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副局長是什麼級別司長是什麼級別
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副局長是正廳局級,司長是副廳局級。
《中華人民共回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實行答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1)中國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長擴展閱讀:
實行職位分類制度,使對公務員的考試錄用可以根據不同職位的特點和要求,有針對性地進行,從而達到因事擇人、人事結合的目標。
職位分類為考核工作提供了客觀的標准,職位分類有利於貫徹專業化原則,可以避免學非所用、用非所長的現象,有利於合理地使用人才。
❷ 許滿剛的人物經歷
許滿剛,1966年出生,河北省辛集市人。1985年保送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攻讀經濟法專業。1989年大學畢業後,許滿剛即進入外管局工作,此後長期從事政策法規領域的工作;歷任外管局政策法規司科員、主任科員、副處長,1998年出任外管局綜合司法規處處長。在外管局任職期間,他參與了《中國外匯管理條例》以及大多數外匯管理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和修訂工作。2001年,年僅35歲的許滿剛已經成為經常項目管理司的副司長,掌管著出口退稅的大權。2003年,任管理檢查司司長。2008年11月因涉嫌受賄罪被檢察院批准逮捕。
自1996年起擔任上述仲裁員,有豐富的相關工作經驗,作為仲裁員參加了大量仲裁案件審理,在此期間受理過十幾宗案件。業務專長領域包括外匯管理、國際金融、國際貿易和結算、涉外經濟、金融等。許滿剛曾主持《中國外匯管理條例》的起草和修訂;參與了絕大多數外匯管理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參與《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和修訂工作。主持編寫了《外匯管理法規匯編》、《外匯管理法規解釋和說明》等多部書籍。
歷任外管局政策法規司科員、主任科員、副處長。1998年出任外管局綜合司法規處處長。2001年,年僅35歲的許滿剛已經成為經常項目管理司的副司長,掌管著出口退稅的大權,2003年又調至管理檢查司擔任司長。
2010年6月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原司長許滿剛因受賄300餘萬元,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
作為外管局年輕有為的正司級官員,許滿剛在案發前給人的印象是業務精通、為人活絡。
1966年出生,河北省辛集市人。
1985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攻讀經濟法專業。
1989年大學畢業後,許滿剛即進入外管局工作,此後長期從事政策法規領域的工作;歷任外管局政策法規司科員、主任科員、副處長。
1998年出任外管局綜合司法規處處長。在外管局任職期間,他參與了《中國外匯管理條例》以及大多數外匯管理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和修訂工作。
2001年,年僅35歲的許滿剛已經成為經常項目管理司的副司長,掌管著出口退稅的大權。
2003年,許滿剛任管理檢查司司長。
2008年11月許滿剛因涉嫌受賄罪被檢察院批准逮捕。
2010年6月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原司長許滿剛因受賄300餘萬元,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
❸ 國家外匯結算中心的主任是誰
國家外匯管理局,標准簡稱外匯局,亦簡稱外管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外匯和國際收支工作的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現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
❹ 外匯開戶:從管制到管理 中國匯市自由化還有多遠
從年前中國外匯儲備跌破3萬億大關之後,對於中國外匯發展走勢的討論從來都沒有停止過,其中最為引人關注的就是在「人民幣貶值和國內資本外流嚴重」的作用下,中國外匯已經打開的門會不會關上,重新走向外匯管制的老路。
首先,我們來看看今年以來出台的一些列外匯管理制度吧:
2015年9月9日
外匯局下發文件,加強「螞蟻搬家」式購匯管理,要求對個人購匯分拆交易提高警惕,必要時拒絕購匯申請。
「螞蟻搬家」式換匯包括三種情況。第一種就是,5個以上不同個人,在同日、隔日或連續多日分別購匯後,將外匯匯給境外同一個人或機構;第二種是,個人在7日內從同一外匯儲蓄帳戶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萬美元的外幣現鈔;第三就是,同一個人將其外匯儲蓄帳戶內存款劃轉至5個以上直系親屬。
這三種對外匯的操作行為都被界定為是「螞蟻搬家」式的換匯行為。一但被認定為實施了「螞蟻搬家」式的換匯行為,個人將被列入黑名單,取消兩年的10萬美元的換匯額度。
2015年10月1日
自2016年1月1日起,中國境內銀聯人民幣卡在境外提取現金,除每卡每日不超過等值1萬元人民幣外,每卡每年境外累計取現不得超過等值10萬元人民幣。依據之前每卡每日境外取現不超1萬的規定,年累計總額從300多萬縮減到了10萬。外管局發函稱,此次限額出台,是為了遏制部分持卡人在境外大額取現,防範洗錢風險。
2015年10月22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擬於2016年1月1日停止使用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正式上線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銀行及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機構,須於2016年1月1日前通過外匯局驗收並接入個人外匯系統,方可繼續開展個人結售匯業務以及外匯兌換業務。
2015年12月28日
為進一步規范外幣現鈔收付,防止個別機構以虛構交易等方式騙取外幣現鈔收付,逃避外匯監管,外匯局發布《境內機構外幣現鈔收付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境內機構外幣現鈔收付的條件。
《辦法》規定,在無法使用銀行渠道等特殊情況下,允許境內機構以外幣現鈔辦理部分經常項目收付。但應按規定在經辦銀行辦理結匯,不得存入經辦銀行轉為現匯。自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16年4月29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完善真實性審核的通知,加強單證審核,規范管理。一是明確貨物貿易離岸轉手買賣單證審核要求,同一筆離岸轉手買賣業務應在同一家銀行網點採用同一幣種(外幣或人民幣)辦理收支結算;B類的企業暫停辦理離岸轉手買賣外匯收支業務。二是完善直接投資外匯利潤匯出管理。明確銀行為境內機構辦理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利潤匯出業務的單證審核要求。三是規范貨物貿易風險提示函制度。對貨物貿易外匯收支異常的企業提示風險。
2016年5月27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通知,內容為:一是對境外機構投資者實行登記管理。境外機構投資者應通過結算代理人辦理外匯登記。2、不設單家機構限額或總限額。境外機構投資者可憑相關登記信息,到銀行直接辦理資金匯出入和結匯或購匯手續,不需要到外匯局進行核准或審批。3、要求資金匯出入幣種基本一致。投資者匯出資金中本外幣比例應保持與匯入時的本外幣比例基本一致,上下波動不超過10%。
2016年6月15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改革和規范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包括全面實施外債資金意願結匯管理;統一境內機構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意願結匯政策;對資本項目收入的使用實施統一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進一步規范資本項目收入及其結匯資金的支付管理,明確銀行按照展業三原則承擔真實性審核義務;外匯局進一步強化事後監管與違規查處。
2016年7月6日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稱,將加強境外金融機構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展人民幣購售業務宏觀審慎管理。自8月15日起,銀行間外匯市場的境外金融機構在境外與其客戶開展遠期賣匯業務產生的頭寸在銀行間外匯市場平盤後,應按月對其上一月平盤額交納20%的外匯風險准備金,准備金利率為零。
2016年11月28日
2016年11月,國家外匯管理局嚴控資本外流,要求資本項下500萬美元或以上資金的匯出報外管局審批,並加大對大型海外並購交易的外匯審查,包括此前已獲得外匯額度的交易。監管層將對六類特殊性質的對外投資業務實施規范監管,除非有相關部門批文,否則原則上不予備案或核准。
被限制的業務包括:國有企業境外購買或開發中方投資額在10億美元及以上的大宗房地產;中方投資額在10億美元及以上的非主業大額並購和對外投資;以及中方投資額在100億美元及以上的特別大額對外投資項目;投資額在10億美元(含)以上非主營項目大額並購投資項目。
2016年12月30日
2016年12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
《管理辦法》規定的大額交易報告標准為:一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額現金交易,境內和跨境的報告標准均為人民幣5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二是非自然人銀行賬戶的大額轉賬交易,境內和跨境的報告標准均為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三是自然人銀行賬戶的大額轉賬交易,境內的報告標准為人民幣5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跨境的報告標准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
2016年12月31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人答記者問表示,個人年度購匯便利化額度沒有變化,仍為5萬美元。境內個人憑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真實性購匯需求申報後,直接在銀行辦理年度便利化額度之內的購匯;便利化額度之外的經常項目購匯,憑有交易金額的真實性證明材料辦理,不存在任何障礙。
外匯局表示,2017年將加強對銀行辦理個人購付匯業務真實性合規性檢查。加大對個人購付匯申報事項的事後抽查和檢查力度,提高對個人申報信息和交易數據的監測、分析、篩選、審查頻率。
2017年1月3日
2017年1月3日,外匯管理又出新政。
從1月1日起,無論是在銀行櫃面還是通過網銀、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辦理購匯,均需填寫《個人購匯申請書》,明確填寫購匯用途,且必須填寫「預計用匯時間」。如因私旅遊,要填寫預計停留期限,是跟團還是自由行;如果是境外留學,要填寫學校名稱、留學國家、年學費金額和年生活費金額。而此前,一般情況,個人因旅遊等去銀行購匯,櫃面工作人員會口頭詢問購匯用途,然後在銀行系
統內錄入,並不需要個人填寫相關表格。另外,最新個人購匯說明書中,還明確列出了購匯「六不得」,包括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等。如違規購匯,相關信息將依法被納入個人徵信記錄。
2017年1月26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進一步推進外匯管理改革完善真實合規性審核的通知》(簡稱「3號文」)。3號文除了擴大境內外匯貸款結匯范圍外,還強調了要加強境外直接投資真實性、合規性審核。
包括3方面9項措施。
包括境內機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登記和資金匯出手續時,除應按規定提交相關審核材料外,還應向銀行說明投資資金來源與資金用途(使用計劃)情況,提供董事會決議(或合夥人決議)、合同或其他真實性證明材料。
包括在提升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方面,擴大境內外匯貸款結匯范圍,允許內保外貸項下資金調回境內使用,將境內銀行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吸收的存款境內運用比例從50%調整為100%,允許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辦理結匯。
包括進一步規范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明確等值5萬美元(不含)以上外匯利潤匯出業務的單證及簽注要求等,明確境內機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登記和資金匯出手續時,應向銀行說明投資資金來源與資金用途等。
包括近期外匯局在監測和核查中發現,少數企業存在出口不收匯或少收匯、進出口報關主體和收付匯主體不一致等情況,擾亂正常外匯收支秩序。為此,《通知》再次強調,企業應當按照「誰出口誰收匯、誰進口誰付匯」原則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及時辦理收匯業務。
從外匯管理局發布新規定的頻率上看,外匯管理局自「811」匯改以來對外匯市場的管理越來越嚴格,但是這是不是意味著外匯市場隨時可能重新回到管制時代呢?答案是否定的。4月20日,中國外匯局召開新聞發布會言稱:中國會繼續審慎有序推動資本賬戶開放。中國外匯管理政策是連續的一貫的,不會再走回外匯管制的老路。
新聞發布會上,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國際收支司司長王春英介紹2017年一季度外匯收支數據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從我國跨境資本轉向流出以來,外匯管理部門未對匯兌和跨境收付等採取新的措施,但要求銀行遵守現行外匯管理規定,切實履行展業原則,加強真實性合規性審核。」王春英在回答記者問時表示,在外匯管理方面,與之前相比,外匯管理政策法規連續一貫,沒有任何變化。
王春英表示,外匯管理部門制定和執行外匯管理政策時,始終堅持兩項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改革開放,支持和推動金融市場的雙向開放,進一步提升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服務實體經濟。二是堅持防範跨境資本流動風險,防止跨境資本無序流動對宏觀經濟和金融穩定帶來沖擊,維護外匯市場穩定,為改革開放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王春英指出,基於上述兩項原則,外匯管理政策有幾個基本內涵:第一,「打開的窗戶」不會再關上。中國外匯管理不會走回頭路,不會再走到資本管制的老路上。第二,審慎有序推動中國資本賬戶開放。資本賬戶開放進程應與經濟發展階段、金融市場狀況以及金融穩定性相適應。在不同時期,應該充分考慮內外部多重因素,找准資本賬戶開放重點、節奏和步驟等。第三,構建跨境資本流動的宏觀審慎管理和微觀市場監管體系,維護健康、穩定、良性的外匯市場秩序。第四,進一步完善匯率形成機制,增強匯率彈性。
關於外匯管理,王春英表示,從我國跨境資本轉向流出以來,外匯管理部門未對匯兌和跨境收付等採取新的措施,但要求銀行遵守現行外匯管理規定,切實履行展業原則,加強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與之前相比,外匯管理政策法規連續一貫,沒有任何變化。
開放外匯並不是外匯完全自由化
我不反對中國資本市場有序開放,但前提是,中國必須具備強大的、與開放相適應的監管能力,而不是一放了之的「絕對自由化」。絕對的自由化,會導致中國金融市場亂象從生,自「811匯改」以來,外匯管理局之所以對中國外匯市場頻頻發力就是為了讓外匯市場避免出現中國金融市場習慣性的亂象從生。
❺ 王小奕的人物履歷
曾在中國人民銀行體改辦、計劃司工作;歷任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預測處副處長、經濟預測處處長;調查統計司副司長、司長,統計司司長;中國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副執行董事、執行董事;國家外匯管理局總經濟師;
2007年12月至2015年11月,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❻ 國家外匯管理局司長是什麼級別的官
國家外匯管理局是副部級單位,相應司長就是副廳級。
❼ 郭慶平的人物履歷
1982年至1991年,先後任中國人民銀行阜新市中心支行科員、副科長、副行長、黨組成員;
1992年至1998年10月,先後任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處長、行長助理、副行長、黨組成員,沈陽市分行行長、黨組書記兼國家外匯管理局沈陽市分局局長;
1998年11月至1999年11月,任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兼分行營業管理部主任、黨委書記、國家外匯管理局沈陽市分局局長;
1999年12月至2003年01月,先後任中國人民銀行內審司副司長、司長,兼經濟實體脫鉤與資產處置辦公室主任;
2003年02月至2008年11月,任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局長;
2008年12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
2015年02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❽ 如何應對外匯管理新規對中國外貿企業的影響
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收支司副司長王允貴日前在2007中國金融衍生品高峰論壇上表示,外匯局通過深入研究發現,外貿順差是外資流入中國的主要途徑,不過一小部分投機資金可能也隨之流入。
王允貴認為,不排除有些境外資本通過境內企業把一些非貿易的資金流入中國市場,但這個量非常小。如果沒有嚴格的資本管制,中國這么高的收益率,非法流入的資金規模可能是不可想像的。
官方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我國外匯儲備增加2663億美元,同比多增1440億美元。而同期我國貿易順差和外商直接投資(FDI)實際使用金額分別為1125.3億美元和319億美元。
對此,雖然前段時間外匯局在通報外匯檢查情況時也承認,一些境外投機性資金假借貿易或投資等渠道流入,甚至變相進入國內房地產市場和股票市場等,但他們稱,非法進入的資金規模十分有限。
❾ 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一、中國人民銀行職責:
1、擬訂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發展規劃,承擔綜合研究並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責任。牽頭國家金融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2、牽頭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擬訂金融業重大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審慎監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
3、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信貸政策,完善貨幣政策調控體系,負責宏觀審慎管理。
4、牽頭負責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負責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基本規則制定、監測分析和並表監管,視情責成有關監管部門採取相應監管措施,並在必要時經國務院批准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監督,牽頭組織制定實施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恢復和處置計劃。
5、承擔最後貸款人責任,負責對因化解金融風險而使用中央銀行資金機構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6、監督管理銀行間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票據市場、黃金市場及上述市場有關場外衍生產品,牽頭負責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處置,負責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測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統一的資產管理產品和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及其衍生產品市場基本規則。
7、負責制定和實施人民幣匯率政策,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和國際使用,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實施外匯管理,負責國際國內金融市場跟蹤監測和風險預警,監測和管理跨境資本流動,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8、牽頭負責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統籌實施監管,推進金融基礎設施改革與互聯互通,統籌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
9、統籌金融業綜合統計,牽頭制定統一的金融業綜合統計基礎標准和工作機制,建設國家金融基礎資料庫,履行金融統計調查相關工作職責。
10、組織制定金融業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金融標准化組織管理協調和金融科技相關工作,指導金融業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11、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12、統籌國家支付體系建設並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業務規則,負責全國支付、清算系統的安全穩定高效運行。
13、承擔全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涉嫌洗錢及恐怖活動的資金監測。
14、管理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15、參與和中國人民銀行業務有關的全球經濟金融治理,開展國際金融合作。
16、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17、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
18、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國家外匯總局職責:
1、研究提出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和防範國際收支風險、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逐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的政策措施,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人民幣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
2、參與起草外匯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規范性文件。
3、負責國際收支、對外債權債務的統計和監測,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的有關工作。
4、負責全國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結售匯業務監督管理的責任;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
5、負責依法監督檢查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依法實施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並根據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不斷完善管理工作;規范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
6、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
7、承擔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和其他外匯資產經營管理的責任。
8、擬訂外匯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標准、規范並組織實施,依法與相關管理部門實施監管信息共享。
9、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10、承辦國務院及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宜。
(9)中國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長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國管理外匯的職能機構,為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 。
組建於1979年3月,總局設在北京。 機關機構設置 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副部級國家局,內設綜合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目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司、管理檢查司、儲備管理司、人事司(內審司)7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人民銀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局
❿ 中國農業銀行總行各部門負責人'
周慕冰簡歷 性別:男 學歷:博士
周慕冰:男,漢族,1957年9月出生,重慶榮昌人,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高級經濟師。2016年7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先後在四川省榮昌縣插隊,四川省榮昌縣第四中學、四川財經學院任教,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工作,曾先後任中國工商銀行海南省分行行長助理兼洋浦分行行長、總行政策研究室主任、福建省分行行長,重慶市渝北區副區長、代理區長、區長,重慶市政府辦公廳主任、市政府秘書長。2004年3月任重慶市政府副市長,2010年12月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職務: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 任職時間:2016-06-27
王緯簡歷 性別:男 學歷:碩士
王緯:男,1963年2月出生,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高級經濟師。2011年12月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層成員,2013年12月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2018年2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副行長。曾任中國農業銀行寧夏區分行副行長,甘肅省分行副行長,甘肅省分行行長,新疆區分行行長、新疆兵團分行行長,總行辦公室主任、河北省分行行長,內控合規部總經理,人力資源部總經理,三農業務總監。目前兼任中國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第五屆理事會副會長,中國金融工會第四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
職務:副行長,執行董事 任職時間:2013-12-20
張克秋簡歷 性別:女 學歷:碩士
張克秋:女,1964年1月出生,南開大學經濟學碩士,高級會計師,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2015年6月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2017年7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董事會秘書,2018年4月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曾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負債管理部總經理,財務會計部總經理,財務總監。目前兼任中國農業銀行上海管理部主任,中國金融會計學會理事會副秘書長,中國國債協會第五屆理事會副會長。
職務:副行長 任職時間:2017-07-28
周萬阜簡歷 性別:男 學歷:碩士
周萬阜: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經濟學碩士、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工商管理碩士。2018年4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曾任中國農業銀行寧波市分行副行長、資產負債管理部副總經理、計劃財務部副總經理,2008年10月起先後任中國農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總經理、重慶市分行副行長、戰略規劃部總經理、天津培訓學院院長,2015年9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戰略規劃部總經理。
職務:董事會秘書 任職時間:2018-03-12
陳劍波簡歷 性別:男 學歷:博士
陳劍波:男,1963年4月出生,中國人民大學管理學博士。現任職於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1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曾任中央書記處農村政策研究室、國務院農村發展研究中心發展研究所企業研究室助理研究員、副處長,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處長、研究員,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村一組巡視員。
職務:非執行董事 任職時間:2017-12-15
李奇雲簡歷 性別:男 學歷:碩士
李奇雲:男,1963年8月出生,中國人民大學信息系數量經濟專業碩士研究生,高級工程師。現任職於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18年6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曾任財政部計算中心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財政部信息網路中心副處長,高級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正處長級),黨委副主任。
職務:非執行董事 任職時間:2018-03-29
廖路明簡歷 性別:男 學歷:博士
廖路明:男,1963年10月出生,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財政學博士。現任職於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17年8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1985年8月進入財政部,先後任財政部辦公廳研究處主任科員,信息處副處長、處長,新聞處處長,2003年1月任財政部辦公廳副主任,2012年1月任財政部機關黨委正司級幹部,2012年2月任財政部機關黨委常務副書記(正司長級)。
職務:非執行董事 任職時間:2017-08-31
徐建東簡歷 性別:男 學歷:本科
徐建東:男,1963年7月出生,大學學歷。現任職於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2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曾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收支司市場匯價處副處長,國際收支司銀行外匯收支管理處處長,國際收支司副巡視員,吉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副巡視員。
職務:非執行董事 任職時間:2017-12-15
黃振中簡歷 性別:男 學歷:博士
黃振中:男,1964年12月出生,法學博士。現任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企業家犯罪預防研究中心副主任。2017年9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曾任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部企業改革處副處長、高級經濟師,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法律顧問室主任,西藏自治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委會委員。現兼任中國東盟法律合作中心副理事長、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調解員、天津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海南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終身榮譽主任、英國皇家特許仲裁員協會會員,中石化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中節能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北京慈文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職務:獨立非執行董事 任職時間:2017-09-25
王欣新簡歷 性別:男 學歷:碩士
王欣新:男,1952年5月出生,法學碩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經濟法教研室教師,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2016年5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曾任全國人大財經委《企業破產法》起草工作組成員。現任中國人民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產法學會會長,山東省法學會企業破產與重組研究會名譽會長,上海市法學會破產法研究會顧問,中國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破產法司法解釋起草組顧問,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首批首席研究員,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獨立董事。
職務:獨立非執行董事 任職時間:2016-03-08
溫鐵軍簡歷 性別:男 學歷:博士
溫鐵軍:男,1951年5月出生,管理學博士。2011年5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現任中國人民大學二級教授、校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可持續發展高等研究院執行院長、中國農村經濟與金融研究所所長、鄉村建設中心主任;以及國家環境咨詢委員會委員,商務部、林業局、糧食局、北京市、福建省等省部級顧問和咨詢專家。2007年當選中國農業經濟學會副會長,2008年起連任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曾任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院長等。
職務:獨立非執行董事 任職時間:2014-12-05
肖星簡歷 性別:女 學歷:博士
肖星:女,1971年3月出生,會計學博士。現任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會計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2015年3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曾赴哈佛大學、麻省理工學院、威斯康辛大學學習或任高級訪問學者,2011年度富布萊特學者。曾任國家開發銀行專家組成員、世界銀行獨立咨詢專家、華宇軟體股份有限公司和多喜愛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目前還擔任全國會計專業碩士教指委委員、中國會計學會財務成本分會理事、北京市高校會計專業群教學協作委員會委員、《中國會計與財務研究》雜志副主編、《中國會計評論》雜志編委會理事,歌爾聲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職務:獨立非執行董事 任職時間:2015-01-15
袁天凡簡歷 性別:男 學歷:本科
袁天凡:男,1952年10月出生,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學士,上海市政協委員。現任盈科亞洲拓展有限公司(非執行)副主席。2013年3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曾任香港聯合交易所行政總裁,盈科拓展集團副主席兼執行董事,盈科拓展日本主席兼董事會代表,電訊盈科有限公司副主席兼執行董事,盈科大衍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副主席,盈科保險集團有限公司執行主席,盈科亞洲拓展有限公司副主席兼執行董事,奇盛(集團)有限公司(現為盛洋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中國食品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pinpair.cn。目前還擔任香港經濟研究中心董事會主席,泓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咨詢委員會主席,芝加哥大學、上海復旦大學校董會成員,上海實業控股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易鑫集團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職務:獨立非執行董事 任職時間:2015-12-10
王敬東簡歷 性別:男 學歷:本科
王敬東:男,1962年12月出生,華中農學院農學學士,高級工程師。2018年11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長。1983年8月大學畢業後到農牧漁業部參加工作,後在國家經委、國家農業投資公司工作。1994年3月進入國家開發銀行,曾任黑龍江分行副行長、總行人事局副局長,2006年7月任總行評審三局局長,2008年12月任北京分行行長,2010年12月任總行人事局局長。2013年12月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2016年12月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副行長。
職務:監事長,股東代表監事 任職時間:2018-11-12
王醒春簡歷 性別:男 學歷:碩士
王醒春:男,1964年2月出生,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2014年6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代表監事。曾任中國農業銀行研究室政策研究處副處長,發展規劃部政策研究處處長,發展規劃部總經理助理,市場開發部總經理助理,市場開發部副總經理,培訓部副總經理,2002年2月任中國農業銀行天津培訓學院副院長,2003年11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法律事務部總經理,2006年6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法律與合規部總經理,2008年7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法律事務部總經理,2009年4月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職工代表監事、法律事務部總經理,2011年3月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職工代表監事、審計局直屬分局局長,2011年7月任中國農業銀行審計局直屬分局局長,2014年3月任中國農業銀行監事會辦公室主任。
職務:股東代表監事 任職時間:2015-06-30
劉成旭簡歷 性別:男 學歷:碩士
劉成旭:男,1962年生,碩士研究生,高級經濟師。2016年7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職工代表監事。曾任國家機械電子工業部教育司科研外事處副處長,機械工業部教育司院校處副處長,國家機械工業局企事業改革司科教處副處長、正處級調研員、知識產權辦公室副主任,中組部企業幹部辦公室正處級調研員,中組部幹部五局正處級調研員兼副處長、處長、副巡視員,2012年4月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經理,2017年2月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監兼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職務:職工代表監事 任職時間:2016-07-05
邵利洪簡歷 性別:男 學歷:碩士
邵利洪:男,1972年9月出生,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2018年8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職工代表監事。曾任總行辦公室秘書處副處級秘書,總xing房地產信貸部房地產開發處、房地產開發二處、綜合業務處副處長,總xing房地產信貸部個人住房業務處處長,總行個人業務部住房信貸處處長,總行住房金融與個人信貸部住房信貸處處長,總行住房金融與個人信貸部副總經理,總行零售銀行業務部副總經理,2018年2月任工會工作部/統戰工作部主任。
職務:職工代表監事 任職時間:2018-08-22
夏太立簡歷 性別:男 學歷:本科
夏太立:男,1962年10月出生,大學學歷。2018年8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職工代表監事。曾任中央紀委第三紀檢監察室綜合處副處長、正處級檢查員、監察員,中央紀委第二紀檢監察室二處、綜合處處長、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第七紀檢監察室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總行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部門總經理),總行監事、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2017年任總行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兼紀委辦公室/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職務:職工代表監事 任職時間:2018-08-22
李旺簡歷 性別:男 學歷:博士
李旺:男,1964年1月出生,法學博士。2015年6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監事。1997年11月至今在清華大學法學院工作,任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日本京都大學法學院助教,日本坂本律師事務所、日本大江橋律師事務所律師,北京京融律師事務所律師。目前兼任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和首創置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職務:外部監事 任職時間:2015-06-30
劉紅霞簡歷 性別:女 學歷:博士
劉紅霞:女,1963年9月出生,管理學博士。2018年11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監事。1999年至今任中央財經大學會計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博士後合作導師。曾任北京財貿學院助教、山東財政學院講師、北京中州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中央財政管理幹部學院副教授,曾兼任招商銀行、中孚實業、方大特鋼、金自天正等公司獨立董事。目前兼任北京市高級會計師評審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兼任信達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南國置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長江航運集團南京油運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獨立董事。
職務:外部監事 任職時間:2018-11-12
張傑簡歷 性別:男 學歷:博士
張傑:男,1965年3月出生,經濟學博士。2018年11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監事。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國家「萬人計劃」教學名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曾任陝西財經學院金融財政學院院長、西安交通大學經濟與金融學院副院長、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等職。現任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二級教授、博士生導師、學術委員會主任、國際貨幣研究所(IMI)所長; 中國金融學會、中國國際金融學會、中國城市金融學會、中國農村金融學會常務理事等。
職務:外部監事 任職時間:2018-11-12
李志成簡歷 性別:男 學歷:碩士
李志成:男,1963年1月出生,陝西財經學院經濟學碩士。2017年2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風險官。曾任中國農業銀行武漢管理幹部學院院長助理,總行研究室副主任,河北省分行副行長,2005年6月起先後任中國農業銀行研究室主任,吉林省分行行長,江蘇省分行行長,2014年7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投資總監(其間曾兼任香港分行總經理)。
職務:首席風險官 任職時間:2017-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