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帳戶是否可以直接接收國外公司匯出的外匯
個人帳戶可以直接接收國外公司匯出的外匯。
但是,需要按照《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根據不同的交易性質,遵循不同原則來處理:
一、匯入資金屬於經常項目非經營性外匯收入
非經營性外匯收入,即:不是貿易項下,也不是資本項下的收入。比如境內個人在境外工作產生的職工報酬等。
這種情況可以直接把匯入資金入到收款人個人外匯儲蓄賬戶,也就是個人卡或存摺下。並對等值5000美元(不含)以上的交易進行國際收支申報。
二、匯入資金屬於經常項目經營性外匯收入
比如,向國外賣出商品產生的收入。這種情況視同機構管理,按對公業務來對待處理。這時資金就不能入到個人儲蓄賬戶,需入到個人外匯結算賬戶中。
此時的收款人還有一個身份,就是「對外貿易經營者」。針對此類個人項下經營性外匯收支的一系列動作,比如:跨境收支、進出口核銷、國際收支申報,都是按照機構來管理,不能再把它當成個人外匯業務。
三、資本項目外匯收入
境內個人出售員工持股計劃,認股期權計劃等項下股票,以及分紅所得外匯收入,匯回所屬公司或者境內代理機構開立的境內專用外匯賬戶後,可以結匯,也可以原幣劃入員工個人的外匯儲蓄賬戶;
境內個人作為保險受益人所獲得的賠償,可以存入本人外匯儲蓄賬戶,也可以結匯。其它資本項下外匯收入,均根據不同的用途,按資本項目下外匯管理政策辦理。
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二條 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國家外匯管理局可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年度總額進行調整。
個人年度總額內的結匯和購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按本細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辦理,資本項目項下按本細則「資本項目個人外匯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 個人所購外匯,可以匯出境外、存入本人外匯儲蓄賬戶,或按照有關規定攜帶出境。
第四條 個人年度總額內購匯、結匯,可以委託其直系親屬代為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購匯、結匯以及境外個人購匯,可以按本細則規定,憑相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辦理。
2. 個人賬戶可以收外匯嗎
招商銀行個人儲蓄卡可以接收境外匯款,根據外管局規定,境內居民外匯儲專蓄賬戶原則上不得用於對屬公結算。境外公司給境內個人匯款,下列情況原則上不能入賬:
1.對方是證券公司,投資公司;
2.匯款附言可以看出是貿易貨款;
3.收款人申報該款項是資本項下或者是貿易貨款;
4.其它當地外管認為不能入賬的款項。
若您這筆款項不屬於貿易及經營投資性外匯,一般可以入賬,但銀行同時會對這筆款項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核。
3. 根據規定,外匯管理局不能查詢個人儲蓄存款賬戶。那其如何進行檢查
(一)研究提出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和防範國際收支風險、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逐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的政策措施,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人民幣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
(二)參與起草外匯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規范性文件。
(三)負責國際收支、對外債權債務的統計和監測,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的有關工作。
(四)負責全國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結售匯業務監督管理的責任;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
(五)負責依法監督檢查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依法實施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並根據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不斷完善管理工作;規范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
(六)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
(七)承擔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和其他外匯資產經營管理的責任。
(八)擬訂外匯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標准、規范並組織實施,依法與相關管理部門實施監管信息共享。
(九)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十)承辦國務院及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4. 民政部門是否有權查詢個人銀行賬戶
如果涉及到低保或民政補助金支付,民政部是有權查詢當事人銀行賬戶的。
5. 去外匯管理局備案需要哪些手續
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公章、書面申請、外經貿部門批准證書等。
1、營業執照副本
營業執照副本的存在是為了在公司運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設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營業執照的原件就可以用營業執照副本。執照分正本和副本,它們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證明文件。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組織機構代碼證是各類組織機構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通行證。代碼是"組織機構代碼"的簡稱。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一個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
3、企業公章
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4、書面申請
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表述願望、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申請書的使用范圍廣泛,申請書也是一種專用書信,它同一般書信一樣,也是表情達意的工具。申請書要求一事一議,內容要單純。
5、外經貿部門批准證書
外經貿部頒發批准證書的企業(包括外經貿部審批合同章程的企業和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審批合同章程、外經貿部頒發批准證書的企業)按屬地原則在所在地省級(包括計劃單列市、哈爾濱、長春、沈陽、武漢、南京、廣州、成都、西安市)外經貿部門參加聯合年檢。
企業按上述程序填報年檢報告書,所在地外經貿部門年檢合格後,向企業出具年檢合格通知,企業憑年檢合格通知對外經貿部申請換領批准證書,正式獲得進出口企業。
6. 個人外匯賬戶
一、開立個人外匯賬戶過程:
1、投資者與投資公司簽訂開戶協議回;
2、投資者獲答得合同看完無誤,可把合同填寫樣本填寫,填寫完了發給工作人員即可;
3、當開戶資料移交到總部以後,公司會把正式交易帳號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到客戶郵箱或者電知通知。
4、客戶接到正式帳戶修改原始交易密碼;
5、投資者通過銀行劃轉將開戶資金匯入公司金融平台指定帳戶;
6、帳戶資金到帳後即可操作。
開戶所需證件:
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或護照、中國境內個人銀行卡一張(或存摺)。
二、外匯賬戶是指境內機構、駐華機構、個人按照有關賬戶管理規定在經批准經營外匯存款業務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可自由兌換貨幣開立的賬戶。
三、外匯賬戶在銀行開立,但是開立外匯賬戶的審批機構是國家外匯管理局。所以所有境內機構要開立外匯賬戶都必須先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審批手續,憑外匯局核發的「經常項目(或資本項目)外匯賬戶開立核准件」到銀行辦理開戶。
7. 外匯轉入國內個人帳戶的相關政策
1、無論什麼銀行,外匯管理的政策是一樣的。日本的錢要轉入國內,首先要提供版給日本的付款人你的匯權款線路,你在哪個銀行收,就問那個銀行要他們的匯款線路。
2、現匯入帳沒有額度限制,也沒有手續費。但2000美元以上你要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申報款項的來源,建議仔細考慮一下,以什麼名義收匯比較妥當。一般公司匯給個人的外匯,來源多申報為:職工報酬、傭金、咨詢費等。
3、入帳後結匯(兌換成人民幣)或提取外幣現鈔有金額限制: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對個人結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個人年度總額內的結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按本細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辦理,資本項目項下按本細則「資本項目個人外匯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8. 國外客戶匯款到國內我的個人賬戶,會被銀行審查嗎
如果是大資金,外匯管理局會調查你的個人賬戶,如果是小資金,不會被調查。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五條的明確規定,銀行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個人外匯收支,而且在結售匯或者開立外匯賬戶等業務的時候,需要核實客戶的真實性,也就是說,如果出現外匯來回支出的話,銀行是會調查雙方的賬戶的,畢竟,現在國內外轉賬,有許多漏洞存在,太多非法分子利用各種不同的漏洞牟取暴利,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出國留學,許多人,也認為在國外生活會更好,所以他們選擇在國外買房,定居,實際上,我認為,這種理念是錯誤的,去國外旅遊這種想法是好的,我個人也非常支持,但是,長期定居國外的人,他們之所以有這樣的想法跟行動,毋庸置疑,是認為國外的各種福利好,但是,他們不清楚,他們這種行為對國內的其他人而言,非常的不公平。
以上的問題,是我個人的想法,如果各位還有其他的想法,都可以在下方評論或者討論。
9. 國家外匯管理局有沒有權利查當事人的銀行賬戶 和銀行存款
若是發現有洗錢嫌疑,別說查,凍結都是可以的。
10. 外匯匯入個人賬戶有什麼限制
根據實施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局)規定,“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50,000美元”。這意味著,即使你的個人賬戶中有無限的金額,你每年只能將5萬美元(約合33.4萬人民幣)轉換成人民幣,無論你的賬戶中是否存在100萬美元或更多。無論一張身份證在不同的銀行開立多少個賬戶,都是5萬的分成,剩下的外匯只能放在賬戶上,等待明年辦理結匯。
綜上所述,中國實行嚴格的外匯管制,一方面是為了避免大規模的資本外流,保持“財富”在國內。另一方面,為避免外資熱錢對我國經濟的沖擊,股市造成了更大的沖擊和收獲。對我們大部分人來說,外匯管制一般不會影響我們的正常生活,匯出的美元只應該是你的合法收入或合法繼承,大部分銀行需要你提供額外資料才能在5萬美元的額度內結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