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的典型案例
李某某盜竊罪,李某某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等一審刑事判決書
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2014)浙杭刑初字第59號
公訴機關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李某某。因涉嫌犯盜竊罪於2013年3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9日被逮捕。現押於杭州市上城區看守所。
辯護人黃某某。
被告人陳某甲。因涉嫌犯盜竊罪於2013年4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31日被逮捕。現押於杭州市上城區看守所。
辯護人蔣某。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杭檢刑訴(2013)242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盜竊罪、買賣武裝部隊證件罪及買賣、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罪,被告人陳某甲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於2014年2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派代理檢察員張曙及詹春美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李某某、陳某甲及其本院通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別為兩被告人指定的辯護人黃某某、蔣某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被告人李某某在全國多個省市採用解碼器解鎖等方式盜竊本田牌轎車十四輛,共計價值人民幣2531340元,並以穿軍服、懸掛軍車號牌的方式將贓車開往廣州等地銷贓。其中,2013年3月14日,被告人李某某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富春路金色家園小區附近竊得被害人趙某甲的浙A×××××灰色本田雅閣轎車後,穿上事先准備好的軍服,懸掛軍車牌號,駕車至義烏接上事先電話聯系好幫其開車的被告人陳某甲,准備駕該車至廣州銷贓。3月15日,被告人陳某甲在明知被告人李某某是「假軍人」,其駕駛的車輛是「假軍車」的情況下,仍換上被告人李某某提供的士兵軍裝,幫助李駕駛車輛往麗水方向行駛。當日17時許,公安機關在麗水蓮都區麗雅公路牛延嶺路段設卡檢查,被告人陳某甲駕車沖卡。民警警告無效後朝車輪開槍,兩名被告人駕車至雅溪鎮小桃村小玉坑自然村村口被迫棄車逃跑,被告人李某某被當場抓獲。同年4月27日,被告人陳某甲在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三合鎮上壩小區衛浴潔具店內被公安機關抓獲。該被盜車輛已發還被害人趙某甲。
2011年至2012年,被告人李某某為銷售贓車途中逃避檢查,從他人處購買士官軍服一套、士官肩章一副、臂章一個、領花一副、胸標一個、陸軍領帶一條,並聯系辦理假證的攤販,購買了偽造的武裝部隊軍官證2本、軍用車牌6副12塊等武裝部隊證件及專用標志。
為證實指控的事實,公訴人當庭宣讀和出示了被害人陳某乙等人陳述,證人楊某證言,辨認筆錄,購車發票、行駛證、車輛信息登記表、旅館住宿人員信息表、扣押發還清單、手機通話記錄,價格鑒定結論書、DNA鑒定書、鑒定意見書,解碼器及軍官證等,抓獲經過,戶籍證明、情況說明及被告人李某某、陳某甲供述等證據。據此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犯盜竊罪、買賣武裝部隊證件罪及買賣、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罪,被告人陳某甲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提請依法懲處。
被告人李某某對指控的事實無異議。其辯護人提出,在部分作案中,由同夥動手盜竊,被告人李某某望風,故李某某屬從犯;歸案後能坦白交代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盜竊事實,請求從輕處罰。
被告人陳某甲辯稱其不知道轎車是李某某盜竊所得,也不知道是警察在設卡攔截。其辯護人提出,被告人陳某甲歸案後坦白交代態度較好,主觀惡性較小,系初犯等,請求從輕處罰。
經審理查明: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被告人李某某先後流竄至江蘇省南京市及無錫市、浙江省杭州市、寧波市及永康市、重慶市、山西省太原市、湖北省武漢市、陝西省西安市、安徽省合肥市等地,採用解碼器解鎖等方法盜竊本田牌轎車十四輛,共計價值人民幣253萬余元,具體事實如下:
1、2011年9月7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在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集慶門大街65號門口,竊得被害人陳某乙停放在該處的蘇A×××××黑色本田雅閣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161850元。
2、2012年1月15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在本市上城區清江路與甌江路交叉口,竊得被害人單某停放在該處的浙A×××××紫色本田奧德賽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198050元。
3、2012年2月23日晚,被告人李某某在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首南街道鄞縣大道與百梁南路交叉口附近,竊得被害人潘某停放在該處的浙B×××××黑色本田雅閣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171600元。
4、2012年6月14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在本市上城區飛雲江路70號門口,竊得被害人黃某停放在該處的浙A×××××灰色本田奧德賽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194000元。
5、2012年6月17日晚,被告人李某某在江蘇省無錫市南長區沁園新村393號附近,竊得被害人謝某停放在該處的蘇B×××××黑色本田雅閣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158100元。
6、2012年7月16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在重慶市江北區南方上格林小區外西南證券公司食堂門口,竊得被害人申某停放在該處的渝A×××××灰色本田奧德賽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198050元。
7、2012年8月20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體育路錦綉苑小區格力空調店門口,竊得被害人向某停放在該處的晉A×××××黑色本田雅閣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189150元。
8、2012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在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建安街170號門口,竊得被害人劉某停放在該處的鄂A×××××黑色本田雅閣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185250元。
9、2012年9月10日晚,被告人李某某在陝西省西安市未央區皇家園林小區東門附近,竊得被害人柴某停放在該處的陝A×××××黑色本田雅閣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185250元。
10、2012年10月24日晚,被告人李某某在重慶市江北區魯能星城10街區後門,竊得被害人丁某停放在該處的渝B×××××黑色本田雅閣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175500元。
11、2012年11月9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在本市拱墅區麗水路121號三替公司門口,竊得被害人郭某停放在該處的浙A×××××黑色本田雅閣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157950元。
12、2012年11月26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在安徽省合肥市瑤海區華陽西路與勝利路交叉口附近,竊得被害人趙某乙停放在該處的皖A×××××紫色本田奧德賽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193390元。
13、2012年12月1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在浙江省永康市西城街道松石西路340弄5幢10號門口,竊得被害人應某停放在該處的浙G×××××黑色本田雅閣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171600元。
14、2013年3月14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在杭州市上城區富春路金色家園小區旁,竊得被害人趙某甲停放在該處的浙A×××××灰色本田雅閣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191600元。後被告人李某某穿上事先准備好的軍官服,懸掛軍車號牌,駕車至義烏與事先電話聯系好幫其開車的被告人陳某甲會面,被告人陳某甲以為幫助駕駛的系走私車。次日,被告人陳某甲換上被告人李某某提供的士兵服並駕駛車輛往麗水市方向行駛,後兩人在麗水市蓮都區麗雅公路牛廷嶺路段停車休息,當日16時許,被搜尋至該處的公安人員發現,兩被告人拒絕接受檢查並由被告人陳某甲駕車沖卡,在公安人員鳴槍示警後仍駕車逃跑,後兩名被告人駕車至雅溪鎮小桃村小玉坑自然村被迫棄車逃跑,被告人李某某被當場抓獲。後該被盜車輛已發還被害人趙某甲。同年4月27日,被告人陳某甲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另查明,被告人李某某在盜竊作案期間,為銷售贓車途中逃避檢查,從他人處購買了軍官證2本、軍車號牌6副及士官服1套、肩章、臂章、領花、胸標等物一批。上述軍官證、軍車號牌、肩章等證件物品及被告人李某某作案所用的解碼器、導航儀等物均已被公安機關查獲。
認定以上事實的證據有:(1)被害人陳某乙、單某、潘某、黃某、謝某、申某、向某、劉某、柴某、丁某、郭某、趙某乙、應某、趙某甲陳述證明了轎車被竊的時間、地點及轎車的品牌、型號等情況,並有相關購車發票、行駛證、車輛信息登記表在案印證。
(2)價格鑒定結論書證明被竊轎車的價值。
(3)旅館住宿人員信息表證明被告人李某某在全國各地的旅館登記入住的時間等情況。
(4)辨認筆錄及照片證明被害人陳某乙、潘某、申某、向某、劉某、柴某、丁某、趙某乙對被盜現場的指認情況及被告人李某某對盜竊現場的指認情況。
(5)DNA鑒定書證明,在浙A×××××本田雅閣轎車內放置的手套、飲料瓶瓶口、餐巾紙等物分別檢出被告人李某某、陳某甲的DNA。
(6)扣押清單、照片、情況說明證明,公安機關從被告人李某某處及從被告人陳某甲丟棄的被告人李某某的旅行箱內查扣軍官證2本、軍車號牌6副(12塊)、軍車行駛證6本、軍車駕駛證2本、軍官服1套、臂章、肩章、胸標、領花等物一批及解碼器1套、導航儀1台等物。另發還清單證明,浙A×××××本田雅閣轎車已發還趙某甲。
(7)鑒定意見書證明,上述查扣的軍車號牌、軍車行駛證、軍車駕駛證及軍官服、臂章、肩章、胸標、領花均屬仿製品。
(8)證人楊某證言證明,其將士官服1套及肩章、臂章、領花、胸標等物賣給了網上認識的「陳生」,對方通過銀行匯款給其,其通過郵寄將物品發給對方,其與「陳生」未見過面;其手機號碼158××××9000。
(9)手機通話記錄證明被告人李某某的手機在2013年3月的通話情況。
(10)抓獲經過、情況說明證明兩被告人被抓獲歸案的經過情況。
(11)戶籍證明證實兩被告人的身份情況。
(12)被告人陳某甲供述:因李某某要其幫他開車,其與李某某在義烏會面,當時李某某開著一輛掛著假軍用牌照的轎車,還穿著軍官服,後其兩人駕車開往麗水,期間李某某還讓其穿上士官服,後兩人停車休息時,有人敲車窗,李某某叫其快跑,其就開車與李某某逃離,至一村子時沒路了,李某某與其就下車分別逃跑,其還帶了李某某給其的一隻拉桿箱,途中其將箱子及其穿的士官服丟棄。其以為李某某做的是走私車生意,當時讓其開的是走私車。其手機號碼158××××6735。
(13)有被告人李某某供述在案,所供的採用解碼器解鎖等方法在全國各地流竄盜竊本田轎車及在被告人陳某甲以為其系做走私車生意的情況下,讓陳某甲幫助駕車,期間被公安機關攔截等經過情況能與上述證據反映的事實相符。
上述證據經庭審質證無異,本院予以確認。
關於李某某辯護人提出被告人李某某歸案後主動交代了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盜竊事實之辯護意見,經查,在李某某交代前,公安機關經偵查已掌握了其涉嫌流竄盜竊轎車的大部分事實,上述辯護意見不予採納。
關於被告人陳某甲辯稱其不知道轎車是李某某盜竊所得,經查,根據在案證據被告人陳某甲並不知道所駕駛的轎車系李某某盜竊所得,起訴書亦未指控陳某甲明知該轎車是盜竊所得。
關於被告人陳某甲辯稱不知道是警察在設卡攔截,經查,抓獲經過證明公安人員在出示警察證的情況下要求兩被告人接受檢查,被告人李某某對此亦供認不諱,該辯解不予採信。
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秘密方法竊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李某某買賣軍官證,其行為已構成買賣武裝部隊證件罪;被告人李某某買賣、非法使用軍車號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買賣、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罪。被告人陳某甲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公訴機關指控兩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對被告人李某某應數罪並罰。關於被告人李某某辯護人提出李某某在部分盜竊中系從犯的辯護意見,經審理認為,根據在案證據,不足以認定涉案部分盜竊作案有同夥參與,也不足以認定李某某系從犯。被告人李某某雖認罪態度較好,但鑒其多次流竄盜竊,盜竊財物價值達250餘萬元,造成被害人實際損失共計230餘萬元,且大部分盜竊作案在其供認之前已被公安機關掌握等情況,對其不足以從輕處罰,其辯護人請求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不予採納。被告人陳某甲以為是幫李某某駕駛走私車而介入本案,主觀惡性相對較小,歸案後能坦白交代並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其辯護人請求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予以採納。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六十九條、第六十四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武裝部隊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李某某犯盜竊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買賣武裝部隊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犯買賣、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三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二、被告人陳某甲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千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4月27日起至2014年10月26日止。罰金限本判決生效後一個月內繳納。)
三、隨案移送本院的犯罪工具解碼器1台、導航儀1台予以沒收。
四、責令被告人李某某退賠違法所得,發還被害人。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 華爾街人物故事
1、伯納德•巴魯克(Bernard Baruch),享年94歲(1870年8月19日-1965年6月20日)
●經歷了美國1929年股災仍能積累幾千萬美元財富的大投資家
一位具有傳奇色彩的風險投資家,一位曾經征服了華爾街,後又征服了華盛頓的最著名、最受人敬慕的人物。1897年以300美元做風險投資起家,32歲積累了320萬元的財富,經歷1929-1933年經濟大蕭條之後,仍能積累起幾千萬美元的財富。巴魯克是那個時代少有的幾位「既賺了錢又保存了勝利果實的大炒家」。
據估計,巴魯克1929年財產最高值可能在2200萬元至2500萬美元之間。1931年11的財產清單顯示巴魯克那時的總資產是1600萬美元,其中現金870萬美元,股票369萬美元,債券306萬美元,借貸55萬元。巴魯克留下來的物業價值超過了1400萬美元,一生對各項事業的捐款將近2000萬美元。
《Lessons from the Greatest Stock Traders of All Time, John Boik, McGraw-Hill, 2004》(中譯本名為《至高無上:來自最偉大證券交易者的經驗》),巴魯克被列為5位最偉大證券交易者之一。
美國共同基金之父羅伊•紐伯格(也是我選的18位最偉大的投資家之一)說:「巴魯克是能最好把握時機的投資者,他的哲學是,只求做好但不貪婪。他從不等待最高點或最低點。他在弱市中買,在強市中賣。他提倡早買早賣。」
●「群眾永遠是錯的」是巴魯克投資哲學的第一要義
巴魯克的一個經典小故事:有一天,他在華爾街上擦鞋,擦鞋童向他提供了股票賺錢的秘訣。巴魯克一回到辦公室就把所有的股票全部拋出去了。
「群眾永遠是錯的」是巴魯克投資哲學的第一要義。他很多關於投資的深刻認識都是從這一基本原理衍生而來的。比如,巴魯克主張一個非常簡單的標准,來鑒別何時算是應該買入的低價和該賣出的高位:當人們都為股市歡呼時,你就得果斷賣出,別管它還會不會繼續漲;當股票便宜到沒人想要的時候,你應該敢於買進,不要管它是否還會再下跌。人們常常驚異巴魯克的判斷力,能把握稍縱即逝的機會。
經典名著《Extraordinary Popular Delusions and the Madness of Crowds》(非同尋常的大眾幻想與群眾性癲狂)探討群體的病態心理現象,作者是Charles Mackay,第一版寫於1841年。該書是巴魯克最喜歡的一本書。該書目前享有的聲望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這位赫赫有名的金融家。巴魯克曾經鼓勵、促成了該書在1932年的再版發行,並且為之撰寫了一篇序言。巴魯克稱贊這本書為研究自於各種經濟活動中的人的心理現象提供了啟示。
2.傑西•利弗莫爾(Jesse Livermore),享年63歲(1877年7月26日-1940年11月28日)
●世界上最偉大的交易者
Livermore在15歲的時候開始股票交易,堪稱世界上最偉大的交易者。他在美國股票市場上四起四落,驚心動魄的戰史,以及他表現出來的驚人意志力和智慧,至今仍令人們十分敬佩。
《Lessons from the Greatest Stock Traders of All Time, John Boik, McGraw-Hill, 2004》(中譯本名為《至高無上:來自最偉大證券交易者的經驗》),Livermore被列為5位最偉大證券交易者之一。
1940年11月28日,Livermore因為嚴重的抑鬱症開槍自殺身亡。死時留有一張紙條,上面寫著一句意味深長的話:我的一生是個失敗。
●《股票作手回憶錄》是各方公認的經典投資書籍
無論是投機者,還是價值投資者,都認為以Livermore生平為背景的一本書《Reminiscences of a Stock Operator(股票作手回憶錄)》是一本投資經典書籍。這是非常非常難得的。因為價值投資者認為的好書,投機者往往不屑一顧,反之亦然。
如果只選10本最經典的投資書籍,相信《股票作手回憶錄》定能入選。
●Jesse Livermore的交易策略
Livermore這位隱逸天才的那些富有革命性的交易策略,今天的人們仍然在使用。Livermore的交易策略是在自己多年的股票交易經歷中逐步形成的。其中最重要的一些策略,我總結概述如下:
(1)賺大錢不是靠個股價起伏,而是靠主要波動,也就是說不靠解盤,而靠評估整個市場和市場趨勢。能夠同時判斷正確又堅持不動的人很罕見,Livermore發現這是最難學習的一件事情。但是股票作手只有確實了解這一點之後,他才能夠賺大錢。
(2)Livermore的交易系統的精華,是以研究大盤趨勢為基礎。一定要等到大盤上漲時,才開始買進,或者在大盤下跌時,才開始放空。Livermore說世界上最強、最真實的朋友,那就是大盤趨勢。當市場猶疑不決或是上下振盪的時候,Livermore總是呆在場外。Livermore不遺餘力地一再重復這些原則:一廂情願的想法必須徹底消除;假如你不放過每一個交易日,天天投機,你就不可能成功;每年僅有廖廖可數的幾次機會,可能只有四五次,只有這些時機,才可以允許自己下場開立頭寸;在上述時機之外的空當里,你應該讓市場逐步醞釀下一場大幅運動。
(3)操作時一定要追隨領頭羊,其他股票何去何從用不著考慮。你關注的重點應該是那些領頭行業和強勢行業中的領頭股票。領頭羊股票的一個重要特徵是突破阻力區域、率先創造新的最高價格。要保持思想的靈活性,記住,今天的領頭羊也許不是兩年之後的領頭羊。正如婦女的衣服、帽子、人造珠寶的時尚總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化,股票市場也不斷拋棄過去的領頭羊,新領頭羊取代了舊領頭羊的位置。以前牛市中的領頭羊股票很難成為新的牛市中的領頭羊股票,這是很有道理的,因為經濟和商業情況的變化將產生更大預期利潤的新的交易機會。
(4)堅決執行止損規則。Livermore把自己的首次損失控制在10%以內。Livermore說,確保投機事業持續下去的惟一抉擇是,小心守護自己的資本帳戶,決不允許虧損大到足以威脅未來操作的程度,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5)堅決執行向上的金字塔買入原則。請記住,股票永遠不會太高,高到讓你不能開始買進,也不會低到不能開始賣出。但是在第一筆交易後,除非第一筆出現利潤,否則別做第二筆。Livermore說,如果你的頭筆交易已經處於虧損狀態,就絕不要繼續跟時,絕不要攤低虧損的頭寸。一定要把這個想法深深地刻在你的腦子里。只有當股價不斷上漲的情況下,才繼續購買更多的股份。如果是向下放空,只有股價符合預計向下走時,才一路加碼。Livermore喜歡做空那些價格創新低的股票。
(6)避免購買那些低價的股票。大筆的利潤是在大的價格起伏中獲得的,它通常不會來自那些低價的股票。
3、本傑明•格雷厄姆(Benjamin Graham),享年82歲(1894年5月9日-1976年9月21日)
●格雷厄姆:證券分析之父
格雷厄姆作為一代宗師,他的金融分析學說和思想在投資領域產生了極為巨大的震動,影響了幾乎三代重要的投資者,如今活躍在華爾街的數十位上億的投資管理人都自稱為格雷厄姆的信徒,他享有「華爾街教父」的美譽。
格雷厄姆被喻為「華爾街院長」和「證券分析之父」。作為投資界最重要的思想家,對投資界的最大貢獻就是將明確的邏輯和理性帶到了微觀基本分析之中,並成為巴菲特等許多成功投資家的啟蒙宗師。與戴維•多德(David Dodd)所著的《Security Analysis(證券分析)》直到目前一直是投資界最經典和最有影響的著作之一。
1926年,格雷厄姆聯手傑羅姆•紐曼創建投資公司:格雷厄姆·紐曼公司,並重回母校哥倫比亞大學授課直至1956年退休。雖然格雷厄姆的個人資產在1929年的股災遭受重創,但幸運的是,格雷厄姆·紐曼公司卻倖存下來,並且開始不斷成長。到1956年結束時,格雷厄姆·紐曼公司的平均年回報率為17%。
格雷厄姆1948年創立的基金(GEICO)到1972年的24年裡增長了超過80倍以上,年均復利增長在20%以上。他取得的成就來自於他與生俱來的能力及終生與人為善的信念。
美國《紐約時報》(2006年)評出了全球十大頂尖基金經理人,格雷厄姆和戴維•多德被稱為「價值投資之父 」,排名第四。
●格雷厄姆的投資理念
格雷厄姆的投資理念就是依據價值分析法在股票長期處於低價時買進,而在價格合適時賣出,「讓別人去賺多餘的利潤」。
格雷厄姆創造了「安全邊際」一詞來解釋他的常識性選股法則,既挑選那些暫時股價跌落,但是長期來看基本面牢靠的公司股票。任何投資的安全邊際產生於其購買價格和內在價值之間的差距,兩者差別越大(購入價低於實際價值),就越值得投資,無論從安全還是回報角度來看都是如此。投資界通常將這些情況稱為低估值(如市盈率、市凈率、市銷率)倍數股票。
●格雷厄姆的投資要點
人們經常記得股神巴菲特說過這樣的話:「第一,不要損失本金,第二,永遠記住第一點。」其實,這是巴菲特的老師格雷厄姆本人總結的投資要點。
格雷厄姆創造的「安全邊際」,是價值投資的精髓。
「安全邊際」為格雷厄姆的投資要點「第一,不要損失本金,第二,永遠記住第一點」提供了切實可行的保障。
4.傑拉爾德•勒伯(Gerald M. Loeb),享年76歲?(1899年-1975年?)
●安全度過1929年股災的投資家
Gerald M. Loeb於1899年出生於舊金山,1921年開始證券投資,他幾乎終身都在E.F. Hutton工作,後來終於成為這家券商的副總裁。
Loeb是一位安全度過1929年股災的投資家,他發現1929年股市實際上在9月3日就達到了最高點,這比大崩盤開始幾乎要早了整整2個月。
1935年,Loeb出版的《投資生存戰》(The Battle for Investment Survival)是這樣描述的:我預見到1929年股市見頂,並及時拋空了股票。我能回憶起來的情況是這樣的:當時,所有的股票並不是同時達到最高價位。在那年,我不僅不斷變換著手中交易的股票種類,而且股票的數量也在減少。當手中一隻只的股票開始「表現」不佳時,我就轉向其他表現尚佳的股票。這樣做的最終結果是,我完全退出了股市。
《Lessons from the Greatest Stock Traders of All Time, John Boik, McGraw-Hill, 2004》(中譯本名為《至高無上:來自最偉大證券交易者的經驗》),Gerald M. Loeb被列為5位最偉大證券交易者之一。
●股票市場中最重要的一個因素就是大眾心理
Loeb進入我選的18位最偉大的投資家,可能與我個人的投資偏好與投資哲學有關系。我個人認為,影響股價波動最重要的一個因素是心理因素。而Loeb在1935年就出版的《投資存亡戰》里就已經明確指出:在日趨成型的股票市場中最重要的一個因素就是大眾心理。
Loeb說:「形成證券市場形態的唯一的但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公眾心理。」心理狀況驅使人們在某種條件下以40倍及以上PE購買一隻股票,而在另一種條件下卻又拒絕以10倍及以下PE購買同一隻股票。有時,股票的價值持續幾年被大眾高估,人們一直給出一個比理論估價高出許多的價格。同樣,理論上的價格低估往往也會持續多年。無論自己怎麼想都不重要,因為市場將自己得出股票價值到底是被高估了還是被低估了的結論。
我個人的感悟:A股2006-2007年的暴漲與2008年的暴跌,從基本面和技術面,都很難有一個非常合理的解釋,很難得出股市走勢正常的結論。如果從大眾心理的角度來看,市場走勢則顯得十分正常了。2006-2007年,股票新開戶人數急劇增加,投資者瘋狂地購買股票,如果只根據基本面來分析,歷史估價模型並不支持過高的價格,投資者就會過早退出市場(趙XX同志在3000點即已經基本退出市場就是這樣投資者的代表,當然我並不認為趙同志的操作有什麼不對)。2008年的下跌趨勢形成後,投資者視股票如毒品,瘋狂賣出股票,資金連續大規模地從股市中撤退而流回銀行(2008年各月的定期存款增長率總體上呈現持續上升的趨勢),以至於大盤跌到歷史最低市盈率時,大家似乎仍不願意入場,似乎仍看到不到大盤最終的底部在哪裡。這些現象背後的真正原因就是大眾心理。
5.羅伊•紐伯格(Roy R. Neuberger),享年96歲(1903年7月21日-1999年)
●最偉大的贏利記錄:68年的投資生涯,沒有一年賠過錢
美國共同基金之父羅伊•紐伯格(Roy R. Neuberger),在68年的投資生涯中,沒有一年賠過錢。我個人的感覺:這一歷史恐怕會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無人能夠打破。巴菲特過去51年的投資生涯中,也有一年是虧損的。
美國「保護者共同基金公司」的伊始人,是合股基金的開路先鋒,是美國開放式基金之父。1929年初涉華爾街,是美國唯一一個同時在華爾街經歷了1929年大蕭條和1987年股市崩潰的投資家,不僅兩次都免遭損失,而且在大災中取得了驕人收益。
紐伯格沒有讀過大學,也沒有上過商業學校,被業內人士稱為世紀長壽炒股贏家。他的成功不僅是擁有巨大的財富,還有長壽和美滿的家庭。
●羅伊•紐伯格的成功投資十原則
紐伯格從幾百件實際教訓中歸納了十條最重要的法則。在近70年的投資和交易中,他一直遵守安,這十條法則使他受益匪淺。
一、了解自己
紐伯格說:我認為我本身的素質適合在華爾街工作。當我還是B.奧特曼的買家時,我把所有的股票轉換成現金,又把現金轉換股票。對我來講,交易更多出於本能、天分和當機立斷。它不像長期投資需要耐心。在分析過各種紛亂交織的因素後,如果你能做出有利的決定,那麼,你就是那種適合入市的人。測試一下你的性情、脾氣。你是否有投機心理?對於風險你是否會感到不安?你要百分之百地、誠實地回答你自己。你做判斷時應該是冷靜的、沉著的,沉著並不意味著遲鈍。有時一次行動是相當迅速的。沉著的意思是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審慎的判斷。如果你事先准備工作做得好,當機立斷是不成問題的。如果你覺得錯了,趕快退出來,股市不像房地產那樣需要很長時間辦理手續,才能改正。你是隨時可以從中逃出來的。你需要有較多的精力,對數字快速反應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要有常識。你應該對你做的事情有興趣。最初我對這個市場感興趣,不是為了錢,而是因為我不想輸,我想贏。投資者的成功是建立在已有的知識和經驗基礎上的。你最好在自己熟悉的領域進行專業投資,如果你對知之甚少,或者根本沒有對公司及細節進行分析,你最好還是離它遠點。
筆者的感悟:人生最大的敵人是自己,股市是按照人性的弱點來設計的,人性的弱點是很難改變的。只有戰勝自己的人性弱點,才能戰勝自我,才有可能成為股市中10%的贏利者。
二、向成功的投資者學習
紐伯格說:回過頭來看看那些成功的投資者,很明顯,他們各不相同,甚至相互矛盾,但他們的路都通成功。你可以學習成功的投資者的經驗,但不要盲目追隨他們。因為你的個性,你的需要與別人不同。你可從成功和失敗中吸取經驗和教訓,從中選擇適合你本身、適合周圍環境的東西。紐伯格推薦的成功的投資者前幾位是:沃倫•巴菲特、本傑明•格雷厄姆、彼得•林奇、喬治•索羅斯和吉米•羅傑斯。
筆者的感悟:我最重要的投資感悟的第一條是「想成為佼佼者,先向佼佼者學習」,第三條是「條條道路通羅馬,各種方法都有可能賺錢」,別人成功的方法,不見得適合自己。最關鍵是要找到適合自己的方法。
三、「羊市」思維
紐伯格說:個人投資者對一支股票的影響,有時會讓它上下浮動10個百分點,但那隻是一瞬間,一般是一天,不會超過一個星期。這種市場即非牛市也非熊市。我稱這樣的市場為「羊市」。有時羊群會遭到殺戮,有時會被剪掉一身羊毛。有時可以幸運地逃脫,保住羊毛。「羊市」與時裝業有些類似。時裝大師設計新款時裝,二流設計師仿製它,千千萬成的人追趕它,所以裙子忽短忽長。不要低估心理學在股票中的作用,買股票的比賣股票的還要緊張,反之亦然。除去經濟統計學和證券分析因素外,許多因素影響買賣雙方的判斷,一次頭痛這樣的小事就會造成一次錯誤的買賣。在羊市中,人們會盡可能去想多數人會怎樣做。他們相信大多數人一定會排除困難找到一個有利的方案。這樣想是危險的,這樣做是會錯過機會的。設想大多數人是一機構群體,有時他們會互相牽累成為他們自己的犧牲品。
筆者的感悟:我認為心理因素是影響股價波動最重要的因素,投資者的心理波動製造了90%的行情。
6.巴菲特
7.索羅斯
耳熟能詳的就不說了
他們之所以偉大,不在於他們可以拿錢去烤火,而在於它們對於這個世界偉大的愛
3. 政府對越戰老兵有什麼優惠
轉業士官安置政策改革勢在必行目前我國實行的兵役制度是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然而隨著市場機制的健全和兵役制度的改革,軍隊士官在部隊中應運而生。軍隊士官的法律地位雖然還沒有寫入《兵役法》,然而軍隊士官的政治地位和政策待遇並沒有因此而受影響:自從1999年中央軍委對全軍志願兵進行套改時,國務院、中央軍委就頒發實施了《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法》、《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管理規定》,其中的退役安置政策待遇完全等同於志願兵退出現役後的安置政策待遇;他們依然是有著嚴格的配備、選取、培訓、教育和考核管理制度;並且軍隊士官在服現役期間,在生活待遇上等同於同級別的軍隊幹部;他們依然是部隊軍官們的得力助手、是義務兵中間的領頭兵,被稱為「軍中脊樑」;他們依然是沒有土地使用權的職業軍人;他們中間依然有著當了5年義務兵而轉正的軍士長和專業軍士。不容否定的,他們並不是人們所說的「合同兵」、「雇傭兵」,這完全是對軍隊士官們的一種誤解。然而這樣的誤解在有的地區卻深深地影響著軍隊士官們退出現役後的轉業安置待遇。從而影響了在部隊服役的軍隊士官們安心服役、獻身國防的積極性;更嚴重影響了社會優秀適齡青年參軍入伍的積極性。因此我們強烈呼籲各級政府部門能聽一聽來自軍隊轉業士官們心中真實的感受和現實生活中所帶來的困難,努力改善轉業士官們在現實生活中的政治地位和生活條件!觀念上的誤解導致安置政策的變異很多人都這樣理解,認為現在的軍隊士官是按月拿工資的,不象以前的志願兵只拿津貼費,在為國家盡義務的性質上略遜於以前的志願兵。所以他們退出現役後的安置政策也就隨之而降低標准。面對軍隊士官退出現役的安置,就要根據軍隊士官退出現役的性質而定。這雖然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常識,但一些政府部門卻經常把軍隊士官的轉業安置與復員士官以及城鎮義務兵的退役安置混為一談。根據《兵役法》的規定:退役士兵包括退役志願兵和退役義務兵,退役志願兵包括服役滿十年的(作為轉業安置,稱為轉業士官)和服役不滿十年的(按城鎮退役義務兵安置,稱為復員士官)以及服現役滿三十年或者年滿五十五歲的作退休安置的退休士官;退役義務兵又分為農村退役義務兵(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農村招收員工時,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退伍軍人)。和城鎮退役義務兵(家居城鎮的義務兵退出現役後,由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級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區內統籌安排。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不分所有制性質和組織形式,都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置退伍軍人的義務。入伍前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正式職工的,允許復工、復職);雖然轉業士官的安置方式和城鎮退役義務兵的安置方式是一樣的,統稱「城鎮退役士兵」,但根據國務院和中央軍委的有關政策規定,服役滿十年的退役士官是重點安置對象應作為重點對象予以特殊照顧,原則上實行包底安置。這是黨和人民在對轉業士官的歷史地位和政治地位的充分肯定。但在浙江省嵊州市(嵊政發[2003]147號)安置文件中對轉業士官的安置卻出現了這樣規定的:對榮立二等功(三等戰功)以上獎勵及大軍區以上授予榮譽稱號的人員、予以特殊照顧,原則上實行包底安置。服現役滿10年的轉業士官等重點安置對象的安置去向為……。在該安置文件中,地方政府的安置政策把服現役滿10年的轉業士官排除在了重點對象予以特殊照顧,原則上實行包底安置的政策之外。並且轉業安置過程中還採取了極不負責的變相的「一刀切」貨幣安置政策。雖然中央明確規定嚴禁實行「一刀切」,但地方有關部門以某個地區進行「試點」為由、以上級的一個「會議記錄」為依據,對那些沒有實權人物關系的轉業士官強制實行「一刀切」的貨幣安置政策,成為「試點」中的犧牲品。而那些有實權人物關系的卻依然享受著安置就業過程中特權,就業安置指標成了個別人進行錢權交易的法碼。尤其在民政部門具體的實施過程中,更是以誘導和欺騙手段對待轉業士官。轉業安置既不尊重當事人的真實意願也不具備當事人自願自謀職業的個人申請手續,而是單方面提供的自謀職業格式協議和早就以當事人名字存好的補助金銀行存摺;並以「如有異議,就不能落實戶口、組織關系等」相威脅,要求轉業士官在協議上簽名,以示完成了安置任務。另外文件中明確規定:「除重點對象外的其他城鎮退役士兵實行貨幣化安置」。而貨幣化安置卻被強加實施到了轉業士官(重點對象)頭上。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法》和一系列中央政策的規定,國家對轉業士官所採取的安置政策是依法安置就業和鼓勵自謀職業。從理論上講這兩者是不同等的,而是有著主次之分的。那就是安置就業是根本前提,而自謀職業是輔助手段。在《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中更加明顯地指出:第一是依法保障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就業,第二才是大力推進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據上所述,一些地區針對轉業士官實行了言行不一致的貨幣安置政策,顯然是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及國務院、中央軍委有關政策規定的。安置過程中出現的不當行為1、在轉業安置程序上不符合法律的規定根據《民政部公廳關於規范使用的通知》【民函〔2004〕63號】中的規定:「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城鎮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間,由本人向安置地民政部門提出自謀職業書面申請,明確本人自願自謀職業,並如實填寫《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申請表》。申請書必須有退役士兵本人簽名。2.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由安置地民政部門與本人簽訂《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協議書》,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3.安置地民政部門通過公證機關,對《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協議書》進行公證,並核發《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雖然這是關於規范使用《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的通知,但在沒有其它政策文件為自謀職業這一行為定性之前,這一規定完全可以作為自謀職業士官定性參考的法律依據。以嵊州市的安置情況為例,2000年至今的轉業士官都沒有提出自願自謀職業的書面申請;他們簽訂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協議書》的也沒有經過公證機關的依法公證;2004年以前轉業的士官更沒有《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在法律程序上講,他們簽訂《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簽訂業協議書》的行為並不是自謀職業的定性依據。更何況他們簽訂《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協議書》並非本人真實自願,而是在不知情、不了解安置政策及職能部門進行誘導和脅迫的情況下簽訂的,故可以認為是無效的協議書。有的轉業士官也曾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要求補《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可有關部門的同志告訴說:「《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開始於2005年,對於以前的城鎮退役士兵補《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政策,政府沒有文件規定,所以不能補」。但是根據[民函〔2004〕63號]第五條的規定:「《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由安置地民政部門核發」。難道地方政府由於安排工作困難,需要轉業士官選擇自謀職業的時候,就不需要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強制實行「一刀切」貨幣安置政策是「積極有效」的無奈之舉。而「自謀職業」士官需要補《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依法享受優惠政策的時候,就可以不按照實際情況,反而拿出中央的條條框框而不給予核發的行政行為也是無奈之舉嗎?得不到合理安置本來就委曲,可地方政府部門卻又要在傷口上撒把鹽,把這些為黨和人民做出過貢獻的轉業士官變相成為優惠政策扶持之外的人。這樣的轉業安置待遇,使轉業士官們根本無法感受到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究竟體現在哪裡!2、自謀職業士官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真實體現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23號)的規定:「做好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工作。各級政府要對城鎮退役士兵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工作進行統一規劃。要充分利用現有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院校和培訓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技能培訓,幫助城鎮退役士兵盡快轉換角色,掌握就業基本技能,提高就業競爭能力。要利用現有各類人才、勞動力市場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為城鎮退役士兵舉人才交流活動,拓寬城鎮退役士兵和用人單位之間的溝通渠道。有條件的地方要盡快建立城鎮退役士兵就業服務信息網路,為他們提供就業服務。培訓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中央和省級財政給予補助。」根據這一規定,地方政府部門對於自謀職業者,並不是只需發放了一次性經濟補助就可以不管不聞了,而是需要進行一系列的工作,保障自謀職業者順利就業。但他們自從領取經濟補助以後,有的根本未曾享受過地方政府組織的職業技能培訓,也未曾參加過地方政府組織的就業信息服務。致使他們依舊失業在家,就如一個被社會遺棄的流浪兒。可以說,這樣的「自謀職業」後果是地方政府不作為的原因所直接導致的。雖然國家出台了關於扶助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優惠政策,但這些政策的出台不僅鼓勵國家機關、事業團體及各種所有制企業安置自謀職業者就業,更是鼓勵自謀職業者有所創業。但是轉業士官在部隊服役十幾年,一沒有多少積蓄,二沒多少社會和經商的經驗,僅憑區區一點補助金真的難以為繼;如果想要在沒有原始積累的情況下茫然創業,而去依靠貸款,那少得可憐的貸款也只是「杯水車薪」---中看不中用,而且他們抵禦風險的能力微乎其微,一旦失敗就傾家盪產了,由此產生的後果那不僅是讓政府多了一個包袱,更是給社會多了一個危險的不安定因素。而對於一個上有老下有小的普通家庭,就連基本生活都只能勉強維持,創業資金又從何而來?因為有的轉業士官根本沒有《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所以國家規定的這些優惠政策根本無法享受。3、自謀職業士官的經濟補助與實際需要嚴重不相符政府在安排工作困難的基礎上如果要推行自謀職業政策,就應對自謀職業者提供相比安排工作者更為有利的政策待遇。而實際情況卻好相反:有工作就有單位組織,有單位組織就有希望解決住房或住房補貼、保險(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子女入學、獨生子女費、過節費、冷飲費、取暖費等等國家政策所規定的待遇。然而自謀職業者除了一開始領取的補助以後又有了什麼呢?就連黨員的政治組織生活都無法根本保障,更不用說要來保障他們的經濟利益了。現在物價房價飛漲,這點經濟補助在現實生活中能起到多少實際作用呢?按照現行政策的標准,部隊轉業士官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助的標準是按照軍齡每年一萬元,12年=12萬。乍聽之下好像很不錯了,但我們來仔細算一算,就知道這樣的標准也遠遠不夠轉業士官安家立業的需要:1、轉業士官是沒有土地的職業軍人,沒有土地只能購買商品房,以中間價3000元/平方為標准,只能買40平方;2、社會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不可能只繳15年吧,如果繳到退休的年齡一般要30年,那30X12個月X400元/月=14.4萬元;還有其他的子女扶養教育費、父母贍養殯葬費等等開支就更不用說了。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到2020年我國要構建成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養老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新坐標,轉業士官卻連社會養老保險經費都無法根本保障,他們有何信心面對競爭如此激烈的社會?按照軍齡每年一萬元標准領取的轉業士官況且如此,那些按照軍齡每年2000元領取的軍隊轉業士官們就更不用說了。就算是考慮到了物價上漲和地區差別的因素,可在我們中國物價上漲的比率和地區差別達到了500%嗎?這兩者之間顯然是有失偏頗的!轉業士官安置政策的不確定,導致轉業士官的政治、社會地位和經濟條件嚴重受損因遭受地方政府「試點」式的「一刀切」貨幣安置政策待遇,致使一些轉業士官的合法權益遭到嚴重賤踏,使這群曾是「最可愛的人」淪落成為一個社會上找不到工作、買不起住房、沒有固定住址的「三無」人員;在社會上成了一個非官非兵非工非農非商的閑散人;在戶籍管理上,成了一個只能採取掛靠戶口的法,不能真正享有一個國家公民應當具備的權利和義務(選舉和被選舉權)的「懸盪戶」;在政治地位上,是黨員的卻無法參加正常的組織生活、沒有選舉和被選舉權,成了我黨組織關系如此嚴密之下的一個「游盪戶」;成了一個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生活陷入困境,就連社會養老、醫療保險金都沒條件繳納的困難戶;更有甚者,因為拒絕地方政府不合理的安置政策,竟成了一個沒有戶口的「黑戶」……。軍隊轉業士官都是在部隊服現役滿10年以上的老兵,在部隊里奉獻於各個兵種的各個工作崗位,在各自的崗位上盡心盡職、克己奉公,是部隊骨幹又是各單位的技術能手;有的還擔任過非常重要的工作崗位;並立過功、受過獎。當初受尊敬的軍人轉業回到地方,現在都是上要養老、下要育兒的家庭「頂樑柱」。由於在部隊所學所擅長的專業往往不是地方單位能通用的,且由於服役年限長,年齡大和沒有專業都成了他們就業的障礙,如果沒有當地政府部門的政策扶持和優撫,他們根本沒有機會進入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甚至於個人企業都不願意接收。況且他們的家屬大部份都來自於農村,僅靠在個私企業里打零工賺點可憐的生活費來維系一家人的開銷。至於國家提倡和諧社會所推廣的社會養老、醫療保險根本無從顧及。大部分家庭孩子要培養、父母要瞻養、夫妻雙方又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家庭經濟和夫妻感情陷入深重危機之中。家屬們都說「原來嫁個軍人是光榮,如今嫁個軍人是臉上無光」!由於轉業士官的安置待遇的下降,一些轉業士官家庭已出現了妻離子散的悲慘事實。綜上所述,在國家大力提倡和諧社會的今天,而為黨和人民奉獻了青春和熱血的軍隊轉業士官卻遭受了如此不合理的轉業安置待遇,不得不令人扼腕痛心。他們都是黨員,都有過硬的軍事素質和業務技能;也具備堅定的政治信仰和令行禁止的優良作風;就算現在,無論國家把他們安排在什麼崗位上,他們都有信心有決心有能力去干好任何一件事情,為國家為地方奉獻自己的力量也是他們的心願,可這些情況又有誰能理解呢?為國家為部隊奉獻了十二年的青春和熱血,難道就因為安置就業困難,就被地方有關部門以「試點」為由和簽訂了不合法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協議書》為依據,而一腳踢開、不管不聞了?這不僅嚴重影響了轉業軍人的社會地位,也嚴重影響了轉業軍人的合法權益。難怪有人發出了這樣的感慨:「我們這些舞槍弄炮的人回到地方上能有我們的用武之地嗎?難道聽黨的話,服從軍隊建設需要,在部隊流血流汗服役十幾年,十幾年換來的就是今天這種上不能贍養父母,下無力撫養子女的凄慘生活嗎?我們不禁要問:難道我們當初積極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義無反顧地投身於國防建設,把青春和熱血無私奉獻給祖國的選擇竟是一個錯誤嗎?」其實他們不想成為滿腹嘮叨的可憐蟲,更不想成為對社會失去信心的悲觀者,只是現實的困境使他們無法感覺到黨和政府給予他們的溫暖,他們是在做最無奈的努力!改變這種現狀的建議1、加強我國兵役制度改革,把軍隊士官的法律地位寫入《兵役法》。把「我國實行的是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改成「我國實行的是義務兵與士官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從而在法律上鞏固軍隊士官的法律地位。2、加強中央政策落實,糾正地方政府偏面強調安置困難的安置政策,嚴肅查以權代法的違法行為,盡力挽回遭受不合理安置待遇的轉業士官及所有退役軍人的精神和經濟損失。3、完善轉業士官(志願兵)的安置政策,加大自謀職業士官(下崗志願兵)的經濟補助。2004年以前沒有《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的轉業士官應給予補《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依法享受優惠政策的待遇;在一次性經濟補助的標准上,國家可以在社會養老、基本醫療保險上提供一定的補助,並按月發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附件超大附件
4. 請教初級期貨入門看哪些經典教材
期貨市場教程(第五版)
(中國期貨業協會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及「期貨市場教程(第五版)勘誤表」;期貨法律法規科目指定教材:《期貨法律法規匯編》(第二版)。兩教材具體購買辦法見中國期貨業協會「資格考試」欄目。
入門看這兩本,有機會順帶考試,從業資格證!
更多看這個網站http://www.qihuo8.com/books/Futures_Operater/Futures_Operater.html
5. 三級士官是什麼級別
三級士官的稱謂在2009年7月13日已被取消。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士官軍銜設置為一級士官至六級士官。志願兵役制第二期(3年)服現役期滿,被批准進入第三期(4年)服現役的二級士官,晉升為三級士官軍銜。
2009年7月13日,中央軍委頒發《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士官軍銜從原先一級至六級士官的6個銜級調整為7個銜級,一級士官至六級士官軍銜稱謂自此取消,不再有三級士官的稱謂。
(5)期貨士官長論交易之道doc擴展閱讀:
士官制度的改革的內容:
1、增加了高技術專業士官編制。在不突破全軍士兵編制員額的前提下,將士官編制擴大到近90萬人。增編的士官,主要用於充實高技術部隊的技術骨幹力量。
2、調整了士官結構比例。取消現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中、高3個服役等級,服役時間分別為初級最高6年,中級最高8年,高級可服役14年以上,同時增加了中、高級士官數量,減少了初級士官數量。
3、調整了士官軍銜制度。將士官軍銜由現行6個銜級調整為7個銜級,初級士官軍銜稱謂為下士、中士,中級為上士、四級軍士長,高級士官為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
4、改進了士官選拔辦法。逐步擴大從地方院校大專以上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數量,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對士官身份進行注冊認證,選取專業技術士官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能等級資格,建立選取高級士官專家評議制度。
5、完善了士官培訓體系,首次選取的士官應進行資格培訓,初級晉升中級、中級晉升高級的士官要按崗位需求進行升級培訓。
6、健全了士官管理體系。建立有條件的全程退役制度,各級士官在服現役的各個年度,符合全程退役條件的都可安排退役;將士官職業技能鑒定納入軍事訓練考核計劃。
7、調整了士官工資待遇。提高中級士官基本工資,調整士官津貼補貼,適時增設士官技能等級津貼。
6. 為什麼說東條英機是武士道造就的狂人軍官
東條英機明治17年(1884年)12月30日,東條英機在日本東京的一個軍人家庭里出生了。他的祖先是江戶(今東京)人,後來遷到了日本東北地區的岩手縣盛岡市。他的父親東條英教早年畢業於陸軍教導團,他是一位由下級軍官逐步晉升為大將的大軍閥。
東條英教作為日本陸軍建軍之父、來自德國的麥克爾將軍的得意門生,是當時陸軍部內屈指可數的戰術家。他所著的兵書《戰術麓之塵》甚至被稱為日本「陸軍之寶典」。
此外,東條英教在1877年曾參加過著名的「西南戰爭」,為明治天皇平定西鄉隆盛之亂立下了汗馬功勞。在後來的中日甲午戰爭中,他又作為大本營的高級參謀,輔佐日軍參謀總長川上操六大將,竭盡出謀劃策之能事。日俄戰爭中又擔任野戰軍姬路旅團旅團長,率軍征戰中國東北,為打敗俄國,擴張日本的勢力范圍立下「顯赫戰功」。
在父親的教育與熏陶下,東條英機後來逐漸成長為一名法西斯軍閥。東條英機的母親德永千歲是九州小倉萬德寺住持的女兒,曾生有7男3女。她朴實而嚴謹的性格,也給東條英機以很大的影響。
東條英機排行第三,但由於兩個哥哥均早夭,就成了長子。東條英機自幼是個頑皮好動經常玩得忘了吃晚飯的淘氣鬼。當時,他家住在四谷區須賀時。在他到了上小學的年齡時,進入了當地的四谷小學念書。
跨入校門的他玩性不改,總是把功課拋在腦後,與同學打打鬧鬧,他的性格倔強,從來不服輸,並以「打架大王」著稱。個子不高的他在打架時既不怕人高馬大的高年級學生,也不怕對手人多勢眾,打輸時絕不求饒。因此,他的小學校長曾說:「東條在打架和不服輸這一點上,確實是全校的冠軍。」
為了培養兒子的武士道精神,東條英教專門請了一位名叫日比野雷風氏的武士,教東條習「神刀流劍舞」,這正適合東條英機的「口味」,於是他專心習之,進步較快,並經常在公眾場合表演他的這出拿手戲,以此嘩眾取寵,滿足其虛榮心,藉以宣揚「虎威」。同時,這也慢慢培養了東條英機「殺身成仁」的精神。
光陰荏苒,在軍閥父親的熏陶和影響下,「大和魂」在這個玩童身上扎了根,東條英機決心像他老子那樣,誓作一個橫行侵略,東征西殺,為天皇效忠的武士道軍官。
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明治32年9月,東條英機進入了東京陸軍地方幼年學校,從此邁出了他畢生軍旅生涯的第一步,這年他才16歲。
東條英機穿上軍裝,最開始接受的「入學訓示」便是:刻苦訓練,嚴於律己,勇猛沖殺,視死如歸,為大日本帝國征戰建立功勛,效忠天皇。他聽著訓導,仰望皇宮,暗暗下定決心:一定報效帝國,忠於天皇。
可是,童年的荒廢,使東條英機除了打架厲害,其他都不算好。一次,他與七、八個同學打架,寡不敵眾,被打得狼狽不堪。這次挨打對東條英機來說算是「因禍得福」了,他幡然悔悟:「一個人力氣再大,也只能對付少量敵人,要戰勝眾敵,還得靠學問」。於是,他猛然在學習上用起功來。但無論有多大的困難,他也不求助於人,總是天馬行空,獨來獨往,憑自己的力量單干。這樣,升入2年級後,東條英機的學習成績好了起來。
在地方陸軍幼年學校的3年歲月里,東條英機一直以那些為日本天皇東征西殺、橫行侵略的「榮立戰功」的武士道軍官為自己學習的楷模。
經過3年嚴格訓練之後,明治35年(1902年)9月,19歲的東條升入了陸軍中央學校。1904年,震驚世界的日俄戰爭的戰火在中國的領土上燃燒。日本舉國動員,加緊擴軍備戰,東條英機躍躍欲試,趁機又進入了嚮往已久的日本士官學校「深造」。
士官學校是日本帝國主義培養反動高級軍官的搖籃。興起於明治維新時期。士官學校的《軍人訓誡》強調忠君思想為軍人精神之本。學校實行奴化教育,除了有關軍事課程以外,還竭力向學生灌輸軍國主義毒素,培養武士道精神。
甲午戰爭中,日軍在旅順製造的屠殺中國軍民的慘案,及日俄戰爭中乃本希典發明的「肉彈」戰術等,都是在野蠻的武士道精神培育下出現的。日本軍隊成了「天皇陛下」任意驅使的獸群。
與此同時,日本軍國主義政府還對國民強制進行軍國主義教育,企圖把全國變成一座大兵營,把國民都變成「肉彈」,送到戰爭的前沿。甚至規定,每個將士在戰場上臨死前都要高喊「天皇萬歲」。
隨之,以士官學校畢業生為骨乾的日本「皇軍」實力很快膨脹起來。東條英機應運而生,成了從士官學校培養出來的一株毒草,他的思想深處充滿了軍國主義的毒素。他對明治天皇所封的「聖將」——乃木希典尤為崇拜,並決心成為乃木式的將軍,為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擴張建立「功勛」,並以此「光宗耀祖」,讓自己的「英名」永世傳頌。
東條英機所崇拜的乃木希典,原是日本陸軍第三軍司令官。日俄戰爭中,乃木一味蠻干,置廣大士兵生命不顧,強迫實施「肉彈」攻擊,用鮮血和白骨為天皇制軍國主義鋪設了「勝利之道」。體現了明治天皇頒布的《軍人敕諭》中宣揚的武士道軍人不以生命為重的思想。於是,乃木踏著成千上萬士兵的屍體,爬上了大將的高位,更對天皇感恩戴德。當明治天皇死去時,乃木和他的妻子也一道剖腹殉死。這就是東條所崇拜的「聖將」,這就是他心目中的楷模!
就這樣,東條英機經過「刻苦」的學習和緊張的軍事、政治訓練,於1905年4月,從士官學校畢業了,畢業時被授予陸軍步兵少尉軍銜。在離開士官學校以前,東條英機帶領全校300名學生在皇宮振天府前宣誓:「要為天皇而死,要作天皇陛下的御盾,粉身碎骨心甘情願!」以此激發武士道精神。此刻,那「望子成龍」的東條英教也異常激動,不斷為東條英機搖旗吶喊:為天皇效忠的時候到了!從此,東條英機結束了軍校生活,開始了法西斯軍官的新生涯。
東條英機從士官學校畢業時,日俄戰爭已到後期。但他仍作為少數幾個「幸運兒」分配到了前方,只不過沒有親身參加戰斗就隨軍「凱旋」了。
回國後,東條英機曾做過幾年下級軍官,後利用父親的關系進入陸軍大學學習,於1915年畢業。其間先後擔任過陸軍省副官、陸軍大學教官、陸軍省整備局動員課長。此後,東條英機步步提升。同時也在尋找為天皇榮立戰功的機會。他和一些軍國主義者竭力鼓吹向中國東北出兵,進而征服中國大陸,作為向東亞、南亞等地侵略擴張的基地。他的軍國主義思想,是和當時日本政府的主張相一致的。
日俄戰爭後,日本帝國主義一躍成為中國東北的南霸天。按其「大陸政策」的既定步驟,一方面與東北軍閥張作霖進行政治交易;另一方面又強迫當時賣國的袁世凱政府簽定不平等條約,得寸進尺,實現其滅亡全中國的野心。
1914年6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英、法、德等西方列強積極參戰,改變了列強在中國及亞洲的力量對比。東條英機緊步日本帝國主義「元老」們的後塵,叫嚷:「對日本來說,現在是天賜良機。」日本軍國主義於是趁西方列強應付大戰的時機,陰謀擴張其在中國的侵略勢力。推行「大陸政策」的狂妄野心,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7. 期貨交易是一場戰爭,而你是個合格的士兵嗎
1、交易系統要盡量簡單
我們最開始做交易的時候,都會把交易系統設計的很復雜,總擔心哪一方面沒考慮到錯失一些機會。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會逐漸發現再完美的交易系統也不可能把所有的走勢一網打盡。有些東西必須要放棄。
我最初的交易系統用的是三重時間框架,最大的時間段用來看總趨勢,中間時間段用來進場,最小時間段用來出場。看起來沒有一點毛病。但是使用起來卻出現了一些問題。
尤其是最大時間段和中間時間段走勢不一致時,我往往會猶豫不決,放棄吧,有時漲跌的幅度真的很誘人,不放棄吧,不知道該如何開倉。
最後我就把三重時間框架改成了兩重時間框架,用一個時間段看勢,一個選擇精確的進場點和出場點。這樣能保證信號的唯一性。並且看起來比較簡單,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決定是否進場,有助於提高執行力。
2、交易系統要能夠過濾無效走勢
我覺得衡量一個交易系統是否優秀,就是看它過濾無效走勢的效果如何。眾所周知,在期貨交易中,大部分走勢都是為了迷惑投資者,真正適合投資者參與的走勢少的可憐。
投資者如果不加甄別的什麼走勢都做,那麼就會增加很多不必要的成本支出,就算你能夠嚴格執行止損,也會損失一些試單成本和手續費,還把自己的心情弄得很糟糕。
因此我認為,交易者建立交易系統的首要目標,就是要把那些無效走勢過濾掉。當然不可能全部過濾掉,可以過濾掉一大部分。剩下的走勢也會有很多假突破、趨勢流產的現象。
但是通過嚴格的止損可以把虧損降到最低。如果再配上合理的止盈,就可以做到贏多輸少。
當然這是理論上的,大部分交易者在做單的時候容易受情緒的支配,不能嚴格的遵守交易系統發出的信號。那麼再好的交易系統也變成了擺設。所以交易者要想在期貨市場有所建樹,不但要建立一套簡便易行的交易系統,還應該加強內心的修煉,讓自己盡量的遵守交易系統,這樣才能保持良好的交易成績。
8. 期貨經典書籍
《期貨市場技術分析》(墨菲)
這是一部技術分析的工具書、教科書。本書涵蓋了技術分析自道氏以來所有重要的研究成果。因此,是期貨交易者的入門必讀書目之一。我在做期貨的前幾年也至少讀了三遍以上。
《日本蠟燭圖技術》(尼森)
蠟燭圖是目前最常見的看盤的基本工具,也是分析市場、指導交易的最基礎的工具。因此,熟悉蠟燭圖的原理和使用方法,這同樣也是一個基礎性的准備工作。
《股票作手回憶錄》譯 者 丁聖元
描述了有史以來最出色的股票投資人——傑西·利弗莫爾(Jesse Livermore)波瀾起伏的精彩投資生涯。書中的那些真知灼見對投資人深具啟發,影響了數代的投資人,一代又一代的讀者發現從書中的受益要比從市場和有多年經驗的投資者們教給的東西要多很多。即使在八十多年後的今天依然適用,使得本書成為歷史上首屈一指的投資經典名著。
《期貨交易策略》 作 者 斯坦利·克羅
斯坦利·克羅是美國著名的期貨專家,1960年進入全球金融中心華爾街。他在華爾街的33年之中,一直在期貨市場上從事商品期貨交易,積累了大量的經驗。在20世紀70年代初的商品期貨暴漲行情中,用1.8萬美元獲利100萬美元。歲月流逝,財富積累,斯坦利·克羅帶著他在華爾街聚集的幾百萬美元,遠離這一充滿競爭的市場,漫遊世界,獨享人生。5年的游歷中,斯坦利·克羅潛心研究經濟理論及金融、投資理論,他最著名的兩本專著是《期貨交易策略》和《職業期貨投資者》。
《華爾街幽靈》作 者 阿瑟·L.辛普森
1997年,美國著名的「期貨雜志」交易論壇上有一位自稱「幽靈」的神秘交易大師,他把30年成功交易的經驗,歸納為3個規則,並與助理阿瑟·L.辛普森通過對話交流的形式。毫無保留地公開了自己成功交易的秘訣和方法體系,迅速成為「期貨雜志」交易論壇上的超級大熱門。
9. 光環4結尾就是士官長回到了地球,難道這就結局了,那就不會有下一部《光環5》咯
我補充一下吧,光環從4到6就是所謂的回收者三部曲的,講的就是先行者、人類之間十萬多年前就延續的恩怨,智庫長、343·查卡斯都很可能登場,甚至士官長可能激活自己體內的遠古人類的GEAS,科塔娜也不會像這樣就掛了,根據小說和微軟的爆料,科塔娜應該還會出場,畢竟主線之一就是對人性的討論。還有人類與星盟之間的新的戰爭,INO挑起了星盟內部的戰爭,並且在其中大玩政治手腕,想削弱星盟,保存自己,在後期星盟肯定會覺察出人類的意圖的,到那時就是人類和星盟新的戰爭了。蟲族應該也不會這么就掛了,在後部也可能出場。總之,游戲回收者三部曲還有兩部,你可以期待了!
10. 應屆文科生能報士官學校嗎
可以,不過招收文科生的人數相對較少。
定向士官培養在各省的招生人數不同,比如:2018年32所地方高校在河南招生人數是1410人,女生只招20人,其中河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面向河南招收護理士官生男生40人,其中理科20人,文科20人。
士官學校
再比如山東招生人數2529(含女生32人),其中泰山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專業有文史類100多人。當然還有其它省市院校,建議先選擇有興趣的地區,然後去某些院校官網了解。