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華泰期貨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華泰期貨(原華泰長城期貨)成立於1994年3月28日,是中國首批成立的期貨公司之一,注冊資本8.09億元,已在全國17個省開設了30家營業網點。公司目前擁有上海、大連、鄭州交易所會員資格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全面結算會員資格,並首批獲得中國證監會頒發的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資格、資產管理業務資格。多年來受到社會各界和交易所的廣泛好評,連續多年被媒體評為中國最佳期貨公司、最佳投資咨詢機構等,累計獲評四大交易所各類獎項百餘項。【業務資格】◇中國期貨業協會常任理事會會員◇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全面結算會員(會員號0011)◇上海期貨交易所會員(會員號0253)◇鄭州商品期貨交易所會員(會員號0007)◇大連商品交易所會員(會員號0122)【經營范圍】◇公司經營范圍為商品期貨經紀;金融期貨經紀;期貨投資咨詢;資產管理。連年被《期貨日報》《上海證券報》評為中國期貨市場最佳公司品牌十強,被《證券時報》評為中國期貨公司十強、中國最佳期貨投資咨詢機構。2014年被《期貨日報》評為中國最佳期貨公司、最佳金融期貨服務獎、最佳期貨IT系統建設獎、最佳有色金屬產業服務獎等。2009年獲評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創新二等獎,並獲評財經排行榜最具影響力的期貨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祖芳
成立時間:1995-07-10
注冊資本:1609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0000000016459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761號麗豐大廈20層、29層04單元
B. 期貨公司的盈利手段~~
1、手續費收入(包括交易所的返佣)
2、存款利息收入:期貨公司的客戶資金規模很大時,銀行是按照高於活期存款的利息支付給期貨公司的,因為期貨公司不會把客戶的全部資金都打入交易所
3、用自有資金做的非期貨類的其它金融投資,比如證券、債券、基金等
4、實業投資:期貨公司可以投資實業,只要不是主管部門禁止參與的都可以
5、期貨培訓的收入,比如投資講座、出版資料書籍等的收入
6、期貨相關的技術研發收入,比如出售交易類相關軟體的收入等,大的期貨公司能自己研發應用軟體的
C. 期貨公司員工可以開公司嗎
公務員經商禁止性規定是存在的,但是期貨公司只是民間企業而已,非國家工作人員,不受限制,可隨意注冊公司。
1、公務員不得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不得在企業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的,應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公務員法》53條、42條,《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失效)》31條、49條)
2、公務員辭去公職或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是指機關的領導人員,不包括機關內設機構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公務員法》102條,《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失效)》73條)
3、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公務員進行管理。(《公務員法》106條)
4、2001.4.3之前規定領導幹部不得買賣股票,不得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購買、收受「原始股」;《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2001.4.3)規定,允許黨政機關(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投資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2001.4.3)
《關於反腐敗斗爭近期抓好幾項工作的決定》(1993.10.5)規定,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不準買賣股票,不準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試行)》(中發[1997]9號97.9.3)再次規定,黨員領導幹部不準違反規定買賣股票;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包括政府機關、人大和政協機關,法官、檢察官,民主黨派機關、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等以及這些機關所屬的單位,具體如下:
一是國家機關所有工作人員,包括政府機關、人大和政協機關;
二是法院、檢察系統機關工作人員入公務員范圍;
三是民主黨派機關工作人員納入公務員范圍;
四是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的機關工作人員,經批准對其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如總工會、團委、婦聯、科協、文聯。
五是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依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如各地的商檢局、工商局、部分稅務局和公安派出所等。
另(1)工勤人員均不列入公務員。工勤人員是指在工勤崗位上工作的人員,如機關食堂、車隊、清潔服務隊等單位的工作人員,不論其原來是幹部還是工人,都不列入公務員。
(2)對於各級人大機關而言,行政編制在人大或其他公務員系統的工作人員都是公務員,如人大主任一般由省委書記兼任或由專人專職就屬於公務員,而沒有編制的如農民身份人大代表、民營企業家擔任的人大副主任就不是公務員。
(3)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中一般僅政策研究室、地方政府編譯室為政府序列,按照公務員對待;黨校等則實行區別管理崗和技術崗、分開管理的辦法部分界定為公務員;而類似中國社會科學院學術單位則劃入了公益性事業單位。
D. 期貨投資最低需要多少資金
目前買賣一手農產品價格在2000左右,也就是說2000左右資金即可買賣期貨合約,但是你要注意一點,期貨是保證金交易,你所買賣的合約只用了其實際價值的10%左右資金,所以你需要在保證金之外有足夠的可用資金做交易,否則一旦行情往你判斷的相反方向走,你隨時可能因為保證金不足被強行平倉。所以一般建議期貨交易倉位控制在總資金的兩層左右。
E. 請問國際期貨投資如何開戶啊
1、直接去香港期貨公司開設期貨賬戶。2、在大陸通過機構賬戶來開設個人投資賬戶,機構賬戶其實就是配資公司,本質上來說其實也是國際期貨公司的客戶,只不過可以通過這個機構賬戶給大陸投資者開設個人投資賬戶,機構賬戶是母賬戶,投資者的賬戶是子賬戶
目前這種方式是最主流的方式。當然,隨著國家對境內居民境外投資的限制越來越嚴格,這種方式也變得比較難,主要是開戶需要提供的境外銀行賬戶這一條就已經難倒了大部分人。
開戶時客戶所需提供的資料:
開戶人本人內地居民身份證
2、銀行賬戶(銀聯儲蓄卡或雙幣卡都可以,本人國際期貨行業從業多年。
F. 國都期貨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 1992年09月24日成立公司龍電期貨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2004年6月7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核准,分別換發了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將企業名稱由原龍電期貨經紀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中誠期貨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2009年04月02日,公司注冊資本增至1億元。變更後的股東及股權結構為: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出資6231萬元,占注冊資本的62.31%;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出資3769萬元,占注冊資本的37.69%。(證監許可〔2009〕273號)2009-04-15名稱變更,經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企業名稱由原中誠期貨經紀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現國都期貨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1日公司注冊資本增至2億元。變更後的股東及股權結構為: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出資12462萬元,占注冊資本的62.31%;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出資7538萬元,占注冊資本的37.69%。
法定代表人:葉曉
成立時間:1992-09-24
注冊資本:2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110000010298100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南大街3號國華投資大廈8層、10層
G. 小城市可以開期貨公司嗎需要的注冊資金和手續一樣嗎
《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二章規定:
第六條 申請設立期貨公司,除應當符合《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人員不少於15人;
(二)高級管理人員不少於3人。
第七條 申請設立期貨公司,股東應當具有中國法人資格,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實收資本和凈資產均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正常經營2年以上,在最近2個會計年度內至少1個會計年度盈利;或者實收資本和凈資產均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
(二)凈資產不低於實收資本的50%,或有負債低於凈資產的50%,不存在對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確定影響的其他風險;
(三)包括對期貨公司的出資在內的累計對外長期股權投資不得超過自身凈資產;
(四)沒有較大數額的到期未清償債務;
(五)近3年內未因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
(六)未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有權機關立案調查或者採取強制措施;
(七)在近3年內作為金融機構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或者作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沒有濫用股東權利、逃避股東義務等不誠信行為;
(八)其自然人股東、法定代表人或高級管理人員沒有被採取證券、期貨市場禁入措施,或者禁入期限屆滿已逾2年;沒有被撤銷證券、期貨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或從業人員資格,或者自被撤銷之日起已逾2年;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第一款所列情形;
(九)不存在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認定的其他不適合參股期貨公司的情形。
第八條 設立期貨公司,持有100%股權的股東除了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條件以外,凈資本應當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股東不適用凈資本或類似指標的,凈資產應當不低於人民幣15億元。
第九條 期貨公司有關聯關系的股東持股比例合計達到5%的,持股比例最高的股東還應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條件。
期貨公司有關聯關系的股東持股比例合計達到 100%的,持股比例最高的股東還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條件。
第十條 申請設立期貨公司,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 設立期貨公司申請書;
(二) 公司章程草案;
(三) 經營計劃;
(四) 發起人名單及其審計報告;
(五) 擬任用高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名單、簡歷和相關資格證明;
(六) 擬訂的期貨業務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文本;
(七) 場地、設備、資金證明文件;
(八) 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九)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申請材料。
第十一條 按照本辦法設立的期貨公司,具有商品期貨經紀業務資格;從事其他期貨業務的,應當取得相應的業務資格。
第十二條 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日前3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准;
(二)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並有效執行;
(三)符合中國證監會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的規定;
(四)具有從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的詳細計劃;
(五)業務設施和技術系統符合金融期貨經紀業務技術規范且運行狀況良好;
(六)高級管理人員近2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過行政處罰,無不良信用記錄,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在被有權機關調查的情形;
(七)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採取《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第六十條規定的監管措施的情形;
(八)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在被行政、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情形;
(九)近2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過行政處罰。但期貨公司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變更,高級管理人員變更比例超過50%,且對出現上述情形負有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負責人已不在公司任職的,可不受此限制;
(十)控股股東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十一)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近2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過行政處罰,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在被有權機關立案調查的情形;
(十二)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 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資格,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資格申請書;
(二)加蓋公司公章的營業執照和業務許可證復印件;
(三)股東、股東會或者董事會關於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資格的決議文件;
(四)申請日前3個月月末的期貨公司風險監管報表,且公司應當書面保證其申請日前3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准;
(五)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報告;
(六)從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的計劃書;
(七)業務設施和技術系統運行情況報告;
(八)《高級管理人員情況表》、《主要部門負責人情況表》和《從業人員情況表》;
(九)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前1年度財務報告;申請日在下半年的,還應提供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控股股東的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一期的財務報告;
(十一)律師事務所就期貨公司是否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六)項、第(八)項、第(九)項和第(十一)項規定的條件,以及股東、股東會或者董事會決議是否合法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十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申請材料。
第十四條 期貨公司變更股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經中國證監會批准:
(一)單個股東的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或者有關聯關系的股東合計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
(二)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受讓股權,或者有關聯關系且合計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受讓股權。
第十五條 期貨公司變更股權有本辦法第十四條所列情形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擬變更的股權不存在被查封、凍結等情形;
(二)期貨公司與股東之間不得交叉持股,期貨公司不得為股權受讓方提供任何形式的財務支持;
(三)涉及的股東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條件。
H. 期貨公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試行辦法的第四章 防範利益沖突
第二十三條 期貨公司應當制定防範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與其他期貨業務之間利益沖突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隔離機制,並保持辦公場所和辦公設備相對獨立。
期貨投資咨詢業務活動之間可能發生利益沖突的,期貨公司應當作出必要的崗位獨立、信息隔離和人員迴避等工作安排。
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應當對前款規定事項進行檢查落實。
第二十四條 期貨公司及其從業人員與客戶之間可能發生利益沖突的,應當遵循客戶利益優先的原則予以處理;不同客戶之間存在利益沖突的,應當遵循公平對待的原則予以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期貨公司總部應當設立獨立的部門,對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實行統一管理。
期貨公司營業部應當在公司總部的統一管理下對外提供期貨投資咨詢服務。
第二十六條 期貨投資咨詢業務人員應當以期貨公司名義開展期貨投資咨詢業務活動,不得以個人名義為客戶提供期貨投資咨詢服務。
第二十七條 期貨投資咨詢業務人員應當與交易、結算、風險控制、財務、技術等業務人員崗位獨立,職責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