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期貨的交割日是什麼意思
期貨交割就是對標的資產進行買賣的意思,如買入銅期貨,如選擇到期交割,則在指定的交割日,以約定的價格買入銅,支付人民幣,在指定的倉庫完成交割。
『貳』 股指期貨交易日與交割日有什麼區別
直接從字面意思來理解:
交易日指的是正常開倉平倉允許交易的時間,就相當於超市的營業時間,交易日的時間段內一切產品正常交易買賣。
交割日指的就是出單日期,也就是合約到期的時間,相當於你與人達成合作協議,交貨的日子。
『叄』 「期貨交割日」是什麼意思
期貨交割日就是在期貨市場做套期保值的賣方(做空) 到期貨交易所要去辦理交割現貨,就是把手上的合約交割成現貨。
『肆』 商品期貨交割日是在每月的幾號
摘要 商品期貨品種不一樣,交割時間也是不一樣的,一般商品期貨是在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
『伍』 什麼是期貨交割日
期貨交割日就是指期貨合約期滿時,交易彼此根據該期貨合約所載產品使用權的轉移,結束到期末平倉合同的全過程。
交割方法有【現金交割】、【商品交割】兩類:
1、現金交割就是指合同到期日,核算交易彼此交易價錢與到期還交割日結算價錢對比的價差贏虧,把贏虧一部分各自結算到相對應交易方,在此期間不涉及到商品的實物交割。
2、商品交割就是指合同到期日,賣家將相對應貨品按質按量交付給交易所指定庫房,買方向交易所交付相對應貨款,執行期貨合約。
期貨合約都是有期滿時間,通常交易所都是會要求一個合同的最後交易日。假設過了最後交易日,投資者仍留有持倉交易頭寸,就務必進行交收了。如果是現金交收,那就比較簡單,多空雙方都按照交易所特定的價錢對沖平倉,這個特定價錢造成的流程是早已定下來的,如果是商品交收,由於涉及到商品,程序流程就繁雜一點。在期貨交易中,通常是選用商品交割的方法。
我國產品期貨交易,全都採取實物交割方法。商品交割方法包含【集中交割】和【滾動交割】二種。
1、集中交割:指在合同期滿的最後交易日以前,交易雙方都不可明確提出交收申請辦理。按照配對結果完成交割的交割方法。集中交割中,交易雙方在交割當月僅有一次交割機會。
2、滾動交割:指在合約雙方進入交割月後,由持有標准倉單和交割月單邊賣持倉的投資者。根據會員積極主動明確提出交割申請辦理,交割並由商品交易所組織匹配彼此在要求時間內完成交割的交割形式。這是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期貨交易中的滾動交割方法。
『陸』 交割日是什麼意思 通俗解釋
交割日是買入或賣出外匯時應予交付通貨的日期。買入外匯的人,要交付本國的貨幣,而賣出外匯者則應交付賣出的外國貨幣。合格的交割日必須為交割貨幣發行國家的營業日,即使交易雙方均為放假日,只要交割貨幣的國家都是營業日時,仍屬合格交割日。交割日可分為:(1)現匯交割日,通常是指成交日後兩個營業日;(2)期匯交割日,通常指自現匯交割日起算再加數月而計算出來的交割日,如果這個交割日為非合格交割日,則予以順延,假如順延須延至下月,則慣例上不予順延,而改為倒算。例:1988年11月27日(星期日)成交,現匯交割日為11月29日(星期二);一個月期匯交割日為12月29日(星期四);兩個月期匯交割日為1989年1月30日(星期一);三個月期匯交割日為2月28日。
交割:期貨合約賣方與期貨合約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商品轉移。各交易所對現貨商品交割都規定有具體步驟。某些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採取現金結算方式。
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商品期貨交易中,個人投資者無權將持倉保持到最後交割日,若不自行平倉,其持倉將被交易所強行平掉,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只有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才可將持倉一直保持到最後交割日,並進入交割程序,因為他們有套期保值的需要與資格。
交割日: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交割日為交割過程內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將交割通知書,連同一張足額保付支票送抵合約賣方結算公司的辦公室。
而中金所規定每個月的第三個周五是股指期貨的交割日,如2013年5月21日,周五,是股指期貨1005合約的交割日,之前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市場不會出現交割日效應,從20日期現走勢趨近以及5月合約持倉持續縮減的情況看,這一判斷顯然有其合理性。
『柒』 8月份股指期貨的交割日是哪天
8月股指期貨交割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五,股指期貨交割日為每月第三個周五A股萬三,港股萬五,股指萬0.28,商品期貨+10%,原油、外匯、美盤黃金、農產品外盤期貨15±3美元,倫敦銅、恆指期貨、日經225、美國三大股指期貨、上證50ETF期權,全國網上開戶,手機開戶外盤品種網上開戶,內盤就近網點辦理。(正規公司,正規平台,對沖交易)
拓展資料: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 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
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商品期貨交易中,個人投資者無權將持倉保持到最後交割日,若不自行平倉,其持倉將被交易所強行平掉,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只有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才可將持倉一直保持到最後交割日,並進入交割程序,因為他們有套期保值的需要與資格。股票指數期貨是指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合約。股票指數合約交易一般以3月、6月、9月、12月為循環月份,也有全年各月都進行交易的,通常以最後交易日的收盤指數為准進行結算。國內三大股指期貨交割日在每個月的第三個星期五。舉例說明IF1508(IF代表滬深300股指期貨)15表示2015年,08表示8月交割月。而IH代表上證50股指期貨,IC代表中證500股指期貨。
期貨合約賣方與期貨合約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商品轉移。交割地點為各期貨交易所指定的交割倉庫。交割方式有交易時間內約定價格互平某些期貨合約,並在場外完成交割;或者在進入交割時間後進行交割。 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採取現金結算方式。
常見問題:在具體交易時,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價值是用指數的點數乘以事先規定的單位金額來加以計算的。IF一個點300元、IC一個點200元、IH一個點300元。 此外股指期貨交易不需要全額支付合約價值的資金,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以簽訂較大價值的合約。
『捌』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到底是什麼意思!!!!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賣開1501合約即是對2015年1月份合約進行操作,它的最後交易日應該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為「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最遲持倉應該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時間內,不能進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貨合約一旦進了交割月份,價格行情有多變幻莫測,而且單子很少很難成交。所以,最遲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這個單子平掉。
因為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最後交易日就是過了最後交易日的當天,不允許交易了,不過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除非是參與套期保值的機構客戶會持有頭寸到最後交易日,一般的投機者都不會這樣操作。
(8)期貨交易日交割日擴展閱讀: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參考資料來源:閩南網—什麼是期貨交割日? 五大標准與非標准交割日定義說明介紹
『玖』 什麼是期貨交割
交割是交易雙方按照合約和規則的規定,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未平倉合約的過程。簡單說就是合約到期後,未平倉的買方支付貨款並獲得相應商品,未平倉的賣方交付相應商品並開具增值稅發票的過程。
「期貨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
期貸交割日:期貨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
2、賣方交標准倉單;
3、交易所分配分配標准倉單;
4、買方交款、取單;
5、賣方收款;
6、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實物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賣方將相應貨物按質按量交入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買方向交易所交付相應貨款,履行期貨合約。一般金融證券類期貨合約以現金交易為主,商品期貨合約以實物交割方式為主。
實物交割就其性質來說是一種現貨交易行為,但在期貨交易中發生的實物交割則是期貨交易的延續,它處於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的交接點,是期貨市場和現貨市場的橋梁和紐帶。所以,期貨交易中的實物交割是期貨市場存在的基礎,是期貨市場兩大經濟功能發揮的根本前提。一些企業特別是生產企業通過期貨實物交割也可以有效規避原材料漲價的風險。
『拾』 滬銀期貨最後交割日是什麼時候
滬錫期貨1609合約的最後交易日是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而最後交割日是最後交易日後連續5個工作日。滬銀期貨交易時間:9:00—11:30、13:30—15:00、21:00—次日凌晨2:30。白銀期貨是指以未來某一時點的白銀價格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白銀期貨合約是一種標准化的期貨合約,由相應期貨交易所制定,上面明確規定的有詳細的白銀規格、白銀的質量、交割日期等。
國內白銀期貨於2012年5月10日在上海期貨交易所上市。每一個交易時間段都不持倉過渡到下一個交易時間段。交易所按照即時每日每周每月和每年的原則向會員客戶提供期貨交易信息,及時發布開盤價、收盤價、最高價、最低價、漲跌以及申買價等信息。
拓展資料:
一、滬銀期貨交易價格是以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當買入價大於或等於賣出價,則自動撮合成交形成的價格。撮合成交價等於買入價、賣出價和前一成交價中居中的一個價格。交易指令分限價指令、取消指令和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指令。限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500手,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單量是1手,交易指令的報價只能在價格波動限制之內。交易所實行交易編碼備案制度,交易編碼是指會員和客戶進行期貨交易的專用代碼,分非期貨公司會員交易編碼和客戶交易編碼。交易所在每個交易日結束後發布白銀期貨合約,包含活躍月份期貨成員的總成交量、總買賣持倉量等。
二、大連商品交易所,大商所除雞蛋、乙二醇之外的其他品種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的第10個交易日;雞蛋、乙二醇品種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倒數第4個交易日;鄭州商品交易所,鄭商所除動力煤之外的其他品種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的第10個交易日;動力煤品種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的第5個交易日;上海期貨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對持倉進入交割月份的規定比較特殊,自然人也可以持倉進入交割月,但有相應的手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