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想了解期貨的一些常用術語
【期貨交易】:指買賣雙方成交後不即時交割,而是按契約規定的成交價格、數量,到約定的交割期限後再履行交割手續的交易。
【期貨合約】:期貨合約是一種在將來的某個時間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等級的商品的遠期合約或協議。在已經批準的交易所的交易廳內達成,具有法律的約束力。相對於現貨的遠期合約來說,具有標准化格式;便於轉手買賣;實貨交割比例小;履約率甚高。期貨交易所為期貨合同規定了標准化的數量、質量、交割地點、交割時間,至於期貨價格則是隨市場行情的變動而變動的。
【遠期合約】:是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求由買賣雙方自行簽訂的合約。
【掉期合約】:是一種內交易雙方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合約。更為准確他說,掉期合約是當事人之間簽討的在未來某一期間內相互交換他們認為具有相等經濟價值的現金流的合約。較為常見的是利率掉期合約和貨幣掉期合約。
【期貨市場】:是進行期貨交易的場所,是多種期交易關系的總和。它是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現貨市場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高度組織化和高度規范化的市場形式。既是現貨市場的延伸,又是市場的又一個高級發展階段。從組織結構上看,廣義上的期貨市場包括期貨交易所、結算所或結算公司、經紀公司和期貨交易員;狹義上的期貨市場僅指期貨交易所。
【期貨交易所】:是買賣期貨合約的場所,是期貨市場的核心。它是一種非營利機構,但是它的非營利性僅指交易所本身不進行交易活動,不以盈利為目的不等於不講利益核算。在這個意義上,交易所還是一個財務獨立的營利組織,它在為交易者提供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場所和有效監督服務基礎上實現合理的經濟利益,包括會員會費收入、交易手續費收入、信息服務收入及其它收入。它所制定的一套制度規則為整個期貨市場提供了一種自我管理機制,使得期貨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得以實現。
【期貨經紀商】:是指依法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並收取一定手續費的中介組織,一般稱之為期貨經紀公司。
【場內交易】:又稱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參與者收取保證金、同時負責進行清算和承擔履約擔保責任的特點。
【場外交易】:又稱櫃台交易,指交易雙方直接成為交易對手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有許多形態,可以根據每個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設計出不同內容的產品。
【上市品種】:指期貨合約交易的標的物,如合約所代表的玉米、銅、石油等。並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適合做期貨交易,在眾多的實物商品中,一般而言只有具備下列屬性的商品才能作為期貨合約的上市品種:一是價格波動大。二是供需量大。三是易於分級和標准化。四是易於儲存、運輸。根據交易品種,期貨交易可分為兩大類: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以實物商品,如玉米、小麥、銅、鋁等作為期貨品種的屬商品期貨。以金融產品,如匯率、利率、股票指數等作為期貨品種的屬於金融期貨。金融期貨品種一般不存在質量問題,交割也大都採用差價結算的現金交割方式。我國上市品種主要有銅、鋁、大豆、小麥和天然橡膠。
【商品期貨】: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商品期貨歷史悠久,種類繁多,主要包括農副產品、金屬產品、能源產品等幾大類。具體而言,農副產品約20種,包括玉米,大豆、小麥、稻穀、燕麥、大麥、黑麥、豬肚、活豬、活牛、小牛、大豆粉、大豆油、可可、咖啡、棉花、羊毛、糖、橙汁、菜籽油等,其中大豆、玉米、小麥被稱為三大農產品期貨:金屬產品9種、包括金、銀、銅、鋁、鉛、鋅、鎳、耙、鉑;化工產品5種,有原油3、取暖用油、無鉛普通汽油、丙烷、天然橡膠;林業產品2種,有木材、夾板。
【商品期貨交易】:商品期貨交易是代表特定商品的 ""標准化合約""(即 ""期貨合約"")的買賣。
【金融期貨】:指以金融工具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金融期貨作為期貨交易中的一種,具有期貨交易的一般特點,但與商品期貨相比較,其合約標的物不是實物商品,而是傳統的金融商品,如證券、貨幣、匯率、利率等。
【利率期貨】:是指以債券類證券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它可以迴避銀行利率波動所引起的證券價格變動的風險。
【貨幣期貨】:又稱外匯期貨,它是以匯率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用來迴避匯率風險。
【股票指數期貨】:是一種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合約。
【期權】:又稱選擇權,期權交易實際上是一種權利的買賣。這種權利是指投資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的任何時候,以事先確定好的價格(稱協定價格),向期權的賣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商品」,不論在此期間該「商品」的價格如何變化。期權合約對期限、協定價格、交易數量、種類等作出約定。在有效期內,買主可以自由選擇行使轉賣權利;如認為不利,則可以放棄這一權利;超過規定期限,合同則失效,買主的期權也自動失效。期權有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之分。
【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
【看跌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賣出標的物的權利。
【期權買方】:看漲期權或看跌期權購買者。期權買方擁有承擔某一期貨部位的權利,但不是義務。亦稱期權持有者。
【期權賣方】:通過賣出期權合約賺取權利金,並在期權持有者要求行使權利時負有履約義務的人。亦稱銷售者。
【歐式期權】:是指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才被允許執行的期權,它在大部分場外交易中被採用。
【美式期權】:是指可以在成交後有效期內任何一天被執行的期權,多為場內交易所採用。
【實值期權】:具有內在價值的期權。當看漲期權的敲定價格低於相關期貨合約的當時市場價格時,該看漲期權具有內涵價值。當看跌期權的敲定價格高於相關期貨合約的當時市場價格時,該看跌期權具有內涵價值。
【虛值期權】:不具有內涵價值的期權,即敲定價高於當時期貨價格的看漲期權或敲定價低於當時期貨價格的看跌期權。
【利率掉期交易】:是相同種貨幣資金的不同種類利率之間的交換交易,一般不伴隨本金的交換。
【貨幣掉期交易】:是指兩種貨幣之間的交換交易,在一般情況下,是指兩種貨幣資金的本金交換。
【外匯按金交易】:是指在金融機構之間及金融機構與投資者之間進行的一種遠期外匯買賣方式。在交易時,交易者只付出1%~10%的按金(保證金),就可進行100%額度的交易。
【經調整的期貨價格】: 相當於現貨價格的期貨價格。計算方法:用期貨價格乘以用於交割的某一特定金融證券(如國庫券)的轉換系數(因子)。
【委託單】:出市代表經由計算機終端輸入的商品買賣定單。
【成交單】:經計算機配對後產生的買賣合約單。
【昨收市】:指前一交易日的最後一筆成交價格。
【開盤價】:當天某商品的第一筆成交價。
【收盤價】:當天某商品最後一筆成交價。
【最高價】:當天某商品最高成交價。
【最低價】:當天某商品最低成交價。
【最新價】:當天某商品當前最新成交價。
【成交價】:指某一期貨合約的最新一筆交易定價。
【結算價】:當天某商品所有成交合約的加權平均價。
【阻力點】:價格難於超越的某一價格水平。
【支持點】: 由於對合約之吸購,使得價格難以跌過某一特定價格水平。
【成交量】:指某一時間內買進或賣出的商品期貨合約數量,通常為一個交易日的成交合約數。
【持倉量】:尚未經相反的期貨或期權合約相對沖,也未進行實貨交割或履行期權合約的某種商品期貨或期權合約。
【結算價】:經加權後的成交價。
【開倉量】:每一筆成交量中新開倉的數量。
【平倉量】:每一筆成交量中平倉的數量。
【加權量】:交易所計算結算價時所涉及的參數。
【買價】:某商品當前最高申報買入價。
【賣價】:某商品當前最低申報賣出價。
【價差】:兩個相關聯市場或商品間的價格差異。
【波動】: 用於衡量在一定期間內的價格變動的計算方法。通常以百分點表示,而以每日價格變動百分點的年標准差來計算。
【漲跌幅】:某商品當日收盤價與昨日結算價之間的價差。
【停板額】: 由交易所逐日為每種合約規定的最大價格波動幅度(范圍)。
【漲停板額】:某商品當日可輸入的最高限價(等於昨結算價+最大變動幅度)。
【跌停板額】:某商品當日可輸入的最低限價(等於昨結算價—最大變幅)。
【空盤量】:尚未經相反的期貨或期權合約相對沖,也未進行實貨交割或履行期權合約的某種商品期貨或期權合約總數量。
【交易量】:在某一時間內買進或賣出的商品期貨合約數量。交易量通常指每一交易日成交的合約數量。
【開倉】:在期貨交易中通常有兩種操作方式,一種是看漲行情做多頭(買方),另一種是看跌行情做空頭(賣方)。無論是做多或做空,下單買賣就稱之為「開倉」。
【平倉】:買入後賣出, 或賣出後買入結算原先所做的新單。
【單號】:系統為委託單或成交單分配的唯一標識。
【質押】:指會員提出申請並經交易所批准,將持有的權利憑證移交交易所佔有,作為其履行交易保證金債務的擔保行為。權利憑證質押僅限於交易保證金,但虧損、費用、稅金等款項均須以貨幣資金結清。
【限倉制度】:是期貨交易所為了防止市場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交易者和防範操縱市場行為,對會員和客戶的持倉數量進行限制的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與限倉制度緊密相關的另外一個控制交易風險、防止大戶操縱市場行為的制度。
【逐日盯市制度】:是指結算部門在每日閉市後計算、檢查保證金賬戶余額,通過適時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使保證金余額維持在一定水平之上,防止負債現象發生的結算制度。
【套期保值交易】:套期保值指在期貨市場上買入(或賣出)與現貨市場交易方向相反、數量相等的同種商品的期貨合約,進而無論現貨供應市場價格怎樣波動,最終都能取得在一個市場上虧損的同時在另一個市場盈利的結果,並且虧損額與盈利額大致相等,從而達到歸避風險的目的。
【多頭套期保值】:多頭套期保值是指交易者先在期貨市場買進期貨,以便在將來現貨市場買進時不致於因價格上漲而給自己造成經濟損失的一種期貨交易方式。
【空頭套期保值】:賣出期貨合約,以防止將來賣出現貨商品時因價格下跌而導致的損失。當賣出現貨商品時,將先以前賣出的期貨合約通過買進另一數量、類別和交割月份相等的期貨合約相對沖,以結束保值。亦稱賣期保值。
B. 「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里的綜合題是什麼
綜合題是客觀選擇題。
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所有考試試題都是客觀選擇題,考試科目為兩科,分別是「期貨基礎知識」與「期貨法律法規」。
每一科都可分為四類:
1、單項選擇題: 60 道,每道 0.5 分,共 30 分;
2、多項選擇題: 60 道,每道 0.5 分,共 30 分;
3、判斷是非題: 20 道,每道 0.5 分,共10分;
4、綜合題: 15道, 每道2分,共30分
(2)期貨傭金商又被稱為擴展閱讀:
一、報考條件
1 、年滿 18 周歲;
2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組織實施
1 、報名方式:報名採取網上報名方式。根據考試公告公布的報名時間考生可登陸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報名。
2 、報考費用:報名費單科 70 元。
3 、考試地點選擇:目前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每年均會安排在全國 35 個城市或幾大城市舉行,具體開考次數及考試地點安排以考試公告為准。考生可根據個人需要就近選擇考試地點。
4 、考試方式:考試採取閉卷、計算機考試方式進行。
5 、考試承辦:目前考務工作由 ATA 公司具體承辦。
三、申請者必須具備的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高中(含高中、中專)以上學歷;
4、最近三年無違法犯罪記錄;
5、已參加全國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兩門成績均合格且成績在有效期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從業資格考試
C. 分不清 期貨傭金商 介紹經紀商 場內經濟人 誰解釋一下
簡單理解如這樣:
傭金商:也就是我們國內的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
介紹經紀商:指為期貨公司提供訂立合同機會的券商,如我國現在有的券商可以開展IB業務——為期貨公司提供訂立股指期貨開戶和服務的券商;
場內經濟人:券商或期貨公司的出市代表,也就是交易所里的紅馬甲
D. 期貨傭金問題
是的,理解基本正確。但不是客戶手續費的全部的50%,而只是期貨公司拿到的那部分的50%。
比如若期貨公司每手大豆收你的客戶10元,其中交易所要收走4元,剩下的6元才是期貨公司實際收取的,這6元中公司和你各得3元。
另外你如果有個20萬資金的客戶的話,手續費很難炒到每月3萬元的,因為那樣的話你要很高的炒單技巧,單量上去了還不能讓客戶賠大錢,有這種本事你自己就可以做單掙錢了。
E. 期貨傭金商的介紹
期貨傭金商((Futures Commission Merchant, FCM))。
期貨傭金商又稱經紀行或傭金行,是代表金融、商業機構或一般公眾進行期貨交易的公司或個人組織,其目的就是從代理交易中收取傭金。
期貨傭金商一般都是期貨交易所的會員,有資格指令場內經紀人進行期貨交易,或者本身就是期貨交易所的會員。他是廣大非會員參加期貨交易的中介。他以最高的誠信向期貨交易所、清算所和客戶負責。 美國期貨市場中經紀人類別較多。通常而言,主要有期貨傭金商(Futures Commission Merchant)、場內經紀人(Floor Brokers)、經紀商代理人(Associated Persons)、商品基金經理(Commodity Pool Operators)、商品交易顧問(Commodity Trading Advisors)、介紹經紀人(Introcing Brokers)。其中,期貨傭金商和場內經紀人的職能與我國期貨經紀公司和出市代表相類似。 大部分傭金商都具備某家交易所的成員資格,它們有的是大經紀公司或投資銀行的一個部門有的是其下屬公司。
《美國期貨交易法》第2條a(定義)(12)款規定:「期貨傭金商是指根據合同市場規則招攬或收受商品的期貨買賣訂單;根據該招攬和收受的訂單,接受作為交易或合同的或由於交易和合同所需的保證金、擔保和保證的資金、證券或財產(或能替代資金、證券和財產的信譽)的個人、社團、合夥企業、公司或信託行。」
期貨傭金商是美國期貨業中最主要的期貨經紀中介,是各種期貨中介機構的核心;在美國大約有400多家這樣的公司,在日本也有350多家它是廣大非會員參加期貨交易的中介,以最高的誠信向期貨交易所、清算所和客戶負責。
在美國,期貨傭金商必須在期貨交易委員會那兒注冊、登記,並獲得許可證才能從事此項經營。它的所有經營行為都受到期貨交易委員會的監督。
F. 期貨傭金商(期貨代理商)是什麼
尋求和接受期貨和期權合約買賣指令,並以此向客戶收取
費用或其它資財的個人或組織。
G. 期貨交易傭金
商品 名稱
銅
鋁
鋅
天膠
黃金
燃料油
豆二
豆一
玉米
豆粕
豆油
棕櫚油
聚乙烯
菜籽油
棉花
PTA
白糖版
硬麥
強麥權
滬深300
交易所 手續費
萬分之二
5元/手
12元/手
5元/手
30元/手
2元/手
4元/手
2元/手
3元/手
4元/手
6元/手
2元/手
6元/手
4元/手
2元/手
萬分之 零點五
H. 什麼是期貨居間商
期貨居間商,在法律上理解,就是為投資者或期貨公司介紹訂約或提供訂約機會的個人或法人。其主要作用是在投資者與期貨公司訂立經紀合同時起媒介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42條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2003年7月份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指出:「公民、法人受期貨公司或者客戶委託,作為居間人為其提供訂約的機會或者訂立期貨經紀合同中介服務的,期貨公司或者客戶應當按照約定向居間人支付報酬。居間人應當獨立承擔基於居間經紀關系所產生的民事責任。」這是法律上期貨居間商的基本內涵。
其居間行為是指報告訂立合同的信息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但在實際的期貨市場上期貨居間人不僅居間介紹,促成期貨經紀公司和期貨投資者訂立經紀合同,而且還從事包括投資咨詢、代理交易等期貨交易活動。
I. 期貨交易規則
期貨交易與一般的現貨交易相比,期貨交易在其業務操作流程上具有自身的特點。期貨交易業務操作一般包括開戶、委託、結算、交割等幾個方面。
期貨交易規則要求交易參與者在決定參與交易的時候,必須首先履行開立交易賬戶的手續。要買進或賣出一張(或更多的)期貨合約,必須經過下單、交易、回報幾個環節,來完成一個基本的流程。
1、開戶
由於期貨交易必須集中在交易所內進行,而在場內操作交易的只能是交易所的會員,包括期貨經紀公司和自營會員。普通投資者在進入期貨市場交易之前,應首先選擇一個具備合法代理資格、信譽好、資金安全、運作規范和收費比較合理的期貨經紀公司會員。自營會員沒有代理資格。
投資者在經過對比、判斷,選定期貨經紀公司之後,即可向該期貨經紀公司提出委託申請,開立賬戶。開立賬戶實質上是投資者(委託人)與期貨經紀公司(代理人)之間建立的一種法律關系。
一般來說,各期貨經紀公司會員為客戶開設賬戶的程序及所需的文件不盡相同,但基本程序及方法大致相同。
2、委託
客戶在按規定足額繳納開戶保證金後,即可開始交易,進行委託下單。所謂下單,是指客戶在每筆交易前向期貨經紀公司業務人員下達交易指令,說明擬買賣合約的種類、數量、價格等的行為。通常,客戶應先熟悉和掌握有關的交易指令,然後選擇不同的期貨合約進行具體交易。
3、結算
結算是指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有關規定對會員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費、交割貨款和其他有關款項進行的計算、劃撥。結算包括交易所對會員的結算和期貨經紀公司會員對其客戶的結算,其計算結果將被計入客戶的保證金賬戶。
(9)期貨傭金商又被稱為擴展閱讀
期貨市場的構成
1、期貨交易所
所有的也稱商品交易所,是經政府部門批准認可的專門進行期貨合約買賣的場所,一般實行會員制,其財產來源於初始投資及會員會費、席位費及交易手續費。交易所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下設董事會或理事會,董事會聘任交易所總裁負責日常行政和管理工作。
2、期貨傭金商
又稱經紀行,是依法成立的以期貨代理業務為主的公司,他們以自己的名義代理客戶買賣期貨,收取傭金,並向交易所、清算所和客戶負責。
3、清算所
是負責期貨合約對沖、結算和交割的機構。
從組織形式上看,有的附屬於交易所,也有的完全獨立。清算所是期貨交易雙方的代理人,擁有代位權,對期貨合同的買家來說它代表賣家,而對期貨合同的賣家來說它代表買家,並有義務擔保每筆合約的履行,因此具有權威性,是期貨市場運行機制的核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