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出口收匯核銷和出口退稅的具體流程和關系是什麼啊
收外匯用的。一般情況下沒有核銷單就沒法徹底收匯。下列出口收匯退稅環節幾個程序要用到核銷單:
出口報關首先要備好各類單證(其中核銷單需要到外管局領取、報關單、代理委託書可以到海關買)
1.核銷單使用口岸備案(到電子口岸上將其備案到貨物要出口的那個海關)
2.向代理提交報關資料(核銷單、關單、報關委託書、箱單、發票)( 盡量避免非法定檢驗貨物報關報成法定驗檢貨物,當然如果是法定的就需要檢驗局出具的通關單)
3.發貨
4.報關
5.等待退單(一般在一個月,如果貨物數量少且體積小,則需要近40~50天,因為你的代理需要同其他代理一同拼箱)
6.出口三個月內進行退稅申報
.出口6個月內進行核銷(前提是報關無誤,收匯完成。進入網上核銷系統錄入核銷數據,提交外管局,細節略)
7.按照國家規定,在核銷完成後進行退稅。
免抵退申報後,如有退稅,去國稅要幾張退稅申請單,填好交國稅,一般兩個月後退稅款可到帳。
⑵ 請問出口退稅與出口外匯核銷有關系嗎
有關系的哦
比如說進料加工的外匯核銷完畢之後,必須把出口核銷單的退稅專用聯交給稅務局用於退稅的
現在退稅的期限是出口後的210天內!
⑶ 外匯核銷及出口退稅問題
稅務局不會管你是否核銷收匯.你出口了他就回退稅給你.稅務局和外匯管理局分屬於兩個不同部門.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口之日起180天內還沒有收到貨款, 就需要你到外匯管理局申請延期核銷.而且外匯管理局允許差額核銷,核銷金額和你收匯金額差額在5%以內都是可以核銷的.
⑷ 出口中收匯核銷退稅最新的時間限制是多少
出口收匯核銷時間限制是自報關單出口日期起210天內必須收匯核銷完成。超期或者遠期收匯須進行備案。
稅務局的退稅要求是出口日期起90天內單證收齊並申報退稅。
⑸ 出口退稅核銷詳細流程
一、網上申請核銷單(登陸電子口岸)
1.打開網頁收藏夾,進入電子口岸首頁
2.插入電子口岸IC卡(背後OP那張),輸入密碼:****
3.進入口岸系統後,點擊右欄「出口收匯」 —>左欄點「核銷單申請」
4.打開頁面後,在右欄「申請份數」框內輸入申請的份數,確定—>左欄「返回主頁」—>頂上「退出系統」
註:每次進入電子口岸後,每分鍾收費0.2元,請盡量提高操作速度,節約操作時間。退出時一定要選擇以上「退出系統」步驟,否則系統默認15分鍾後才退出,就會被強制扣除卡內15分鍾費用3.00元
二、領取核銷單(領取單位:所屬區域「外管局」的專管員)
准備以下資料:1. 企業介紹信,加蓋公章
2. 核銷單申領卡(藍色表皮那本)
3. 電子口岸IC卡(OP卡)
註:一般核銷單都是針對企業出口情況,按需發放的。
三、核銷單網上備案
出口時,每票貨對應一份核銷單,將手頭上的空白核銷單任意發放給業務員,並根據每票貨的交貨地點在網上進行口岸備案,給出公司常用的兩個港口代碼:如廈門(廈門海關代碼3700),或天津(天津海關代碼0200),其他的可以網上查找。
具體操作:登陸電子口岸,—>出口收匯—>口岸備案—>查找(不輸入核銷單號碼也可以,直接點擊查找)—>點擊需要備案的核銷單號碼,在右欄里「備案地點」框,輸入需要備案的港口海關代碼,如:廈門是3700,按回車,確定—>備案成功後,返回主頁—>退出系統
四、核銷單網上交單、關單報送(交單5個工作日後去外管局代客核銷)
1. 出口核銷單交給貨代公司報關一個月後送回,送回的資料有:a,關單兩聯(核銷專用聯、退稅專用聯);b,核銷單
2. 網上交單、關單報送
交單步驟:登陸電子口岸—>出口收匯—>左欄「交單」—>查找—>點擊需要交單的核銷單號碼—>在右邊欄上方點「交單」—>確定成功後—>返回主頁(交單步驟完成)
關單報送步驟:返回主頁後—>出口退稅—>數據報送—>查詢報送—>查找(a.輸入關單後9位,按設定查詢條件,再點查找;b.或者輸入關單上出口日期,按設定查詢條件,點查找。)—>找到關單號碼後,點擊進入—>有欄上方點「報送」—>確定報送成功後—>返回主頁—>退出系統
⑹ 出口退稅過程中, 外匯核銷有時效要求嗎
外匯核銷有時效要求:
新公司90天內。與出口退稅的時效一致。
老公司(出口退稅二年以上)180天內。
⑺ 出口退稅申報時是否需要收匯核銷
必須核銷!
出口退稅三大件:1,報關單退稅聯
2,核銷單
3,增值稅票
兩單一票
缺一不可!
⑻ 出口外匯核銷期限是多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企業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47號 ):對於各地試行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的出口企業,由《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山東等五地試行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的通知》(國稅發〔2006〕188號)第四條中規定「核銷日期」超過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註明的「出口日期」180天(遠期結匯除外)調整為210天。
⑼ 向外匯管理局申請辦理<遠期收匯證明>,在出口退稅方面就可以不受210天收匯核銷的限制.相關規定在哪裡找
國稅發〔2004〕64號 及國稅發〔2008〕4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