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匯託管理財是真的嗎
外匯託管理財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假的,由於外匯交易公司比較多,大家要謹防騙子公司。
外匯投資理財規劃:
外匯理財規劃的基本內容有以下兩個方面:
1、確定個人外匯理財目標
外匯投資者可能會有很多理財願望,如分散投資風險、實現外匯保值增值、為未來出國留學及出國旅遊准備外匯等。但是,這些願望並不能簡單地等同於理財目標。
進行外匯理財規劃的基本目標,就是要把;外匯投資者合理的外匯理財願望轉化為具體的外匯理財目標。理財目標和理財願望相比有兩個明顯的特徵:一是理財目標可以用貨幣進行量化;二是有可以實現的期限。
(1)外匯券商信託理財擴展閱讀:
防範外匯詐騙需要加強全球監管:
金融在經濟活動中所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良性的金融工具、健康的金融市場在引導社會資金流動、優化資源配置、推動經濟發展上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鑒於此,長期以來金融都是社會輿論共同關心的熱點話題,但也因此受到了不法分子覬覦,通過犯罪手段從中牟利,對社會財富安全以及金融財稅秩序構成了嚴重的威脅。
就外匯詐騙而言,其實詐騙機構大多數運用的都是「龐氏騙局」,又稱為金字塔(傳銷)騙局,所不同的只是它披上了新的外衣,製造新的噱頭,好讓其重新粉墨登場。
當然,也有一些黑心外匯平台,雖不是「龐氏騙局」,但極其不負責任地給投資者造成慘重損失。所利用的,依然是投資者或消費者對於相關法規及行業的知識盲區以及揣著一顆浮躁之心、渴望走捷徑實現一夜暴富的貪念。
因此,如何從快從嚴打擊各種外匯詐騙,盡快建立一套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是目前世界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
從長遠防範來講,每個國家可考慮採取類似近期緊急叫停首次代幣融資(ICO)的做法。虛擬貨幣融資在內的「代幣發行融資」的存在,構築了一個法定貨幣之外進行資產轉移、融資的違規金融市場,增加了監管部門對金融安全和穩定的管理難度,滋長了監管套利、金融犯罪。
它給金融市場帶來的風險和社會安全隱患,已經遠高於其創新價值。
怎樣有效防範各種外匯詐騙,不「錯殺」正規實盤外匯平台?每個國家因為國情的不同,對外匯詐騙的處理方式也不同。但基本出發點都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鼓勵公平競爭,合法經營。可參考國際做法,找到符合國情、全社會可以接受的反欺詐手段。
以澳大利亞為例,澳大利亞並沒有專門的針對性很強的傳銷相關的法律法規,但為什麼還能在很大程度上控制和扼殺非法傳銷活動的蔓延。
簡單來講,澳大利亞能做到標本兼顧。從源頭上抓預防,全社會建立一個協調機制,保證信息交流暢通,及時公布有關案件及處罰結構,努力規范相關條款,提高法律的適用性和針對性。
同時,澳大利亞行為監管的實踐經驗也可為各國在金融監管改革中強調的優化行為監管框架起到很好的借鑒意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外匯理財業務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防範外匯詐騙需要加強全球監管
B. 信託投資理財都存在哪些風險
信託投資理財風險包括,市場風險,政府風險,管理風險和技術風險。如果投資者想進行信託投資理財的話,我建議找一家好一點的公司進行投資,規避風險,雖不能完全規避風險,但可以將風險系數盡量降到最低!
C. 券商理財和其它的理財都什麼不一樣么
如今,在大家都比較習慣到銀行買理財產品的情況下,那麼券商理財有啥特點?券商理財和銀行理財有啥不同呢?券商理財收益和安全性又如何呢?
券商理財特點
說起券商理財,很多人都覺得陌生,其實券商理財多年前就有。
銀行理財是大家把錢交給銀行來進行管理和投資以獲得收益。券商理財則是大家把錢委託給證券公司,讓證券公司對資金進行管理和投資。今年股市不錯,不少銀行理財資金就投入了股市或者相關金融產品。券商的理財產品,在這方面就有自己的天然優勢。
券商理財的大部分產品,一些是有券商的自有資金參與,一些是以券商的自有信用做擔保來償付本息,這既讓投資者的利益有了一定保障,又能調動起券商的積極性,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產品的安全性。券商理財的收益整體上比銀行理財要高,並且券商還可以自己發行公募基金等產品。
券商理財和銀行理財不一樣的地方在於,其擁有收益憑證這個獨有的、競爭力超強的產品。大家把錢借給證券公司,證券公司承諾到期償還本息的基本是保本保收益的產品。在資管新規要求金融機構理財產品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並打破剛兌後,收益憑證大放異彩。此外,券商也有中低風險的、和銀行理財差不多的產品,只是銀行理財產品有的時候是銀行代銷掙傭金,而券商一般都是自己的產品。
哪種理財收益更高
8月10日國債剛剛發行,三年期利率3.8%。預計未來的銀行理財產品預期利率應該是以國債的收益水平為中心上下波動。
查閱了一下幾家銀行的理財產品,基本上也是這個利率水平。但是券商理財的預期收益要高,有的為4.6%,有的為5%,有的甚至達到了6%。
在理財產品方面,各家券商公司為了引進客戶,設置了類似新客理財的產品,但持有時間金額一般會有限制。券商理財和銀行理財最大的區別在於投向中的非標資產。銀行理財最大的優勢在於非標資產,因為銀行有大量優質的信貸公司客戶可以提供優質非標資產,理財資金可以投到這塊。券商非標資產天生略有欠缺,所以券商理財大部分都是投資債券。總體而言,純債會比非標資產波動大一些,但波動大意味著兩方面,要麼是向上波動,也就是收益高;要麼向下波動,也就是可能出現虧損。今年以來股市行情不錯,投向股市或者相關債市的理財產品收益就好。
一些理財產品預期收益最低4%,最高的能達到8%,但購買的門檻相對較高,需要30萬元起,是比較高端的理財產品。
為啥券商理財收益比銀行理財高?
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銀行理財產品有的是資金集聚購買的券商或信託理財產品。舉個例子,假如券商給銀行6%的利息,那麼銀行給客戶4%的利息,銀行成為中間商賺取相應的利潤。
其實,收益高低不是固定的,它會隨著國際國內經濟大勢而變,所以券商理財和銀行理財的收益都是會上下波動的,沒有絕對的高或者低。
如同炒股,購買者不管盈虧都要給券商交傭金,理財也一樣有費率,也就是大家俗稱的手續費。這些費用因產品、起點門檻和期限的不同而不同。
在銀行買理財產品,有的銀行會收取手續費,一般包括託管費0.05%/年,管理費(不固定,一般0.1%-0.5%),銷售手續費0.3%-0.5%左右。有的銀行則沒有手續費。
說到銀行理財,必須提到前幾天發布的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到2021年底。
這個政策讓一部分喜歡購買預期收益型理財產品的客戶鬆了口氣。今年受債市影響,部分銀行凈值型理財出現資金回撤導致階段性凈值下跌,有些銀行還出現了短期買入部分凈值型理財產品的客戶虧損本金的情況,讓承受能力差的客戶對銀行理財失去信心。郵儲銀行2018年和2019年有些產品的年化收益率能達到8%-9%還多,今年也同樣受到了影響,長期持有的客戶收益率降到4%-5%,還是盈利的。
對於銀行銷售人員來說,更多的是要為客戶做資產配置。在充分了解客戶資產的情況下,為客戶做標准普爾家庭資產的配置。投資資產不能是只購買某一款或者是幾款產品這么簡單,通過一個合理的投資組合盡可能讓收益率達到最大化。任何單一產品的階段性持續走高都蘊含著潛在風險,通過持有理財、基金、股票、黃金、外匯等產品來實現組合配置,合理規避風險。對於喜好做靈活期限理財產品的客戶,零錢寶、理財寶和日日升三款產品,起購金額分別為1元、1萬元、5萬元,期限長短結合,數額大小結合,既能保證收益,急用錢時也方便靈活,最近的七日年化收益率分別為2.44%、2.81%、2.98%,也算是低風險下的合適收益。
其實,無論銀行理財還是券商理財,都需要投資者自己多學習多了解,也要知道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對於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建議到辨險識財查一下該款產品的評價報告,這樣,對於投資風險有一個比較全面的了解,這樣也能有效保證自己資金的安全。
D. 理財類型有哪幾種
理財類型大概分六種:
一,存款:
這是大多數人會選擇的理財類型,將自己的資金存入銀行,根據存入的本金多少按時間獲得一定的利息,從而實現錢生錢,但是所獲得的利息可能趕不上通貨膨脹的速度。存款的最大優勢就是安全。
二,銀行理財:
最近幾年銀行理財可以說是非常火熱,盡管資管新規後,理財產品取消了剛性兌付,但大家購買理財產品的熱度卻絲毫沒有減弱,保本保收益成為過去,但是經常買理財產品已經對其有了很多經驗的人就能發現,雖說理財產品已經不再保證收益,但是最後到手的收益也是與購買時預期相差無幾。
三,股票:
雖然我們當中很多人並不了解金融,但這並不影響我們大多數人購買股票。盡管這幾年股市勢頭很好一直在漲,從不退縮。但是股市確實波動比較大,不過選對了依然就掙到錢了,所以股票是通過風險賺收益。
四,基金:
我們很多人都買了基金,基金風險要小於股市,收益也不低。最近基金都上微博熱搜了,因為股市的影響,基金上漲速度很快,好多人吃到了甜頭。基金也有很多種,如果我們是穩健型的可以買貨幣型基金,債券基金,風險低收益低。如果是風險偏好型的,可以買一些混合基金,收益高風險高。
五,樓市:
這幾年通過炒房賺翻的人可不在少數,雖然從去年開始,全國大多數樓市遇冷,房價有所下滑,但是通過看各種政策,長期穩房價才是根本目的,促進樓市健康發展將是主要方向。
六,保險:
保險有它的好處,我們要正確看待。他的最基本的左右就是能夠在危急關頭保障我們的利益,現在看病難看病貴的現象還沒完全解決,一旦發現大病,真的可能讓我們傾家盪產,所以我們應該買一些重疾險,大病險,兒童險等來抵禦未知的風險。
除此之外的理財方式還有很多,像購買黃金,外匯,定投,信託,p2p等等。我認為的理財的最終目的就是保值增值,但前提是保證本金盡可能的安全。
E. 我國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各自提供的理財服務有哪些
一、信託業與銀行業相互關系的歷史發展
信託業與銀行業雖同屬信用范疇,但兩者有很大區別,不能混淆。表現在: 1、所體現的經濟關系不同:信託體現的是多邊的信用關系,銀行業務則多屬於與存款人或貸款人之間發生的雙邊信用關系。 2、基本職能不同:信託的基本職能是財產事務管理職能,側重於理財,而銀行業務的基本職能是融通資金。 3、業務范圍不同:信託業務是集「融資」與「融物」於一體,除信託存貸款外,還有許多其他業務,范圍較廣。而銀行業務則是以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為主,主要是融同資金,范圍較小。 4、融資方式不同:信託機構作為受託人代替委託人充當直接籌資和融資的主體,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銀行則是信用中介,起間接金融作用。 5、承擔風險不同:信託一般按委託人的意圖經營管理信託財產,在受託人無過失的情況下,一般由委託人承擔。銀行則是根據國家金融政策、制度辦理業務,自主經營,因而銀行承擔整個存貸資金運營風險。 6、收益獲取方式不同:信託收益是按實績原則獲得,即信託財產的損益根據受託人經營的實際結果來計算。而銀行的收益則是按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利息,按提供的服務手續費來確定的。 7、意旨的主體不同;信託業務意旨的主體是委託人,在整個信託業務中,委託人佔主動地位,受託人受委託人意旨的制約。而銀行業務的意旨主體是銀行自身,銀行自主發放貸款,不受存款人和借款人制約。
盡管上述的信託業與銀行業之間有很大的區別,但是它們之間卻有著密切的歷史淵源關系。
1、從信託業近代的發展看,信託業一直是銀行業兼業的范圍。 隨著現代化產業的發展,財產形式的貨幣化、多樣化,信託公司日益具備了金融機構的性質,開始接受貨幣和有價證券的委託,從事投資和融資活動,履行長期金融職能。正是因為這種職能上的重合,使銀行開始大量從事信託業務,比如,全美14000多家銀行中,有4500家銀行兼營信託業務。到1970年,美國的信託財產總計達2885億美元,佔全部商業銀行總資產5049億美元的57.1%。凡是規模較大的銀行,都設有信託部。除銀行兼營的信託機構外,專業的信託機構在美國也相當強大。在日本,還允許成立信託銀行,以信託業務為主兼營少量銀行業務。而其信託業務和銀行業務嚴格分開。但無論是美國還是日本,在銀行的信託部和銀行部之間業務實行嚴格的分開,本著各自的經營目標,獨立經營,獨立核算。
2、進入20世紀80年代之後,信託業與銀行業出現了趨同化的現象。 這種現象表現為: (1).信託的融資職能、金融職能得到發展,開始向銀行業趨同。信託的基本職能是財產管理,包括對個人、法人、團體等各類有形及無形財產的管理和處理。發達國家在繼續強調信託的管理基本職能的同時,對信託的其他職能也愈加重視。如融資職能,日本的信託銀行加大了吸收社會游資的力度,成立了國內大眾的重要的儲蓄機構;在投資職能發揮方面,除將所吸收的資金用於中長期貸款業務,還為產業部門提供設備資金,為個人購買住宅提供融通資金等;在金融職能方面,在傳統的代理證券業務、代收款項業務的基礎上,一些發達國家的信託機構將金融服務推廣到納稅、保險、保管、租賃、會計、經紀人及投資咨詢服務等領域。信託職能的多元化,使信託投資滲透到國家的一切經濟生活之中。 (2).信託機構與其他金融機構的同性化。無論是美國還是日本,盡管在銀行內部或信託機構內部,銀行與信託的兩個部門是明確分開的,但信託所提供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卻與銀行所提供的無明顯區別。相反,在美國銀行的幾乎每一家分支機構都開展信託業務,銀行把信託業務和其他銀行產品分開交易,重新組合,以向客戶提供更新的金融服務也日益成為時尚。 (3).商業銀行信託投資業務的國際化。70年代中後期,發達國家的經濟出現了衰退跡象,國內金融也競爭激烈,盈利水平下降,於是積極開拓國際新業務,使金融國際化的進程大大加快了。1984年5月,美國與日本達成協議,允許美國及其他西方國家銀行參與日本的信託業務。不久,美國花旗銀行、摩根信託公司、紐約化學銀行、英國巴克萊銀行、瑞士聯合銀行等被批准在日本開展信託業務。與此同時,西方國家也允許日本的銀行到其國內經營信託業務。信託投資業務的國際化,刺激了各國同行業新業務的開發,各國信託業的經營經驗日益成為共享的財富,同時信託業的國際競爭也日益加劇。
縱觀信託業與銀行業關系的歷史發展,趨同化一直是一個主題。
二、中國信託業過去的發展沒有處理好與銀行業關系的根本原因
中國信託業經過近20年的發展,已成為我國金融業中的一支生力軍,為我國金融機制的轉換與金融工具的創新提供了重要的組織形式和操作方式。然而,中國的金融信託業在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這就是許多專家說的:在業務經營范圍上難以處理好與銀行的關系。 應該說金融信託公司作為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主體其產生和發展正是適應了金融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但是之所以金融信託業之所以難以處理好與銀行的關系,關鍵原因在於其治理結構。
在我國,信託公司並不是作為獨立的投資主體而存在的。它的投資傾向和方式體現了地方政府,企業主管部門或企業利益和意志,其活動空間和成就也與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的能量存在著相當密切的關系。金融信託業已成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企業主管部門、專業銀行等投資主體實現其投資意願的主要手段。由於金融信託業存在著與生俱來的治理結構缺陷,必然導致以下弊端:
1、信託機構數量多、規模小、資本金不足,缺乏必要的財產實力和資信度。 我國的信託機構不是根據經濟發展需要按經濟區域合理布局設置的,這導致了機構設置的分散化、小型化,雖經多次清理整頓,到目前全國仍有200多家信託機構,且大部分亂拆借、亂投資等而造成的大量不良資產,存在著支付危機。
2、信託業的行業特徵不明顯,業務范圍較窄,管理銀行化。 長期以來,我國對信託機構資金來源實行嚴格限制,造成信託資金來源單一,尤其是缺乏可以提供長期穩定資金來源的信託品種,嚴重製約了信託業務的開展,信託業作為一種特色行業,在信託財產需求有限的條件下,真正意義上的信託業務尚未普遍開展起業,自下而上的壓力和獲利的沖動迫使信託機構向准銀行化的融資機構轉化,融資動力代替為民理財動機,致使經營是扭曲變形。
3、 信託法規不健全,立法滯後,對信託業的業務范圍設有明確的界定,政策缺乏連續性。 信託業務涉及很復雜的權力義務關系,而且這種權利關系需要專門的法律予以調整確認。我國信託業走過20年的發展,至今沒有建立起規范的信託制度,所賴以發展的法制基礎十分脆弱,客觀上影響了信託業的發展。長期以來,信託業採取的是一種「流浪漢」式的經營方式,一方面開展資本市場業務,一方面仍以高息吸存、高息拆借等方式和銀行搶飯吃。其結果必然是嚴重擾亂了國家金融秩序,遭到整頓。
4、我國信託公司的股東結構所必須帶來的行政干預。 由於當時的政策限制,早期(1988年前)的信託公司只有金融機構(主要是銀行)和各級政府(主要是地方政府)才可成為信託公司的股東,因而信託公司在資金使用上基本上端誰的飯碗,歸誰管,也就自然聽誰的話。地方政府辦的信託公司包括國際信託、財政信託等,在資金使用上表現出來的是大量資金投資天實業項目,短期資金長期佔用,尤其是大部分項目是按地方政府旨意進行投資的,經濟效益低下,形成過多、過濫的實業資產。各銀行辦的信託公司則是銀行信貸功能的補充機構,對企業發放了相當數量的貸款,其中大部分是專業銀行的指定貸款,有些銀行還將不良貸款直接劃給信託公司,以逃避責任,從而使銀行辦的信託公司雖然不良投資少,亂拆借少,但卻存在大量的不良貸款。 正是由於上述原因,重視理順金融秩序,尋求信託業的發展方向,探討信託機構的重組和市場定位,顯得尤為重要。
三、中國信託業的重新定位必須處理好與銀行經營的關系
1、信託業要擺脫「銀行化」經營的嫌疑必須確定自身的業務發展方向 隨著經濟體制的不斷深入,應該說中國金融信託業的發展需求是很大的。如:產權流動的服務需求、國有企業優化資本結構和緩解過度負債的服務需求、企業改革的服務需求、企業託管的服務需求、資金信託、投資信託和投資顧問的需求、證券市場的服務需求、基礎和企業改造的融資服務需求、直接投資的服務需求等等,為我國金融信託業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因此,金融信託業今後的發展方向,則應是告別一般貨幣業務,向資本業務和資產業務發展。 我國信託業定位於資本業務和資產業務,是有其資源條件的。首先,信託投資公司有著雄厚的資金實力。雖然目前來講,一些信託投資公司面臨著資金壓力,但這很大程度上是由政策上的制約造成的,在《信託法》出台打破政策藩籬之後,信託公司就可以獲得固定的信託資金市場。這是作為金融機構得天獨厚的優勢。其次,信託投資公司有著豐富的人才資源和專業背景。最後,信託投資公司有著廣泛網路的優勢。較大的信託投資公司都有著眾多的分支機構,可以構成一個信息和資源的網路,為客戶提供更廣泛的信息服務。這就使信託業從目前的以銀行業務為主,向資本和資產業務轉化成為可能。 所以,信託投資公司向資本業務和資產業務轉化無疑是一條非常可行性的出路,這對信託公司來說,既是一個挑戰,也是一個曠世難逢的歷史機遇。
2、金融信託要處理好與銀行業的關系必須堅持以直接金融業務為主 國外的信託業務是從民事信託發展到金融信託,而我國目前民事信託尚缺乏業務基礎,因此信託業務的重點必然是放在金融信託上。在金融信託中屬於間接金融領域的業務,有來自強大的銀行體系的競爭,所以,在金融信託業務中,要處理好與銀行業之間的關系,應以直接金融為主,即資本市場業務領域。 在資本市場領域,開展金融信託業務與投資銀行的許多業務是相通的,如證券承銷和交易,資產重組,並購等。在這個領域雖然有證券分司競爭,但他們目前所經營的只是少部分投資銀行業務,還有很多業務尚未開拓,因而存在著廣闊的業務空間。
3、要處理好與銀行業之間的關系,信託投資業必須回歸本業,以受託理財投資為主。 中國人民銀行日前頒布了《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新頒布的《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今後信託投資公司以手續費或傭金方式收取報酬,是以受託人的身份接受信託財產和處理信託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業務范圍包括:受託經營資金信託業務、動產和不動產及其它財產的信託業務、國家有關法律允許從事的投資基金業務;作為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國債、企業債券承銷業務;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與處分;代保管業務、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咨詢業務;以自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等。信託投資公司還可以接受為了公益目的而設立的公益信託。 這一新的辦法首次從法規上把信託投資公司定位為真正從事受託理財業務的金融機構。這一定位體現了信託投資公司回歸本業的要求,解決了長期困擾信託投資公司的定位問題,有利於信託業健康發展。
四、對信託業和銀行業未來關系的展望棗金融集團化趨勢
中國金融業近幾年選擇推行嚴格的分業經營、分業管理制度。這種制度安排有利於打破權力的過度集中和壟斷,集中專門人才,提高監管水平,同時分業經營使各類金融機構的業務更加專業化,這樣就既便於內部管理又有利於貨幣當局的外部監控,可以從總體上提高金融機構的運營質量,降低系統性金融風險。
但自1998年以來的金融狀況卻顯示,分業經營、分業管理實際上把國內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限制在一個更狹窄的范圍內,其業務風險實際更加集中和擴大:對商業銀行來說,由於只能在狹小的存貸款領域主要面對國有企業從事基本的業務活動,而國有企業普遍效益低下,致使商業銀行或是因放款使不良資產比例持續上升,或是為安全起見少發放貸款,致使存差過大、資金浪費、業務收入無法抵補業務支出,出現大面積虧損。而中國的信託業在分業模式下不得不從可盈利的證券投資、證券代理業務中撤出,而單純的「受人之託、代人理財」業務開發也要有一個過程。
中國即將成為WT0成員國並逐步開放金融服務業。外資金融機構將逐步進入中國,最終可以在任何地點經營任何金融業務。它們的業務投向絕不會像中國的金融機構那樣被限制在一個狹小的范圍內,這樣事實上的不平等將使中國的金融機構在激烈的競爭中面臨極為不利的處境。
要改變上述狀況,唯一的出路就是順應國際金融改革的趨勢,著手進行業務自由化改革,由分業經營走向混業經營。可以說,混業經營及由此產生的金融集團化是中國加入WT0後金融業參與國際競爭的必然結果。 1998年5月13日,美國眾議院以一票的優勢通過了《1998年金融服務業法案》,該法案在涉及銀行控股組織結構的條款中,創造了「金融控股公司」(FHC)這一新的法律范疇。自此以後,金融集團化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很大的發展。中國光大集團是中國金融集團化的嘗試者。它目前擁有光大銀行、光大證券和光大信託3家金融機構,同時持有申銀萬國證券19%左右的股權,成為其最大的股東。光大集團同時還擁有在香港上市的3家上市子公司棗光大控股、光大國際和香港建設公司。1999年12月15日,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和加拿大永明人壽保險公司宣布組建中加合資人壽保險公司。「光大模式」為中國未來金融混業經營探索了一條方向。 可以預言,一旦我國有關金融控股公司的規定獲得實施,中國的金融業將再一次面臨重新洗牌,現有的業務格局和競爭態勢將重新定位。中國信託業必須面對面對金融集團化挑戰的對策。 面對金融集團的出現,首先應該認識到:全能化金融集團的出現是中國金融業參與國際競爭的必然結果;而對中國的信託公司來說,與全國性商業銀行相比,即使在經過增資擴股以後資本金規模依然偏小,必將會被以商業銀行為主體組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所收購;同時,從長遠來看,中國的信託公司也只有融入全能化的金融集團中去才能得到更大的發展空間。中國的信託公司應主動順應趨勢,積極參與到金融集團的組建中去。
具體來說,目前應尋找合適的全國性商業銀行,尤其是股份制商業銀行作為業務合作夥伴,通過同業拆借、抵押融資、客戶信用資料、過橋貸款等業務合作逐步建立起全面的戰略合作夥伴關系,積極探索銀信合作的新方式、新途徑。在政策成熟的條件下,在戰略合作夥伴的基礎上,爭取以商業銀行、信託公司的股東群組成金融控股公司,實現雙贏。應該說,對那些股份制的商業銀行來說,一方面可能會在組建金融控股公司方面先行一步;另一方面,它們也迫切需要利用信託公司的業務優勢實現跳躍性發展。
同時,中國的信託經營機構要繼續壯大自己的實力,包括資本金規模和市場份額,以在將來的金融業洗牌中搶佔一個相對有利的地位。在增資擴股過程中,應拋棄目前普遍存在的分散股權、均衡持股的做法,應尋找有實力的企業集團作為自己的大股東,這樣在未來的重組過程中能夠得到這些大股東的有力支持,保持業務、人員、管理體系的相對穩定。對一些大的企業集團來說,目前也在積極進入金融領域,並力圖形成自己的金融集團。如山東電力集團公司,目前已成功控股了英大信託、蔚深證券、魯能金穗期貨,並且是湘財證券的第一大股東和華夏銀行的第二大股東,基本具備了組成一個金融集團的雛形。
信託公司同時也應積極尋求業內的聯合重組,組建航空母艦型的信託公司。我認為,針對中國加人WT0和金融集團的出現,作為監管機構將會鼓勵業內間的兼並、聯合重組,並將利用一些政策工具有意識地對業內的重組進行引導。
F. 信託理財可靠嗎
在理財產品中,信託是一種很穩定的理財方式,相比其他理財產品來說,它的風控做的也非常好。不過一點,信託門檻在100W,這也是考慮投資者後期的承擔能力,畢竟一個信託產品通常是付年息的。還有信託業有個剛性兌付,就是在合同期滿之後融資方如果沒有資金,必須兜底處理還本金。通常這種情況很少,一般只要選對公司,選對產品,到期都能正常兌付。所以相比之下,信託理財算是一種可靠的理財。
G. 【急】券商與銀行在理財產品方面的比較能具體的說明嗎
券商一般發行自己的基金 近兩年來看的話 券商基金遠不如基金公司的基金
現在有的理財產品:
銀行理財產品,如外匯、債券、定期、短期定期等 收益一般4%左右
公募基金:如開放式、封閉式,這裡面又分好多種,如混合型、偏股偏債型、純債型、指數型等等。收益不一定 行情好就20% 行情不好虧個15%很正常 當然也有保證收益的
固定收益信託:這個現在比較火 門檻高 一般100W起 保證收益8%-10%左右 一年到兩年期
陽光私募基金:這個現在也很火 門檻高 一般100W起 也有集合50W起的 收益-20%--40%都有可能
PE私募股權:門檻最高 一般300W 年限長 一般都7年 收益60%--200%都有可能
假如你要理財 一定要分清理財與投機的區別 根據自己的收入與需求來選擇理財產品 而不是看產品來選產品。
如有理財規劃需要,可站內信聯系我。
H. 信託外匯理財風險大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