的規則設計中比較突出的特點。在傳統的國內商品期貨交易當中,它是有套期保值交易的投機交易之分的。也有相應的這種交易類型的選擇。但是在客戶編碼方面是沒有單獨的客戶編碼。
不過在股指期貨交易當中,現在是決定在套期保值交易、套利交易和投機交易是可以分別申請交易編碼的,所以說在座的機構投資者如果將來市場參與的規模相對來說比較大。在傳統的投機交易部位無法滿足的情況下,確實又有套期保值的套利的需求,可能就需要盡早開始申請套期保值交易編碼和套利的交易編碼。
結算交割
還有就是結算的交割,結算和交割也簡單的講一下股指期貨結算和交割的一些基本的特點。與現貨市場上的一些關聯。還有就是大戶持倉報告,在大戶持倉報告中,由於初期為了保證股指期貨的平穩,大戶持倉報告制度,包括其他的跨市場監管制度主要體現的是從嚴監管的勢頭,最後還要幾項就是強行清倉制度。在股指期貨市場上有一些強行平倉制度,強制減倉制度和套期保值業務的申請和管理。
在這里也給大家簡要的解釋一下,關於強制減倉的制度也是在這次規格變化的過程當中有所修訂。在座的可能有機構投資者對以前的強制減倉制度有所耳聞。那是出現了連續的16%的價格波幅以後會出現強制減倉,可能採取強制減倉。但在這一次強制減倉制度的修改過程當中已經明確了是連續單編次,也就是連續出現漲停,或者連續出現跌停的時候,交易所會採取強制減倉的措施。等會兒在後面會具體給大家做一下介紹。
套期保值業務的申請
還有一塊與大家將來的業務操作關系比較大的套期保值業務的申請。首先我們來看看客戶法人機構的開戶要求。也就是說,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投資者等,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需要對資產進行分戶管理的特殊法人機構,可以分戶管理資產向交易所申請開立交易編碼。也就是說這突破了原來商品期貨市場上很多年一直運行的一個客戶一個碼,然後下面沒有分碼,沒有其他編碼,原先就是一戶一碼制在商品期貨裡面。漸漸中證綜在在證券商戶方面的一些,為分戶管理資產的特殊法人設立證券商戶的一些特點和優勢。
在股指期貨交易當中也是規定,未具分戶管理的資產是可以想交易所申請開立交易編碼。這個是在座的機構投資者可以提前關注和提前了解。第二個就是特殊法人機構,申請股指期貨的交易編碼,必須獲得相關的監管機關或者是主管機關的批准。這個就是一個強制性的條件,也就是說,作為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和合格境外投資者的這些特殊法人機構,如果想申請股指期貨的交易編碼,是必須獲得監管部門的批准。參照證券市場上的經驗,對特殊法人的一些規定。可能包括信託公司、保險公司也是會被歸結為特殊法人機構,需要獲得相應的監管機關或者是主管機關允許。
談到內容和流程方面,那就是特殊法人機構申請開戶,需要填寫中國金融機構交易所特殊法人機構,交易編碼申請表,要提交相關的申請材料,並確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實性、准確性和公正性。這是從制度、流程和內容簡報的一些要求上。在審核責任方面 具體辦理特殊法人開戶的交易編碼手續方面也有一些不同於其他德伐日客戶和自然人客戶的一些特點。就是說會員一般對特殊法人機構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病人與特殊法人機構及其託管人共同到交易所辦理相關手續。其他的一般法人機構是沒有這個要求的。
也就是說,特殊法人機構及其託管人都要共同到交易所辦理相關手續。而且特殊法人開戶是必須經交易所審核通過後才允許開立交易編碼。這個是在開戶環節當中對特殊法人機構作出的要求。
從媒體近期的報道來說,關於基金、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資者等法人機構參與股指期貨有關規定與監管部門正在協商。近期可能會出台,這個是大家需要密切加以關注的。
持倉限額制度
剛才給大家談的就是特殊法人機構在開戶環節所需要注意的一些問題和細節供大家參考。接下來就談一下對於機構投資者參與期貨市場的投資操作,避險操作更為緊迫和更為需要注意的,那就是持倉限額制度。就是說交易所實行的是持倉限額制度,也就是說他有了持倉限額制度他就規定了會員,或者某一個客戶對某一個合約當天持倉的最大數量,也就是說超過了數量的話,在這一個客戶無法下除定量的單子。這個就是一個持倉的限額,是一個絕對量。
然後同意客戶在不同會員出開倉交易,寫在單一合約的單邊持倉的合計計算後超過會員的持倉限額。也就是說作為某一個機構投資者,作為某一個投資公司或者是一個大型的機構投資者,無論他在多數家會員處開戶,他的合計的編碼是不能超過持倉限額制度的要求。那麼,我們在這里就把這個持倉限額制度的具體數量要求給大家做一下展示。大家也了解一下他的數量化。
就是說會員和客戶的股指期貨合約持倉限額的具體規定分兩類。一類是進行投機交易的客戶,某一個合約的單邊持倉限額為100手。在2007年初次發布中金所交易規則當中這一持倉限額是600手,為了保證市場的平穩起步和高標準的要求,這次降為100手。如果我們以滬深300指數3000點計算,一張合約的價值是3000點乘以300個合約指數,這個大家都已經挺熟悉了,那就是90萬元。那麼進行投機交易的某一客戶、某一個合約單邊持倉限額就是9000萬,就是說是相當於對單一合約限制。
同時我們也知道,滬深300股指期貨推出以後,推一個期間內,是有4個合約在交易的。也就是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也就是說同一時間、同一方向,如果投資者是通過在四個合約上同時開倉的話,他所能持有的最大部位是400手。也就是約合3.6億。
這是第一個,持倉限額對投機客戶的絕對量限倉的一個要求。第二個就是某一個合約結算賬戶後,單邊持倉量超過100000手,結算會與下一個交易日,該合約單邊持倉量不得超過該合約單邊總持倉量的25%。也就是說單一結帳會員在市場規模達到一定程度以後,不得超過市場總量的四分之一。這個就是在100000手以上的規模。在這里提到的持倉限額就是提醒機構投資者一定要關注持倉限額的具體要求。根據持倉限額合理的調整。那麼在前面的交易編碼申請里給大家已經介紹過了,就是說新修訂的辦法裡面增加了一個套期保值和套利,可以根據投資的目標和要求申請相應的客戶編碼。
在這里就有一個具體的規定,在持倉限額制度裡面這里就規定了,就是說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合套利交易的客戶號持倉,按照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受投機客戶100手的限制。只要是你經交易所報批,經交易所審批可以後,部分要求的套期保值交易的部位和套利的部位他們持倉是不會受到持倉限額的約束的。也就是說在座的機構投資者,在套利交易方面有獨到的特長,獨到的模式,要盡早的開始向交易所實施套利交易的編碼,然後在套利交易編碼的情況下,實施相應的套利投資交易。這樣的話,這部分持倉是不會受到持倉限額投機100手的限制的。
然後套期保值交易也是一樣的,套期保值交易也有一些重大的突破。以往的套期保值交易在原地的規則裡面,時約設計,設計的時限也是比較短的。現在新修訂的規則裡面,對於套期保值交易,設計的時間是比較長的。然後不是對合約、對方向,你可以在不同合約上進行補充性的選擇,更好的滿足機構投資者避險的需求。所以說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現在也提供了很多的申請要求,這個可能是機構投資者下一階段可能需要盡早了解,盡早開始准備的。
就是說客戶和會員持倉達到或者超過持倉限額的時候會開倉交易。就是說有的時候大家在交易過程當中,發現了這種情況,可以查一下自己是不是各個合約累計的持倉部位已經超過了400手的限制就無法開倉,那個時候不止是交易系統的問題了。這里就是在把交易編碼跟大家說一下。
交易編碼制度
交易所都實行交易編碼制度。會員應當為每一個客戶單獨開立專門帳戶,申請交易編碼,為客戶辦交易。前面我已經說過了,就是說2月22日上午9時,中金所已經開始受理交易編碼。第一周已經有400個客戶實際參與了,取得了股指期貨的交易編碼,這還是在光大的IB營業部還沒有開始對客戶進行開戶業務的具體行動。根據法律形成的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需要對客戶進行分戶管理的特殊法人機構,可以為其分戶管理的姿態向交易所申請交易編碼,這個也是考慮到了這些特殊法人機構,不管你資產的一些規范和要求,法律也不會讓你違反制度的要求,所以規定客戶管理的資產是可以想交易所申請相應的交易編碼,面對分戶資產進行管理,保證相對資產的獨立性和安全性。
交易編碼就給大家簡單說一下,交易編碼是由12位數組成的,前四位數是會員號,後八位是客戶號。客戶在不同的會員處開戶,交易編碼當中客戶號是相同的。然後就是再給大家做一下解釋,就是說符合中國證監會及交易所規定的會員和客戶,可以根據從事套期保值交易、套利交易和投機交易的不同路徑分別事情客戶號,這個特別重要。作為機構投資者在參與這個市場之前可能更好的做好這些基礎性、制度性的普遍工作,多做一些申請工作。
再來把股指期貨不同於商品期貨的特點,再給大家做一下簡單的表述,在座的可能很多機構投資者對這個比較了解了,我們做一下簡單的表述。交易所目前也是實行了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也
Ⅵ 股指期貨開戶試題,在線等。。。30分鍾之內,求大神
不保證全部正確噢。。。錯錯錯 DBD ABBBC BCCAA ABBC
Ⅶ 股指期貨適當性制度是什麼
適當性審核主要審核3有1無,簡單理解就是有錢、有知識、有經驗、無污點。3有指的是:
(一)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您需提供加蓋期貨公司專用章的交易結算單作為證明材料)
(二)具備股指期貨基礎知識,通過相關測試。
(使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最新標准試卷)
(三)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模擬交易成交記錄,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
(您在公司營業網點辦理開戶手續時,可以現場查詢您的股指模擬交易記錄;您也可以提供加蓋期貨公司結算專用章的交易結算單作為證明材料)
一無指的是: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情形。
評估主要是綜合性評估表滿足70分的考核就可以過了,綜合性評估表包括:
Ⅷ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試行)的附件
股指期貨自然人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表(期貨公司模版) 指標項目 指標明細 分值 得分 計分原則 一、基本情況 ≤15分 以下兩者得分相加計算得分 年齡 18-22(含) □ 1 限選一欄 22-60(含) □ 10 60-70(不含)□ 1 學歷 碩士及以上 □ 5 限選一欄 本科 □ 4 大專 □ 3 大專以下 □ 1 二、相關投資經歷 ≤20分 以下兩者得分取最高值納入計算 商品期貨交易經歷 □ ≤20 根據交易情況、風控情況等綜合評估 證券交易經歷 □ ≤10 三、財務狀況 ≤50分 以下兩者得分取最高值納入計算 金融類資產 30萬以下 □ 1 限選一欄 30萬-50萬 □ ≤20 50萬-100萬 □ ≤40 100萬以上 □ 50 本人年收入 12萬以下 □ 1 限選一欄 12-20萬 □ ≤20 20-30萬 □ ≤40 30萬以上 □ 50 四、誠信狀況 ≤15分 個人誠信記錄 個人信用報告及中
期協投資者信用風
險信息資料庫信息 ≤15 根據投資者誠信記錄綜合評定。
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的不得
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 總得分 本人承諾
1. 以上內容均為本人如實填寫,本人對其真實性負責。如為他人代填,或填寫內容不屬實,本人自願承擔一切後果。
2.本人不存在重大未申報的不良信用記錄。
3.本人身體健康,不存在不適宜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情形。
投資者/承諾人(簽字):日期: 期貨公司客戶開發責任人(簽字):期貨公司開戶經辦人(簽字):
(公司正式員工)
日期:日期: 期貨公司業務部門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日期: 期貨公司評估意見:
期貨公司負責人或者授權人員(簽字或者蓋章):日期: 股指期貨自然人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表(證券公司模版) 指標項目 指標明細 分值 得分 計分原則 一、基本情況 ≤15分 以下兩者得分相加計算得分 年齡 18-22(含) □ 1 限選一欄 22-60(含) □ 10 60-70(不含)□ 1 學歷 碩士及以上 □ 5 限選一欄 本科 □ 4 大專 □ 3 大專以下 □ 1 二、相關投資經歷 ≤20分 以下兩者得分取最高值納入計算 商品期貨交易經歷 □ ≤20 根據交易情況、風控情況等綜合評估 證券交易經歷 □ ≤10 三、財務狀況 ≤50分 以下兩者得分取最高值納入計算 金融類資產 30萬以下 □ 1 限選一欄 30萬-50萬 □ ≤20 50萬-100萬 □ ≤40 100萬以上 □ 50 本人年收入 12萬以下 □ 1 限選一欄 12-20萬 □ ≤20 20-30萬 □ ≤40 30萬以上 □ 50 四、誠信狀況 ≤15分 個人誠信記錄 個人信用報告及中
期協投資者信用風
險信息資料庫信息 ≤15 根據投資者誠信記錄綜合評定。
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的不得
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 總得分 本人承諾
1. 以上內容均為本人如實填寫,本人對其真實性負責。如為他人代填,或填寫內容不屬實,本人自願承擔一切後果。
2.本人不存在重大未申報的不良信用記錄。
3.本人身體健康,不存在不適宜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情形。
投資者/承諾人(簽字):日期: 證券公司客戶開發責任人(簽字):證券公司開戶經辦人(簽字):
(公司正式員工)
日期:日期: 評估意見
證券公司營業部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日期: 期貨公司復核意見:
公司負責人或者授權人員(簽字或者蓋章):日期:
Ⅸ 什麼是《關於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保障股指期貨市場平穩、規范、健康運行,防範風險,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期貨公司管理辦法》和《關於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試行)》等行政法規、規章及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業務規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和本辦法要求,評估投資者的產品認知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當的投資者審慎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嚴格執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以下簡稱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各項要求,建立以了解客戶和分類管理為核心的客戶管理和服務制度。
第三條 投資者應當根據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要求,全面評估自身的經濟實力、產品認知能力、風險控制與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參與股指期貨交易。
第四條 期貨公司會員只能為符合下列標準的自然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
(一)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二)具備股指期貨基礎知識,通過相關測試;
(三)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模擬交易成交記錄,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
(四)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情形。
期貨公司會員除按上述標准對投資者進行審核外,還應當按照交易所制定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對投資者的基本情況、相關投資經歷、財務狀況和誠信狀況等進行綜合評估,不得為綜合評估得分低於規定標準的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
第五條 期貨公司會員只能為符合下列標準的一般法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
(一)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
(二)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三)具有相應的決策機制和操作流程;
(四)相關業務人員具備股指期貨基礎知識,通過相關測試;
(五)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模擬交易成交記錄;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
(六)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情形。
期貨公司會員為其他經濟組織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的,參照本條執行。
第六條 期貨公司會員只能為獲得監管機構或者主管機關批准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特殊法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
第七條 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投資者適當性標准進行調整。
第八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本辦法及交易所制定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制定本公司的實施方案,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完善內部分工與業務流程。
第九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建立並有效執行客戶開發責任追究制度,明確高級管理人員、業務部門負責人、營業部負責人、復核評估人、開戶經辦人、客戶開發人員的責任。
第十條 期貨公司會員開展股指期貨開戶業務,應當及時將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制度報交易所備案。交易所無異議的,期貨公司會員才能為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
第十一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向投資者充分揭示股指期貨風險,全面客觀介紹股指期貨法律法規、業務規則和產品特徵,嚴格驗證投資者資金、股指期貨模擬交易經歷和商品期貨交易經歷,測試投資者的股指期貨基礎知識,審慎評估投資者的誠信狀況和風險承受能力,認真審核投資者開戶申請材料。
第十二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督促客戶遵守與股指期貨交易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交易所業務規則,持續開展風險教育,加強客戶交易行為的合法合規性管理。
第十三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建立客戶資料檔案,除依法接受調查和檢查外,應當為客戶保密。
第十四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為客戶提供合理的投訴渠道,告知投訴的方法和程序,妥善處理糾紛,督促客戶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第十五條 期貨公司會員委託具有中間介紹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協助辦理開戶手續的,應當與證券公司建立業務對接規則,落實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相關要求,對證券公司相關業務進行復核。
第十六條 投資者應當如實申報開戶材料,不得採取虛假申報等手段規避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要求。
第十七條 投資者應當遵守「買賣自負」的原則, 承擔股指期貨交易的履約責任,不得以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標准為由拒絕承擔股指期貨交易履約責任。
第十八條 投資者應當通過正當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投資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不得侵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不得擾亂社會公共秩序、交易所及相關單位的工作秩序。
第十九條 交易所對期貨公司會員落實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相關要求的情況進行檢查時,期貨公司會員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投資者開戶材料、資金賬戶情況等資料,不得隱瞞、阻礙和拒絕。
交易所在檢查中發現從事中間介紹業務的證券公司存在違規行為的,進行必要的延伸檢查,並將有關違規情況通報中國證監會相關派出機構。
第二十條 對存在或者可能存在違反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行為的期貨公司會員,交易所可以採取約見談話、責令參加培訓、增加內控合規自查次數、口頭警示、書面警示、責令處分責任人員、限期說明情況、專項調查和暫停受理或者辦理相關業務等監管措施。
第二十一條 期貨公司會員違反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交易所可以對其採取責令整改、談話提醒、書面警示、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暫停受理申請開立新的交易編碼、暫停或者限制業務、調整或者取消會員資格等處理措施;情節嚴重的,交易所可以向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提出行政處罰或者紀律處分建議。
第二十二條 期貨公司會員工作人員對違規行為負有責任的,交易所可以採取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暫停從事交易所期貨業務和取消從事交易所期貨業務資格等處理措施;情節嚴重的,交易所可以向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提出撤銷任職資格、取消從業資格等行政處罰或者紀律處分建議。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特殊法人包括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須經監管機構或者主管機關批准才能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其他法人;一般法人系指特殊法人以外的法人。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交易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Ⅹ 《關於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是根據哪些法規和規章制定出
去年該規定將股指期貨修訂成了金融期貨,因為國債期貨上市,將國債期貨與股指期貨並稱為金融期貨,同時為其他金融期貨上市提供相關法律依據。
各會員單位 :
為了配合國債期貨上市,與證監會新修訂的《關於建立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相銜接,協會修改了《期貨公司執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管理規則(試行)》 。該 《管理規則》 已於 8 月 12 日經協會第三屆理事會第 十五 次會議審議通過。 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二○ 一三 年 九 月 三 日
——————————————————————————————————————
證監會公告[2010]4號——關於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試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10〕4 號
現公布《關於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試行)》,自2010年2月8日起施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年二月五日
————————————————————————————————————————
(《 期貨公司執行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管理規則(修訂) 》於 2010年2月9日發布實施,2013年8月12日經協會第三屆理事會第十五次會議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