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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期外匯交易的特點是

發布時間:2022-04-01 05:26:51

❶ 遠期外匯的交易特點

(1)雙方簽訂合同後,無需立即支付外匯或該國貨幣,而是延至將來某個時間;
(2)買賣規模較大;
(3)買賣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值,避免外匯匯率漲跌的風險;
(4)外匯銀行與客戶簽訂的合同須經外匯經紀人擔保。
此外,客戶還應繳存一定數量的押金或抵押品。當匯率變化不大時,銀行可把押金或抵押品抵補應負擔的損失。當匯率變化使客戶的損失超過押金或抵押品時,銀行就應通知客戶加存押金或抵押品,否則,合同就無效。客戶所存的押金,銀行視其為存款予以計息。 1、進出口商預先買進或賣出期匯,以避免匯率變動風險
匯率變動是經常性的,在商品貿易往來中,時間越長,由匯率變動所帶來的風險也就越大,而進出口商從簽訂買賣合同到交貨、付款又往往需要相當長時間(通常達30天~90天,有的更長),因此,有可能因匯率變動而遭受損失。進出口商為避免匯率波動所帶來的風險,就想盡辦法在收取或支付款項時,按成交時的匯率辦理交割。
2、外匯銀行為了平衡其遠期外匯持有額而交易
遠期外匯持有額就是外匯頭寸(foreign exchange position)。進出口商為避免外匯風險而進行期匯交易,實質上就是把匯率變動的風險轉嫁給外匯銀行。外匯銀行之所以有風險,是因為它在與客戶進行了多種交易以後,會產生一天的外匯綜合持有額或總頭寸(overall position),在這當中難免會出現期匯和現匯的超買或超賣現象。這樣,外匯銀行就處於匯率變動的風險之中。為此,外匯銀行就設法把它的外匯頭寸予以平衡,即要對不同期限不同貨幣頭寸的餘缺進行拋售或補進,由此求得期匯頭寸的平衡。
在出現期匯頭寸不平衡時,外匯銀行應先買入或賣出同類同額現匯,再拋補這筆期匯。也就是說用買賣同類同額的現匯來掩護這筆期匯頭寸平衡前的外匯風險。其次,銀行在平衡期匯頭寸時,還必須著眼於即期匯率的變動和即期匯率與遠期匯率差額的大小。
3、短期投資者或定期債務投資者預約買賣期匯以規避風險
在沒有外匯管制的情況下,如果一國的利率低於他國,該國的資金就會流往他國以謀求高息。假設在匯率不變的情況下紐約投資市場利率比倫敦高,兩者分別為 9.8%和7.2%,則英國的投資者為追求高息,就會用英鎊現款購買美元現匯,然後將其投資於3個月期的美國國庫券,待該國庫券到期後將美元本利兌換成英鎊匯回國內。這樣,投資者可多獲得2.6%的利息,但如果3個月後,美元匯率下跌,投資者就得花更多的美元去兌換英鎊,因此就有可能換不回投資的英鎊數量而遭致損失。為此,英國投資者可以在買進美元現匯的同時,賣出3個月的美元期匯,這樣,只要美元遠期匯率貼水不超過兩地的利差(2.6%),投資者的匯率風險就可以消除。當然如果超過這個利差,投資者就無利可圖而且還會遭到損失。這是就在國外投資而言的,如果在國外有定期外匯債務的人,則就要購進期匯以防債務到期時多付出該國貨幣。

❷ 金融遠期交易的特點

區別大致可以分為六種:1.基礎資產不同,一般可以做期貨交易的工具都可以做期權交易,但是可以做期權交易的金融工具未必可以做期貨交易。2.交易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期貨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對稱,即任何一方都有要求對方履約的權利,又有自己對對方履約的義務。而期權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存在明顯的不對稱性,期權的購買者,無需開立保證金賬戶,也無需繳納保證金。3.現金流轉不同,期貨雙方在成交時不發生現金收付關系,但成交之後,交易雙方將因價格的變動而發生現金流轉。因此期貨雙方都必須保有一定流動性較高的資產。而期權,在交易時,期權購買者偉取得期權所賦予的權利,必須向期權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權費,但是成交之後,除了履約雙方將不再發生任何現金流轉。4.履約保證不同,期貨雙方均需開立保證金賬戶,並按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只有期權出售者,尤其是無擔保的出售者才需要開立保證金賬戶,並繳納保證金,以保證其履約的義務。至於期權的購買者,無需開立保證金賬戶,也無需繳納保證金。5.盈虧特點不同,期貨交易雙方都無權違約,也無權要求提前交割推遲交割,而只能在到期前的任一時間通過反向交易實現對沖或到期進行實物交割。因此從理論上說,期貨交易中雙方潛在的盈虧無限。期權交易中,由於購買者與出售者在權利和義務上的不對稱性,他們在交易中的盈虧也是不對稱的。從理論上說,期權購買者在交易中的潛在虧損時有限的,僅限於他所支付的期權費,而他可能得到的盈利卻是無限;相反,期權出售者在交易中的盈利是有限的,僅僅是他所取得的期權費,而可能遭遇損失卻是無限的。6.套期保值的作用於效果不同,人們利用期貨進行套期保值,在避免價格不理變動造成損失的同時,也必須放棄價格有利變動可能獲得的利益。而期權套期保值,如果價格發生不利變動,套期保值者可以通過執行期權來避免損失,如果價格發生有利變動,套期保值者又可以通過放棄期權來保護自己的利益,這樣,期權既可以避免價格不利變動造成的損失,也可以保住價格有利變動而帶來的利益。

❸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相比的特點有哪些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外匯期貨交易是買賣雙方在期貨交易所通過買賣合約,承諾未來某一特定日期以協議價格交割某種有標准數量的外匯的交易形式。遠期外匯交易是指外匯買賣成交後,當時並不辦理,而是根據合同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內以成交時商定的價格交割一定數量的外匯的交易形式,二者區別如下:
(一)交易目的不同: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目的的有兩類,一類是為了規避外匯風險,如套期保值者;再一類是進行外匯投機活動以謀求暴利,如投機者。而從事遠期外匯交易的目的主要地規避外匯風險。
(二)交易者及其相互關系不同:外匯期貨交易的參加者可以是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公司、政府和個人,只要按規定交納保證金,均可通過期貨交易所中有會員身份經濟行、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信用良好的企業等。由於交易所設有清算機構,因此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參加者不必考慮交易對方的信用商、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信用良好的企業等。由於遠期外匯交易缺乏如期貨交易中清算所那樣的中介機構做保障,因而參加者都必須考慮對方的信用狀況。從交割清算角度來看,遠期外匯交易的風險較外匯期貨交易的風險為高。
(三)交易工具不同: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的是外匯期貨合約(Futures Contract),而遠期外匯市廛上交易的是遠期外匯合約(Forward Contract)。前者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交易額是用合同的數量多少來表示的。買賣額最小是一個合同,大的可以是幾個合同。每個合同的金額,不同的貨幣有不同的規定。而外匯遠期合約則無固定的規格,合約細則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四)交易組織不同:外匯期貨交易主要在期貨交易所進行,採取公開喊價的方式成交,基本上一個有形的交易則是各銀行同業間、銀行與經紀人間以及銀行與客戶間通過電訊手段來進行的無形市場,也就是說通常所說的OTC市場。
(五)交易規則不同:外匯期貨交易採用保證金制度,每天的交易都要通過清算所進行清算,盈餘者可以提走多餘的現金,而虧蝕者則需要補交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是不需要保證金的,交易雙方只在到期交割時進行結算。
(六)交易結果不同:外匯期貨市場可以用來保值,也可以用來投機的,而起期貨交易本身也提供這種條件。貨幣期貨交易交割的方式有兩種:(1)等到到期日交割。在實際操作中,只有很少的合同進行到期時的實際交割,只佔1%~2%.(2)隨時做一筆相反方向的相同合同數量和交割月的期貨交易,叫做「結清」,絕大部分期貨交易都是如此。如果你買了若干個外幣期貨合同,隨後又賣出了同樣數量的相同的合同,這樣就不僅軋平了頭寸,而且完全結清了自己已做過的合同,也就是說等合同到期時,你不用再去進行貨幣的收付了。而遠期外匯交易,一般都會在指定交割日交割現貨。此外,貨幣期貨的交割都通過清算所統一進行,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客戶與銀行之間的直接清算交割。
(七)交割日期的不同:外幣期貨合同中規定合同的到期日為交割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不同品種的交割月完全不同,外幣期貨的交割月份一般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遠期外匯交易則沒有交割日期的固定規定,可由客戶根據需要自由選擇。除此之外,對合約的轉讓,外匯期貨合約是可以轉讓的,而遠期外匯合約則不可轉讓的,所以流動性較弱。 總之,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點區別是明顯的,是兩種不同一種類的交易形式,但二者也有相同之處,如兩種交易形式的原來基本上是一致的,而且兩種形式的作用也有許多方面是一致的。

❹ 與外匯期權和擇期期權相比,遠期外匯交易的特點是

遠期外匯交易,場內的就是外匯期貨
外匯期貨:可以約定在遠期按當前約定的匯率來兌換相應外幣,等於鎖定了未來的外匯匯率,這樣浮動匯率就可以不對你的外匯收入產生影響了。
外匯期權:只需要你繳納一定的期權費用,你就可以獲得未來按照某既定的匯率跟期權賣方來兌換相應的外幣了,這個期權約定的匯率就是未來外幣最低保障值,當匯率跌破約定的匯率時你可以進行兌換,當匯率上升時也可不兌換,這樣你就可以保障你的外匯收益在約定的匯率以上啦。
相同點:遠期合約;在發達國家都可自由流通;
不同點:標的不一樣(前面是交易,後者是交易的權利);到期前者必須交割,後者由買方決定是否交割。

❺ 遠期外匯交易有哪些特點,遠期外匯交易有哪些特點資訊

遠期外匯買賣業務是指買賣雙方按外匯合同約定的匯率,在約定的期限進行交割的專外匯交易。由申屬請客戶向中國銀行發出辦理遠期外匯買賣指令,通過書面委託形式確定交易細節,成交後,由中國銀行出具交易證實,並在交割日(成交日後第二個工作日以後的某一時期)實現收付。可根據需要,在交易期中要求銀行對該交易進行平盤或在交易到期日前要求銀行對該交易進行一次展期。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❻ 遠期外匯交易有哪些特點

又稱期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後並不立即辦理交割,而是事先約定幣種、金額、匯率、交割時間等交易條件,到期才進行實際交割的外匯交易。
與即期外匯交易的根本區別 在於交割日不同。凡是交割日在成交兩個營業日以後的外匯交易均屬於遠期外匯交易。

❼ 即期外匯交易和遠期外匯交易各有什麼特點

外匯交易的特點可以再匯通網fx678上知道對於外匯風險很大要做好風險預估

❽ 與遠期外匯交易與相比,期供外匯交易的特徵有哪些

答案為a。人民幣匯率從1人民幣兌換14日元到1人民幣兌換16元,人民幣升值,日元貶值。客戶按15的匯率買入人民幣,日元貶值,遠期合約虧損。

❾ 遠期外匯交易特點有哪些


1、交易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後,並不需要在同一時間交付本國貨幣和外匯,而是在約定的未來某一時間進行支付。


2、遠期外匯交易的資金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大。


3、投資者進行遠期外匯交易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套期保值,減少匯率變化帶來的損失。


4、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必須有外匯經紀人進行擔保。


5、客戶必須繳納一定的數量的押金,或者提供物品作為抵押。


以上就是關於遠期外匯交易特點有哪些的內容介紹了,希望對大家有用。

❿ 遠期外匯交易的特點

(1)雙方簽訂合同後,無需立即支付外匯或本國貨幣,而是延至將來某個時間;
(2)買賣規模較大;
(3)買賣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值,避免外匯匯率漲跌的風險;
(4)外匯銀行與客戶簽訂的合同須經外匯經紀人擔保。此外,客戶還應繳存一定數量的押金或抵押品。當匯率變化不大時,銀行可把押金或抵押品抵補應負擔的損失。當匯率變化使客戶的損失超過押金或抵押品時,銀行就應通知客戶加存押金或抵押品,否則,合同就無效。客戶所存的押金,銀行視其為存款予以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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